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788 公司简称:光大证券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A股和H股总股本4,610,787,639股为基数,向全体A股和H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0.37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70,599,142.64元。以上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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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行业131家证券公司主要从事经纪、融资融券、投资银行、证券自营交易、资产及基金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和管理及另类投资等业务,行业资产总值及资产净值分别为人民币7.26万亿元及人民币2.02万亿元。
注:行业数据均来源于沪深交易所、Wind资讯、证券业协会会员系统、基金业协会会员系统等。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经纪和财富管理:公司向零售客户提供经纪和投资顾问服务赚取手续费及佣金,代客户持有现金赚取利息收入,及代销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开发的金融产品赚取手续费。
信用业务:公司从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式购回交易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赚取利息收入,并从光证租赁的融资租赁业务中赚取收入。
机构证券业务:公司向公司及其他机构客户提供承销、财务顾问、投资研究及主经纪商服务赚取手续费及佣金,并从自营交易及做市服务赚取投资收入及利息收入。
投资管理:公司向客户提供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和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服务赚取管理及顾问费,并从私募股权投资、另类投资和PPP业务获得投资收入。
海外业务:公司通过海外业务赚取手续费及佣金、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
(二)报告期内行业情况说明
国际经济形势:2019年,全球经济增长显著放缓,主要发达经济体增速下行,新兴经济体普遍表现低迷。贸易保护主义抑制国际贸易和企业投资。主要央行货币政策转向宽松,但财政刺激乏力,结构性改革缺乏亮点,全球总需求不足、贫富分化等问题仍然严峻。
中国经济形势:2019年,在外围经济环境走弱的背景下,中国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但总体运行平稳。主要宏观经济指标在合理区间运行,GDP增长6.1%,就业形势保持稳定,三大攻坚战取得重要进展,经济转型升级态势持续。政策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
资本市场概览:2019年,资本市场改革全面提速。监管层密集发布一系列资本市场改革新政,大力补齐直接融资短板。科创板正式开板并试点注册制、创业板和新三板改革稳步推进、再融资新规公开征求意见、分拆上市新规放宽限制、沪伦通开通、MSCI扩容、A股“入富”、中日ETF互通启动、资产重组新政出炉等一系列新政策、新举措陆续推出,证券市场显著回暖。报告期内上证综指累计上涨22.30%,沪深300指数上涨36.07%;中债总全价指数上涨1.10%。二级市场交投活跃度全面回暖,沪、深股市日均股基交易量5,576亿元,同比增长36%。一级市场直接融资显著增长,股权融资规模为15,324亿元,同比上升27%;IPO募集资金额为2,532亿元,同比上升84%;再融资规模为11,960亿元,同比上升18%;证券公司债券承销规模7.62万亿元,同比上升34%。
行业经营情况:2019年,得益于资本市场回暖和行业加快开放进程,科创板注册制落地实施,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监管导向,带动券商经纪、投行、自营投资等业务收入提升。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数据,2019年证券行业实现营业收入3,604.83亿元,同比增长35%;实现净利润1,230.95亿元,同比增长85%,120家券商实现盈利。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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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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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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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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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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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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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18光证01”兑付工作已于2019年1月18日完成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摘牌,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02;“17光证03”兑付工作已于2019年2月14日完成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摘牌,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09。
“18光证D1”兑付工作已于2019年3月19日完成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摘牌,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18。
“17光证05”兑付工作已于2019年4月26日完成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摘牌,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28。
