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20-024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24日(星期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0年3月27日上午10:0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近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为持续增强公司短期现金的管理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更好的财务收益,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本性开支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考虑到零售企业货币资金阶段性波动较大的特点,投资理财额度不超过120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对外投资理财的额度不超过120亿元(含)。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26号《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90亿元(含)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通过购买期限灵活、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商业银行及其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理财产品。本次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年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事项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出的,且募集资金理财计划的制定是紧密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考虑的,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进展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而且公司通过合理的现金管理方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同时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特点,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27号《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与苏宁控股集团、苏宁置业集团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近东先生、孙为民先生、任峻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2020年公司与关联方在商品采购与销售、物流服务以及市场推广服务等方面开展业务合作,具体内容如下:
1、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1)公司及子公司向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控股集团”)下属子公司江苏通视铭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通视铭泰”)等公司采购PPTV电视等智能硬件产品,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采购商品规模不超过100,000万元(含税)。
(2)公司及子公司向苏宁控股集团下属体育、视频公司采购体育会员、视频会员产品,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采购会员产品规模不超过11,500万元(含税)。
(3)公司及子公司向苏宁控股集团下属体育用品公司采购体育用品,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采购商品规模不超过10,000万元(含税)。
2、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1)公司及子公司向苏宁控股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商品,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销售商品规模不超过25,000万元(含税)。
(2)公司及子公司向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置业集团”)销售商品,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销售商品规模不超过50,000万元(含税)。
3、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1)公司及子公司为江苏通视铭泰基于自身渠道销售的商品提供商品仓储、干线调拨、售后维修等服务,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取得服务收入不超过15,000万元(含税)。
(2)公司及子公司为苏宁控股集团下属视频、体育公司所属的PP体育、PP视频等提供广告投放、广告代理等市场推广服务,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取得服务收入不超过40,000万元(含税)。
(3)公司及子公司为苏宁控股集团下属各地影城公司提供物业租赁服务用于苏宁影城开设,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取得租赁及物业服务收入不超过3,500万元(含税)。
4、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1)苏宁控股集团通过下属PP视频等资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广告投放服务,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市场推广服务费用规模不超过1,000万元(含税)。
(2)苏宁控股集团通过下属PP体育等资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广告投放服务,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市场推广服务费用规模不超过30,000万元(含税)。
(3)苏宁置业集团通过下属江苏苏宁足球俱乐部,苏宁控股集团下属国际米兰足球俱乐部为公司提供广告投放服务,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市场推广服务费用规模不超过25,000万元(含税)。
(4)苏宁控股集团下属江苏国米同意将“国米”品牌非独家授权公司子公司苏宁智能终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终端”)在中国自行或委托供应商生产,并由智能终端在中国销售国米系列产品,智能终端向江苏国米支付全案代理费,预计公司子公司在合同期限内发生的代理费规模不超过800万元(含税)。
(5)苏宁置业集团为公司子公司自建店及配套物业提供代理招商和运营服务,预计2020年公司子公司发生的代理服务费规模不超过3,000万元(含税)。
(6)苏宁置业集团为公司子公司自建店、物流基地等提供建筑工程设计服务,预计2020年公司子公司发生的建筑工程设计服务费规模不超过8,200万元(含税)。
(7)苏宁控股集团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融资等项目提供财务顾问服务,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财务顾问费规模不超过3,000万元(含税)。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与阿里巴巴集团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光先生、徐宏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2020年公司与关联方在商品采购、物流服务以及市场推广服务等方面开展业务合作,具体内容如下:
1、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1)公司及子公司以经销模式与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向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天猫精灵、天猫魔盒等商品,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采购商品规模不超过12,000万元(含税)。
2、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1)公司子公司为阿里巴巴集团菜鸟网络提供仓储、仓库运营管理、物流配送等服务,预计2020年公司子公司取得服务收入规模不超过65,000万元(含税)。
(2)公司及子公司在阿里巴巴集团运营的天猫商城参加专场活动,公司及子公司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获得阿里巴巴集团推广服务支持,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取得推广服务收入不超过10,000万元(含税)。
3、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1)阿里巴巴集团为公司天猫商城苏宁易购旗舰店提供信息服务、市场推广等服务,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相关服务费用规模不超过160,000万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内容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发表了独立认同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28号《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20-025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24日(星期二)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3月27日上午11: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现场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晓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资金规模不超过120亿元(含),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对外投资理财的额度不超过120亿元(含)。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资本性开支等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尤其是短期的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且不涉及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内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使用不超过90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议案内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相关意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20-026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详细情况如下:
