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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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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0-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53 公司简称:东方银星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 23,678,106.91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389,151.3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6,959,255.39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7,570,104.07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母公司累计亏损未弥补,故2019年度不做现金分红。

公司主营业务为大宗商品贸易,目前的注册资本较低,无法参与大型项目的投标,限制了公司的发展。为提升企业竞争实力,拓展市场经营范围,增加企业效益,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股本51,2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79,200,000 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登记结果为准)。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需经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及通过后实施,并在实施完成后,相应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聚焦供应链管理业务,推动大宗商品贸易业务持续稳定经营。业务模式是基于公司已建立的供应商评审系统为基础,筛选符合公司要求的核心企业,为其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提供供应链管理及服务。当前,公司以“黑色系”(焦煤、焦炭)、电解铜及燃料油贸易品种为主,通过与大型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合作,不断扩充贸易品种、持续深化供应链管理业务深度。

(二)行业情况说明

1.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具备较好的发展前景

根据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历史阶段,能源需求总量仍有增长空间。立足国内是我国能源战略的出发点,必须将国内供应作为保障能源安全的主渠道,牢牢掌握能源安全主动权。根据《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煤炭占我国化石能源资源的90%以上,是稳定、经济、自主保障程度最高的能源。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将逐步降低,但在相当长时期内,主体能源地位不会变化。必须从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和发展阶段出发,将煤炭作为保障能源安全的基石,不能分散对煤炭的注意力。

2.供给侧改革和“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推动了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行业的发展

自2016年中国落实供给侧改革相关措施以来,煤炭领域成效明显,许多中小煤矿关停,产能向大型煤矿转移,煤炭下游领域如钢铁领域供给侧改革逐步铺开,宝钢和武钢合并标志着行业兼并重组进入新的阶段。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供给侧改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未来5年至10年“去产能”和兼并重组都将是大宗商品制造业的首要任务。上游行业兼并重组必将推动中游供应链行业集中度提升,目前中国大宗供应链市场规模接近20万亿元,但市场占有率超过1%的企业很少,远低于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这意味着我国大宗供应链行业集中度提升的潜力非常大。

与供给侧改革同步推进的是国家大力推动的“一带一路”建设,将中国的产能逐步带向世界各地,而大宗商品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也将面临未来市场需求的波动挑战。一批市场占有率较高的行业企业将逐步培养出来,国内大宗贸易企业面临着发展的挑战和机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大宗商品贸易品种由传统的煤炭、焦炭,扩增到电煤、电解铜、柴油等品种,随着贸易品种的扩增,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增长。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公告编号:2020-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17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号中庚环球创意中心1号楼30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17日

至2020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在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27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2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庚地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0 年4月16日16:30 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20 年4月16日(星期四)9:00-12:00、14:00-16:30

4、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号中庚环球创意中心1号楼32层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号中庚环球创意中心1号楼32层

邮编:201102 电话:021-33887070 传真:021-33887073

联系人:夏建丰 王南

(二)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编号: 2020-015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以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九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全票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公告》

5、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梁衍锋、邢宝华、周敏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参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编号: 2020-016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三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三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于战勇、林维群已回避表决。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于战勇先生简历:

于战勇,男,1955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人事处处长,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副行长,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福州监管办合作金融监管处、建设银行监管处处长,曾任职于银监会福建监管局,现已退休。

于战勇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颜肃女士简历:

颜肃,女,1957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曾任职于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现已退休。

颜肃女士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公告编号:2020-018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7,570,104.07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母公司累计亏损未弥补,故2019年度不做现金分红。

● 公司拟以 201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7,570,104.07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母公司累计亏损未弥补,故2019年度不做现金分红。

公司主营业务为大宗商品贸易,目前的注册资本较低,无法参与大型项目的投标,限制了公司的发展。为提升企业竞争实力,拓展市场经营范围,增加企业效益,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 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总股本 128,000,000 股,本次共计转增股本51,2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79,200,000 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登记结果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虽然盈利,根据2019年财务数据累计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不具备分配的条件,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

随着公司主营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目前的注册资本较低,无法参与大型项目的投标,限制了公司的发展。为提升企业竞争实力,拓展市场经营范围,增加企业效益,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股,共计转增股本 51,200,000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79,200,000 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登记结果为准)。

