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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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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134版)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0-027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均出席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没有董事声明对本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286,313,33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于2019年初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形成“A控红筹”架构,成为中粮集团唯一的地产业务平台,旗下拥有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7.HK),其开发、管理经营的以大悦城为品牌的城市综合体商业地产在中国商业地产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公司充分利用两个上市公司整合的优势,定位“城市运营商与美好生活服务商”的战略方向,深耕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一体化城市、京津冀核心重点城市,聚焦成渝、长江中游、海西、中原等城市群核心重点城市。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出租及管理住宅、商用物业,经营业态涵盖住宅、商业地产及部分产业地产。同时,公司旗下运营多处高品质写字楼及高端酒店。住宅地产领域的主要产品为壹号系列、祥云系列、锦云系列及鸿云系列等四条品牌住宅产品线,传递 “健康、安全、智能、绿色”的住宅品牌理念;在商业地产领域,公司成功打造了大悦城、大悦春风里、祥云小镇三条购物中心产品线,大悦城城市综合体以“年轻、时尚、潮流、品位”为品牌精神,精准定位于18-35岁新兴中产阶级,赋予产品青年文化属性,并以精细化的运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继续巩固商业地产品牌引领者的行业优势。

经过多年发展,依托中粮集团的品牌优势、资源优势,以及自身的优良品质和完善服务,公司积累了良好的市场知名度和品牌美誉度。

2019年,房地产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住宅交易市场及土地市场政策收紧,房地产行业金融监管不断收紧,市场外部压力持续加大。面对市场的激烈竞争,公司明确“精准投资、科学运营、力控风险、良好回报”的高质量发展经营方针,扎实推进各项业务。全年实现全口径签约金额(包含权益类项目)710.82亿元(操盘口径为618.54亿元),营业收入337.87亿元,利润总额60.05亿元,净利润37.05亿元,签约金额及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上扬。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注:因本年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新增合并Joy City Property Limited(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故追溯调整以前年度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启动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20年1月6日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3,925,870,338股增加至发行后的4,286,313,339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明毅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不变(2,112,138,742股),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49.28%,中粮集团持股数量不变(857,354,140股),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20.00%。中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明毅持股权益合计从75.64%被动稀释至69.28%。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变化。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15中粮01: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2019年3月出具《中证鹏元关于上调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和“15中粮01”信用等级的公告》(中证鹏元公告【2019】46号),中证鹏元决定将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上调为A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同时将公司发行的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等级由AA+上调为AAA。

中证鹏元于2019年5月30日出具《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评级AAA,本期债券评级AAA,评级展望稳定。

16中粮01: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出具《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评级AAA,本期债券评级AAA,评级展望稳定。

19中粮01、19中粮02: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出具《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评级AAA,本期债券评级AAA,评级展望稳定。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在“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以及“中美贸易摩擦”等国内外背景下,我国房地产行业调控力度维持在高度紧绷状态,市场外部压力持续加大。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充分利用两个上市公司的整合优势,在“精准投资、科学运营、力控风险、良好回报”的年度经营方针指引下,扎实推进各项业务,整体发展势头良好,并朝着高质量发展方向有序推进。

(一)经营举措

(1)优化资源配置,打造品牌助推战略升级

2019年,随着重大资产重组的完成,公司成为中粮集团唯一的地产业务平台,公司发展步入新阶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公司主营业务注入新的商业地产元素,公司资产规模、业务结构发生较大变化。2019年3月,公司名称由“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月,公司召开品牌战略发布会,首次对外展示整合更名后全新的大悦城控股品牌理念及战略愿景,宣布将以“大悦中国 赋美生活”作为全新品牌理念,以“城市运营商与美好生活服务商”为战略发展方向,向市场展现了公司整合后统一的品牌形象。

(2)精准投资,项目拓展实现量质双提升

2019年,公司以“精准投资”为纲,实现拿地量与质的双重提升。公司本着稳中求好的原则,持续完善投资布局,优化投资节奏,以低成本获取土地。全年新拓展7个城市,获取22个项目,总计容面积500万平方米。新获取土地聚焦产业基础好、人口导入强、市场基本面健康的二线及强三线城市,新增土储规模及质量同比再上新台阶,为高质量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公司充分利用“中粮”与“大悦城”品牌优势,推动重点区域战略布局,获取成规模的优质土储,与西安、青岛、武汉、长沙、郑州、成都等多个城市或地区达成战略合作,积极推动相关项目落地。2019年,公司在济南、三亚成功落地大悦城综合体。

