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3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5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按照章程相关规定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在对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吴朋先生、黄治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江西川仪三川智慧水务科技有限公司申请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

同意江西川仪三川智慧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仪三川”)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江支行申请办理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其中含人民币贷款额度/万元 ,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壹仟玖佰万元整 ,保函额度壹佰万元整,贸易融资/万元,信用证/万元等,期限一年。川仪三川承诺全额保证金方式开具承兑汇票或保函。同意川仪三川授权其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代表该公司签署授信合同/协议以及进行该等合同、文件的修改、更新,授权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申请公司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

同意公司申请不超过341,2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授信合同/协议、借款合同以及进行该等合同、文件的修改、更新,授权期限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银行综合授信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

1、综合授信额度合计金额暂按1美元兑人民币7.2元计算,操作中以实际汇率为准。

2、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商票保贴、资金业务保证金额度、非信贷业务(直投)、贸易融资和境外直贷等,具体的授信品种以相关合同为准。

3、重庆银行的授信额度已包含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部分全资子公司授信计划及公司为其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分别申请不超过42,800万元和1,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同意公司为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和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时间以担保合同为准。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本次授权期限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授信及担保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

1、上表中的“综合授信”为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其他银行授信等;

2、合计金额暂按 1 美元兑人民币7.2元计算,操作中以实际汇率为准;

3、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在重庆银行的授信额度已包含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为部分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号)。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川仪调节阀为川仪股份在重庆银行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重庆川仪调节阀有限公司为川仪股份向重庆银行申请的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时间和金额以担保合同为准。

在对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吴昱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川仪股份在重庆银行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号)。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部分议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于 2020年4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10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9号)。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6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3月27日,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公司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吴朋先生、黄治华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均表决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同意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双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审议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书面意见如下: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双方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守公允的市场价格,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说明:

1、2018年1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重庆横河川仪有限公司签订2018年12月-2020年11月的房屋租赁合同,2年租赁费共计1,800万元。

2、2019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河南中平川仪电气有限公司销售货物预计金额增加至5,000万元。

3、上述列表中未纳入上年预计或超过上年预计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

4、关于金融服务类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存款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支出、存款余额的交易原则进行了约定,预计金额合计不包含上述三项内容的具体额度。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说明:

1、2018年1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重庆横河川仪有限公司签订2018年12月-2020年11月的房屋租赁合同,2年租赁费共计1,800万元。2020年11月,公司拟与重庆横河川仪有限公司签订2020年12月-2022年11月的房屋租赁合同,2年租赁费共计1,800万元。公司仅对今年拟续签房屋租赁事项做预计。

2、关于金融服务类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存款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支出、存款余额的交易原则进行了约定,预计金额合计不包含上述三项内容的具体额度。

3、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重庆四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云汉大道5号附290号;

主营业务:太阳能电站开发、系统设计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2、重庆四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速;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同熙路99号;

主营业务:LED及其应用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服务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3、河南中平川仪电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小关;

注册资本:3,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河南省平顶山高新区青桐街9号;

主营业务:研发、制造、安装和销售高低压开关设备、机电设备、防爆电器、自动化设备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参股公司。

4、巫溪县兼善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军;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巫溪县城厢镇马镇新城(盐务小区);

主营业务:光伏发电;太阳能电站开发;电力供应;太阳能电站系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5、重庆横河川仪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正国;

注册资本:1,800万美元;

住所:重庆市北碚区同昌路1号;

主营业务:差压、压力、温度变送器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参股公司。

6、兰州四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达荣;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兰州新区昆仑山大道以西、清水河街以北;

主营业务:人造蓝宝石及其晶片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照明灯具制造及其安装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7、重庆四联微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毅东;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61号6楼;

主营业务:集成电路及其相关电子产品及软件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与工程及技术服务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8、重庆昆仑仪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龚征明;

注册资本:411.7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万州区南环路6号(万州经开区);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仪器仪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参股公司。

9、重庆四联元润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速;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同熙路99号;

主营业务:照明器具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城市照明设计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10、重庆川仪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军;

注册资本:4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曙光村1号;

主营业务:制造、销售仪表精密零件、光电产品精密小件、汽摩配件、燃气表零件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11、重庆耐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成林;

注册资本:3,027.1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北部新区杨柳路6号;

