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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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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0版)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华天集团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2、各关联方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关联方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总资产194118.94万元,净资产50893.5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129.78 万元,净利润-868.22万元。

湖南华天装饰有限公司总资产45519.7万元,净资产4835.2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0435.3万元,净利润186.1万元。

湖南华天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0183.72万元,净资产4603.0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5605.97万元,净利润716.07万元。

湖南华天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4810.67万元,净资产-322.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1766.48万元,净利润-124.09万元。

银河(长沙)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总资产15812.04万元,净资产13941.3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9.68万元,净利润-382.39万元。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华天集团、华天装饰、华天物业、华天国旅、银河高科的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以及利润状况来判断,公司向其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以及租赁场地,其向公司提供劳务、服务和租赁,以上各公司均具有充足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原则和定价依据

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

(1)双方须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酒店消费)参照公司同类型业务对外协议价执行;向关联人租赁场地根据市场价格,参照公司同类型场地出租价格执行。

(2)关联方保证不通过与公司的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关联方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关联方也保证不通过与公司的交易而向公司输送任何不正当的利益。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华天集团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就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华天集团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签署了《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1)协议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日常关联交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须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

3)具体交易的付款和结算方式由各方按照有关约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4)协议在下列各项条件成就时生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如金额达到股东大会标准则还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方多数与公司同处湖南省长沙市,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酒店消费)及向关联方出租场地,有利于增加公司收入。

2、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公平,符合上市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带来重大影响。

3、本公司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关联方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与华天集团及其除本公司之外的部分控股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是有利补充,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公司预测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未发生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20-024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申请融资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申请融资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2020年的经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投资计划,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为不断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提高风险抵抗能力以应对不断变化的竞争需要,公司拟自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1日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含2020年5月1日前已有存量银行贷款),用于办理长、中、短期贷款、银行委托贷款、信托融资、开立信用证、融资租赁、保函、票据等其他债务融资方式以满足公司发展所需资金。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总额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融资业务涉及的担保方式:(1)用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资产提供抵押担保;(2)由公司对所属控股子公司或所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信用担保。融资主体范围: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已设及新设的)。融资方式涉及信用贷款的,在此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融资合同;融资方式涉及资产抵押贷款的,在此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融资手续,超过此授信额度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20-025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星期四)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2019年5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根据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3)2019年5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根据规定,债务重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和新收入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和影响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进行追溯调整。

2、债务重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进行追溯调整。

3、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新收入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20-026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其审计业务范围包含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等,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2019年度公司给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报酬共计8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信息:

4、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5、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工作认真负责、作风严谨务实,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好地履行了责任与义务。因此,同意我们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我们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职业操守、履职能力等进行了审核,认为其符合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认真、公正执业、勤勉高效,较好地履行了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4、独立董事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20-028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坏账准备合计10,852,058.42元。

二、计提坏账准备依据及金额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各相关资产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方法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本期公司共计提坏账准备10,852,058.42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3,679,673.63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6,546,644.41元,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625,740.38元。

三、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影响公司2019 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减少10,852,058.42元,影响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 9,808,609.11元。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