“18光证03”兑付工作已于2019年5月7日完成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摘牌,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32。
“16光证06”兑付工作已于2019年10月24日完成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摘牌,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60。
“18光证02”兑付工作已于2020年1月20日完成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摘牌,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12。
“17光证04”兑付工作已于2020年2月14日完成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摘牌,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20。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5月27日,中诚信证评对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7光证G1”、“17光证G2”、“17光证G3”、“17光证G4”、“18光证G1”、“18光证G2”、“18光证G3”信用状况进行跟踪评级,并出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上述债项信用等级为AAA。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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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主要业务情况
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在公司党委和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公司通过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发展共识,全力化解处置风险,重整经营管理机制,上下紧紧围绕“价值创造”的工作主线,有效把握住了市场周期性趋势和结构性行情,实现了与行业的同速发展。2019年度,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00.57亿元,同比增长30.4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8亿元,同比增长449.68%。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经纪和财富管理、信用业务、机构证券业务、投资管理、海外业务。
1、 经纪和财富管理
经纪和财富管理业务包括证券经纪业务、财富管理业务、互联网金融业务和期货经纪业务。2019年,该业务板块实现收入24亿元,占比24%。
(1) 证券经纪业务
2019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围绕财富管理转型,打造全新的客户服务体系。抓住市场新业务机会,通过客户关系、团队建设、产品实施、工具支持四大子工程,多角度、深层次推动客户服务体系建设,致力于提升客户交易体验、产品体验、咨询体验、服务体验,持续推动业务转型。围绕“夯实基础”,组织开展了“开门红”、“步步高”、“百舸争流”等一系列营销活动,增强客户基础,做大客户群体、调整业务结构。加强营销队伍培训体系建设,优化绩效考核,打造分支机构三级培训体系,培育财富管理精锐队伍。大力推进产品体系建设,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整合内外部资源,发挥光大集团联动优势,不断挖掘产品深度,延展产品广度,打造业务转型的核心竞争力。通过金融科技工具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双重赋能。实施分支机构网点差异化管理,结合地区特点,有的放矢、优化布局。在巩固传统经纪业务地位的基础上,积极把握市场新业务机会,拓宽收入来源。
截至2019年末,公司境内分公司数量为14家,营业部数量为266家。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市场份额(含席位佣金)行业排名较2018年末下降2位至14位;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市场份额(不含席位佣金)行业排名较2018年末下降1位至16位。公司金融产品销售额连续数年持续增长,2019年代销金融产品总规模683亿元,同比增长12%。期权业务收入同比增长52%。
(2) 财富管理业务
2019年,公司财富管理业务继续发挥在金融工程方面的专业优势,不断完善“以量化为手段,以大类资产配置为核心”的财富管理模式,助力公司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全面推动金融产品体系建设工作,通过优化流程、制度、工具,保证产品引入工作的高效运转,丰富了公司金融产品种类和数量。咨讯名品“金阳光财富管理计划”品牌与创收能力表现优异,有力地支持了分支机构对交易客户的服务;公司荣获“2019东方财富风云榜”年度最佳财富管理券商。公司启动了打造光大品牌私募FOF的工作,提供不同风险收益特征标准化产品,根据高净值客户理财需求提供定制服务。
(3) 互联网金融业务
2019年,公司持续完善和优化金阳光APP功能和内容,APP月活数创历史新高。金阳光APP荣获券商中国券商APP最有价值投顾奖、和讯网第十七届财经风云榜年度券商优秀APP,新浪财经2019年券商APP风云榜最受用户喜爱APP等奖项。通过数字化精准营销,体系化运营赋能线上线下协同展业。全年上线50个MOT事件,15个营销场景,服务触达用户近4000万人次。
平台运营方面,公司打造了“光证小店”产品,以微信小程序轻量化优势,支持财富经理微信生态圈社交化展业,提供裂变式营销工具。着力以“818理财节”等专项活动为契机,推进线上线下运营协同。进一步推进智能客服、智能回访平台的建设、运营,改变单一的电话为主的服务模式,客户服务向集约化、智能化和自动化方向发展。
(4) 期货经纪业务
2019年,在极具挑战的市场环境下,光大期货完善机制建设、明确战略布局、寻求创新突破,通过压实条线管理、加强自有资金流动性管理、推进机构业务开发、重塑风险管理业务等举措多条线齐头并进,实现了企业价值的提升。截至2019年12月末,光大期货日均保证金112.2亿元,交易额市场份额2.34%,分别较2018年末增长12.54%和5.88%。光大期货在中金所、上期所、大商所、郑商所、能源中心的市场份额分别为2.15%、1.45%、3.56%、3.29%和0.81%。上证50ETF股票期权交易累计市场份额为2.68%,排名期货公司第4位,全市场第12位。
2、 信用业务
信用业务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业务和融资租赁业务。2019年,该业务板块实现收入13亿元,占比13%。
(1) 融资融券业务
2019年,公司通过采取积极有效的经营举措,聚焦高净值客户、机构客户,积极稳妥地化解和消除业务风险,提升融资融券业务规模。截至2019年末,公司融资融券余额274.32亿元,较2018年末增长21.9%,市场份额2.69%。公司融券余额1.54亿元,市场份额1.12%。
