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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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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属于余热锅炉装备制造业,主要从事余热锅炉、电站锅炉、电站辅机、工业锅炉等产品咨询、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工程总承包业务,为客户提供节能环保发电设备以及余热利用整体解决方案,是我国规模最大、品种最全的余热锅炉研究、开发和制造基地。公司作为锅炉行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的设计水平、制造工艺和市场占有率均位居行业前列。同时公司作为余热利用设备标委会主任委员和秘书处单位,承担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编制和修订。

公司主要实行订单式生产模式和产品直销模式。主要产品为:余热锅炉(燃气轮机余热锅炉、干熄焦余热锅炉、烧结机余热锅炉、水泥窑余热锅炉等)、工业锅炉(垃圾焚烧锅炉、生物质锅炉)、电站锅炉(循环流化床锅炉、煤粉炉、高炉煤气等)、电站辅机(高压加热器、低压加热器、除氧器、冷凝器)和核电设备(核电常规岛辅机、民用核二三级设备)。

公司属于节能环保产业,并始终以节能减排为发展方向,坚持做大做强以余热锅炉为核心的节能环保装备与工程主业这一方针。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主要业绩驱动因素等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国际贸易环境震荡变化。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围绕既定的战略方针和工作计划,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进公司持续稳定的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2,743.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95%,实现营业利润52,149.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1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6,612.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99%。

2019年,公司进行了组织的鼎固革新,全面推进管理变革,明确了公司“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社会节约资源,为人类改善环境”的使命,建立了“使能源获取更便捷,使能源利用更高效,成为全球领先的节能环保设备和能源利用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的愿景,确立了“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坚持创新驱动,持续变革发展”的核心价值观。公司意向成为全球领先意味着公司会更加关注海外市场,关键方向从发电设备、余热能源改为节能环保和能源利用意味着公司会面对更大的市场和机会,也对公司的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从设备供应商更大力度转向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意味着公司的业务模式也正逐渐发生变化,这些改变--目标就是使能源获取更便捷,使能源利用更高效,为客户创造价值。公司将看齐标杆企业,坚持市场和技术双轮驱动,优化市场和组织模式,颠覆能源利用方式,创新行业能源解决方案,发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提供智能化能源设备和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引入标杆企业的管理变革,将标杆企业以奋斗者为本的分享机制植入管理体系,逐步完善绩效考核与组织激励相结合、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机制,搭平台、建机制、树文化,给有能力的人以机会,识别奋斗者,认可奋斗者,激发员工的奋斗意愿,为公司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能。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创新驱动,持续变革发展,国内外市场屡添新单。公司成功拿下法国Ivry垃圾焚烧电厂项目,该项目是公司首个纯欧标+PED制造项目,为公司未来开发欧标产品奠定基础;成功签约伊拉克米桑省800MW燃气轮机联合循环项目,标志着公司成功进入中东高端市场,大大确立了公司品牌的海外影响力;生物质领域再添过亿大单一一韶能翁源锅炉岛EP项目,开启了在生物质领域多元化的合作模式;公司与中国昆仑工程在北京集中签订涤纶长丝世界龙头企业桐昆集团洲泉、长兴和嘉兴石化三个集中供热项目的承包合同,该项目作为行业内标杆工程,带来了强大的辐射效益。此外公司凭借在燃气锅炉领域的领先地位,成功主办了燃气锅炉产品解决方案研讨会,充分挖掘了潜在市场机会,彰显了公司在能源利用领域的引领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关注、研究行业和产业政策发展趋势,深入挖掘潜在的市场机遇,在有效拓展国内现有优势产品市场的基础上深层介入新的高效节能产品领域,从传统热电、冶金焦化、气电向城市垃圾处理、生物质、太阳能等新能源过渡并引领市场,石化、化工、化纤、太阳能等新产品产业链全线开拓。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订单47.1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1.26%,其中新产品新增订单9.0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8%。2019年12月底,公司实现在手订单45.14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正式获得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成为浙江唯一一家取得核二、三级压力容器和热交换器制造许可证的大型上市企业,在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又迈出了新的一步。青海德令哈50MW熔盐塔式光热发电项目获2020年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国内首台(套)产品称号,该项目是独立设计、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热力装备及系统,应用与申报专利17项,达到世界最领先技术水平,对突破国外技术的垄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获评杭州市政府质量奖,这是多年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成功导入,质量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的成果。此外,公司燃气轮机余热锅炉喜获“浙江制造”认证;公司荣获2019年浙江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百强企业和新能源与节能行业十强企业称号。

