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临2020-006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上午在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13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其中出席会议现场董事3名,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董事6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H股业绩公告及A股业绩快报》。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2019年度业绩快报包括A股业绩快报和H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其中的财务报告分别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公司2019年度业绩快报所载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董事局同意公司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用于购买保本型、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存续期限最长不超过自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8个月。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实施委托理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所有事宜和签署相关法律性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8个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人民币3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两年。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上述授信额度、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申请人民币3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上述授信额度、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申请人民币21.9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申请人民币7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两年。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三年。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临2020-00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白照华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H股业绩公告及A股业绩快报》。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2019年度业绩快报包括A股业绩快报和H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其中的财务报告分别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公司2019年度业绩快报所载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6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临2020-008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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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制,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作为全球汽车玻璃和汽车级浮法玻璃设计、开发、制造、供应及服务一体化解决方案的领导企业,福耀奉行技术领先和快速反应的品牌发展战略,以技术和创新的文化和人才,系统打造“福耀”可持续的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成为一家让客户、股东、员工、供应商、政府、经销商、社会长期信赖的透明公司。在报告期内公司为全球汽车厂商和维修市场源源不断地提供凝聚着福耀人智慧和关爱的汽车安全玻璃产品和服务,为全球汽车用户提供了智能、安全、舒适、环保且更加时尚的有关汽车安全玻璃全解决方案,同时不断提升驾乘人的幸福体验。
2019年,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投资规模下降,贸易局势紧张和金融不稳、地缘政治不确定性的增加,削弱了全球经济增长;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尤其是制造业受到贸易最直接的影响,汽车消费动力明显偏弱,自2018年中国汽车产业出现了28年以来的首次下滑,中国汽车市场连续第二年出现年度下滑,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9年,汽车产量为2,572.1万辆,同比下降7.5%,其中乘用车产量为2,136万辆,同比下降9.2%。
本报告期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110,387.7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35%;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323,113.8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4.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89,843.3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9.66%;实现每股收益人民币1.1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9.27%。
1、造成本报告期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减少34.89%,主要由于以下几方面的影响:
(1)上年同期公司出售北京福通75%股权确认投资收益人民币66,403.25万元;
(2)本报告期德国FYSAM汽车饰件项目整合期产生利润总额为-3,771万欧元,使本报告期公司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29,533.56万元;
(3)本报告期公司实现汇兑收益人民币13,576.40万元,上年同期汇兑收益人民币25,851.64万元,使本报告期公司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12,275.24万元;
(4)福耀伊利诺伊有限公司被指控违反独家经销协议支付赔偿和承担国际仲裁法院开支合计3,929万美元,使本报告期公司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27,187.36万元,同时终止独家经销协议;
(5)美国对中国进口部分商品加征关税,扣除客户承担部分后,公司承担加征关税约1,103万美元,使本报告期公司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7,634.92万元。
综上所述,扣除上述不可比因素,本报告期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下降7.45%。
2、本报告期营业毛利率37.46%,比上年同期减少5.17个百分点,主要由于以下几方面的影响:
(1)本报告期公司汽车饰件新业务处于整合期,营业毛利率为-22.77%,影响公司合并营业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减少3.40个百分点;
(2)除供应给公司生产汽车玻璃使用的浮法玻璃外,公司对外出售的浮法玻璃营业毛利率仅为3.46%,上年同期为29.69%,影响公司合并营业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减少0.67个百分点;
(3)本报告期公司汽车玻璃毛利率34.53%,比上年同期下降1.36个百分点,主要由于国内汽车行业持续负增长,导致公司国内汽车玻璃销售收入下降,折旧、摊销占收入比重增加,影响公司合并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减少1.30个百分点。
综上所述,扣除上述因素,本报告期营业毛利率与上年同期持平。
三、主要指标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
本报告期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31.31%,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减少34.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29.66%,主要系:1、上年同期出售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75%股权确认投资收益;2、本报告期德国FYSAM汽车饰件项目整合期负利润影响;3、汇兑损益影响;4、本公司之子公司福耀伊利诺伊有限公司被指控违反独家经销协议支付赔偿;5、美国加征关税的影响;6、汽车行业持续负增长,影响公司国内汽车玻璃销售。
四、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9年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相关数据可能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但预计前述差异幅度不会超过10%,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经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证券代码:600660 公告编号:临2020-009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 委托理财投资的产品品种:保本型、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及审议程序:自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用于购买保本型、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存续期限最长不超过自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18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投资投向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投向为高信用等级、流动性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银行次级债、债券回购以及投资级及以上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商业银行同业存款、货币市场存拆放交易、有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信用支持的各种金融产品及其他合法的金融资产信托计划等。
(四)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拟购买的是保本型、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本金较为安全,风险可控;该等理财业务的主要风险在于银行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防范措施为:1、投资理财合同或者产品说明书等文件必须明确约定保证公司理财本金安全;2、公司将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活动;3、公司将定期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4、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日常管理及报告、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详尽的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5、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风险控制情况等进行审计与核查,并向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报告。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7、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882,627.9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745,719.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2,137,036.6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4.96%。(以上数据是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即2019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1.89%。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将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该等银行结构性存款到期收益列报于投资收益。
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适度的保本型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提示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存在银行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董事局同意公司在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用于购买保本型、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存续期限最长不超过自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18个月。同时,公司董事局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实施委托理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所有事宜和签署相关法律性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之日起18个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且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我们对《关于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示同意。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委托理财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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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最近一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与“最近一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