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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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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7版)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国元证券、杭州银行合肥分行于2019年12月1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议案》,同意公司以重组配套募集资金16,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安徽贵博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相关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贵博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国元证券、广发银行合肥分行、杭州银行合肥分行、中国银行合肥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公司配套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2、配套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3。

2、变更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

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3: 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0-16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2019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收费金额为135万元。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全球知名会计网络RSM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成员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从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本次审计业务主要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安徽分所承办,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安徽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2008年12月25日,注册地址为合肥市寿春路25号,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合伙人106人,含首席合伙人1人;注册会计师860人,全所共有2,853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总收入共计105,772.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9,691.5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5,557.89万元;2019年为1,811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111家A股上市公司提供2018年报审计服务;对于本公司所在行业,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及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玉寿,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斯迪克(300806)、华兴源创(688001)、聚灿光电(300708)、润和软件(300339)、科大国创(300520)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冰冰,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科大国创(300520)、科大智能(300222)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业务审计6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平平,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金禾实业(002597)、派思股份(603318)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业务审计9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近3年内,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收到1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即2017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8号。除此之外,该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0-17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各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0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该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董事长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担保额度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度业务发展和资金预算,公司拟向下列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慧联运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科大国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业务实际发生时,公司将要求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确保担保事项公平、对等。

三、被担保人情况

(一)科大国创云网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科大国创云网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设立时间:2015年03月27日

公司住所: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355号办公楼4层

法定代表人:李飞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开发及系统集成服务;智慧城市的规划、设计、咨询、实施、运维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情况

公司持有科大国创云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科大国创云网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7,548.06 万元,负债总额为9,357.89万元,净资产为18,190.17万元,营业收入为 25,243.27万元,净利润为3,257.85万元。

(二)安徽贵博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贵博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设立时间:2012年06月04日

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动漫基地C4#楼408

法定代表人:孙路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控股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电池系统生产;新能源行业技术及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工程建设、运营服务;智能汽车相关的技术及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运营服务;车联网技术及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情况

公司持有安徽贵博新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徽贵博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8,417.67万元,负债总额为19,928.09万元,净资产为28,489.58万元,营业收入为18,553.70万元,净利润为4,882.25万元。

(三)安徽慧联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慧联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设立时间:2014年05月05日

公司住所:合肥市高新区留学生园二号楼212、214、216室

法定代表人:董永东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智慧城市智能系统、智能交通、物联网、智能一卡通、卫星定位、信息服务、信息安全的系统研发及技术转让;软、硬件的销售、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营与服务,软件及系统集成、智能化工程;科技咨询、服务;物流专业承包;供应链管理、物流服务;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除快递、除危险品)、配送、包装、装卸、仓储(非危险品)、货运代理及相关咨询与服务;汽车销售;汽车配件销售;油卡代理和销售;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情况

公司、安徽交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安徽慧联运科技有限公司60%、40%股权。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徽慧联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7,672.46万元,负债总额为25,256.61万元,净资产为2,415.85万元,营业收入为62,042.29万元,净利润为1,236.58万元。

(四)安徽科大国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科大国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设立时间:2018年07月12日

公司住所: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355号

法定代表人:董永东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大数据应用研发;云计算服务;电子和信息技术产品的研发、销售;信息工程咨询、监理及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情况

公司、合肥创见未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安徽科大国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80%、20%股权。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徽科大国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9,743.70万元,负债总额为4,791.91万元,净资产为4,951.78万元,营业收入为 16,453.22万元,净利润为1,563.90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但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充分考虑了子公司2020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助于解决其业务发展资金的需求,促进各子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在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业务实际发生时,公司将要求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行为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助于解决各子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需求,促进各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同时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助于解决各子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需求,促进各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同时,在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业务实际发生时,公司将要求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行为公平对等。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续的对外担保金额为21,290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54%,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涉诉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0-18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临时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该额度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投资理财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在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全部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产品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低风险、流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券商、保险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委托贷款、银行票据置换业务、债券投资等。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审批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九)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投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2)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限,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3)公司审计部负责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监督和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临时性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流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二)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开展投资理财,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0-19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3月28日,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0年经营计划安排,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所获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开立保函、申办票据贴现及贸易融资等业务)。上述授信总额最终以相关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在此额度内由公司依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授权董事长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年度内银行授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授权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0-20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0-21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贵博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国创”、“上市公司”、“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贵博新能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公司2018年度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重组标的安徽贵博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博新能”)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孙路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3号),核准公司向孙路等8名交易对方发行36,833,684股股份购买贵博新能100%股权。