报告期内,西子智慧产业园建设有序推进,产业园一期(雏鹰创业基地,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平稳运营,目前已引进杭州安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20余家企业入驻;产业园二期(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主体建设已经完成,已成功引入中科院资本数字经济创新中心等重点产业项目,目前正在进行公共区域精装修及景观提升阶段,预计2020年6月开园投入使用;产业园三期拟引入沃尔玛旗下高端会员店一一山姆超市,目前正在主体施工改造中,预计2020年底投入使用。该园区未来拟引进信息产业、智慧能源与环保产业、高端装备研发及围绕产业发展的金融投资主体,打造智能研发、智能制造为主的现代化智慧产业园区。公司已成立杭州西子星月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西子智慧产业园的运营平台。未来园区三期全部投运后,将成为公司稳定的利润增长点和投资发展重要平台。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范围增加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王水福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20-016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7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水福先生召集,经董事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年报摘要刊登在2020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二、《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9年度报告》。公司独立董事沈田丰先生(已离任)、费忠新先生(已离任)、王林翔先生(已离任)、朱克实先生、郑津洋先生、刘国健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克实先生、郑津洋先生、刘国健先生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在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2,743.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95%,实现营业利润52,149.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1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6,612.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99%。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息人民币4元(含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经营良好,考核业绩达标,现金流情况也相对较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遵循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并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适用期限为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申请授信额度之前,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借款银行协商确定。并拟同意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信托产品投资及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委托贷款业务,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0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信托产品投资及委托贷款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一直能勤勉履行其审计职责,公正、客观、及时、准确地完成各次审计任务,且天健事务所规模较大,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0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状况、薪酬体系和同行业/同地区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情况,为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董事会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事项如下:

(一)公司董事薪酬:

1、公司董事2020年薪酬结构为:固定工资+年终目标绩效奖金+其他福利

注:初步确定的2020年度总收入如上,将根据公司2020年度指标的实现情况,最终确定其2020年度绩效奖金及总收入。

2、公司拟每年为独立董事发放的津贴标准为8万元(税前)。

3、其他董事按其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岗位领取薪酬。

(二)公司高管薪酬:

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为:固定工资+年终目标绩效奖金+其他福利。具体薪酬计划如下:

注:最终将根据公司2020年度KPI指标的实现情况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2020年度绩效奖金,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奖金将结合各高管个人年度绩效目标考评结果,考虑各高管的工作量及贡献提出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公司董事何伟校先生为《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0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0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位激励对象在2019年度离职,公司对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64,8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减少64,800元至739,201,050元,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总则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的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0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订稿)》和《公司章程修正案》。

十四、《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0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一、二、四、五、六、七、八、十、十三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锅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2:00,会期半天;

②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9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2日(星期三)

7、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大农港路1216号(同协路与大农港路交叉口)公司会议室

8、 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4月22日(星期三)。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信托产品投资及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

(8)《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5)(7)(8)(9)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20年4月27日和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出席现场会议时均需带上原件。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大农港路1216号

邮编:310021

传真号码:0571-85387598

(三)登记时间:2020年4月27日和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大农港路1216号

邮政编码:310021

联系电话:0571-85387519

传真:0571-85387598

联系人:濮卫锋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34”,投票简称为“杭锅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证券帐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20-015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7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陆志萍女士召集,经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年报摘要刊登在2020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二、《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2,743.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95%,实现营业利润52,149.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1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6,612.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9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息人民币4元(含税)。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经营良好,考核业绩达标,现金流情况也相对较好,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遵循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的规定和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六、《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激励计划》所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锁定期已届满,公司业绩及其他条件均符合《激励计划》中关于解锁条件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118名激励对象在锁定期内的绩效考核结果均符合解锁要求,符合《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考核规定。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办理相关解锁事宜。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0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七、《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进行的变更,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变更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0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上述第一、二、三、四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

信托产品投资及委托贷款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锅股份”)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信托产品投资及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委托贷款业务,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和控股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收益。

2、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主要投向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委托贷款业务。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信托产品。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决策程序:此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委托贷款业务属于相对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委托贷款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投资进行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审查。

(3)公司已制订《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以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和委托贷款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批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作出了规定,防范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业务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实施投资理财业务,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8人;

2、本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3,450,600股,占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47%;

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按照《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6年1月8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公司于2016年1月25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公司于2016年1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议案》,确定以2016年1月26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42名激励对象授予1,192万股限制性股票。

4、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92万股调整为1083.5万股,授予人数由142人调整为131人。

5、2016年3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共向131名激励对象共授予1083.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于2016年4月1日上市。

6、2017年3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业绩及其他条件均符合《激励计划》中关于解锁条件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131名激励对象在锁定期内的绩效考核结果均符合解锁要求,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7、2017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4月5日,解锁的激励对象共计131人,解锁的股份数量为5,688,375股,占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5%,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92%。

8、2017年5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9533元。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838,5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调整及回购注销后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5,414,000股。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总股本由61,703.25万股减至61,619.4万股。

9、2017年11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8361元。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40,95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调整及回购注销后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8,455,850股。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总股本由739,432,800万股减至739,391,850股。

10、2018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4月18日,解锁的激励对象共计125人,解锁的股份数量为4,473,000股,占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605%。

(下转5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