我们认为本次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客观实际,故同意将该分配预案提交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 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 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 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编号: 2020-019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2)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中审众环秉承“寰宇智慧,诚信知行”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中审众环建立有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多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战略发展及业务规划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财务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国际事务协调委员会、专业技术及信息化委员会等。在北京设立了管理总部,在全国设立多个区域运营中心,建立起覆盖全国绝大部分地域的服务网络,在国内主要省份及大中型城市包括:武汉、北京、云南、湖南、广州、上海、天津、重庆、广西、四川、山西、江西、河北、河南、深圳、珠海、东莞、佛山、海南、福建、厦门、浙江、江苏、山东、潍坊、安徽、黑龙江、辽宁、吉林、大连、陕西、西安、贵州、新疆、内蒙古和香港等地设有36个分支机构,并在质量控制、人事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各方面实行总所的全方位统一管理。事务所总部设有多个特殊及专项业务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包括管理咨询业务部、IT信息审计部、金融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和质量控制部、专业标准培训部、市场及项目管理部、信息部、人力资源部、职业道德监察部等部门。

(3)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4)执业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5)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审众环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审众环福建分所具体承办。办公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18号三盛国际中心东塔9层。福建分所前身为福建华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一直从事审计服务业务;2015年开始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目前拥有从业人员100人,其中注册会计师54人。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2019年末合伙人数量:130人。

(3)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及近一年的变动情况:1,350人,2019年较2018年新增365人,减少188人。

(4)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及其2019年末人数:是,2019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900余人。

(5)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3,695人。

3、业务规模

(1)2018年度业务收入:116,260.01万元。

(2)2018年净资产金额:7,070.81万元。

(3)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

2018年上市公司家数125家;截止2020年3月1日,上市公司家数159家。

2018年上市公司收费总额:17,157.48万元。

2018年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018年上市公司资产均值:1,252,961.59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最近3年累计收(受)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15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包括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如已确定)的执业资质、从业经历、兼职情况、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等;

(1)项目合伙人的执业资质、从业经历、兼职情况、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林东,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大型国企、大型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报表审计、资产重组及改制策划工作,从事证券工作27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罗跃龙,中国注册会计师,中注协资深会员,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业经历22年,其中证券从业经历工作13年。现为风险管理及质量控制委员会委员、湖南质控中心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拟签字会计师的执业资质、从业经历、兼职情况、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林祥,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主持过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发债企业的财务报表审计,从事证券工作4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费用50万元(包括内控审计),审计费用按照公司经营规模定价,本次费用较2019年增加10万元,主要系预计公司2020年业务量增加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对公司实施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此,审计委员会经讨论研究后,向公司董事会建议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议案。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编号:2020-020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 因该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3月27日,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认真审议并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关联董事梁衍锋先生、邢宝华先生、周敏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中庚地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庚集团)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须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事项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主要从事大宗贸易供应链业务,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公司与关联方是基于正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而持续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通过该项关联交易,促进公司贸易业务发展,增强公司主营业务能力,增加公司营业收入,提高公司全体股东权益之目的,该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均是公平有利的。该项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定价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二)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正常进行,公司合理预计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徐州伟天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伟天化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于2007年4月2日设立,注册地为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马元村,主要办公地点为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马元村,法定代表人为KENNEY LIN,注册资本为21,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危险化学品(粗苯、煤焦油、煤气、硫磺、甲醇、氧【压缩的】、氮【压缩的】、氧【液化的】、氮【液化的】、杂醇油)的生产。生产焦炭,销售自产产品;仓储服务,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中庚集团持有伟天化工15%股权,同时中庚集团在伟天化工董事会五名董事席位中派出一名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版)第十章有关关联交易和关联人的明确界定,公司与伟天化工的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经与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沟通,按照财政部出具的《企业会计准则36号文》有关解释,中庚集团虽对伟天化工不构成控制,但对伟天化工构成重大影响,以审慎性原则,本次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

(二)宁夏伟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宁夏伟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2日设立,注册地为宁夏中卫市沙坡区美利工业园精细化工区宁夏宇光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厂区,法定代表人为李奎,注册资本为1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焦炭生产、销售;煤炭销售(合同方式经营);机械设备租赁、销售;煤焦油、粗苯、硫酸、氢氧化钠溶液、酸式硫酸铵、甲醇、盐酸、氨溶液(含氨〉10%)、煤气批发(合同方式经营,经营场所不储存危险化学品实物);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环境保护检测、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伟天化工持有宁夏伟中68%股权,经与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沟通,按照财政部出具的《企业会计准则36号文》有关解释,虽然中庚对宁夏伟中不构成控制,但对宁夏伟中构成重大影响,以审慎性原则,本次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