(2) 股票质押业务
2019年,公司不断优化股票质押业务结构,严把项目质量关,努力降低业务风险。截至2019年末,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为115.37亿;其中自有资金出资规模为62.85亿,平均维持担保比例为227.80%;资管产品等出资规模为52.52亿。
(3) 融资租赁业务
2019年,光证租赁坚守全面风险管理底线,在保持传统融资租赁业务稳健增长的同时,坚持专业化经营,积极开展创新转型。全年新增投放22个项目,共计8.12亿元,累计完成投放项目金额132亿元,累计回收租金100.8亿元,期末应收融资租赁余额37.6亿元。
3、 机构证券业务
机构证券业务包括投资银行业务、机构交易业务、主经纪商业务、投资研究业务和证券自营业务。2019年,该业务板块实现收入37亿元,占比37%。
(1) 投资银行业务
2019年,公司以“价值创造”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促进业务发展,大力推进投资银行事业部制改革;拥抱行业政策春风,加大市场拓展力度,紧抓科创板机遇;以存量客户为切入点向重点拓展区域推广,深耕区域市场,在重点区域形成投行业务优势;积极牵头推进投行协同战略落实,加快推动投行业务高质量创新协同发展。
2019年公司完成股票承销家数14家,市场排名第15位,较去年同期上升7位;股票承销金额98.2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1%(不含可交债承销家数及金额);其中IPO承销家数5家,承销金额21.58亿元;再融资家数5家,承销金额63.68亿元。完成并购重组家数2家,并购类财务顾问家数5家。截至2019年末,公司科创板项目过会家数3家。公司加大股权融资项目储备,根据Wind及公司内部统计,截至2019年末,IPO项目在审项目17家(含科创板),其中已过会7家,IPO项目在审家数市场排名第9位;科创板IPO在审家数2家;并购项目在审4家,其中已过会3家;再融资项目在审6家,其中已过会1家。
2019年公司债券承销项目数量1,090单,同比增长74.96%。承销金额3,247.75亿元,市场份额为4.42%,行业排名第7位。资产证券化业务承销金额1,053.12亿元,市场份额为4.68%,行业排名第6位。
表1:公司各类主要债券种类的承销金额、发行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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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承销业务创新融资项目方面,公司完成了国内首单央企创新型ABN项目、国内首单基础设施REITs项目、首单百亿储架商业中心REITs项目、首单央企储架尾款ABN项目、首单央企降负债ABN项目,并正在推进多单首批央企国企创新型项目,持续保持资产证券化业务创新市场领先势头。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已先后获得第五届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年度特殊贡献奖、资产证券化介甫奖、中国金融前沿论坛评选年度杰出主承销商等奖项。
公司债券承销项目储备充分,截至2019年12月末,待发行项目数144单,上报审批阶段项目数80单,已立项和已通过内核的储备项目数167单。
2019年,公司作为主办券商累计推荐新三板挂牌264家,总体推荐挂牌排名行业第16名;新增推荐挂牌1家;新三板股票发行融资金额合计5.39亿元;持续督导新三板公司183家,其中13家为创新层公司。截至2019年末,公司为4家挂牌公司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2) 机构交易业务
2019年,公司面对机遇和挑战,加强全国性研究服务统筹规划、推动跨部门的交叉销售,努力做实机构佣金主业,积极探索搭建机构综合服务平台的有效途径。2019年,公司实现基金分仓内部占有率3.71%,同比上升7.23%,创历史新高。截至2019年12月末,席位佣金净收入市场份额为3.80%,同比下降2.56%。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公募基金佣金收入排名行业第7位。
(3) 主经纪商业务
2019年,公司聚焦商业银行及理财子公司、信托公司和大型私募客户,全方位提供以投研、金融产品评价、FOF/MOM投资、系统交易为核心的高品质一站式综合服务,打造公司主经纪商服务市场品牌。截至2019年12月末,公司累计已合作私募机构共944家,同比增长18%;累计引入PB产品2,356只,同比增长23%;当年新增PB产品备案规模1,390.84亿元,同比增长34%,其中银行理财类产品新增规模959.54亿元;存续PB产品1,413只,同比增长12%;存续PB产品备案规模3,039.83亿元,同比增长49%。
(4) 投资研究业务
2019年,公司着力打造市场化、专业化的研究业务,在市场竞争中稳步提升。公司投研业务坚持“宏观总量带动下的跨市场、跨品类资产配置建议能力”的特色定位,致力于“打造光大品牌的研究产品”。全年共举办大型投资者策略会4次以及若干次大中型投资者专题论坛;共发布研究报告5,403篇,为客户提供路演服务21,851次,联合调研973次,提供跨行业、跨区域联合调研、专家交流、电话会议、沙龙等多项投研服务。截至2019年末,公司研究跟踪A股上市公司672家,海外上市公司144家。全年研究所共获得新财富、水晶球、上证报最佳分析师等奖项24个,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
(5) 证券自营业务
2019年,公司权益自营投资以重塑业务流程和强化风控体系为抓手,全面提升投研质量和能力,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其中,权益方向性业务投资收益率大幅跑赢市场;量化衍生品方面,明确业务突破点,以培育和提升交易台对冲交易能力为抓手,进一步夯实业务基础。公司多次获得上交所50ETF期权做市商AA类评级,并顺利取得沪深交易所新ETF期权的主做市商资格和中金所股指期权品种的做市商资格。
2019年公司固定收益自营投资业务进一步提升投研能力,完善专业化分工,适时调整持仓结构,丰富债券投资策略;同时加强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和合规制度建设,严控信用违约风险;通过收益凭证、黄金租借等方式丰富负债融资方式,也为客户提供了安全可靠的投资品种。
4、 投资管理业务
投资管理业务包括资产管理业务、基金管理业务、私募股权投融资业务和另类投资业务。2019年,该业务板块实现收入9亿元,占比9%。
(1) 资产管理业务
2019年,光证资管继续加强投研能力和团队建设,深耕主动管理能力,致力于丰富产品类型与投资策略、提升产品业绩。同时,光证资管坚持合规稳健运营、有序推进大集合产品与存量私募产品的规范改造工作,并已成功完成1只大集合公募化转型。截至2019年12月末,光证资管受托管理总规模2,438.88亿元,其中主动管理规模1,521.7亿元,占比62.39%;月均主动管理规模1,546.13亿元。2019年,光证资管作为管理人新增资产证券化项目8单,累计发行规模295.65亿元。
