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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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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2版)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0年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持续经营所必要的,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3月30日,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现有7名董事,关联董事陈洪民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3月30日,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出具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在双方平等、诚实信用基础上,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也不涉及反担保,有利于公司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在双方平等、诚实信用基础上,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且公司董事会各成员在审议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事就此事项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前次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公司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关联自然人

2、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关系介绍

陈洪民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陈小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江苏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控股股东陈洪民100%持股的公司,持有公司2.40%股份。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担保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交易具有合理性、必要性。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诚实信用、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也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0-014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分支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成立于2019年7月29日,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1号科创中心2楼220-193号,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共有合伙人106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共有注册会计师860人,较上一年净增375人;包括注册会计师在内,总计有2,853名从业人员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8,157.19万元;2018年度业务收入共计69,904.03万元;2018年承担110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合计收费11,245.3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工程地产(含环保)、软件和信息技术、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其资产均值为73.48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该所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自成立以来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3年,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收到1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即2017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8号。除此之外,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钟乐,1998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主要从事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薛海燕,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7 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拟签字会计师:洪文胜,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06 年 6月起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南京新百(600682)、力源信息(300184)、鼎泰药研(835412)、科融数据(838395 )、科华控股(603161)等上市公司、IPO 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审计服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合计125万元。公司2020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和 2019年度不会产生较大差异。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四)《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