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319 公司简称:中国人保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2020年3月27日董事会通过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已发行股份44,223,990,583股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人民币1.16元(含税),共计约人民币51.30亿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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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本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且其任职资格获得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前,由副总裁李祝用先生代行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为新中国第一家全国性保险公司,创立于1949年10月,目前已成长为国内领先的大型综合性保险金融集团,在2019年《财富》杂志刊发的世界500强中排名第121位。
本公司分别通过人保财险(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2328)和人保香港(本公司分别持有约68.98%和75.00%的股权)在中国境内和中国香港经营财产险业务;分别通过人保寿险(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80.00%的股权)和人保健康(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约95.45%的股权)经营寿险和健康险业务;通过人保资产(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对大部分保险资金进行集中化和专业化运用管理,以人保投控(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作为不动产投资为核心的专业化投资公司,通过人保资本(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对集团内外的保险资金和非保险资金开展以债权投资、股权投资业务为主线的另类投资,通过人保金服(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作为集团布局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业化平台,通过人保再保险(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100%的股权)开展集团内外专业再保险业务;通过人保养老(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开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业务,并在银行、信托等非保险金融领域进行了战略布局。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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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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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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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除持有公司6,791,185,975股A股外,还作为实益持有人身份持有524,279,000 股 H 股,并通过境外管理人持有143,000股 H 股。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其他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持有。因香港联交所有关规则并不要求上述人士申报所持股份是否有质押及冻结情况,因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股票为沪股通的股东所持股份。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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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董事长致辞
时序更替,梦想前行。在这万象更新的时节,我谨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各位股东报告中国人保2019年工作业绩,展望未来发展形势,畅谈新一年工作方向。
回归主业、坚守初心,2019年集团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取得良好成效
2019年是中国人保加快推进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重要一年。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推动集团“3411工程”,在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下,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
一是稳中有进,业务收入、盈利水平大幅提升。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发展第一要务,聚焦价值创造,实现业务增速两位数增长,本集团保险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500亿元,达到5,552.71亿元,同比增长11.4%,时隔三年重回两位数增长,业务增速在主要保险集团中位居第一。盈利水平大幅攀升, 利润总额297.80亿元,同比增长6.9%;净利润316.95亿元,同比增长62.5%;集团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4%,同比提高4.0个百分点。综合实力持续提升,集团总资产1.13万亿元,同比增长9.8%;合并净资产2,468.39亿元,同比增长20.2%,增速创近四年最高。