(3)强化运营,提升周转效率和管理水平

公司坚持科学运营,扎实锻造各项核心能力。2019年,公司大运营体系全面实施。大运营线上管理平台上线,实现了项目数据信息集中管理和全过程管理,进一步深化大运营体系应用,提升管理效率。通过狠抓“计划、货值、现金流、利润”管理,2019年公司整体运营效率较以往提升显著,拿地至开工平均周期较大运营体系施行前同比缩短2.2个月,拿地到开盘周期较大运营体系施行前同比缩短5.6个月。

(4)精益管理,打造购物中心差异化竞争能力

2019年,公司通过精细运营持续打造购物中心差异化竞争能力,销售额、客流等运营指标有较大幅度提升。在品牌推广方面,公司持续创新,2019年公司升级品牌建设内核,发布未来3-5年大悦城品牌主题“青年引力场”,持续扩大品牌影响力。全国各大悦城结合属地化特色,举办多样化活动,持续释放大悦城“青年时尚”品牌本质,打造青年文化地标。9月7日,公司自创“大悦疯抢节”迎来第八届消费狂欢,单日销售破2.36亿元,同比增长19.8%;共有234家品牌商户成为当日全国销冠,771家品牌商户跻身当日全省/全城销冠;会员消费占比超50%,青年消费占比突破76%。在创新IP方面,作为突破物理空间限制的迷你商业体,“移动大悦城”落地上海、成都、西安三地草莓音乐节,并正在以“轻”、“动”、“快”的运营特点逐步深入住宅地产。在巩固提升大悦城品牌影响力基础上,公司聚焦品质中产,定位区域型时尚生活中心,深入推进“大悦春风里”产品线在北京、苏州等城市落地,确保实现高品质呈现。大悦春风里聚焦品质中产,定位区域型时尚生活中心,随着第二条产品线的开启,大悦城品牌更加多元,两条产品线将共同促进品牌价值和规模的快速提升。同时,公司还在积极推动存量商业的收并购及管理输出工作,在长沙、南京、广州、成都、重庆等地深入推进目标项目。

(5)积极融资,优化资本结构,引入险资战投实现合作共赢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融资活动,股权融资实现重大突破。2019年12月,公司成功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足额募集资金24.26亿元,为自2018年以来唯一一单A股房地产股权融资成功足额发行的案例。引入持股比例超过5%以上的险资战略投资者太平人寿,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和治理结构。债权融资方面,公司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完成8亿元美元银团贷款低息融资;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年初发行23.6亿元公司债券,又于第四季度成功获批30亿元公司债券、10亿元中期票据及30亿元可续期中票。2019年,公司整体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资产负债率较2018年减少0.98个百分点,债务结构更加合理,资金实力及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持。

(二)财务状况

公司2019年实现全口径签约金额(包含权益类项目)710.82亿元(操盘口径为618.54亿元)。投资物业和相关服务实现收入51.44亿元,较上年同期(追调后)增加17.43%。公司整体营业收入337.87亿元,较上年同期(追调后)增长52.41%,净利润37.05亿元,较上年同期(追调后)增加3.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78亿元,较上年同期(追调后)增加15.27%,各项指标同比去年有显著增长。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商品房销售及一级土地开发、投资物业及相关服务、酒店经营、物业及其他管理,2019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合计337.87亿元。具体构成如下:

商品房销售及一级土地开发:2019年度,公司住宅类项目(包含权益类项目)实现结算面积 96.59万平米,结算收入282.78 亿元。商品房销售及一级土地开发业务收入同比增加主要是公司本年达到结算收入条件商品房资源同比增加所致。

投资物业及相关服务:公司本年投资物业及相关服务收入51.44亿元,同比增加17.43%。主要是本年持有型项目运营效率提升,租金单价增加相应收入增加。

酒店经营:公司本年酒店经营收入8.4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4.87%。

物业及其他管理收入:公司本年物业及其他管理收入6.92亿元,同比增加40.77%,主要本年物业管理面积增加,相应收入增加。

(三)项目经营情况

(1)商品房销售

公司商品房销售业务持续增长。2019年销售类项目(包含权益类项目)实现全口径签约面积(包含权益类项目)290万平方米(操盘口径为259.55万平方米),全口径签约金额(包含权益类项目)710.82亿元(操盘口径为618.54亿元)。

(2)购物中心

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已开业10个大悦城购物中心及1个祥云小镇项目(不含管理输出项目),分别位于北京、上海、天津、沈阳、成都、杭州、烟台、西安等8个城市。购物中心可出租面积共计 86万平方米,全年平均出租率97%,全年实现租金收入31.8亿元。此外,公司还通过管理输出模式运营天津和平大悦城项目及昆明大悦城项目。

