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82,212,98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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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集产、学、研为一体的国有控股医药健康产业集团,主要从事非PVC软袋大容量制剂(基础性输液、治疗性输液、腹膜透析液)及原料药、配套医药包材、医疗器械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是山东省应急储备定点输液生产企业。公司已建成青岛、日照、孝感三大生产基地。凭借成熟的供应链整合能力、精细化的成本控制体系、完善的质量管理,公司产品被客户广泛接受和认可,产品成功进入全国30多个省市,1000余家医院,在非PVC软袋输液市场、腹膜透析液市场占有率居前列。“仁”牌商标是全国驰名商标。
(1)输液业务
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非PVC软袋大输液的研发、制造、销售,拥有专业的非PVC软袋输液单体生产工厂,具备垂直一体化的全产业链布局。产品涵盖基础性输液、治疗性输液,按照用途包括基础输液、血容量扩充剂、抗感染类、循环系统类、止血类、神经系统类、抗肝炎及肝炎辅助等系列产品;按照包装形式,包括非PVC软袋、玻瓶、塑瓶等多品类、多包材形式,其中,非PVC软袋产品为公司主营产品。公司生产的非PVC软袋双管双阀输液产品,采用第三代全密闭式包装形式,不需导入外界空气,可有效解决空气污染问题。由于双管双阀、隔绝空气及专口专用,有效杜绝交叉感染的特性,保障了患者的用药安全。输液业务是目前公司规模最大的板块,也是公司主要的利润来源。
(2)腹膜透析液业务
公司腹膜透析液产品是继大输液以来又一大战略性品种,是国内首家上市的非PVC包装的腹膜透析产品。公司目前已取得腹膜透析液(乳酸盐)、低钙腹膜透析液(乳酸盐)两个品类共计21个品规的腹膜透析液药品批准文号。
腹膜透析液主要治疗终末期肾病(肾功能衰竭,俗称“尿毒症”),是早期透析的最佳选择,能够最大程度保护患者残余肾功能。治疗原理是将腹膜透析液灌注至人体的腹腔,以人体腹膜为半透膜,腹膜毛细血管与透析液之间进行水和溶质的交换,通过溶质浓度梯度差可使血液中尿毒物质从透析液中清除,并维持电解质及酸碱平衡,代替了肾脏的部分功能。
腹膜透析相对于血液透析,具有以下优势:腹膜透析是最接近生理状态的治疗方案,有利于保护残余肾功能;腹膜透析对心血管的稳定性好,是伴有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疾病、糖尿病以及老年患者首选的透析方式;与血液透析需要一周3、4次往返医院且在医院需医护人员看护下治疗不同,腹膜透析可在家中由患者自己利用空闲时间进行透析,可以最大程度减轻治疗对患者工作和生活的影响,提高生存质量。同时使用腹透治疗更经济,能够减轻医保及患者的经济压力。
根据中国工程院院士陈香美主导的“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华仁腹膜透析液与市场某同类产品进行前瞻、随机、平行对照的多中心临床研究,中期试验结果表明华仁非PVC腹膜透析液超滤效果优于市场同类产品。公司依托非PVC包材形式以及超滤效果优于市场同类产品的优势,加强学术推广和医患宣贯,扩大市场影响力;通过自主开发的形式把控终端,增加患者粘性;同时利用分级诊疗和医保政策完善的契机,使销售渠道进一步下沉,提高市场占有率。
(3)金融科技商贸业务
2019年11月26日,成立西安华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布局为产业链上的医疗机构、医药商业公司、医疗器械供应商等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打造核心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的供业链金融平台,以增强供应链粘性,提升管理效率和经营效益,赋能公司商贸业务、主营业务发展。商贸业务主要由子公司青岛华仁医药有限公司、沈阳华仁医药有限公司两家医药流通公司承接,业务范围涵盖药品、医疗器械等,主要面向为全国三甲、二甲医院及全国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药品批发业务。
(4)医疗器械、包材业务
医疗器械、包材等非药产品主要由子公司青岛华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和青岛华仁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等承接。
华仁医疗用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是自主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为穿刺器、切口牵开保护器等用于外科手术能够解放医生双手的一次性高值医疗耗材及碘伏帽等腹膜透析液配套产品,拥有“卓医卫”外科手术通路系列、“胜路安”护理系列、“仁”字腹膜透析系列等医疗器械高值耗材产品。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全国各地迅速蔓延,受疫情影响,口罩等医疗防护用品的市场需求剧增,为有效缓解疫情防护物资供应不足的问题,以实际行动支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践行国有医药上市公司社会责任,青岛华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在原有净化厂房中改建医用口罩生产线,项目达产后,可年产一次性使用医用/民用口罩4600万只、N95防护口罩2500万只。
公司生产与输液产品配套的医疗包材产品一一非pvc三层共挤包装膜,丁基橡胶产品及注塑包材产品,将公司的医药产业链进一步延伸,胶塞系列产品远销国内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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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控股股东变更为西安曲江天授大健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司成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天授大健康作为国资平台为公司经营发展及创新思维注入了新的活力。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做好新老团队的融合,保持原有业务的稳定发展,一方面拥抱变化、展望未来,在原有业务调整中加快推进,在新业务布局上快速落地,完成组织架构、管理架构、销售模式调整,狠抓产品力建设,加强敏捷性组织、学习型组织建设,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决策执行效率,推动公司成长。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62亿元,同比增长5.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06.62万元,同比增长8.43%。
(1)研发方面
2019年,公司根据整体研发规划,调整研发事业部组织架构,设立首席科学家,扩大专家团队,完善任职体系和薪酬绩效体系,进一步激发团队创新活力,推进并提升产品力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申报中性低钙腹膜透析液、小儿等渗电解质注射液、复方碳酸氢钠电解质注射液3个首仿品种,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8个在研药物品种在注册程序中。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一次性使用腹透引流袋、一次性使用切口牵开保护器、一次性套管穿刺器等3个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公司围绕整体战略规划,重点聚焦肾科领域相关产品、电解质输液相关产品、现有品种的一致性评价研究及先进医疗器械的研发。报告期内在研项目20余项。
2019年公司申报中性低钙腹膜透析液、小儿等渗电解质注射液、复方碳酸氢钠电解质注射液3个首仿品种。其中:中性低钙腹膜透析液是公司与日本JMS株式会社合作研发的品种,与市场现有酸性腹膜透析液相比,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更符合人体生理状态,该类腹膜透析液在国内仍属空白,上市后将增加公司的产品竞争力;小儿等渗电解质注射液适用于儿科患者,作为血浆等渗液和电解质补给液,恢复体液平衡和正常的电解质平衡,上市后能够为临床在小儿用电解质输液种类上提供更多安全、有效的产品,改善临床上儿童患者使用成人用葡萄糖及电解质输液的现象,丰富公司临床用药品种;复方碳酸氢钠电解质注射液为新一代生理的、安全的弱碱性晶体液,是乳酸钠林格注射液和醋酸钠林格注射液的升级换代产品,具有显著的临床和市场竞争优势,一次性满足了目前临床对晶体液的全部需求,上市后将补全公司产品线。
2019年,公司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这是对公司知识产权工作、自主产权保护能力及成果转换能力的认可。2019年新增专利授权44项,截止2019年底,公司已获专利授权345项,包括发明专利48项,实用新型专利288项,外观设计专利9项。
(2)市场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国家新一轮医疗体制改革,抓住“两票制”、“4+7”试点带量采购带来行业调整机遇,以代理转直营为抓手,加快销售模式改革,加强合规运营体系建设,利用市场整合契机,对客户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大对终端客户的开发力度,实现渠道扁平化,提升产品毛利率。渠道方面,公司依托现有产品线,整合内部资源,加大市场融合开发力度,执行分产品线管理,跨产品线销售的政策,共享资源与渠道,填补市场天窗,进一步提高市场覆盖的深度与广度,降低渠道成本和费用。
为了更好整合营销资源,快速拓展市场,公司成立制药事业部、非药事业部,成立北京、西安、武汉、上海、沈阳、直属中心6大战区,事业部管存量指标,战区管增量指标。事业部重点关注的是产品线自主可控、产品力建设与产品质量控制,6大战区作为一线作战单位,重点关注市场建设及增量市场开拓。6大战区下属的34个省区作为公司市场开拓的重要引擎,打破各产品线之间的壁垒,充分实现内部协同,提高运行效率,引领所在地区的市场开拓。
2019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4.62亿元,较上年增长5.64%,其中,腹膜透析液实现销售收入2.11亿元,较上年增长9.98%,医疗器械实现销售收入1.13亿元,较上年增长36.71%。
(3)生产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和品质管控体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和品质管控,打造规程梳理体系优化、重大风险排查管控、质量体系运行监督、应急处置、资源共享的平台,为全产品线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提供保障;通过合理调配各厂区产能、优化资源配置,确定最佳生产组织模式,以提高劳动效率,提高产能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报告期内,青岛工厂、孝感工厂顺利通过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专项飞行检查。