一、投资理财事项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持续增强公司短期现金的管理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更好的财务收益,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本性开支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投资额度
零售企业经营周期性较强,现金流阶段性波动较大,本次公司对外投资理财额度为120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对外投资理财的额度不超过120亿元(含)。
3、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授权实施期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5、资金投向
投资于国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各类金融债(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央行票据、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如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集合债券、资产支持票据(ABN)、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等)、资产支持证券、金融机构优先股等固定收益类产品;
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保本型或者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该类理财产品一般以银行同业存款,金融债、国债、高信用等级的公司债、中期票据以及其他高流动性、固定收益类产品如债权资产、收益权资产、票据资产等产品作为投资标的,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
上述资金投向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及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及以其为投资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
6、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在其开展理财业务,其他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对象均为具有保本型或者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固定收益类型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此外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原因可能引致的相关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经制订了《重大投资与财务决策制度》、《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与投资理财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资金投向的确定
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资产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明确内部审批程序
投资理财事项具体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指派专人根据市场行情,充分考虑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包括提出投资配置策略、额度的建议、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选择合作金融机构,制定理财计划,筹集安排理财资金,实施理财计划等。相关投资理财安排经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法务中心负责人、总裁、董事长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加强市场的分析和调研,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投资情况。
三、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为不超过120亿元(含),该理财额度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比例14.83%,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将获得授权,负责对本次投资额度内具体投资事项的审批。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20亿元(含)进行投资理财,加强短期现金管理。本次投资理财额度是在满足公司日常运营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出的,具体实施时,公司将结合销售资金回笼情况,提前规划,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需求以及主营业务正常运作的前提下开展投资理财事项。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开展投资理财,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同时投资标的选择具有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者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加强安全性管理,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资本性开支等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尤其是短期的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且不涉及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内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资金规模不超过120亿元(含),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进行审议,就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12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资金效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20-027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充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募集资金收益水平,加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日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90亿元(含)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418号《关于核准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26,996,50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5.17元,扣除发行费用及相关税费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08,530.94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5月20日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16年5月21日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573号验资报告。
二、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自2016年5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汉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徐庄软件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洪武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新街口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玄武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共十三家银行,公司、保荐机构、银行就募集资金账户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此外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南京龙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2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定期存款、通知存款账户余额)为446,578.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300,816.5万元,利息收入145,76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募集资金理财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最近十二个月内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需求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00亿元(含)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投资理财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进行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余额不超过100亿元(含)。