同时,公司拥有在建及拟建的大悦城8个,位于北京、武汉、重庆、成都、济南、三亚等城市;在建拟建的大悦城春风里3个及祥云小镇项目1个,位于北京、苏州、青岛等城市。

(3)产业地产

公司积极推进产业地产布局,2019年创新业态落地运营,并成功举办食品与营养智能信息技术高端峰会,产业地产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依托中粮集团核心主业发展产业地产的商业模式初步形成,通过招商、运营服务等方式提升产业地产资产价值,经营情况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产业地产具体项目经营进展情况:

创芯研发中心项目:该项目于2019年9月开园,是聚焦大健康和大数据产业领域,业态涵盖研发办公、双创孵化、生活休闲于一体的新型产业综合体。通过高效整合内外部资源,已成功举办以“食养天下 健康中国”为主题的研讨峰会,启动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峰会活动出席人数超300人,其中院士专家40余人。项目已落位中粮COFCO 3C运营服务体系,现正持续引入优质客户。

大悦创邑031项目:该项目于2019年8月开园,是集创意办公、配套商业、长租公寓为一体的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已形成主题书店、文化传媒、创意设计、艺术生活等业态及优质商户组合,打造开放、生态文化新领地,现正持续引入优质客户。

其他稳定运营项目:通过持续优化客户结构、提升服务水平,实现租金水平大幅提高。中粮宝安68区科技工业园引入高科技企业,实现园区产业结构优化;福安一期工业城将低端密集型工业园通过产业升级,发展为人工智能主导的科技产业园,实现园区年产值超过20亿元。

(4)写字楼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持有运营的写字楼项目数目5家,分别为北京中粮广场、西单大悦城写字楼、中粮·置地广场、香港中粮大厦及中粮地产集团中心大厦。写字楼可出租面积共计21.16万平米。

公司持续推进COFCO LIFE及COFCO FANTASY创新升级,公司在写字楼项目上推广“3C运营服务体系”,自主研发Coffice云平台,对传统的客户运营服务进行提升和完善。

(5)酒店与长租公寓

酒店业务:

2019年5月,公司首个自有酒店品牌北京大悦酒店Le Joy Hotel正式开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在运营的酒店包括北京华尔道夫酒店、三亚美高梅度假酒店、三亚瑞吉度假酒店、三亚仙人掌酒店、北京大悦酒店等。

长租公寓:

长租公寓业务持续推进业务规划、产品定位及标准化建设工作。一是建立并完善长租公寓运营管理标准,完成长租公寓运营手册、全权委托管理协议、门店客房经营预算表、月度经营数据分析报告模板等标准文件。二是建立品牌标准,做好长租公寓品牌的维护与推广,大悦乐邑品牌正式发布,完成品牌标识导视标准、品牌文化宣传标准、外宣管理标准以及大悦乐邑品牌宣传手册。三是推进运营监督和标杆管理,加强行业对标交流,监督运营、提升业绩。

2019年,大悦乐邑深圳创邑031店、大悦乐邑天津和平大悦城店以及大悦乐邑fresh深圳大洋店相继开业。

(6)城市更新业务进展

公司积极参与城市更新,通过城市更新方式获取项目。目前,除在售的深圳中粮天悦壹号、深圳祥云国际、深圳云景国际、69区创芯研发中心等城市更新项目外,公司还申报了深圳宝安25区城市更新项目(简称“25区项目”)、深圳金帝食品厂城市更新项目(简称“福田大悦中心项目”)、深圳宝安区长营地块城市更新单元及深圳宝安区全一地块城市更新单元(合称“固戍项目”)、深圳宝安区福海街道的大洋工业统筹片区启动区城市更新项目(简称“大洋工业统筹片区项目”)等项目。报告期末进展如下:

25区项目:一期A项目处于开发建设阶段,所有塔楼已封顶,并于2019年10月份开始销售。一期B项目已完成拆迁谈判,目前正在进行建筑物拆除,预计2020年3月中旬进行基坑动工。一期C项目预计2020年6月底完成实施主体确认。

福田大悦中心项目(原金帝项目):该项目于2017年9月规划草案公示,于2017年12月28日取得专项规划批复,于2018年4月28日取得实施主体确认书。该项目拟更新方向为新型产业等功能,更新单元用地面积28,409.5 平方米,拆除用地面积28,409.5 平方米,其中开发建设用地24,147.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44,810平方米。 目前已完成建筑物拆除,正处于设计方案深化阶段。