贵博新能于2018年12月20日办理完毕资产过户事宜,此次出资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验字[2018]6308号”《验证报告》验证。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本次向孙路等交易对方发行的36,833,684股新增股份已于2019年1月10日上市。

二、业绩承诺及盈利补偿安排

根据公司与部分交易对方孙路、合肥贵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先权、徐根义、史兴领、陈学祥、张起云(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业绩承诺及盈利补偿安排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业绩承诺

贵博新能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净利润数(“净利润”是指科大国创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贵博新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税后净利润,且该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5,000万元、6,000万元(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为15,000万元)。

2、盈利补偿安排

若贵博新能在业绩承诺期间任何一年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业绩承诺方应向科大国创作出补偿。在补偿时,业绩承诺方应当先以股份方式进行补偿;若股份不足补偿的,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补偿。

业绩承诺方各成员按照其在本次交易前持有贵博新能出资额占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前持有贵博新能出资额合计数的比例划分各成员承担业绩承诺、盈利补偿以及减值补偿等义务的份额。

三、2019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贵博新能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0600号),贵博新能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实现4,493.94万元,完成当年业绩承诺的89.88%;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累计实现8,645.83万元,较两年累计承诺数9,000万元相差-354.17万元,差异率3.93%。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业绩承诺方应向公司补偿869,697股公司股份,并将该应补偿股份已获得的现金分红款21,742.43元返还公司,具体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定向回购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2019年度应补偿股份的公告》。

四、业绩承诺未实现的主要原因

贵博新能未实现2019年度业绩承诺的主要原因如下:

1、行业阶段性调整影响

2019年度,贵博新能智能BMS产品所处的新能源汽车行业进入结构调整关键期,新能源汽车补贴大幅退坡,叠加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以及国六排放标准升级对新能源汽车的挤出效应影响,使得国内新能源汽车一改连续多年的高增长态势,销量首次出现下滑局面。2019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为120.6万辆,较2018年125.6万辆同比减少4%,仅完成年初行业预测160万辆的75%。受上述行业阶段性调整影响,贵博新能销售收入增长放缓。

2、市场开拓周期影响

面对行业阶段性调整带来的不利局面,贵博新能积极应对,加大了市场开拓和新产品研发。2019年,贵博新能积极拓展国机智骏、开沃新能源、东风新能源、瑞发新能源等新客户的同时,加强了BMS技术和相关新产品的研发并在储能、低速车领域进行了推广应用。因上述市场拓展贵博新能2019年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0%。但鉴于汽车产业产品开发周期较长,上述新客户和新产品在2019年尚未形成批量收入。随着上述客户和产品逐步量产,将为贵博新能未来的业绩增长奠定良好基础。

五、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坚持智能软硬件产品为引领的“产品引领战略”不动摇,大力加强在智能汽车领域的资源倾斜和投入,向贵博新能赋能优势资源的同时,也做好经营管控。一方面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优势,通过投融资、战略合作等多种形式整合智能汽车产业链相关资源,同时继续加强上市公司与贵博新能的融合,在品牌、资金、人才、产品、研发等多方面向贵博新能赋能。另一方面,上市公司继续完善提升贵博新能的内控体系,加强管控,促进贵博新能合规健康发展,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贵博新能的应对措施

2020年,贵博新能将围绕行业、市场、管理、研发等方面,多措并举,努力实现业绩承诺。

(1)抓住新能源汽车行业新机遇,拓展产品应用新领域

尽管新能源汽车行业结构调整带来短期阵痛,但发展新能源汽车仍是国家战略,未来市场空间巨大。一方面,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全球共识,我国近期密集出台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等多项支持政策继续呵护行业发展,并将新能源充电桩纳入新基建,表明新能源汽车替代燃油汽车的步伐亦将加快;另一方面,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位居全球第一,随着技术日趋成熟,消费者认可度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大规模市场化进程将加速。此外,低速电动车作为新能源产业的重要构成,拥有广泛的下沉市场,随着国家对低速电动车的规范管理,并提倡用性能好、污染低的新能源动力电池替代铅酸电池,将为贵博新能产品打开应用新领域。

贵博新能将抓住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新机遇,继续加大市场和产品开发投入。同时,贵博新能依托2019年在储能BMS、低速车BMS等新产品开拓取得的成效,积极拓展BMS技术及产品在军工、电力、低速车等新领域的推广应用,为贵博新能业务培育新增长点。