截至2020年2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理财余额为471,74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49,389.3万元,利息收入22,350.7万元,理财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注1:由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后)少于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鉴于此,公司按前述原则对物流平台建设项目之物流运营业务发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额为3,242,096.0千元。
注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区域配送中心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600,000.0千元用于投入公司“新增区域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增区配项目”),将自动化拣选中心项目部分募集资金350,000.0千元用于投入公司新增区配项目。本次项目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124、2018-138号公告。
注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议案》,同意将自动化拣选中心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220,000千元用于投入公司“物流运输业务发展项目”。本次项目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124、2018-138号公告。
注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改造店项目全部节余募集资金97,792.66万元、租赁店项目部分募集资金200,000.00万元用于投入公司“新增区域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二)”。本次项目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065、2019-072号公告。
注5: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将购置店项目实施项目变更,其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2,758,490.0千元用于收购天天快递股权项目。本次项目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004、2017-008号公告。
注6:2020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租赁店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50,000万元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项目,该议案于2020年3月9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次项目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07、2020-019号公告。
3、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物流运营业务发展项目、物流运输业务发展项目、新增区域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二)等项目实施完成均需要一段时间,资金将随着项目建设进度逐步投入。
三、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理财事项概况
1、理财目的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将随着项目实施进度逐步投入使用,结合公司募投项目阶段性资金使用情况,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要求,公司将计划通过购买期限灵活、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商业银行及其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理财产品,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同时也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能力。
本次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将依据募投项目进展灵活安排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投入。
2、资金投向和期限
为有效控制风险,募集资金投资于定期、不定期(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商业银行及其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中不涉及任何风险投资品种。
本次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年内有效。
3、理财额度
在满足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最近十二个月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预计将使用不超过90亿元(含)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投资理财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进行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的余额不超过90亿元(含)。
4、信息披露
依据相关制度及监管要求,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且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5、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尽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为保本型投资品种,但根据2018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的要求,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因此,现金管理的本金保障存在风险,投资品种存在浮动收益,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依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公司将积极做好风险控制工作,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1)募集资金具体理财事项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指派专人实施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包括提出投资配置策略、额度的建议,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制定及实施理财计划等。相关投资理财安排经财务负责人、法务部负责人、总裁、董事长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监督及检查,并定期对该事项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5)公司将根据制度规范要求,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理财具体情况。
五、审批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制度要求,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90亿元(含)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比例11.12%,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确定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
六、对公司的影响
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90亿元(含)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保障资金安全同时,进一步丰富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式,提升募集资金收益水平。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事项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出的,且募集资金理财计划的制定是紧密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考虑的,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进展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而且公司通过合理的现金管理方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同时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特点,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理财额度、资金投向内容等了解,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进展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90亿元(含)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获取收益水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要求。