固戍项目:该项目包含长营地块与全一地块,该项目长营地块于2018年6月19日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公告、全一地块于2019年6月5日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公告,长营地块于2019年8月13日、全一地块于2019年12月3日分别取得产业规划批复。长营地块拟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用地、全一地块拟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更新单元用地面积共计141,897平方米。

大洋工业统筹片区项目:该项目于2017年12月20日在《2017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第一批计划》进行了公示,更新方向以普通工业为主,更新单元面积为187,631.2平方米,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为166,439.4平方米。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在深圳宝安区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约131万平方米。其中新安片区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占地约14万平方米);福永片区(含长营、全一项目)建筑面积约106万平方米(占地约72万平方米)。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公司本年度营业收入337.87亿元,同比增加52.41%,营业成本198.66亿元,同比增加66.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78亿元,同比增加15.27%,主要是公司本年达到结算收入条件商品房资源同比增加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①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大悦城地产及其下属子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②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等。大悦城地产及其下属子公司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及其他下属子公司(除大悦城地产及其下属公司外)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③财政部于2019年下发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 [2019]16号),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通知规定编制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④财政部于2019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修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⑤财政部于2019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 (修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

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公司的影响详见财务报告“四、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年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41户,结构化主体1户。其中,本年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132户,因其他原因合并范围增加32户,减少12户。

董事长签名: 周政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0-025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7日以当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政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听取《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次资产减值及核销资产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专项意见。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经审计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年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459,607,228.75元,加上本年母公司净利润122,285,504.81元,减去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228,550.48元以及本年度分配普通股股利431,845,737.18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37,818,445.90元。

公司拟以截至2020年2月28日总股本4,286,313,339股为基数,向在公司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70元,即728,673,267.6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

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由于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2020年需向金融机构申请多笔贷款用于发展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授信额度,并在公司累计贷款余额不高于公司当期总资产70%比例范围内向金融机构申请发放贷款。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经理对上述事项进行决策。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合营或者联营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合营或者联营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在交易对方或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关联董事周政、马德伟、朱来宾、姜勇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在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关联董事周政、马德伟、朱来宾、姜勇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八、审议通过《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9年12月31日)》

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关联董事周政、马德伟、朱来宾、姜勇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粮置地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5.5亿元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在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关联董事周政、马德伟、朱来宾、姜勇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裕传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4亿元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在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关联董事周政、马德伟、朱来宾、姜勇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鹏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币种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在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关联董事周政、马德伟、朱来宾、姜勇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融资合作的关联交易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融资合作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在交易对方的下属单位任职的关联董事张作学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专项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次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0-040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Vibrant Oak Limited(明毅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54号)文件核准,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443,001.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425,781,396.73元。截至2019年12月18日止,本公司已收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人民币2,425,781,396.73元,扣除证券承销费人民币22,886,792.45元(不含增值税1,373,207.55元)及本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23,018.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402,271,585.41元( 2019年12月31日前,增值税未实际进行抵扣,本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尚未实际支付)。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610010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19年度,本公司除使用募集资金2,426.00万元支付承销费(含增值税)外,未使用募集资金作其他用途。同时,本公司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净额5.96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40,158.1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管理与使用、投资项目变更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0年1月13日,公司与下属公司浙江和润天成置业有限公司就“杭州大悦城-购物中心项目”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该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020年1月13日,公司与下属公司北京昆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中粮·置地广场项目”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该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12月 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金额与2019年度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合计数为242,521.80 万元,与募集资金总额242,578.14万元差额部分56.34万元为:①2019年内尚未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62.30万元;②公司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净额5.96万元。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0-038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确定聘请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服务期届满。公司在2019年度支付信永中和审计费用共27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7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0万元。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并且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资信状况良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2019年,信永中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信永中和在为公司2019年报审计工作中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与其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议,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它专业服务,同时为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情况发表审计意见,聘期一年,费用为27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7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0万元。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业务及其他业务服务时,有权在行业费用标准内决定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 也是唯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3,600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23家境内分所。

信永中和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马来西亚、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德国、台湾、泰国设有13家境外成员所(共计56个办公室),是国内第一家走出国门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

2、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2月29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679人(2018年末为1522人)。从业人员数量533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昆,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海霞,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3、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73,0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44,6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9,700万元。

截止2020年2月29日,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70个(含港股),其中,A股项目289个、H股项目13个,A+H项目9个,A+B项目4个,B股项目1个,港股项目(不含H股)54个。

