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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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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2020-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近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有色B;交易代码:150197)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20年3月27日,有色B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454元,相对于2020年3月27日0.3946元的基金份额净值,溢价幅度达到15.05%。截止2020年3月30日,有色B份额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436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有色B份额表现为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由于有色B份额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有色B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国泰有色份额(场内简称:国泰有色,场内代码:160221)净值和有色A份额(场内简称:有色A,场内代码:150196)的份额净值的变动幅度,即有色B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有色B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有色B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2020年3月30日收盘,有色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有色B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示公告

根据《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约定,当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0元时,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基金简称:国泰有色,基金代码:160221)、有色A份额(场内简称:有色A,基金代码:150196)、有色B份额(场内简称:有色B,基金代码:150197)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20年3月30日收盘,有色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阈值,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有色B份额近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可能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有色A份额、有色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有色A份额、有色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有色B份额表现为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有色A份额表现为较低预期风险和较低预期收益的特征,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原有色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有色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有色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国泰有色份额的情况,因此,原有色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国泰有色为跟踪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有色A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了解相关内容。

四、由于触发折算阈值当日,有色B的份额净值可能已低于阈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阈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有色B的份额净值可能与折算阈值0.2500元有一定差异。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国泰有色份额、有色A份额、有色B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有色A份额与有色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国泰有色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888-8688。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ETF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

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国内市场A股ETF收费调整的通知》,以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0年4月1日起对旗下部分ETF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进行调整,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或招募说明书。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调整适用基金范围

二、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调整方案

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大于人民币5000万元时,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3.5万元,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5000万元时,无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计算。

上述基金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详见上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三、法律文件的修订

对于涉及修改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ETF,相关内容修改对照表参见附件。本次修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且履行了适当的程序。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0年4月1日起生效。

本公司将按照法规要求将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摘要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网站。投资者若希望了解相关基金详细信息,请参阅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附件:

1、《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2、《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3、《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4、《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5、《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6、《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7、《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8、《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9、《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10、《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11、《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12、《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13、《国泰中证钢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1:《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2:《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附件3:《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4:《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附件5:《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6:《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附件7:《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8:《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附件9:《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10:《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附件11:《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12:《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附件13:《国泰中证钢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