二是对标一流,坚实推进商业模式变革。聚焦“风险管理+财富管理”、构建“保险+科技+服务”新业态的变革思路,制定商业模式对标方案,加快转型变革步伐。优化业务结构,提升供给适配性,在做好传统财产险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服务实体经济的新型商业非车险业务,人保财险商业非车险占比同比提升5.8个百分点;积极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健康养老需求的长期保障型产品,人保寿险十年新单期缴规模保费增长51.2%,人保健康商业健康险同比增长71.4%;积极发展财富管理业务,第三方资产管理规模6,977亿元。完善渠道布局,打造直销为主的销售体系,人保财险车险直销直控渠道占比同比提升5.2个百分点;人保寿险月均有效人力7.2万人,同比增长48.0%。推进降本增效,加强集约化经营、精细化管理,严打严处内外勾结、诈骗诈赔等行为,人保财险全年理赔减损超过200亿元,同比多减损近20%。
三是落实落细,“3411工程”成效显现。坚持以战略为导向,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向生产力转化。以IT改革为先导,全面推进新一代IT架构建设,上线新一代数据中心网络整体架构,发布“人保云”平台,完善数字化基础设施,赋能公司经营各环节;以线上迁徙为重点,优化客户体验、积累数据资产,“中国人保APP”装机量达到800万、注册用户650万、月活120万;建成集团综合电商门户网站,95518智能客服基本覆盖各业务单元,智能机器人实现电销外呼740万通,人保财险车险客户线上化率59.5%,人保健康、人保寿险移动出单比率分别达到85%和97.5%,集团线上注册客户超过4,000万。以一体协同为方向,深化协同发展,解决基层综合拓展难题。打造一体化业绩管理平台,完善一体化佣金结算机制,36个省(区、市)相继落实“T+1”快速结算;持续优化“人保e通”,实现各业务单元手机端销售工具统一,累计出单保费311亿元;加快推进一体化团队建设,上海、广州、深圳试点综合拓展团队规模人力同比增长247%。以城市攻坚抢头部,人保财险中心城市市场份额同比提升0.8个百分点,人保寿险中心城市标准保费同比增长35.8%,人保健康中心城市新单期缴保费61.1亿元。以巩固县域稳后方,人保财险县域市场份额近40%。以国际业务添动能,重点拓展“一带一路”沿线业务,建立覆盖近200个国家和地区的海外服务网络,国际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5%。
四是同心协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定履行中管金融企业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同心协力,多措并举,通盘谋划,扎实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把定点扶贫、产业扶贫与保险扶贫有机结合,定点帮扶的四个县全部脱贫摘帽,向2,460万受灾农户支付265.4亿元农险赔款,政策性医疗保险项目覆盖31个省8.3亿人群,成为唯一一家入选国务院《企业扶贫蓝皮书》的国有金融企业。把保险作为补齐环境污染治理体制机制短板的重要抓手,积极发展绿色保险,推进绿色投资,助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环境污染责任险覆盖31个省(区、市),提供风险保障138.7亿元。制定实施集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长短结合、综合施策,扎紧制度笼子,严格落实监管要求,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乱象整治和“扫雷行动”,全系统收到的行政处罚案件数量下降36.7%,罚款总金额下降27.4%;精准排雷重点风险,强化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防范,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8.08亿元,扭转了自2017年初持续流出的被动局面;提早防范周期风险,加快推进人身险子公司业务和利源结构优化,强化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防范低利率风险影响公司可持续发展。
认清形势、胸怀大局,坚定集团向高质量发展转型信心
2020年伊始,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所有企业的发展节奏,中国人保也不例外。但是我国经济长期稳中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中国保险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此次疫情既是对公司发展的一次大考,更是我们加快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重要契机。我们将自觉把公司的发展置于实现百年奋斗目标的全局之中,胸怀两个大局,吃透政策精神,深刻认识市场变化,清醒认识集团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坚持从“势”上谋划、从“策”里寻机、从“变”中把握,在逆境中奋力前行。
从“势”上谋划。在全球经济增长疲软、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产业区域结构持续演化的大背景下,保险需求增长面临压力,保险需求结构深刻变化,保险资金运用面临挑战,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成为战略要地。我们将把公司的发展置身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势、保险需求演进趋势之中,借势用势,谋势造势,从保险“需”与“供”的重构中把握发展机遇、推进发展转型。
从“策”里寻机。中央近期出台系列政策,特别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保险服务“放管服”、服务社会治理创新空间广阔;国务院四部委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农险进一步提标扩面增品;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提高相关领域风险保障水平,增加长期资金供给。落实好这些政策,既是中国人保的政治责任,也是公司转型发展的重要契机。我们将结合自身实际,吃透政策精神,挖掘政策里的“含金量”,切实将政策红利转化为公司发展动力。
从“变”中把握。当前我国保险市场正处于深刻变革时期,突出体现在:车险市场深刻变化,若车险第三次费改全面推开,将对产险业保费增长、经营方式、市场格局带来巨大挑战;对外开放格局嬗变,保险市场对外开放力度加大,外资保险机构加快渗透内地市场,加速切入高附加值和垂直细分市场,头部市场竞争更趋激烈;市场生态持续演变,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并形成历史性交汇,国内互联网平台公司凭借技术和流量优势,从资产配置、消费购物、社交、通信等基本需求出发,打造专属生态,高筑客户壁垒,拉大技术代差,形成对传统保险公司的降维打击。面对市场变局,我们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加快调整优化制度、组织、流程和技术,在变局中培育塑造集团发展新优势。