(4)组织提升及团队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开展“三盘”工作,明确人财物、责权利:一是产品线盘点,梳理公司产品,推进公司产品力建设;二是资产盘点,盘清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盘活一切可利用的内外部资源,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三是人员盘点,通过定岗、定编、定人,提高岗位适配性,优化人员结构,,提升人均贡献率。组织建设方面,根据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进行组织架构的调整,设立了5+8+6+34的组织架构,即集团总部5大职能管理部门、8大事业部、6大战区、34个省区的矩阵式管理模式,通过组织变革推动公司成长。
团队建设方面,一是优化管理团队,确立以事定责、以事定岗的原则,通过优化管理团队,提高了沟通和执行效率;二是建立AB角制度,树立干部能上能下的任用理念,确立以业绩为导向的干部任用原则,提升干部员工的补位意识,提高经营管理效率;三是加强干部员工专业培训,树立专业化生存的理念,公司建立定期培训制度,由各位高管及专业岗位的干部员工根据实际业务需求,有目标的开展专业培训,提高干部员工的专业素养;四是建立老带新的传帮带制度,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公司从年轻干部中选拔总裁助理、B角人选,充实干部团队,开设总裁助理、产品经理培训班,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做好干部储备。
(5)内控管理方面
组建预算管理委员会,将预算管理、组织绩效、风控合规、内部控制进行集中统一管理,通过全面预算管理、全面绩效管理、风控合规管理和审计监察管理,对公司各类经营事项进行事前规划、事中跟进和事后监督的全过程管理,并完善各项制度建设,提高企业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6)新业务方面
进一步探索医药制造+医药商业+医疗服务+金融驱动的发展模式,通过金融工具赋能主营业务发展,报告期内先后成立西安华仁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华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快速布局投资版块和医药供应链金融服务市场,为产业链上的医疗机构、医药商业公司、制药企业、医疗器械供应商等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增强供应链粘性,提升管理效率和经营效益,赋能主营业务,助力企业发展。
实控人变更为曲江新区管委会后,公司作为国有上市公司,聚焦医药、医疗器械、医药商业等医药健康产业,梳理、论证、逐步清理亏损的业务单元。报告期内,公司与王国安先生及韩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协议,就终止筹划资产重组及诚意金的退还等进行了约定,后续公司就诚意金的退还与原控股股东广东永裕恒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裕恒丰”)、王国安先生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由永裕恒丰为王国安先生向公司代付标的债权对应款项,公司已于2019年10月23日收到退还的诚意金及利息共计30,074,400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下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和《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和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公司认缴出资设立青岛华仁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取得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MA3QF1NQXR),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公司认缴比例100%,对其拥有控制权,故自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本期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华仁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决定成立西安华信服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并于2019年8月30日取得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曲江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3MA6X3W423M),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全部由青岛华仁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认缴,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故自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本期公司认缴出资设立西安华仁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取得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曲江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3MA6X5QYA47),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认缴出资比例100%,对其拥有控制权,故自该公司开始经营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018年08月07日华仁堂连锁公司、青岛裕隆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壹班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康华芸医疗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认缴出资注册成立了药帮(杭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取得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CDKAL2B),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认缴出资510万元,持股比例51%,公司拥有对其控制权,故自公司注入资金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根据公司战略及管理需要,本期决定注销没有实际经营的全资子公司青岛华仁制药有限公司,并于2019年12月23日办妥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自该公司注销之日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4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药业”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09:00以网络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杨效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杨效东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议了《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反映了公司战略规划执行情况及日常经营管理活动。《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听取了董事长杨效东先生所作《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认为2019年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各项工作任务。《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独立董事冯根福先生、贺大林先生、张天西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62亿元,营业利润7,40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0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9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5.64%、54.93%、8.43%、21.63%。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详细财务数据请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42,299,562.4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229,956.2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2,906,166.16元,扣除2019年度利润分配35,463,793.90元,剩余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95,511,978.43元。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业务布局,公司预计2020年有较大的资金投入,经审慎研究,2019年度,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82,212,9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1,822,129.8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会经研究讨论认为: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年报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关于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调整向银行申请授信的额度,其中,向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崂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调整为4亿元人民币,向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授信额度调整为5,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申请授信额度调整为6,000万元,向青岛银行延安三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变。此外,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等10家银行申请不超过11.6亿元授信额度。调整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17.7亿元。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度)〉的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度)》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3、赔偿限额:人民币3,000-10,000万元;
