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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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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5版)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南京益同药业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批发,医疗器械销售。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2MA1M9GUM20,法定代表人:潘峥,注册资本:100.2万元,住所:南京市玄武区太平门街55号。主要股东:本公司占33.33%、陶月宝占33.33%、佟芳占33.33%。该公司2019年度的营业收入25,804.73万元,净利润 7.63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157.45万元,总资产8,431.74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方和公司的关联关系

南京益同药业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系公司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公司的财务状况较好,均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益同公司于2018年3月9日签署《产销协议》,约定将本公司下属的南京金陵制药厂所生产的除脉络宁以外的产品全部由益同公司总经销,同时益同公司负责该等产品所需原辅包材的配套供应,按市场价确定销售及供应价格,销售及采购费用控制在每年相当于(该等产品的销售总额+该等产品所需的原辅包材的采购总额)×18%左右的水平。结算方式为按月结算。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计算。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按照同类原辅包材和药品的市场价格定价。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辅包材、药品,向关联方销售药品,这些交易都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正常业务行为,且长期以来与上述关联方维持业务往来。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单位: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 2019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出预计金额的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关于 2019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出预计金额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必须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表决,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增加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0-009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肖玲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王广基、冯巧根和郝德明会前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2、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已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金额,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集团”)将回避对该事项的表决。

(二)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医药”,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诊断药品,二类精神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生产、销售等。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250015862U ,法定代表人:周建军,注册资本104,161.1244万元,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A幢9层。主要股东: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23.22%,新工集团占8.22%。该公司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769,182.09万元,净利润36,084.90万元,截止2019年9月30日的净资产436,470.93万元,总资产2,380,542.98万元。(未经审计)

(2)南京益同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同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批发,医疗器械销售。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2MA1M9GUM20,法定代表人:潘峥,注册资本:100.2万元,住所:南京市玄武区太平门街55号。主要股东:本公司占33.33%、陶月宝占33.33%、佟芳占33.33%。该公司2019年度的营业收入25,804.73万元,净利润 7.63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157.45万元,总资产8,431.74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南京益同药业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公司的财务状况较好,均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公司与南京医药之间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含子公司)与南京医药(含子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签署《药品采购及销售协议》,本公司因客户的需求向南京医药采购其所代理销售的药品;同时,本公司根据南京医药的市场需求向其销售本公司的药品。药品的价格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向南京医药销售或采购药品的价格不得明显偏离向市场独立第三方销售或同样药品的市场公允价格。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计算。

2、本公司与益同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与益同公司于2018年3月9日签署《产销协议》,约定将本公司南京金陵制药厂所生产的除脉络宁以外的产品全部由益同公司总经销,同时益同公司负责该等产品所需原辅包材的配套供应,按市场价确定销售及供应价格,销售及采购费用控制在每年相当于(该等产品的销售总额+该等产品所需的原辅包材的采购总额)×18%左右的水平。结算方式为按月结算。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计算。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连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辅包材、药品,向关联方销售药品,这些交易都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正常业务行为,且长期以来与上述关联方维持业务往来。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本公司与南京医药之间所发生的药品采购及销售的关联交易是由于各自客户的市场需求,向对方销售已方所代理销售或生产的药品所致。

益同公司以前是为南京第三制药厂提供药品总经销及所需原辅包材的配套供应的药品经销公司。2002年9月,公司收购了南京第三制药厂并将其并入金陵药业南京金陵制药厂,为发挥益同公司在采购、销售网络和团队等方面的优势,金陵药业南京金陵制药厂所生产的除脉络宁以外的产品全部由益同公司总经销,同时益同公司负责该等产品所需原辅包材的配套供应,按市场价确定销售及供应价格。

上述关联交易能够合理配置和利用优质资源,提高生产效率。

3、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4、公司2019年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销售占同类交易金额的9.34%,关联采购占同类交易金额的26.68%。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一)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了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对公司经营的有利补充,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公司预计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 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0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证监会等各类监管机构的历次评价和检查中,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声誉,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自1999年起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自2012年起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时拟聘请该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鉴于2020年度审计工作量尚无法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决定其报酬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8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041.7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未加入国际会计网络。

(二)人员信息

2019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73人,注册会计师359人(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327)增加32人),从业人员1073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302人。

(三)业务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40,853.9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7,178.9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969.51万元,审计公司家数约5000家。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57家上市公司提供2018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5611万元,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四)执业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莉女士(项目合伙人)和魏春霞女士,荆建明先生为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上述人员从业经历如下:

荆建明先生:本所管理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33年,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

陈莉女士:本所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23年,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

魏春霞女士:本所高级项目经理,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7年,本年是担任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第二年。