信永中和在公司相关行业有丰富的经验,曾为招商蛇口、蓝光发展、华侨城A、北京城建等房地产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4、执业信息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昆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业务合伙人,自1995年开始专职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25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及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拟安排的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谭小青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业务合伙人、信永中和集团副总裁,自1994年开始专职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26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及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马海霞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业务经理,自2007年开始专职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13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及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负责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六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6、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8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执业资质、质量、诚信情况进行了审核,并详细了解了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从业经历、执业资质、从事过证券服务年限等情况。全体委员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通过了解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续聘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推荐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确认函及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0-037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了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融资成本,提升公司对财务风险的防范能力,保障及促进公司良性发展,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范围内一次或多次发行境内外各类债务类融资产品。为提高债务类融资产品发行效率,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转授权人士)对上述事项进行决策,包括且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条件全权处理债务类融资产品决策、中介机构选聘、申请、发行、上市等阶段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发行种类及发行主要条款

1、发行的债务类融资产品规模及种类:各类债务融资产品目总规模合计不超过300亿元;发行的债券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市场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永续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等,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公司及子公司可作为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发起机构、原始权益人、増信义务人等进行上述债务类融资。

2、发行时间:可一次或多次发行,且可为若干种类。

3、发行方式: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于发行时确定。

4、发行利率: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于发行时通过合理合规的方式确定。

5、期限与品种:对于债务类融资产品中的非永续类产品为不超过15年(含15年),对于永续类债券则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产品的规模、期限、利率、发行方式等相关发行条款需遵守相关规则的规定。

6、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及(或)项目投资等用途。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于申请及发行时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7、增信安排:可在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产品或参与的供应链金融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或资产支持票据的项目中,为项目涉及的公司控股或参股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债务加入或其他增信措施。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及产品需求确定。

8、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三、授权事项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他市场条件全权处理与上述事项的相关事宜。为提高债务类融资产品的发行效率,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转授权人士)对上述事项进行决策,包括但不限于: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公司发行的债务类融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市场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永续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等。

2、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公司具体需要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3、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本支出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的债务类融资产品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债务类融资金额、利率、期限、增信措施安排、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配售安排等。

4、在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产品或参与的供应链金融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或资产支持票据的项目中,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本支出的需要决定为项目涉及的公司控股或参股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债务加入或其他增信措施。

5、根据债务类融资产品的实际需要,委任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登记、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债务类融资产品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6、办理与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

7、本议案所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授权之日起 24 个月。如果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0-036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规避汇率利率变动对公司业务经营的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实现稳健经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开展投资规模不超过4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额度的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上述申请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在任一时间点,衍生品投资规模不超过4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

2、该事项已经出席2020年3 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一致通过。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专项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说明

公司营业收入以人民币为主。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会开展境外融资业务,融资外币币种以美元、港币为主。外币融资以浮动利率为主,经常发生波动。随着公司外汇负债的不断增长,收入与支出币种的不匹配,以及浮动利息波动,致使以美元和港币为主的汇率及利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为平滑利率及汇率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有必要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三、拟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衍生品的种类:外汇远期、利率掉期、货币掉期、期权等。

2、交易对手方:主要为银行类金融机构(非公司关联方)。

3、资金来源: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衍生品业务。

4、投资规模:不超过4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额度的衍生品投资,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在任一时间点,衍生品投资规模不超过4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

5、合约期限:衍生品业务的合约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长周期项目不得超过项目或保值标的周期。

6、流动性安排:衍生品投资以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景,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公司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

7、授权事项: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范围内负责有关衍生品投资业务具体运作和管理。

8、授权期限:自2020年本公司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2021年新的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止。

四、公司拟投资衍生品的准备情况

1、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的审批程序、操作流程、风险管理、信息披露与会计政策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将严格执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的职责。

3、公司衍生品投资专业人员已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将严格执行衍生品投资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五、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衍生品投资合约利率、汇率与到期日实际利率、汇率的差异将产生投资损益;在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投资损益。

2、流动性风险:衍生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信用风险:公司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操作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如衍生品交易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六、风险管理措施的说明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业务,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的交易规模。

2、选择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作为交易对手,这类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无履约风险,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3、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交易操作,与交易对方签订条款准确明晰的法律协议,最大程度的避免可能发生的法律争端。

5、公司定期对金融衍生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七、衍生品投资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主要针对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货币,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

八、会计政策及考核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已开展的外汇资金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0-030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概述

1、随着公司房地产合作开发项目的增加,为保证在建项目的融资需求,确保项目运营的顺利推进,同时为提高部分合作项目冗余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盘活沉淀资金,增加项目公司收益,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参股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

2、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项下共32项财务资助事项,金额合计298.1亿元。全体董事一致同意32项财务资助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根据《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32项财务资助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介绍

(一)总体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外提供32项财务资助,金额合计298.1亿元,具体如下: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