4、保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6、保险内容: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承担的责任(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而导致的责任除外)。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全体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4月21日14:30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5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网络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强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62亿元,营业利润7,40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0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9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5.64%、54.93%、8.43%、21.63%。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42,299,562.4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229,956.2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2,906,166.16元,扣除2019年度利润分配35,463,793.90元,剩余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95,511,978.43元。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业务布局,公司预计2020年有较大的资金投入,经审慎研究,2019年度,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82,212,9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1,822,129.8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监事会对201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团队及其审计的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评议,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聘请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关于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等因素,监事会同意公司制订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度)》。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关于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3、赔偿限额:人民币3,000-10,000万元;
4、保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6、保险内容: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承担的责任(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而导致的责任除外)。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6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20年3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8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仁药业”)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勤勉尽责,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0年度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华所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楼15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业务资质: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为11,33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否
(二)人员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李尊农,现有合伙人131人,注册会计师817人,一年内增加注册会计师15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337人,全所从业人员2086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谭正嘉,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92年从事事务所审计业务至今,先后为恒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几家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陶建,自2011年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8年,先后为恒顺电气(300208)、华仁药业(300110)等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
(三)业务信息
中兴华所上年度业务收入109,16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3,88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8,765万元,审计公司家数约10,210家,净资产30,637万元。
中兴华上年度完成上市公司年报审计35家,收费总额3,461万元,涉及的行业包括化工行业、机械行业、汽车行业、医药制造、家电行业、电子信息、通讯行业、软件服务、输配电气、房地产、农牧饲渔、国际贸易、旅游酒店、有色金属、塑胶制品、纺织服装、电信运营、文化传媒等,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均值744,387万元,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谭正嘉,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92年从事事务所审计业务至今,先后为恒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几家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陶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1年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8年,先后为恒顺电气(300208)、华仁药业(300110)等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阳,中国注册会计师,从1999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近3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受到行业自律监管措施1次。以上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影响。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谭正嘉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陶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一致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均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6、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9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一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19年末各类存货、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项目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以及长期股权投资回收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因此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9,454,395.01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元
■
注:本期资产减值损失为69,454,395.01元,即本期计提额69,454,395.01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说明
1、存货跌价准备的说明
