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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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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7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子公司股权事项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十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延长《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有效期的事项,可以保障公司员工激励制度的可持续性,有利于公司稳定人才队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修订及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03 月 28 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8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3,694.27万元,加上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34,716.68万元,扣减2019年度内分配的普通股股利45,852.95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182,558.00万元,资本公积金余额171,561.81万元。

综合考虑2019年度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707,47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的回购相关协议的规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3.84万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鉴于此,公司拟以未来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届时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的股份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84万股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拟回购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3.84万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股本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3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此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3月2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03 月 28 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9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盈趣科技”)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0.00万股和网上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50.00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22.50元。截至2018年1月10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68,7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44.4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9,805.5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8)第350ZA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书》,如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进度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截至2018年1月2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4,783.77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适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6年8月18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8年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869,427,331.13元,其中银行活期存款余额为67,427,331.13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金额为802,000,000.00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存款余额中,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80,430,628.69元,其中理财收益72,485,777.13元,利息收入7,948,823.55元,手续费3,971.99元(已扣除);本报告期,理财收益30,734,538.79元,利息收入2,072,260.00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明细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0年3月26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报告认为:盈趣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附件: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03 月 28 日

附件1

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0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00亿元,在此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循环使用。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或进行融资时,可以自有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设备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将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3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包括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00亿元,该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循环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3月2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包括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包括公司及子公司)为满足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认真审阅了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认为: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03 月 28 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1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0年度,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公司(含子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前述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亿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有效期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予以分配和调整。

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预计担保额度

(一)漳州盈塑工业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邱章友

2、住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金峰工业开发区万利达工业园内5#厂房

3、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5年07月16日

5、经营范围:塑胶零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82.00%

7、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8、预计担保额度:25,000.00万元人民币

(二)厦门盈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林松华

2、住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1号楼5层

3、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1年12月31日

5、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6、股权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88.39%

7、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8、预计担保额度:5,000.00万元人民币

(三)Intretech (Malaysia) Sdn. Bhd.(盈趣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1、注册号:1192082-X

2、注册地址:NO. 32 JALAN TANJONG 2, TAMAN DESA CEMERLANG, 81800 ULU TIRAM JOHOR, MALAYSIA

3、总股本:78,855,920股(1.00林吉特/股)

4、成立日期:2016年6月21日

5、主营业务:电子产品生产制造与组装及精密塑胶部件制造

6、股权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93.33%

7、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8、预计担保额度:30,000.00万元人民币

(四)Intretech Hungary Kft.(盈趣科技(匈牙利)有限公司)

1、注册号:01-09-303298

2、住所:1108 Budapest, Harmat utca 208

3、注册资本:154,500.00万福林

4、成立日期:2017年9月15日

5、主营业务:智能控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

6、股权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87.00%

7、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8、预计担保额度:10,000.00万元人民币

(五)SDATAWAY SA(SDW)

1、注册号:CHE-113.665.801

2、住所:Route de Montreux 149, 1618 Chatel-Saint-Denis.

3、注册资本:100,000.00瑞士法郎

4、成立日期:2007年6月5日

5、主营业务:软件、 硬件和自动化解决方案的开发,销售和服务

6、股权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76.00%

7、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于2018年12月收购SDW,故只列示其2019年度财务数据。

8、预计担保额度:10,000.00万元人民币

(六) Intretech(HK)Co., Limited(盈趣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1、注册号:1758516

2、住所:Flat/Rm A, 8/F, North Point Industrial Bldg, 499 King’s Road, North Point, Hong Kong

3、注册资本:500.00万美元

4、成立日期:2012年6月12日

5、主营业务:国际贸易、投资管理

6、股权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该子公司为公司的国际贸易平台及海外投资控股平台,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8、预计担保额度:20,000.00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内容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一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资产抵质押等,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担保期限:自本次担保获股东大会批准后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并根据每笔担保实际发生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

四、审议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0年3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及长远业务发展。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同意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公司(含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前述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亿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予以分配和调整。

2、监事会意见

2020年3月2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是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评估设定,能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使公司及下属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从整体上发挥增信措施的作用,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934.11万元,占公司报告期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重为0.95%,分别系:(1)公司将3,150.00万元定期存单质押给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由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出具融资保函为本公司之子公司盈趣科技(匈牙利)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2)公司使用信用授信额度,由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出具融资保函为本公司之子公司盈趣科技(匈牙利)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担保金额784.11万元人民币。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的对外担保情形,公司亦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其他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03 月 28 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2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业务收费73.26万元(不含税)。该所已连续2年为本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拟聘任该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全球知名会计网络RSM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成员所。