(2)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使用不超过90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议案内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相关意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3、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对苏宁易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等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2、苏宁易购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进展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20-028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与苏宁控股集团、苏宁置业集团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近东先生、孙为民先生、任峻先生予以回避表决。公司与苏宁控股集团、苏宁置业集团2020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均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8年度)绝对值5%,故本议案内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与阿里巴巴集团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光先生、徐宏先生予以回避表决。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2020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8年度)绝对值5%,故本议案内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1、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1)公司及子公司向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控股集团”)下属子公司江苏通视铭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通视铭泰”)等公司采购PPTV电视等智能硬件产品,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采购商品规模不超过100,000万元(含税),2019年实际发生额100,482.28万元。
(2)公司及子公司向苏宁控股集团下属体育、视频公司采购体育会员、视频会员产品,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采购会员产品规模不超过11,500万元(含税),2019年实际发生额1,966.70万元。
(3)公司及子公司向苏宁控股集团下属体育用品公司采购体育用品,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采购商品规模不超过10,000万元(含税),2019年实际发生额0万元。
(4)公司及子公司以经销模式与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向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天猫精灵、天猫魔盒等商品,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采购商品规模不超过12,000万元(含税),2019年实际发生额6,403.79万元。
2、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1)公司及子公司向苏宁控股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商品,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销售商品规模不超过25,000万元(含税),2019年实际发生额14,691.97万元。
(2)公司及子公司向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置业集团”)销售商品,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销售商品规模不超过50,000万元(含税),2019年实际发生额4,443.46万元。
3、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1)公司及子公司为江苏通视铭泰基于自身渠道销售的商品提供商品仓储、干线调拨、售后维修等服务,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取得服务收入不超过15,000万元(含税),2019年实际发生额6,017.70万元。
(2)公司子公司为阿里巴巴集团菜鸟网络提供仓储、仓库运营管理、物流配送等服务,预计2020年公司子公司取得服务收入规模不超过65,000万元(含税),2019年实际发生额50,935.93万元。
(3)公司及子公司为苏宁控股集团下属视频、体育公司所属的PP体育、PP视频等提供广告投放、广告代理等市场推广服务,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取得服务收入不超过40,000万元(含税),2019年实际发生额20,750.44万元。
(4)公司及子公司在阿里巴巴集团运营的天猫商城参加专场活动,公司及子公司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获得阿里巴巴集团推广服务支持,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取得推广服务收入不超过10,000万元(含税),2019年实际发生额57,002.31万元。
(5)公司及子公司为苏宁控股集团下属各地影城公司提供物业租赁服务用于苏宁影城开设,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取得租赁及物业服务收入不超过3,500万元(含税),2019年实际发生额2,128.22万元。
4、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1)苏宁控股集团通过下属的PP视频等资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广告投放服务,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市场推广服务费用规模不超过1,000万元(含税),2019年实际发生额10,066.96万元。
(2)苏宁控股集团通过下属的PP体育等资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广告投放服务,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市场推广服务费用规模不超过30,000万元(含税),2019年实际发生额4,487.48万元。
(3)苏宁置业集团通过下属江苏苏宁足球俱乐部,苏宁控股集团下属国际米兰足球俱乐部为公司提供广告投放服务,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市场推广服务费用规模不超过25,000万元(含税),2019年实际发生额27,901.04万元。
(4)苏宁控股集团下属江苏国米同意将“国米”品牌非独家授权公司子公司苏宁智能终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终端”)在中国自行或委托供应商生产,并由智能终端在中国销售国米系列产品,智能终端向江苏国米支付全案代理费,预计公司子公司在合同期限内发生的代理费规模不超过800万元(含税),2019年实际发生额0万元。
(5)苏宁置业集团为公司子公司自建店及配套物业提供代理招商和运营服务,预计2020年公司子公司发生的代理服务费规模不超过3,000万元(含税),2019年实际发生额921.57万元。
(6)苏宁置业集团为公司子公司自建店、物流基地等提供建筑工程设计服务,预计2020年公司子公司发生的建筑工程设计服务费规模不超过8,200万元(含税),2019年实际发生额1,523.18万元。
(7)苏宁控股集团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融资等项目提供财务顾问服务,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财务顾问费规模不超过3,000万元(含税),2019年实际发生额4,665.00万元。
(8)阿里巴巴集团为公司天猫商城苏宁易购旗舰店提供信息服务、市场推广等服务,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相关服务费用规模不超过160,000万元(含税),2019年实际发生额136,340.43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单位:万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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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年发生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上年发生金额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9年年报为准。下同。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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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江苏通视铭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东皓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南京市江宁空港经开发区飞天大道69号(江宁开发区)
经营范围:传媒技术、网络技术、数码、电子、计算机、通讯、家用电器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家用电器及配件、电子产品及配件、手机(除二手机)、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日用百货的销售;手机及配件的研发设计;手机、电子产品及其配件的生产;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知识产权代理;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影视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江苏通视铭泰总资产8.61亿元,净资产为-0.88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9.09亿元,净利润-0.04亿元。(单体报表,未经审计数据)
2、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于1999年6月28日于开曼群岛设立,注册地址为The offices of Trident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Fourth Floor, One Capital Place, P.O. Box 847,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并于2014年9月19日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是全球领先的网上及移动商务公司之一。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所属的阿里巴巴集团是为商家、品牌及其他提供产品、服务和数字内容的企业,提供基本的互联网基础设施以及营销平台,让其可借助互联网的力量与用户和客户互动。主要业务包括核心商业、云计算、数字媒体和娱乐以及创新业务。