主营业务:流量仪表及成套设备、流体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加气机、加油机及成套设备、石油天然气加工设备、储运设备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12、重庆荣凯川仪仪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德伟;

注册资本:2,01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北碚区澄江桐林村1号;

主营业务:研制、生产、销售各类仪表游丝和电源装置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13、重庆安美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军;

注册资本:56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缙云村1号;

主营业务:设计、制造、销售标、铭牌及印制电路板;加工、销售金属电镀件及塑料电镀件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14、重庆四联特种装备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光强;

注册资本:2,4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蔡和路879号;

主营业务:光电子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15、重庆川仪微电路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光剑;

注册资本:6,79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同熙路99号;

主营业务: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的设计生产及销售业务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16、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向晓波;

注册资本:42,806.26175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同熙路99号;

主营业务:对仪器仪表及其他产业领域的投资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17、重庆四联光电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瑞华;

注册资本:33,899.3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武隆区白马镇三溪村;

主营业务:人造蓝宝石及其晶片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18、重庆四联爱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克难;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镇上邦路3号附9号;

主营业务:城市道路照明及亮化工程设计及施工、智慧城市规划设计及施工、绿色照明节能改造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19、重庆四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栋;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同熙路99号;

主营业务: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执业)、照明设备、机电产品、灯杆、光伏设备的销售和技术服务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20、重庆两江新区信联产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静;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61号;

主营业务:在重庆市范围内开展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和以自有资金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股权投资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21、重庆四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喜臣;

注册资本:21,275.98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同熙路99号;

主营业务: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不含金融服务),对所投资资产进行经营管理;投资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22、重庆长辉节能减排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维;

注册资本:31,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1号;

主营业务:从事建筑相关业务;节能减排工程系统设计、技术服务及技术方案咨询策划;销售:节能减排设备产品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23、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军;

注册资本:270,522.750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号;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等业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有重大影响的公司。

24、四联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素年;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92号;

主营业务:新能源相关技术开发、服务、销售;晶片、半导体照明材料、半导体光电器件、半导体测试仪器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25、重庆优侍养老产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明亮;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同熙路99号;

主营业务:从事居家养老及集中式养老服务及咨询;养老产品硬件、软件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及技术推广;养老护理及养老康复器械产品的研发及销售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26、绵阳四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光剑;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绵阳高新区石桥铺博纬工业园1-103厂房;

主营业务:集成电路、汽车电子产品、光传输设备、信息网络终端设备、电子元器件、通信及电子设备用变压器和电感器、印刷线路板、专用接插件、电子模块设计、制造、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27、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玉祥;

注册资本:368,464.015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0号;

主营业务:开发、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电器机械及器材、环保设备、机床工具、电力设备及器材、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零部件、有色金属冶炼产品及其压延加工产品、仪器仪表、办公机械产品、风力发电设备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前董事邓勇先生曾经为该公司董事。

28、加拿大四联蓝宝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瑞华;

注册资本:1,750万美元;

注册地: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省维多利亚Valnalman大街721;

主营业务:人造蓝宝石及其晶片、半导体照明材料的研发、生产、制造、加工、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29、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林;

注册资本:104003.3262万元;

注册地:江西省鹰潭高新区龙岗片区三川水工产业园;

主营业务:机械水表、智能水表的研发、生产、销售,水务自动化和信息化系统及通信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重要股东。

30、重庆四联传感器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向晓波;

注册资本:9,000万元;

注册地: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两江大道618号;

主营业务:高精度MEMS压力传感器以及基于MEMS技术的传感器等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参股公司。

三、定价原则及定价依据

公司2020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接受担保及资金、出租资产、承租资产等关联交易。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是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完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部分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析仪公司”)

● 本次计划担保额度: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43,8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42,800万元人民币。为全资子公司分析仪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的累计数量:截至2020年3月2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74,697.67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会议提交议案所指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2.98%,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40,721.35万元,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7.98%。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3月27日,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全资子公司授信计划及公司为其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和分析仪公司拟分别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2,800万元和1,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拟为其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时间以担保合同为准。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内签署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本次授权期限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授信及担保计划如下:

注:1、上表中的“综合授信”为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其他银行授信等。

2、合计金额暂按1美元兑人民币7.2元计算,操作中以实际汇率为准。

3、进出口公司在重庆银行的授信额度已包含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进行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的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本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123号附1号