稳中求进、深化改革,坚定不移地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努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2020年是中国人保商业模式变革和“3411工程”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围绕集团“3411工程”,加快推进商业模式变革,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提价值、强保障、降成本、防风险各项工作,努力在市场份额、风险防范上做到“稳”,在深化改革、变革模式上突出“进”,坚定不移地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努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我们将持续深化商业模式变革。以商业模式变革为牵引,强弱项、补短板、扩优势,切实在主业和专业上做出特色、做出亮点、做出竞争力。在财产险领域,坚持“去中介、降成本、优体验、强黏性”,深化“两个融合”,聚焦“十项重点”,构建适应存量市场竞争的车险新模式、适应新经济的商业非车险新模式,加快建设直销队伍、直销渠道,深化降本增效、抓好理赔减损,优化区域发展,防控合规风险,努力实现发展同步市场、盈利优于同业、服务领先行业。在寿险领域,聚焦“三个转变”,大力推进队伍建设,完善营销模式,优化产品结构、期限结构和利源结构,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夯实发展基础。在健康险领域,加快商业健康险发展,围绕“专业、高效、精干、扁平”深化改革,着力打造“健康保险+健康管理+信息科技”的商业模式。在投资领域,坚持服务大局、服务主业,积极发展财富管理业务,强化投资风险防范,加快探索适应低利率时期的商业模式。
我们将深入推进“四大战略”实施。对于涉及全局的重点项目,坚持顶层推动,加快推进集团研发中心建设,谋划推动集团科技体制改革,构建适应数字化战略需求的体制机制和人才队伍,加强北中心、人保云、新骨干网、各子公司核心业务系统改造等核心任务进度和质量管理;启动集团科技创新图谱编制,加快推动客户旅程梳理优化项目,统筹规划10项创新应用场景,加快新技术集成应用;推动国际业务高质量发展,创新“一带一路”产品服务,加强海外风险识别与防范,推进国际化人才队伍规划建设。对于已上线或试运行的重点项目,坚持上下联动,同步完善资源、数据和服务配套能力,加快推进子公司服务资源向集团统一APP迁移,提升子公司线上化水平;加快推进各子公司官网配合改造,提升集团统一综合电商平台服务配套能力;完善集团统一客户视图和界面,构建集团“保险核心数据”资产和优势。对于面向基层的重点项目,加快推广应用,全面推广“人保e通”3.0,推动平台化运营和架构改造,探索打造集团销售人员数字化的生态圈;试点推广集团统一佣金结算平台,持续优化交叉销售“T+1”结算流程,同时启动“T+0”结算试点;加快推进集团综合营销培训体系建设,深化“人保e学”全国推广,适时推广覆盖到集团所有营销团队。
我们将切实打好中心城市攻坚战和县域市场保卫战。坚持以创新促发展,把握区域发展走向、竞争态势,强化管理创新,深化渠道创新,推动产品创新,加快推动适应城市群建设的综合保险金融服务,着力提升城市分公司竞争能力。坚持以“两个融合”促发展,在城市市场重点围绕“技术变革与商业模式变革融合”,加快推进“保险+科技+服务”新业态,深化数字转型、构建服务生态、强化伙伴链接,把保险深度嵌入生态链、服务链;在县域市场重点围绕“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融合”,用好用活政策性资源,进一步完善农网布局,优化区县支公司架构,做好协保员队伍的盘点清分与流程赋能,不断提升农网商业险产能。坚持以一体化促发展,深化保险板块协同,试点推广六个业务协同模型,深入研究打造集团一体化销售体系;强化投保联动,完善投资与保险板块的区域对接机制,发挥保险板块属地机构的区位、信息优势,关注重点行业、核心项目及区域发展中的标志性工程,制定专项服务方案,抢抓发展机会。
我们将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坚决落实监管要求,强化各级机构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在全集团开展“风控合规基础建设年”工作,加强IT刚性控制,严格落实合规与绩效考核挂钩机制,在重点领域持续深入开展“扫雷专项行动”,切实防范内控合规风险。强化治理结构,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定期交流、履职回避等制度,完善风控体系。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完善体制机制、制度流程,优化智能信用舆情分析系统,有效提升投后风险管理能力。因应形势变化,对重点业务、重点客户做好扫描和摸底,加强对融资性保证险、互联网健康险等业务的风险敞口管理,切实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我们将不断深化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导保险公司回归保障功能的重要要求,扎实做好扶贫与农险工作,发挥保险精准扶贫独到优势,探索建立保险促脱贫防返贫的长效机制;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加强对现代农业产业链与供应链的综合保险金融支持。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天职,扩大出口信用险、内贸信用险、履约保证险等业务覆盖面,加快发展首台(套)、首批次等险种,开发针对先进制造业研发、生产、销售各环节的一揽子解决方案,积极服务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提升。优化养老健康服务供给,提升社保与大病经办服务质量,开发多样化的养老年金保险产品和适应60岁以上老人需求的产品,探索将医疗新技术、新产品等纳入健康保险,加快发展长期护理保险。更加注重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发展环境污染责任险、气象保险等绿色险种,深入推广“警保联动”,探索建立“应急+保险”机制,推广各类风险减量管理的新模式。
用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我相信,有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拼搏奋斗,有广大客户与股东的鼎力支持,公司一定能够把战略机遇期转化为发展正能量,能够把外部压力转化为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动力,以优异业绩为实现百年奋斗目标做出中国人保应有贡献,以优异成绩回报全体股东、回报员工、回报社会!