表2:资管业务各类产品的规模及同比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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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司内部统计
(2) 基金管理业务
2019年,光大保德信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稳步发展。资产管理规模方面,公司通过积极推动绩优产品的持续营销和重点渠道的产品首发,权益型基金资产管理规模略有提升;加大机构客户的开发力度,债券型基金资产管理规模基本保持稳定;截至2019年12月末,光大保德信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规模为861.76亿元,专户资产管理规模186.05亿元。通过积极推动绩优产品的持续营销和重点渠道的产品首发,公司剔除货币基金、理财基金后的公募规模稳中有升。产品布局方面,光大保德信中低风险收益特征产品规模增长较快。基于政金债的市场配置热点、银行理财溢出资金需求以及科创板的投资需求,积极营销相应产品,并推动系列产品规模快速增长,赢得了市场良好口碑。投研业绩方面,光大保德信旗下部分权益和固收产品业绩表现突出,旗下绩优基金一一行业轮动混合型基金、中高等级债券型基金、银发商机混合型基金等产品市场排名都位于前列。
(3) 私募股权投融资业务
2019年,光大资本根据监管要求,针对直投项目和存量基金开展了积极整改规范,针对投资项目加大了投后管理力度,针对专项风险进行了积极妥善处置。
2019年,光大发展积极推动各项业务稳步发展,通过“基金+ABN"产品联动,充分发挥光大证券综合金融优势,加强内部协同,完成项目落地,深入贯彻中央“京津冀一体化”的战略决策部署,有效推动了国企成功降负债、降杠杆,积极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4) 另类投资业务
2019年,光大富尊积极探索业务发展方向,重塑业务定位,调整业务布局,践行“三大一新”产业战略,聚焦于大环保、大旅游、大健康、新科技等投资领域,加强与投行的业务联动协同,积极参与科创板发行战略配售业务。充实投后管理人员,投后工作实行精细化管理,实行委派人制度和项目经理负责制,保障项目安全有序退出。
5、 海外业务
2019年,该业务板块实现收入8亿元,占比8%。
2019年,公司海外业务坚持稳中求进、质效并举,逐步扩大在香港市场的影响力。
财富管理及经纪业务方面,向财富管理平台转型初见成效。截至2019年12月末,海外业务客户资产值1,217亿港元,客户总数13.2万户,港股经纪证券交易量市场占有率为0.29%。加强风险管理,保证金融资余额为83.72亿港元。财富管理产品收入占比大幅提升。光大新鸿基作为沪深港通北向交易成交额升幅最高的三大经纪商之一,获香港交易所颁发“2019年沪深港通大奖一一三大交投跃升经纪商大奖”。在电子交易方面,推出“鸿财AI-Portfolio投资平台”的智能投资顾问服务,网上交易平台“鸿财网”也荣获由新城电台及香港电脑商会联合举办的“2019香港杰出数码品牌大奖一一杰出网上交易平台奖”。
企业融资及资本市场方面,发掘新增长点。2019年,完成IPO保荐项目2个,完成合规及财务顾问项目3个。承销方面,完成股权承销项目18个,其中16个为IPO项目,香港市场整体排名第11位,覆盖生物医药、科技、旅游、教育、金融等行业。债券承销项目19个,取得较快发展,成为投行业务新增长点。旗下全资英国子公司取得上交所沪伦通全球存托凭证英国跨境转换机构备案,进一步拓展国际销售和交易网络。
资管业务稳步发展,投资业务注重投后管理。截至2019年末,资产管理业务旗下运营产品12个,基金管理规模约36亿港元,主动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为16.6亿港元,同比增长4.93%。
投资管理板块,截至2019年末,现存管理项目6个,投资余额约16.33亿港元。
(二)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1、光大期货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8日,注册资本15亿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光大期货总资产117.22亿元,净资产19.01亿元,净利润1.83亿元。
2、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21日,注册资本2亿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光证资管总资产26.82亿元,净资产20.76亿元,净利润5.41亿元。
3、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7日,注册资本40亿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光大资本总资产38.39亿元,净资产-3.72亿元,净亏损29.09亿元。
4、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26日,注册资本20亿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金融产品投资等。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光大富尊总资产26.61亿元,净资产19.60亿元,净亏损1.82亿元。
5、光大证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据香港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19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实缴资本27.65亿港元。业务性质为投资控股和金融服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光证金控总资产(折合人民币,下同)252.64亿元,净资产0.18亿元,净亏损2.59亿元。
6、光大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12日,注册资本5亿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光大发展总资产12.03亿元,净资产5.57亿元,净利润0.29亿元。
7、光大幸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29日,注册资本10亿元,公司通过光大资本、光证金控持有85%股权。(其中光大资本持有的 35%股权受 MPS 风险事件影响已被冻结,详见公司公告 2019-037 号)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等。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光证租赁总资产48.60亿元,净资产11.83亿元,净利润0.24亿元。
8、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22日,注册资本1.6亿元,由公司和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公司持有55%股权。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光大保德信基金总资产13.23亿元,净资产10.96亿元,净利润1.49亿元。