法定代表人:费文

注册资本:13,850万元

经营范围:票据式经营:N,N-二甲基甲酰胺、六亚甲基四胺、硝酸钾、重铬酸钾、高碘酸钠、过硫酸钾、硫酸、氢氧化锂、氢氧化钠(按许可证核定范围及期限从事经营)。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外);销售: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摩托车及其零部件、钢材、普通机电产品、成套设备、有色金属(不含希贵金属)、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化肥;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相关服务。

财务状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进出口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1,901.77万元,负债总额26,687.3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7.12%,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75,592.34万元,净利润1,033.41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进出口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64,674.26万元,负债总额19,237.0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9.74%,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46,148.84万元,净利润850.53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61号

法定代表人:李环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销售分析仪器、实验仪器、自动化仪表及成套系统;仪器成套装置的技术咨询及服务;销售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机械产品加工。

财务状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分析仪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0,003.04万元,负债总额7,576.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7.88%,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2,396.24万元,净利润3,400.92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分析仪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2,154.03万元,负债总额8,782.5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9.64%,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6,741.40万元,净利润2,494.89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金额和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超出授权额度范围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本次授权期限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分析仪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根据上述子公司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目的是保证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故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依据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和信用状况作出的,是充分、合理的,且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为进出口公司和分析仪公司的银行授信计划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3月2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74,697.67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会议提交议案所指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2.98%,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40,721.35万元,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7.98%,未有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被担保人2018年财务报表(经审计)及2019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四)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川仪股份在重庆银行的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

● 本次计划担保额度: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的累计数量:截至2020年3月27日,重庆川仪调节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仪调节阀”)除对川仪股份提供的尚未履行完毕的20,000万元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川仪股份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74,697.67万元(不含本次会议提交议案所指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2.98%。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40,721.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7.98%。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3月27日,川仪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其中公司拟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银行”)申请2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由于公司为重庆银行关联方,根据重庆银行关联方贷款要求,川仪股份在该行申请的20,000万元综合授信的担保方式需为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与重庆银行协商,拟由川仪股份全资子公司川仪调节阀为川仪股份在重庆银行的2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川仪调节阀为川仪股份在重庆银行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川仪股份全资子公司川仪调节阀为川仪股份向重庆银行申请的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时间和金额以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的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本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村1号

法定代表人:吴朋

注册资本:39,500万元

经营范围: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及工程成套、环境分析仪器及工程成套、仪器仪表、电气自动化系统及装置、高低压电气设备、自动化仪器仪表成套装置和控制盘、台、箱、柜及相关产品、电缆桥架及相关产品、空气净化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其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阀门的设计、制造、销售、检修与维护及其技术咨询服务;医疗器械的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的开发、应用及其技术咨询服务;混合集成电路及微电子器件,功能材料及元件、汽车、摩托车零部件(不含汽车发动机、摩托车发动机)、普通机械设计、制造、销售及其技术咨询服务;轨道交通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轨道交通设备工程配套、系统集成、安装调试、运营维护、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系统集成、安装调试及其技术咨询服务;市政、环保工程系统成套的设计、运营维护、安装调试、管理及其技术咨询服务;贵金属、有色金属及合金的熔炼、加工、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粉末冶金制品的制造、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财务状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川仪股份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04,758万元,负债总额276,23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73%,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55,703万元,净利润38,788万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川仪股份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08,632万元,负债总额265,815万元,资产负债率52.26%,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95,000万元,净利润21,64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川仪调节阀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川仪调节阀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约金额和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故同意川仪调节阀为川仪股份在重庆银行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川仪股份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川仪调节阀为川仪股份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3月27日,川仪调节阀除对川仪股份提供的尚未履行完毕的20,000万元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川仪股份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74,697.67万元(不含本次会议提交议案所指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2.98%。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40,721.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7.98%,未有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被担保人2018年财务报表(经审计)和2019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四)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13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两江新区工业园科研楼一楼会议厅(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13日

至2020年4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0年3月28日分别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横河电机株式会社等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2020年4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有关证明到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并于2020年4月13日会议开始前到大会秘书处签到,签到时间为上午09:30-10:00。

(一)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21

(三)联系人:王艳雁、郎莉莎 电话:023-67033458 传真:023-67032746

(四)其他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川仪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