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1公司业务概要
2.1.1主要业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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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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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市场占有率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保监会”)公布的中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原保险保费收入,自行统计和计算,分别为人保财险占所有财产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以及人保寿险、人保健康占所有人身险公司的市场份额。
2019年,本集团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推动集团“3411工程”,在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下,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业务收入、盈利水平大幅上升,高质量发展转型取得良好成效。2019年,人保财险在财产保险市场占有率为33.2%,人保寿险在人身保险市场占有率为3.3%,人保健康在人身保险市场占有率为0.8%。按规模保费统计,2019年,人保财险、人保寿险、人保健康、人保香港分别实现规模保费4,317.24亿元、1,040.66亿元、232.06亿元、1.49亿元。
2.2业务分析
2.2.1 人保财险
(1)主要险种经营信息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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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2.2.2 人保寿险
(1)按险种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百分比除外
■
(2)财务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百分比除外
■
2.2.3人保健康
(1)按险种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2)财务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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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资产管理业务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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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组合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1)其他固定收益投资包括二级资本工具、理财产品、存出资本保证金、保户质押贷款、信托产品、资产管理产品等。
(2)其他包括投资性房地产、股权投资计划、归类为投资合同的再保险安排、非上市股权投资、衍生金融资产等。
(3) 贷款及其他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定期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保户质押贷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及投资性房地产等。
(2)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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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净投资收益=总投资收益-投资资产处置损益-投资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资产减值损失
(2)总投资收益率=(总投资收益-卖出回购证券利息支出)/(期初总投资资产-期初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总投资资产-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
(3)净投资收益率=(净投资收益-卖出回购证券利息支出)/(期初总投资资产-期初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总投资资产-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
2.2.5现金流量表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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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因中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等相关规定所涉及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相关内容进行了审议,具体如下:
5.1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5.1.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 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 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 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了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 丰富了出租人的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公司采用新租赁准则后的主要会计政策已在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进行详细说明。
2、修订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6号文件”)。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财会6号文件的要求列报财务报表。
5.1.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赔付率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相关负债。本公司2019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
5.2 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5.2.1 会计政策变更
1、具体内容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财会6号文件的要求列报财务报表。
2、对公司的影响
因执行租赁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确认租赁负债人民币3,374百万元和使用权资产3,506百万元,使用权资产中包含预付房屋租金人民币132百万元;2019年本公司按照财会6号文件的要求列报财务报表项目。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5.2.2会计估计变更
1、具体内容
本公司报告期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的精算假设,是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当前信息重新厘定计量。
2、对公司影响
本公司2019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保险准备金精算假设,假设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合并利润表。2019年度,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计提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2,002百万元,增加计提应收分保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11百万元,合计减少税前利润金额人民币1,991百万元;减少计提短期健康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及未决赔款准备金负债并增加税前利润金额人民币505百万元。本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已经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5.3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和银保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的合理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6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7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子公司及部分结构化主体。
董事长:缪建民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 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临2020-011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3月9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现场出席5名,电话连线出席6名。王智斌董事、邵善波董事、高永文董事、陆健瑜董事、林义相董事和陈武朝董事以电话连线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缪建民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相关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综合考虑了本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和需求、经营业绩、股东回报以及集团母子两级法人股权及财务架构的影响等因素,符合本集团经营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此次现金分红比例低于百分之三十。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A股和H股定期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作为集团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师。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资本规划(2020-2022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2019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阅。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暨2019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第三部分“内部控制评价”)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评价及审计相关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内部审计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审计计划及费用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履职评价结果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阅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尽职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阅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 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临2020-012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3月9日以书面方式发送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全体监事现场出席会议。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推举许永现监事主持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相关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19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处理。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A股和H股定期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 公司2019年度A股和H股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公司2019年度A股和H股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3.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度A股和H股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资本规划(2020-2022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暨2019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第三部分“内部控制评价”)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评价及审计相关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审计计划及费用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履职考核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对董事会、管理层及其成员2019年度履职情况监督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临2020-013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中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通知及要求进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估计除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有关精算假设变更外,无其他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此项会计估计的变更增加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净额合计人民币1,991百万元,减少短期健康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及未决赔款准备金人民币505百万元,上述共计减少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1,486百万元。