该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从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更名而来,成立于2018年12月18日,注册地址为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A区14楼a单元19室,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合伙人106人,含首席合伙人1人;注册会计师860人,全所共有2,853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总收入共计69,904.0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6,404.4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8,467.12万元;2018年为1,338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110家A股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对于本公司所在行业,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姚斌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03年7月起一直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盈趣科技(002925)、厦门象屿(600057)、厦门国贸(600755)、新大陆(000997)、盾安环境(002011)、华软科技(002453)、爹地宝贝(834683)、科宏生物(830940)等上市公司、IPO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审计服务,目前是盈趣科技(002925)、厦门象屿(600057)等上市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薛海燕,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启盛,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10年8月起一直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盈趣科技(002925)、亚厦股份(002375)、亿联科技(833066)、爹地宝贝(834683)、明鑫智能(836786)、居本集团(835086)、瑞森新材(836829)、中桥传媒(836417)等上市公司、IPO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审计服务,目前是盈趣科技(002925)、亚厦股份(002375)等上市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近3年内,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收到1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即2017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8号。除此之外,该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因原审计团队离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加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且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6月10日正式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 1 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19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对此事项,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意见: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意见: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职业准则,认真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03 月 28 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3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7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注销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2018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二)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7月2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18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18年7月27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18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 2018 年9月18日完成了相关的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五)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注销28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35.49万份和回购注销26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67.39万股。

(六)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七)2019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6月26日办理完成。

(八)2019年7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19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一)2019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12月25日办理完成。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辞退)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现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黄云峰、吴桂华、修火元、廖耀镔、王堃逸、陈伟鹏、陈小花、袁颖熠及丘三火生共计9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对黄云峰、吴桂华、修火元、廖耀镔、王堃逸、陈伟鹏、陈小花、袁颖熠及丘三火生共计9名原激励对象所持有的股票期权3.00万份进行注销,对黄云峰、吴桂华、修火元、廖耀镔、王堃逸、陈伟鹏及陈小花共计7名原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3.8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与资金来源

(一)股票期权注销的数量

本次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黄云峰、吴桂华、修火元、廖耀镔、王堃逸、陈伟鹏及陈小花原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80万份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本次注销预留授予部分袁颖熠、丘三火生原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0.20万份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因此,本次合计注销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共计9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3.00万份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065%。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

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黄云峰、吴桂华、修火元、廖耀镔、王堃逸、陈伟鹏及陈小花共计7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3.84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084%。

(三)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

因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总股本45,852.9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元(含税)现金股利。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的相关规定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及调整后的回购注销价格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首次授予部分7名原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26.41元/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为101.4144万元。

(四)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5,812.84万股减少至45,809.00万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3月26日《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数据予以统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7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注销上述9名原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00万份,其中包含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80万份和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0.20万份;同意公司合计回购注销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84万股。公司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的数量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准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行为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办理上述离职人员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7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注销上述9名原激励对象所持有的股票期权3.00万份,其中包含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的股票期权2.80万份和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的股票期权0.20万份;同意公司合计回购注销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3.84万股。公司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的数量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准确,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对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和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八、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并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具有相应的依据,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限制性股票方案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已履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能实施,并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登记结算等事宜。

九、其他事项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决议披露日同时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债权人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4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

鉴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7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对9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股票期权3.00万份进行注销、对7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3.8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决议披露日同时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债权人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前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5,812.84万元减少至45,809.00万元,股份总数将由45,812.84万股减少至45,809.00万股。上述公告披露期满45日后,若债权人无异议的,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将发生如下变更: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上述公告披露期满45日后,若债权人无异议的,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及第十九条进行修订,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2020年3月)》。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且自上述公告披露期满45日后,若债权人无异议的,上述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2、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办理相关的变更或备案登记等全部事宜;

3、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以商事主体登记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4、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03 月 28 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5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智能物联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1、为加快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盈趣科技”)在智能硬件、工业互联网和民用物联网领域的发展,进一步加强产融结合,实施公司战略布局,公司拟与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致远”)、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投资”)等共同投资设立厦门招商盈趣智能物联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商事主体登记部门最终核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或“招商盈趣产业基金”)。