(三)陕西伟天腾达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陕西伟天腾达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设立,注册地为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清水川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为崔云飞,注册资本为1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煤炭、白云石销售;焦炭、硅铁生产、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进出口业务;金属镁、镁合金、煤焦油、粗苯、氨水、硅钙、煤焦沥青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伟天化工持有陕西伟天腾达100%股权,经与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沟通,按照财政部出具的《企业会计准则36号文》有关解释,虽然中庚对陕西伟天腾达不构成控制,但对陕西伟天腾达构成重大影响,以审慎性原则,本次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

(四)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30日,法人代表梁衍锋,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在上海市闵行区梅陇南方商务区地块内从事商办楼的开发、建设、经营,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礼仪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旅游信息咨询,停车场库经营,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体育用品、日用百货的销售;食品销售,餐饮服务,旅馆,美容美发服务,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健身服务,保健按摩服务,足浴(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本公司董事长梁衍锋先生担任龙城置业董事长,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福建省中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福建省中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12日,法人代表朱元焕,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物业管理;绿化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租赁;家政服务;汽车租赁;娱乐及体育设备出租;专业停车场服务;贸易代理服务;快餐服务;小吃服务;餐饮配送服务;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服装,汽车零配件,五金产品,灯具、装饰物品,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电气设备,建材,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木质装饰材料,陶瓷、石材装饰材料的批发零售;体育场馆;休闲健身活动;机构商务代理服务;大型活动组织服务;社会经济咨询;园林 绿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六)中庚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庚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01年10月8日设立,注册地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新道路408号鸿鑫楼20735室(自贸试验区内),法定代表人为刘清,注册资本为10166.8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建材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长梁衍锋先生担任中庚汇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七)福州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福州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06月29日,法人代表梁秀华,注册资本39,35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在福州市温泉公园边规划范围内建造、出租、出售商住楼;在仓山区桔园洲金山四期南侧“地王”A地块规划范围内建造、出租、出售商住楼;在福州市仓山区橘园洲三环路东侧规划范围内建造、出租、出售“香江红海园三期”。在晋安区连江路西侧,化工路南侧规划范围内建造、出租、出售“帝国大苑”;在鼓楼区东街83#规划范围内建造、出租、出售“福建国际青年交流中心”。(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八)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中庚聚龙酒店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中庚聚龙酒店,成立于2018年08月09日,法人代表林芳。经营范围:旅馆,餐饮服务,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百货零售,酒店管理,自有房屋租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礼仪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旅游信息咨询,停车场库经营,健身服务,美容美发服务,保健按摩服务,足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九)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福州中庚聚龙酒店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福州中庚聚龙酒店,成立于2014年11月18日,法人代表梁淑祯。经营范围:接待国内外宾客住宿;大型餐馆(含凉菜、含裱花蛋糕、含生食海产品);酒店管理;自有房屋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百货销售;体育场馆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出售商品以及向关联人租赁办公室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提高生产经营保障程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完成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编号: 2020-021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3月27日 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后,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参加下表: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事宜。

特此公告。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公告编号:2020-022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星庚”、福州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星庚”)。

● 本次担保金额: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0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星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预计2020年度为全资孙公司福州星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

● 实际已经提供的担保余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星庚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2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5.53%。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随着注册地址迁入福州,公司业务布局地缘扩大,根据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情况,预计宁波星庚资金缺口为10,000万元,福州星庚资金缺口为15,000万元,资金缺口均需要外部融资解决。经与各金融机构洽谈,公司作为宁波星庚和福州星庚母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担保。

基于以上情况,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星庚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担保额最高为 10,000万元。公司拟为全资孙公司福州星庚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担保额最高为 15,000万元。

截至披露日公司尚未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事项,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实现高效筹措资金,自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至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贷款及银行票据的担保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而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及贷款额度内,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等条件决定具体实施贷款及担保的银行,决定每笔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额度内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等事项。

公司为子公司或孙公司之间的对外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超过上述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宁波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高新商用房A1-204-3室

法定代表人:石春兰

注册资本:4,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06月06日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焦炭、矿产品、钢材、有色金属、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塑料原料及制品、电子及电器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燃料油(除轻质燃料油)的批发、零售;煤炭(无储存)的批发;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自主选择经营其他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公司持股100%股权

2、福州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壶江路2号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1号研发楼306

法定代表人:夏建丰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03月06日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焦炭、矿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珠宝首饰、燃料油(不含新型燃料油及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电子商务信息咨询;装卸搬运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网页设计、计算机软件开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宁波星庚持股100%股权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宁波星庚和福州星庚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2020年度公司将根据宁波星庚和福州星庚的申请,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资金需求与融资机构实际确定的为准。

四、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拟担保额度均从其经营发展的实际出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合并报表内的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且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前述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宁波星庚已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2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5.53%,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