(2)扩大核心客户业务规模,做好待量产车型支撑,持续开拓新市场

2020年,贵博新能将持续深耕现有客户,实现现有核心客户BMS和PACK等订单的高品质交付,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现有市场份额。同时,贵博新能将在2019年新开发客户国机智骏、开沃新能源、东风新能源、瑞发新能源等基础上,继续加大新客户的开拓力度,实现年度内2-3家客户量产交付,并积极做好即将量产车型的技术支持和生产准备,确保产品品质和按时交付。此外,贵博新能还将进一步发挥储能BMS在现有军工客户的领先优势,继续开拓军工、电力等储能领域以及低速车领域的客户拓展和产品应用。

(3)加强研发创新,提升产品竞争力

2020年,贵博新能将持续加强产品研发创新,实现技术降本增效和产品引领,加快动力电源系统总成、域控制器等新产品的研发,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引领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集成化发展方向,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力。

(4)降本增效,提升经营效益

2020年,贵博新能将依据年度经营计划,做好指标分解,以严格预算管理和绩效考核为抓手,建设PLM、ERP等内部信息系统优化管理流程,提升各经营环节效率;同时大力加强成本管控,通过优化供应链体系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通过持续加强研发管理、生产管理和工艺优化降低生产成本,通过加大回款力度、优化应收账款结构,改善财务指标。推进降本增效,促进经营效益提升。

六、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查阅了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贵博新能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0600号),对贵博新能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真实反应了贵博新能实际实现的盈利数与业绩承诺数的差异情况,相关财务数据经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我们对该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无异议。

2、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国元证券查阅了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并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贵博新能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0600号)等相关财务报告结果,对贵博新能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贵博新能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实现4,493.94万元,完成当年业绩承诺的89.88%;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累计实现8,645.83万元,较两年累计承诺数9,000万元相差-354.17万元,差异率3.93%。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业绩承诺方应向公司补偿公司股份,并将该应补偿股份已获得的现金分红款返还公司。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贵博新能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0600号);

5、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0-22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回购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

2019年度应补偿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国创”、“上市公司”、“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回购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2019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贵博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博新能”)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累计完成比例为96.07%,未能实现2019年度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公司拟以1.00元人民币定向回购业绩承诺方应补偿股份数869,697股,同时,业绩承诺方需将上述应补偿股份已获得的现金分红款21,742.43元返还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孙路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3号),核准公司向孙路等8名交易对方发行36,833,684股股份购买贵博新能100%股权。

贵博新能于2018年12月20日办理完毕资产过户事宜,此次出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验字[2018]6308号”《验证报告》验证。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本次向孙路等交易对方发行的36,833,684股新增股份已于2019年1月10日上市。

二、业绩承诺及盈利补偿安排

根据公司与部分交易对方孙路、合肥贵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先权、徐根义、史兴领、陈学祥、张起云(本公告中合称“业绩承诺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业绩承诺及盈利补偿安排相关主要内容约定如下:

1、业绩承诺

贵博新能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净利润数(“净利润”是指科大国创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贵博新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税后净利润,且该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5,000万元、6,000万元(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为15,000万元)。

2、盈利补偿安排

若贵博新能在业绩承诺期间任何一年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业绩承诺方应向科大国创作出补偿。在补偿时,业绩承诺方应当先以股份方式进行补偿;若股份不足补偿的,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补偿。

业绩承诺方各成员按照其在本次交易前持有贵博新能出资额占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前持有贵博新能出资额合计数的比例划分各成员承担业绩承诺、盈利补偿以及减值补偿等义务的份额。

3、盈利补偿方式

(1)股份补偿方式

①业绩承诺期间,在贵博新能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的10个交易日内,若出现未达到承诺业绩情形,科大国创计算出业绩承诺方应补偿股份数量后,按照约定补偿比例乘以应补偿股份数量计算出业绩承诺方各成员各自应补偿股份数量,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方,要求予以业绩补偿。业绩承诺方应在收到科大国创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配合上市公司实施股份补偿相关程序。

②业绩承诺方每年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③以上应补偿股份由科大国创履行相关程序后以人民币1.00元总价回购并注销(以下简称“回购注销”);若科大国创上述应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事宜因未获科大国创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未获得相关债权人认可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则业绩承诺方承诺在上述情形发生后的60日内,将上述应补偿股份无偿赠送给科大国创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指科大国创赠送股份实施公告中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孙路、贵博投资、董先权、徐根义、史兴领、陈学祥、张起云、合肥紫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外的上市公司股份持有者),其他股东按各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占上述股权登记日其他股东所持全部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