9、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12日,注册资本2亿元,公司持有25%股权。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成基金总资产36.27亿元,净资产23.65亿元,净利润2.46亿元。
(三)其他
1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8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采用与现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详见第十一节附注五、33。
4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一级子公司未发生变化,无新设立和收购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下属16家子公司清算并办理注销。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为17家。
A股代码:601788 A股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0-029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上午9:30以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人。全体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董事长闫峻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长和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合规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A股和H股总股本4,610,787,639.00股为基数,向全体A股和H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37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170,599,142.64 元。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自营业务规模的议案》,同意:
1、2020年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上限为净资本的300%(监管标准为不超过净资本的500%)。
2、2020年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上限为净资本的50%(监管标准为不超过净资本的100%)。
3、管理层应严格遵循审慎原则进行自营业务操作,公司实施自营投资过程中如果发生情况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自营额度进行调整并予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连交易,关联董事闫峻先生、刘秋明先生、宋炳方先生、殷连臣先生、陈明坚先生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风险偏好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授权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1) 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2)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上述修订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章程》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3)办理《公司章程》向监管部门申请核准或备案的相关手续;及(4)办理因《公司章程》修订所涉及的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手续。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订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制订〈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向本公司股东发出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的报告、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审计与稽核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的报告、2019年历次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报告;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附件: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事前认可关联/连交易的审核意见
本人作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日常关联/连交易事项及有关资料进行了核查并审阅,认为该日常关联/连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此项日常关联/连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徐经长、熊焰、李哲平、区胜勤、王勇
2020年3月27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的意见
我们作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日常关联/连交易事项及有关资料进行了核查并审阅,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时,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递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3、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均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徐经长、熊焰、李哲平、区胜勤、王勇
2020年3月27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公司2019年度关联/连交易执行情况的意见
我们作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2019年度关联/连交易执行情况的有关资料进行了核查并审阅,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度关联/连交易于公司日常业务过程中达成。