(五)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陈莉女士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魏春霞女士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聘请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0年度聘请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本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并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聘请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0年度聘请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上述议案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 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1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5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金陵颐和智慧康养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基本医疗服务;医疗养老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护理院、养护员、养老设施开发经营;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信息技术开发、推广及咨询策划服务等。

2、出资方式:本次投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以货币形式出资。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是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业结构,探索中高端智慧医养,打造自有康养品牌,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公司从发展战略出发,立足长远利益所作出的决策,但在经营过程中仍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市场环境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依托前期积累的医养运营、质量管控等方面的经验,提升对外投资、管理运营的监督与控制,稳步推动新设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本次投资事项若有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 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2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余额)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审批权限为公司董事会,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收益。

(二)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余额)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除经授权外,委托理财资金不得投资于股票、债券、基金、外汇及其衍生产品等高风险产品。

(四)资金来源: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五)投资期限: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3月31日。

(六)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尽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公司制订了《委托理财管理办法》,从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以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予以规定。

2、公司成立委托理财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总裁、分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董事长任组长。具体负责公司委托理财管理。

3、公司财务部门具体负责对理财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和管理。财务部门应设立理财资金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要指定专人核算每笔理财产品金额、期限、预期收益等;加强理财跟踪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理财领导小组报告,理财到期后要及时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负责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做好委托理财业务信息披露工作。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业务进行日常审计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理财工作在制度建设、流程管理、具体执行、风险防范等方面予以检查监督。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5、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检查,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投资理财产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7、公司相关工作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在相关信息未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有关的信息,但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情况

具体情况见附表。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亿元(余额)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余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情况

证券代码: 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3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3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余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0年3月31日。具体详见2019年3 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以下简称“指定报纸、网站”)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9年8 月27日、10月29日和2020年1月23日公司在指定报纸、网站刊登了《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截止2020年3月27日,公司与多家银行签署了购买理财产品协议(包括结构性存款),现将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与以下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任一时点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不超6亿元,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未发现异常情况。

一、于2019年度购买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情况

二、于2019年度购买且已收回的理财产品余额情况

三、于2020年度购买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情况

四、风险揭示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全部为低风险理财产品,虽风险较低,但与银行存款相比,存在一定风险,其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如下: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理财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到期收益。

2、市场风险:理财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会造成理财产品投资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公司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3、兑付延期风险:如因理财产品投资的资产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和收益,则公司面临产品期限延期、调整等风险。

4、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5、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五、风险控制措施

1、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公司制订了《委托理财管理办法》,从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以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予以规定。

2、公司成立委托理财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总裁、分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董事长任组长。具体负责公司委托理财管理。

3、公司财务部门具体负责对理财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和管理。财务部门应设立理财资金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要指定专人核算每笔理财产品金额、期限、预期收益等;加强理财跟踪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理财领导小组报告,理财到期后要及时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负责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做好委托理财业务信息披露工作。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业务进行日常审计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理财工作在制度建设、流程管理、具体执行、风险防范等方面予以检查监督。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5、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检查,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投资理财产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7、公司相关工作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在相关信息未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有关的信息,但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 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4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清算注销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1、2020年3月27日,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公司全资子金陵药业南京彩塑包装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江苏金陵海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陵海洋”)终止经营活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其进行清算注销。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清算注销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清算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清算注销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金陵海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12717480873E

股东情况:金陵药业南京彩塑包装有限公司持股100%(本公司持股金陵药业南京彩塑包装有限公司10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南通市通州开发区碧华路86号

法定代表人:陆军

注册资本:350万元

经营范围:化学试剂、医药信息服务;电子产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品)、木材、建材、电器、汽车配件、工艺美术品(除烟花爆竹);非药类保健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状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审字(2020)00277号审计报告:截止2019年12 月31日,金陵海洋总资产924.90万元,净资产404.85万元;营业收入27.15万元,利润总额839.76万元,净利润643.12万元。

截止2020年2 月29日,金陵海洋总资产919.90万元,净资产401.54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3.31万元,净利润-3.31万元。(未经审计)。

三、本次清算注销孙公司的原因

金陵海洋长期未开展实际的经营活动,除2019年因经营场所被政府拆迁形成资产处置收益影响了当年利润外,金陵海洋实际的经营业务处于停滞状态。为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充分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配置,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本公司拟决定对金陵海洋进行清算注销。

四、本次清算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清算注销金陵海洋仅2名员工需要安置(金陵海洋将根据其个人意愿依法予以安置)。除此之外,金陵海洋不涉及其他人员安置事宜和债务重组等情况。本公司不存在为金陵海洋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以及金陵海洋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本清算注销完成后,金陵海洋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产生较大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