一、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 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 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 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了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 丰富了出租人的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采用新租赁准则后的主要会计政策已在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进行详细说明。
2、修订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6号文件”)。
根据以上规定,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财会6号文件的要求列报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赔付率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相关负债。本公司2019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
二、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1、具体内容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财会6号文件的要求列报财务报表。
2、对公司的影响
因执行租赁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确认租赁负债人民币3,374百万元和使用权资产3,506百万元,使用权资产中包含预付房屋租金人民币132百万元;2019年本公司按照财会6号文件的要求列报财务报表项目。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会计估计变更
1、具体内容
本公司报告期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的精算假设,是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当前信息重新厘定计量。
2、对公司影响
本公司2019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保险准备金精算假设,假设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合并利润表。2019年度,此项会计估计的变更增加计提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2,002百万元,增加计提应收分保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11百万元,合计减少税前利润金额人民币1,991百万元;减少计提短期健康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及未决赔款准备金负债并增加税前利润金额人民币505百万元。本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已经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出具了《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三)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临2020-014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建议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6元人民币(含税),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30亿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总股本44,223,990,583股为基数。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22.9%,较上年度提升7.9个百分点。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综合考虑了本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和需求、经营业绩、股东回报以及集团母子两级法人股权及财务架构的影响等因素,根据本集团经营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制定。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2.14亿元人民币。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总股本44,223,990,583股为基数分配2019年年度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6元人民币(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223,990,5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30亿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2.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24.01亿元人民币,母公司报表净利润50.93亿元人民币,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母公司2019年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2.14亿元人民币。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1.30亿元人民币(分红金额同比增长153.8%),占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2.9%,较2018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提升7.9个百分点。
公司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综合考虑了本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和需求、经营业绩、股东回报以及集团母子两级法人股权及财务架构的影响等因素,根据本集团经营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制定。公司未分配利润留存主要为增强内生性资本留存,以满足资本补充的需要,促进集团可持续发展,但尚无法确定预计收益情况。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综合考虑了本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和需求、经营业绩、股东回报以及集团母子两级法人股权及财务架构的影响等因素,符合本集团经营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此次现金分红比例低于百分之三十。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大额现金分红将减少上市公司净资产,造成现金流出,可能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临2020-015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师的议案》,公司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是德勤全球网络的组成部分。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本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以下简称“德勤华永北京分所”)承办。德勤华永北京分所于1998年6月成立。2012年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应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所也获准转制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德勤华永北京分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10层、11层,获得财政部批准并取得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德勤华永北京分所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曾顺福先生,2019年末合伙人人数为189人,从业人员7,143人,注册会计师1,191人(较2018年增加184人),其中具备证券服务经验的注册会计师超过500人。
3.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4.67亿元,年末净资产金额为人民币8.27亿元。德勤华永为56家上市公司提供2018年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25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2018年末资产均值为人民币4,257.89亿元,其中上市公司中前五大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其所投保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兼签字注册会计师马千鲁先生,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马千鲁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近15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曾浩先生,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曾浩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近20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舒弋女士,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张舒弋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近8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以上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团队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计算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1360万元,较上年增长0.89%。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德勤华永具有良好的行业口碑,综合实力较强,在2019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18年度业务收入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中排行第二名,其为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工作进展顺利,双方合作顺畅,得到了股东的认可。结合德勤华永前期审计质量情况、股东评价、金融监管部门的意见等,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拟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德勤华永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同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务所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该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体现出的良好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表示满意。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继续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德勤华永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德勤华永会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的履行是充分和恰当的,同意将《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师的议案》提交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董事会第三届第十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师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