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5版)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末,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控集团”)持有公司909,020,87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10%。其中,限售流通股887,020,87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50%;无限售流通股22,020,87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0%,是公司控股股东。
国控集团成立于1999年9月21日,是安徽省国资委下属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安徽省人民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主体进行投资、参股、控股以及产权交易。截至2019年末,国控集团注册资本100亿元,住所为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868号琥珀新天地东苑1号楼。
(二)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19年末,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安徽出版集团”)共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66,133,3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7%;其中通过“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0,000,000 股,约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6.47%,占公司总股本的4.69%。
安徽出版集团成立于2005年10月26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民,住所为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圣泉路1118号,是安徽省人民政府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安徽出版集团经营范围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资产管理、资本运营和投资业务以及对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依法实行资产或股权管理,融资咨询服务;对所属企业国(境)内外图书、期刊、报纸、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网络出版物的出版及销售、物流配送、连锁经营进行管理,图书租型造货咨询服务。
(三)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末,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创业”)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38,825,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0%。其中,通过“东方创业-安信证券-19东创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0,000,000 股,约占其所持股份的29.31%,占公司总股本的1.93%。公司董事瞿元庆担任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东方创业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有关情况见该公司公告。
(四)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末,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皖能电力”)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0,000,000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2%。皖能电力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有关情况见该公司公告。
(五)其他关联方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控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国控集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
(二)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和行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进行预审,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进行审议,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业务,是在符合公平原则下与包括关联方在内的所有客户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交易以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2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3月27日,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9年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应收账款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在2019年上半年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2,328.06万的基础上,2019 年下半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0,520.01万,全年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42,848.07万元,计提减值的明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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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账款减值计提
1.到期未兑付债券转入
应收账款中到期未兑付债券转入为公司合并范围内资管产品购买的债券到期应付未付的本金款项。其中涉及的违约债券发行主体包括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国裕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因上述违约债券本金偿付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已存在客观减值证据,结合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并本着公允反映估值的原则,对2019年新增违约债券按逾期期限和第三方估值计算减值孰高的金额进行计提,2019年共计提减值准备12,313.46万元。
2.代垫清算款
2018年9月公司与北京淳信资本签订合同接受委托代为办理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2019年12月,北京淳信管理的淳信优债15号用于债券回购交易的质押债券因北大方正集团债券违约事件出现估值连续下调,由于北京淳信无法及时补足资金及质押品,根据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规则,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交收款。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淳信优债15号代垫的清算资金余额为2.54亿元,经过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12,685.43万元。
(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计提
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计提主要为股票质押业务减值计提。其中2019年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第一、二阶段计提减值准备为600.74万元,第三阶段计提减值准备为14,656.94万元。第三阶段计提减值的项目涉及的质押股票为*ST刚泰。公司该笔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合约本金为人民币2.22亿元。在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股价持续下跌并跌破最低履约保障比例(即平仓线)140%,且低于平仓线后未及时补足质押物构成违约。2019年刚泰控股公司因上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目前还面临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经减值测试,对该项股票质押项目本金与担保物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14,656.94万元。
(三)其他资产减值计提
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19年公司对其他相关业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2,343.24万元。其中,应收利息减值计提为上述到期未兑付债券利息、刚泰控股股票质押项目违约利息等计提的减值,合计2,025.41万;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融出资金减值准备557.93万元,转回债权投资减值准备23.80 万元,转回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216.30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9年合并报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42,848.07万元,减少2019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42,848.07万元,减少2019年度净利润32,136.05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 600909 证券简称: 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3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税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在批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公告并非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告所披露的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8,359,114.76元,母公司净利润为938,513,988.64 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债券存续期间“按照不低于税后利润1%的比例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不低于税后利润11%的比例计提一般风险准备金”的决议,公司按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1%、11%、10%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交易风险准备金共计300,042,951.77元;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规定》,按大集合资管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6,863,047.43元后,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631,607,989.44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1,728,439,363.43元(根据新会计准则调整后数据),减去公司2019年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的股利 217,260,000.00元,减去 2019年指定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处置转出的未分配利润879,764.36元,本年度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141,907,588.51元。
根据相关规定,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不得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2019年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为142,811,755.97元,因此,公司2019年末累计可供股东现金分配的利润为1,999,095,832.54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2019年末总股本3,62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2,100,000.00元,占2019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67%。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779,807,588.51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预案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阅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相关材料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