2、公司2019年度关联/连交易按照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
3、公司2019年度关联/连交易按照规限这些关联/连交易的协议进行,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徐经长、熊焰、李哲平、区胜勤、王勇
2020年3月27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9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的意见
我们作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有关资料进行了核查并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徐经长、熊焰、李哲平、区胜勤、王勇
2020年3月27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光大集团相关不竞争承诺的意见
我们作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集团”)在筹备公司A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及H股于香港联交所上市时作出的不竞争承诺,对光大集团遵守及执行不竞争承诺的有关资料进行了核查并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财政年度内,光大集团、光大集团正常经营的全资附属公司和其他实质上受光大集团控制的公司经营的业务与光大证券或光大证券的附属公司的受有关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以证券公司为经营主体的业务不存在实质性竞争,也不存在会产生实质性竞争的可能性,因而光大集团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财政年度内遵守了相关不竞争承诺。
独立董事:徐经长、熊焰、李哲平、区胜勤、王勇
2020年3月27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9 年,公司已全面实施内部控制规范,报告期内对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的各个环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和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独立董事:徐经长、熊焰、李哲平、区胜勤、王勇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0-030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26日下午2:00以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8人。全体监事以视频方式参会。本次监事会由刘济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的规定。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书面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合规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履职评价结果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的报告、公司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报告;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0-031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预计关联(连)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度预计关联/连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预计关联/连交易均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连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实际参与表决董事共7名。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2020年度预计关联/连交易的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时,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递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均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2019年,公司严格在《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所确定的日常关联/连交易范围内执行交易。本公司与光大集团成员发生的日常关联/连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租赁
■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
3、证券及金融服务
■
4、非金融综合服务
■
本公司与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的相关服务或产品按照统一规定的标准开展,相关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2019年,关联自然人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规定接受本公司提供的证券及金融服务、认购本公司发行的证券和金融产品,本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证券及金融服务类收入涉及金额约为1.14万元。本公司与其他关联法人(除光大集团成员外)发生的证券及金融服务类收入和支出涉及金额分别为9,126万元和6,687万元。本公司与其他关联法人发生的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类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三、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
参照本公司近年来关联/连交易开展情况,结合本公司2020年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如下:
(一)预计与光大集团成员发生的关联/连交易
1、房屋租赁
■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
3、证券及金融服务
■
4、非金融综合服务
■