阿里巴巴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人民币8,593亿元,总资产为人民币13,195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889亿元,净利润人民币1,634亿元。
3、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近东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7号14层C座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企业资产重组策划、咨询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照明器材、金属材料、建筑设备、工程机械、游泳设备、冷冻机设备、空调设备、污水处理设备、高低压电器设备、消防器材、锅炉、电梯、电线、电缆、五金交电(不含助力车)、化工产品、工艺美术品、陶瓷制品的销售;室内装饰;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系统集成;综合布线;智能家居、楼宇的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9月30日苏宁控股集团总资产169.24亿元,净资产为-25.96亿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23亿元,净利润-9.41亿元。(母公司报表,未经审计数据)
4、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楼晓君
注册资本:118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南京市淮海路68号16楼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住宿,商品房售后服务,土地开发,房屋租赁,社会经济咨询,物业管理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汽车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日用品销售、酒店管理、票务代理、代理发展电信业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9月30日苏宁置业集团总资产464.06亿元,净资产为86.83亿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10亿元,净利润10.55亿元。(母公司报表,未经审计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苏宁控股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近东先生控制的企业。苏宁置业集团为公司关联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苏宁电器集团为持股公司5%股份以上的关联法人。
阿里巴巴集团包括Alibaba Group Holdings Limited和其控制的企业,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之间的交易视为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存在关联关系,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江苏通视铭泰从事PPTV电视开发,其产品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为其提供商品仓储、干线调拨、售后维修等多种服务,有利于提升产品服务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苏宁控股集团拥有较强的资本实力,产业布局广,拥有丰富的会员资源、内容资源、视频资源、赛事资源、品牌资源,双方业务的合作,将有利于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促进业务发展。此外,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商品销售,将为公司带来商品销售收入。
苏宁控股集团下属影城布局在苏宁易购广场等优质物业,既丰富公司线下门店的服务功能,又有利于双方业务的开展,保障公司经营收益。苏宁控股集团相关下属子公司从事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拥有专业的人才梯队和丰富的项目经验,能够为公司的投资、融资项目提供专业的顾问意见和决策支持。
苏宁置业集团相关下属子公司从事商业物业招商运营、建筑工程设计服务,拥有专业的团队,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化的业务服务。
阿里巴巴集团作为全球领先网上及移动商务公司之一,拥有强大的电子商务及互联网运营实力,能够为公司在天猫苏宁易购旗舰店提供平台服务,同时,苏宁物流作为菜鸟网络合作伙伴,双方建立了深度的业务合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公司及子公司以经销模式与江苏通视铭泰、阿里巴巴采购PPTV电视、天猫精灵、天猫魔盒等智能硬件商品,以及与苏宁控股集团下属子公司采购体育会员、视频会员产品,交易双方将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商品采购结算。
2、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苏宁控股集团下属文创、体育板块基于影城开设的固定资产投入、办公用信息资产、户外广告投放设备等业务需求;苏宁置业集团基于商业广场开发、酒店日常运营等业务需求,苏宁控股集团、苏宁置业集团向公司及子公司采购家电、3C、家装建材等商品,交易双方将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商品销售结算。
3、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公司子公司将为江苏通视铭泰基于自身渠道销售的产品提供物流仓储、干线调拨、售后、维修等服务,交易价格按照协议约定价格进行结算。
公司子公司为阿里巴巴集团菜鸟网络提供商品仓储、仓库运营管理、物流配送、产品安装等服务,双方按照协议约定价格以月结方式进行结算。
公司及子公司在全国各地运营苏宁易购广场及苏宁实体门店,基于此公司为苏宁影城公司提供物业租赁服务,并按照影城年度净收入的11%或按照保底固定租金计租,同时基于各地区物业服务市场价格标准收取物业费,双方按照协议约定结算。
苏宁控股集团下属子公司拥有PP视频、PP体育优质平台,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拥有丰富的渠道资源,通过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合作,依托公司渠道进行广告投放,同时公司为其PP视频、PP体育、户外广告资源提供广告代理服务,按照协议约定,公司及子公司收取市场推广服务费及广告位租赁费。
公司及子公司通过苏宁易购天猫旗舰店参与阿里巴巴集团在天猫商城策划举办的专场活动,公司及子公司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获得阿里巴巴集团推广服务支持。
4、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苏宁控股集团下属子公司通过PP体育、PP视频等广告资源为公司投放广告,公司按照双方最终确认的广告投放排期表投放广告,最终费用按照双方确认的实际投放量及排期中对应资源结算单价等进行结算。
苏宁置业集团下属江苏苏宁足球俱乐部、苏宁控股集团下属国际米兰足球俱乐部拥有赛事资源,为公司提供广告投放业务,参照市场价格公司支付相关广告赞助。同时,苏宁控股集团下属江苏国米授权公司子公司智能终端在中国自行或委托供应商生产,并由智能终端在中国销售国米系列产品,智能终端向江苏国米支付全案代理费,全案代理费按照产品实际成交价x提成比例x数量予以计算,按季结算。
公司及子公司委托苏宁置业集团下属公司为公司自建店及配套物业提供代理招商、运营服务。参照市场服务水平,按照项目租金、物业费等总收入的4%收取代理运营佣金和按照平均月租金(含物业费)的1.5倍计收代理招商佣金。代理招商佣金在招商结束后进行结算,代理运营佣金按月计提,按季度结算。
公司子公司委托苏宁置业集团为公司自建店、物流基地等提供工程设计服务,按照协议约定工程设计及管理的收费价格进行结算。
公司及子公司委托苏宁控股集团为公司对外投资、融资项目提供顾问服务,综合考虑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投入时长等因素进行定价,并按照项目进展分阶段进行结算。
阿里巴巴集团为公司天猫苏宁易购旗舰店提供平台推广等服务,公司按照天猫平台规则支付相应的平台服务费用。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按照业务需求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基于业务需求,2020年公司与关联方在商品采购与销售、物流服务以及市场推广服务等方面开展业务合作。
商品方面,公司一直致力于强化商品供应链的完善,本次与江苏通视铭泰、阿里巴巴集团在商品供应链进行深入合作,将品牌商的产品优势与苏宁在渠道、平台及服务方面的优势进行充分结合,有助于提升销售;苏宁控股集团、苏宁置业集团下属子公司拥有丰富的业务场景,公司向其销售商品,将为公司带来商品销售收入。
服务方面,公司关联方拥有丰富的会员资源、内容资源、视频资源、赛事资源和品牌资源,双方业务的开展,将有利于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提升会员在苏宁生态系统的体验,增强用户粘性。影城公司拥有较强的影院经营能力,通过租赁公司优质门店物业开设影院,将有利于丰富完善公司线下门店的功能布局,满足顾客更多消费需求,提高用户消费体验。
苏宁置业集团拥有专业的商业管理、建筑工程设计服务,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且从历史合作情况来看,受托方均已较好完成服务内容。
苏宁控股集团下属投资业务能够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务等专业化服务,为公司开展对外投资、融资项目提供相关意见及决策支持,推动公司投融资项目的有效开展。
阿里巴巴集团为公司天猫苏宁易购旗舰店提供相关的平台服务以及促销推广等服务,能够有效提升公司天猫旗舰店的运营能力,实现较好的销售;与此同时,公司充分发挥在仓储物业、仓储运营管理以及大小件物流运营方面的优势,为菜鸟网络提供服务支持,进一步深化推进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的战略合作,形成资源优势互补。
前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关联交易定价经双方协商,参照市场、行业水平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且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运作。
五、独立董事事前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就关联交易内容、定价进行了详细了解,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经审阅,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如下:
1、关联交易内容基于业务需求,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交易定价参照市场水平,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