2、招商盈趣产业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不低于50,000万元,其中,招商致远作为基金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盈趣科技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5,000万元,招商投资认缴出资人民币9,000万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松华先生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其他有限合伙人认缴剩余部分(其他有限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基金管理人为招商致远。

3、鉴于本次参与投资设立招商盈趣产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林松华先生为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林松华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参与投资设立智能物联产业基金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智能物联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林松华先生作为本次产业基金投资设立事项的关联方,对本次事项的审议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智能物联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发表了核查意见。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主要合作方介绍

1、招商致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08月28日

法定代表人:邓晓力

注册资本:2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5层1501

经营范围:1、使用自有资金或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2、为客户提供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3、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开展的其他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份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2、招商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12月02日

法定代表人:赵斌

注册资本:3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证券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大宗商品投资(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股权结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份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3、林松华先生简介

林松华,1972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52123197211******,住所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林松华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三、拟设立的产业基金基本情况

1、名称:厦门招商盈趣智能物联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商事主体登记部门最终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2、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

3、基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

4、出资方式:以货币方式出资

5、合伙人构成:合伙企业出资总额暂按50,000万元计算,普通合伙人招商致远认缴出资1,0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2.00%;有限合伙人盈趣科技认缴出资25,0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50.00%,有限合伙人招商投资认缴出资9,0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18.00%,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松华认缴出资2,0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4.00%,其他有限合伙人认缴剩余部分(其他有限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业务;投资咨询业务;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服务(以商事主体登记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7、投资目标:专注于在智能硬件、工业互联网和民用物联网等领域有较强成长性、且有较好的产品及市场、与公司现有业务具有差异性或协同效应的企业

8、投资行业:专注投资于与智能硬件、工业互联网和民用物联网等领域相关的行业。

9、基金期限:基金存续期7年,其中4年投资期,3年回收期,回收期届满后,经过合伙人大会同意,可以延长基金存续期,每次延长1年,最多延长2次。

10、基金管理人:招商致远

11、产业基金投资决策机构:产业基金将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投资决策由投委会共同决策,基金投委会由5名代表组成,采取4票以上(含4票)通过制。招商致远委派3名人员至基金投委会,盈趣科技委派2名人员至基金投委会。

12、管理费用:在产业基金存续期间,产业基金每年按照全体合伙人认缴总额的百分之二(2%)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若合伙人大会同意延长基金存续期,则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延续期间不收取管理费

13、利润分配:产业基金项目投资的现金收入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利息、股息、红利、转让对被投资企业投资的转让所得、被投资企业清算所得或其他基于项目投资取得的收入,在扣除本产业基金就该等收入应缴纳的税费、产业基金应向退伙合伙人支付的退伙金额(如有)以及合理的费用后,即为本产业基金的可分配收入。本产业基金的可分配收入应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返还全体合伙人在该项目对应之实缴出资额:百分之百(100%)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本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已投入基金的实缴出资额,直至各合伙人均收回其在该基金中对应的实缴出资额;

(2)支付全体合伙人的回报:如在完成上述(1)项分配后还有资金剩余,则百分之百(100%)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享有,直至全体合伙人已投入基金的实缴出资额实现百分之八(8%)的年业绩比较标准(单利,按照从付款通知之到账日期起算到投资成本分配时点为止);

(3)支付管理公司追赶收益:如在完成上述(2)项分配后还有资金剩余,则应向管理公司支付追赶收益,直至管理公司实现的追赶收益合计达到上述(2)中全体合伙人实现的回报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25%);

(4)超额收益及绩效管理收益:如在完成上述(3)项支付后还有资金剩余,则其中的百分之八十(80%)归于全体合伙人,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享有;百分之二十(20%)作为绩效管理收益归于管理公司。

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由有限合伙人按照各自的认缴出资比例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4、会计核算方式:基金管理人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表。公司对本基金不构成控制,本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产业基金相关具体合伙协议尚未正式签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签署正式合伙协议并办理本次产业基金投资设立相关事宜。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投资各方出资额系公司与交易各方共同协商确定,此类安排公允、公平,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产业基金围绕智能硬件、工业互联网、民用物联网及公司产业链寻找潜在的投资标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本次投资有利于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团队、项目资源和平台优势,整合利用各方优势资源,积极寻找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把握战略性投资先机,发挥业务协同效应,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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