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3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20-005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3月17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担保事宜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计划对子公司及外部担保总额不超过272,8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担保事宜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关于向子公司提供统借统还资金的议案

2019年公司计划统借统还额度22.9亿元,实际执行金额22.8亿元。2020年公司拟定统借统还额度为21.1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子公司提供统借统还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9年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计38,601万元,较预计减少63,284万元。2020年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计为222,286万元,较2019年预计增加120,401万元,较2019年实际增加183,685万元,主要为随经营规模增长拟增加在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关联董事杨国占、刘文富、周晓冰、张玉祥、曹尧、郑温雅回避了表决。

九、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9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38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7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2020年审计费用与上年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编制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一、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编制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二、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实验动物的生产、销售;药品检验服务。”内容,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述第二、三、四、五、六、八、九、十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12 股票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20-006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3月17日向全体监事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赵利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担保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关于向子公司提供统借统还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损益情况、资产情况和财务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九、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能有效保证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以上第一、二、三、四、五、七、八项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20-007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7,414,758.99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4,741,475.9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15,504,774.24元,减去分配的2018年股利48,924,141.87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09,253,915.4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30,804,72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924,141.8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88%,剩余未分配利润人民币560,329,773.5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果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12 股票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20-008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担保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民公司”)、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药国际”)、华北制药华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胜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先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泰公司”)、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坦公司”)、华北制药华坤河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坤公司”)、华北制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河北华北制药华恒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恒公司”)、内蒙古华北制药华凯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凯公司”)、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焦公司”)。

●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2020年计划对子公司及外部担保总额不超过272,800万元。

● 本次担保的反担保情况:公司为华恒公司和华坤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以其所持有股权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为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9,000.00万元,截止公告日该借款已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3月27日,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担保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公司计划担保212,000万元,实际担保总额123,322万元,其中对子公司担保114,322万元,对外部担保9,000万元。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2020年计划对子公司及外部担保总额不超过272,800万元,占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49.06%,比2019年计划增加6.08亿元,主要是华胜公司增加2亿元,金坦公司增加3亿元,华恒公司增加0.58亿元,华药国际增加0.5亿元。担保明细如下表:

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上述担保为年度总额度,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到期日分次逐笔执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注1: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前身为石家庄焦化厂,始建于1941年,是我国第一家冶金焦炭生产厂,注册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北大街56号,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石焦于2005年6月改制成为多元化投资的非国有控股企业,现已发展成为集生产冶金焦炭、城市煤气、煤化工系列产品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是石家庄市城供煤气唯一气源厂。

2015年以来,石家庄宝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先后受让了市国资委和石钢公司持有石焦的股权后,2015年5月26日以持股49%的第一大股东身份正式进驻石焦集团,并经公司股东会议决议通过,完成对职工股权及石焦集团工会代持股权的收购工作。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焦化集团的股权结构变为石家庄宝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比63.92%,河北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比36%,石焦工会占比0.08%。

注2:华坤公司注册资本为3200万元人民币,其中华北制药集团新药研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43.96%;河北健坤商贸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2.24%;北京塔福诺康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3.80%。

注3:华恒公司注册资本21000万人民币,其中公司持股比例58.057%;河北沿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38.705%;石家庄恒润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3.238%。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对石焦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3、保证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甲方(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支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是为确保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而进行的,子公司具有足够的偿还能力,目前各担保对象经营正常,整体风险不大,不存在担保风险,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为其提供担保。对石焦公司的担保为以前年度遗留事项,对公司不构成实质风险。上述担保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于2019年度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预计担保有利于其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无违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和其他公司担保累计总额为225,889.8万元,其中对子公司担保216,889.77万元,占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40.63%;对外部担保9,000万元,占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1.62%。

公司为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9,000万元,截止报告日该借款已逾期。2010年公司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和平支行”)起诉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化集团”)及本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2010]冀民二初字第3号),判决焦化集团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工行和平支行货款18,190.00万元及利息358.5万元(利息已计算至2009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以后的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给付之日),同时判决公司作为保证人对焦化集团借款中的580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237.51万元)承担连带责任,详见公司2010年12月24日临2010-018号公告。工行和平支行在诉讼过程中采取了诉中保全措施,已查封焦化集团1170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按照石家庄市退市进郊企业有关土地收储办法和石家庄市开发区标准地价估算,被查封土地价值在8亿元左右。工行和平支行于2014年12月26日,将相应债权及担保权利整体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以下简称“华融公司”)和河北国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傲公司”)。华融公司和国傲公司受让标的债权后又与石家庄宝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德集团”)签订了编号为河北Y03140065-2号、债转20150123号债权转让协议,将标的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宝德集团,该公司为石家庄市国资委全资子公司。截止报告披露日,宝德集团已成为上述债权的合法权利人。