(2)现金补偿方式

①若触发前述补偿条件时,且业绩承诺方在补偿股份时其所持有的科大国创股份数不足以补偿的,则业绩承诺方应向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②在贵博新能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的10个交易日内,科大国创计算出业绩承诺方各成员应补偿的现金金额,并书面通知其向科大国创支付其当年应补偿的现金金额。业绩承诺方在收到通知后的30日内以现金(包括银行转账)方式将应补偿现金金额支付给上市公司。

(3)各年计算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补偿股份及现金均不冲回。

4、补偿股份数量的调整及其他

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上述补偿实施日,若上市公司有现金分红的,则业绩承诺方在业绩承诺期间计算的当期应补偿股份在上述期间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返还给科大国创。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准)×应补偿股份数量。

如业绩承诺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因发生转增股本或送红股等除权事项导致调整变化的,则业绩承诺方累计补偿的上限将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进行调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亦将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进行调整。计算公式为: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例)。

三、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贵博新能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0600号)(以下简称《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审核报告》),贵博新能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实现4,493.94万元,完成当年业绩承诺的89.88%;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累计实现8,645.83万元,较两年累计承诺数9,000万元相差-354.17万元,差异率3.93%。

四、业绩补偿安排情况

1、2019年度应补偿股份数

2019年度应补偿股份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9,000万元-86,458,285.64元)÷15,000万元×69,100万元-0万元】÷18.76元/股=869,697股。

2、现金分红收益返还

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5元(含税),故业绩承诺方还需向公司返还补偿股份部分的现金股利。2019年度应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准)×应补偿股份数量=0.025元/股×869,697股=21,742.43元。

3、业绩承诺方应承担补偿股份数及返还现金分红明细

4、具体实施安排

公司将在《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审核报告》出具后的10个交易日内,将计算确定的该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书面通知业绩承诺方,并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事宜后,以1.00元的总价格定向回购应补偿股份。

若应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事宜因未获科大国创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未获得相关债权人认可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则业绩承诺方承诺在上述情形发生后的60日内,将上述应补偿股份无偿赠送给科大国创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指科大国创赠送股份实施公告中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孙路、贵博投资、董先权、徐根义、史兴领、陈学祥、张起云、合肥紫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外的上市公司股份持有者),其他股东按各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占上述股权登记日其他股东所持全部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

五、回购股份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目的:履行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约定;

2、回购股份方式:定向回购业绩承诺方所持应补偿股份;

3、回购股份价格:总价1.00元人民币;

4、回购股份数量:869,697股;

5、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期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对应补偿股份予以回购注销。

六、相关决策审批程序

因业绩承诺方中史兴领、孙路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长董永东、董事许广德与史兴领是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回购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2019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关联董事董永东、史兴领、许广德、孙路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回购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在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后,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办理相关股份回购及注销事宜。

七、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定向回购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2019年度应补偿股份事项进行了审查及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贵博新能未能实现2019年度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公司拟定向回购业绩承诺方2019年度应补偿股份,同时业绩承诺方将补偿股份对应的现金分红款返还给公司,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定向回购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2019年度应补偿股份事项。

2、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鉴于贵博新能未能实现2019年度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公司拟定向回购业绩承诺方2019年度应补偿股份,同时业绩承诺方将补偿股份对应的现金分红款返还给公司,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回购事项已经履行了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审批程序,其中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审议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定向回购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2019年度应补偿股份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向回购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2019年度应补偿股份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0-23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19年度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公司2019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2,225,979.07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导致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减少22,225,979.07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融资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 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客户款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c)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其他款项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d)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 应收账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e)对于长期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 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 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 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 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0-24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已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的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公司将于2020年4月7日(星期二)下午15:00-17: 00举行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在“全景网”和“约调研”两个平台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

“全景网”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约调研”参与方式:在微信中搜索“科大国创投资者关系”;或者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出席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董永东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储士升先生,财务总监孔皖生先生,独立董事齐美彬先生,保荐代表人胡伟先生等。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0-25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一2020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0年第一季度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及产业链上下游客户复工延迟,各项业务开展进度停滞或放缓,对本期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疫情期间,公司一方面发挥信息技术优势,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另一方面密切跟踪评估疫情影响,及时调整各项经营安排,采取多种措施保障有序复工复产,努力降低疫情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随着国内疫情的缓解,目前公司各项业务已经基本恢复正常,相关收入、效益将逐步体现。下一步公司将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努力完成公司年初制定的各项经营目标。

2、公司业务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波动,经营业绩一般上半年明显少于下半年,一季度业绩占全年比重较小,对全年业绩影响较小。

3、报告期内,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1,500万元左右。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具体的财务数据将在《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