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0-018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形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其中董事瞿元庆、独立董事王烨、尹中立、郑振龙以电话会议形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章宏韬主持。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一)与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章宏韬、陈蓓回避表决。
(二)与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仕兵回避表决。
(三)与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瞿元庆回避表决。
(四)与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具体召开时间和地点。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自营业务规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监控等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根据市场情况在以下额度内确定、调整公司2020年度自营投资的总金额:
一、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00%,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公司资本的400%。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因融资融券业务、承销业务所发生的被动型持仓。
二、公司实施自营投资过程中如果发生情况变化,需要调整上述额度,授权董事会进行调整并予公告。
上述额度是根据监管规定以及市场波动的特点所确定的自营投资额度上限,其总量及变化并不代表董事会、公司经营层对于市场的判断。公司经营层将审慎经营,根据市场环境决定实际自营投资额度的大小。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2019年末总股本3,62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2,100,000.00元,占2019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67%。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情况工作的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19年度考核及薪酬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考核及薪酬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信息技术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重大关联交易专项稽核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反洗钱工作内部稽核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合规总监2019年工作考核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0-019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形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定于公司住所地。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其中监事马军伟、李焱、李永良、张海峰以电话会议形式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强主持。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占监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一)与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与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与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与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相关规定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情况工作的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19年度考核及薪酬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考核及薪酬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的反应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调整,主要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并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重大关联交易专项稽核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反洗钱工作内部稽核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公司2019年稽核工作情况和2020年稽核工作计划的报告》。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2019年5月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公司拟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发布的新收入准则、2019年新发布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以及债务重组准则。根据准则规定,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2019年6月10日和6月17日起分别执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不需要按照新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新收入准则,公司根据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代替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进而更加合理科学的确认公司的收入。公司对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和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上述变更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调整,该调整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和2019年度利润总额不构成任何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开展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中介服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也包括公司的关联方。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涉及关联方事项的表决,表决通过后形成《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和审议,并出具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20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此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
3、此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程序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9年,公司严格在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执行交易,交易公允且未对公司造成任何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2019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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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2019年公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结合本年度公司经营计划、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市场情况,公司对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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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9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