(二)预计与其他关联/连人(士)发生的关联/连交易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的其他关联人
除光大集团成员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的其他关联人包括:1、光大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等关联自然人;2、上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光大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和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3、过去12个月内,曾经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根据与本公司或本公司关联人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12个月内,将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在本公司日常经营中,上述关联自然人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规定接受本公司提供的证券及金融服务,或认购本公司发行的证券和金融产品。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本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连交易如下:
(1)房屋租赁
■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
(3)证券及金融服务
■
(4)非金融综合服务
■
2、《香港上市规则》下的其他关连人士
除光大集团成员外,根据公司的测算与《香港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预计本公司与《香港上市规则》项下所定义其他关连人士发生的关连交易将可获全部或部分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则》下关于关连交易的申报、公告、年度审阅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就该等交易,公司将就每项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进行单独测算,并依据测算的结果依照《香港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履行申报、公告、年度审阅及/或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四、关联/连人(士)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光大集团成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大集团及通过其下属公司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控股”)持有公司46.45%的股份。
光大集团成立于1990年11月12日,注册资本600亿元,注册地北京,法定代表人李晓鹏。公司投资和管理的金融业包括:投资和管理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租赁、金银交易;资产管理;投资和管理非金融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光大控股成立于1972年8月25日,注册地香港,董事会主席蔡允革。光大控股是中国领先的跨境投资及资产管理公司,通过所管理的多个私募基金、创投基金、产业基金、夹层基金、母基金、固定收益和股票基金,及利用强大的自有资金,与投资者共同培育了众多具高增长潜力的企业,同时还配合中国企业的发展需求,将海外的技术优势与中国市场相结合,为中国客户参与海外投资提供了多元化的金融服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8月,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818)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818)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光大集团的其他子公司中,与本公司业务往来较多主要包括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光大置业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光大科技有限公司等。
2、《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项下其他关联人
除光大集团成员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的其他关联人包括:1、光大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等关联自然人;2、上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光大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和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3、过去12个月内,曾经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根据与本公司或本公司关联人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12个月内,将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五、关联/连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房屋租赁业务
房屋租赁业务主要包括本公司与关联/连方互相租赁对方的房产用作业务经营用途等,租金参考租赁房产所在地届时适用的市场租金,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包括监管部门允许交易的各类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上述各项证券及金融产品的市场费率一般在市场上具有透明度及标准化。就该等产品或交易所收取的佣金及收费应参照现行市场费率,或按类似产品或交易类型一般适用于独立对手方的市场费率按公平协商确定。
3、证券及金融服务
证券及金融服务交易包括本公司与关联/连人(士)之间互相提供的监管部门允许的各类证券及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银行、经纪、资产管理、存贷款、代销金融产品、保险等服务等。上述各项证券及金融服务的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及发布的存贷款利率、第三方定价,经公平协商确定。
4、非金融综合服务
(下转14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