2015年5月29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11)冀执字第2-6号执行裁定书,将申请执行人工行和平支行变更为石家庄宝德投资有限公司。石家庄宝德投资有限公司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本案,理由为根据石家庄市国资委的要求,石家庄宝德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石家庄市国资委百分之百出资控股企业,同时作为焦化集团的最大股东,主导焦化集团的重组搬迁进程。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裁定本案中止执行。

鉴于上述情况,焦化集团被查封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价值高于焦化集团的全部债务,公司的连带保证责任在焦化集团有能力履行其全部债务,且焦化集团的债权人变更为其最大股东石家庄宝德投资有限公司的情况下风险较小,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12 股票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20-009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统借统还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统借统还对象: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 统借统还额度:21.1亿元

● 统借统还期限:不长于相应外部融资期限。

● 利率:不高于相应外部融资利率。

● 还款方式:按季结息,到期还款或续借。

一、统借统还概述

(一)统借统还基本情况

为促进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健康发展,降低资金成本,根据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公司以统借统还形式向下属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本次提供统借统还额度的对象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如下:

2019年公司计划统借统还额度22.9亿元,实际执行金额22.8亿元。2020年公司拟定统借统还额度为21.1亿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表中各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负债率为截止2019年年末数据。

2020年公司计划统借统还总额21.1亿元,比2019年实际统借统还额度减少1.7亿元。其中:华北制药河北华诺有限公司增加0.3亿元,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减少2亿元。

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供的统借统还资金由公司外部融资获得,外部融资到位后拨付给相应子公司。本次向子公司提供统借统还资金期限不长于相应外部融资期限,利率不高于相应外部融资利率,还款方式为按季结息,到期还款或续借。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统借统还资金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统借统还对象基本情况

1、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93,013.90万元;注册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南路98号;法定代表人:孙燕;经营范围:粉针剂(头孢菌素类)、片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无菌原料药、原料药及半合成抗生素中间体的生产(国家禁止或需审批的除外)等。

2、华北制药河北华诺有限公司

华北制药河北华诺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黄河大道198号;法定代表人:吕伟;经营范围: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及中药饮片的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抑菌制剂(液体、净化)生产、销售;药用辅料(精制玉米油)生产销售、药品生产销售(大宗原料药除外);医药中间体制造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等。

3、华北制药康欣有限公司

华北制药康欣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3,016万元,注册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217号;法定代表人:王文涛;经营范围:保健食品、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

4、华北制药秦皇岛有限公司

华北制药秦皇岛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700万元,注册地址: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六盘山路8号;法定代表人:杨坤;经营范围: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头孢菌素类)、软膏剂、乳膏剂、化妆品、护肤类化妆品的生产等。

5、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

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7,170.845万元,注册地址: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98号华北制药华盈有限公司办公楼;法定代表人:宋晓伟;经营范围:原料药(维生素C)的生产,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等。

6、华北制药威可达有限公司

华北制药威可达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5,812.1827万元,注册地址: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98号华北制药华盈有限公司办公楼;法定代表人:李晓宇;经营范围: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原料药(维生素B12、甲钴胺)等。

7、华北制药河北莱欣药业有限公司

华北制药河北莱欣药业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南路58号;法定代表人:程俊山;经营范围:半合成抗生素中间体的生产及销售;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及销售;原料药销售等。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统借统还形式向集团内所属单位提供的资金支持中,按不高于支付给外部融资机构的利率向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免征增值税。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符合统借统还的条件,有利于保障子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和发展建设的资金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降低资金成本。

四、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统借统还资金金额及逾期金额

2019年,公司计划计划统借统还额度22.9亿元,实际执行金额22.8亿元。公司没有对外提供统借统还资金。公司不存在违规发放委托贷款和逾期未收回委托贷款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20-010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关联交易工作小组、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3月27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国占、刘文富、周晓冰、张玉祥、曹尧、郑温雅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和认可,对公司2019年度实际发生及2020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事先了解和审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交易各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9年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计38,601万元,较预计减少63,284万元。其中:2019年公司生产类关联交易实际发生10,025万元,比预计减少1,295万元;2019年公司财务类关联交易实际发生28,576万元,比预计减少61,989万元。

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下转7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