2019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688,044.79元。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度计提跌价准备的部分产成品已在本期销售,故转回2018年度计提的1,501,833.77元存货跌价准备。截至2019年12月31日,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5,033,246.04元。
2、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说明
2019年度公司计提坏账准备55,766,350.22元。
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期核销应收账款18,14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坏账准备余额170,427,029.52元。
3、长期股权投资坏账准备的说明
公司年初账面长期股权投资600万元系2017年出资600万元投资哈尔滨爱恩月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占其25%股权)所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公司综合考虑哈尔滨爱恩月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自出资年份至今的经营情况,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意见,对投资哈尔滨爱恩月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600万元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核销资产的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一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对经营过程中账龄过长的部分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共计18,140元。
公司对本次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故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本年度净利润及其他财务指标无重大影响。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9,454,395.01元、转回或转销资产1,501,833.77,核销资产18,140元,上述事项共计减少2019年度利润总额67,952,561.24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六、监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相关事项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0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情况及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需求,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公司”)、青岛华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疗公司”)、青岛华仁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医药”)、沈阳华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医药”)、西安华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商业保理”)及控股子公司湖北华仁同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公司”)融资提供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7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日照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医疗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湖北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青岛医药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沈阳医药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西安商业保理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具体如下:
一、截止2019年末公司实际担保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6亿元,实际担保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说明:公司每年根据生产经营及担保需求,对子公司的日常担保额度做合理预计并提交年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担保额度滚动有效,在预计额度范围内发生的担保,不再履行审批程序。截止2019年末,审批担保额度合计6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为5,670万元。
二、本次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日照市富阳路39号
法定代表人:杨效东
注册资本:3,600万元
成立日期:二〇〇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营业务:大容量注射剂、冲洗剂,原料药生产、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42,671.90万元,净资产22,199.9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5,88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6,271.92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37,854.46万元,利润总额3,110.35万元,净利润2,837.31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47,225.12万元,净资产25,117.54万元,银行贷款总额4,2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9,587.58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38,889.93万元,利润总额4,134.13万元,净利润2,909.48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名称:青岛华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7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杨效东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成立日期:一九八九年六月二十日
主营业务: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药用丁基胶塞、铝塑盖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异型塑胶制品及部分医疗器械、医用高分子材料的生产、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56,034.88万元,净资产25,844.13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0,190.75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5,068.60万元,利润总额1,745.02万元,净利润1,560.25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44,552.63万元,净资产26,205.1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8,347.53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4,321.17万元,利润总额465.88万元,净利润360.97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被担保人名称:湖北华仁同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孝感市高新开发区孝感大道同济科技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姓名:杨效东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成立日期: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
主营业务:凭药品生产许可证从事大容量注射剂的生产和销售;医疗器械的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21,235.28万元,净资产16,768.26万元,银行贷款总额2,32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467.02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8,126.41万元,利润总额953.44万元,净利润838.6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2,318.28万元,净资产17,243.8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47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074.46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1,562.10万元,利润总额1,300.53万元,净利润1,159.51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其60.295%的股权,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持有其39.705%的股权。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四)被担保人名称:青岛华仁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7号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304、306、308室
法定代表人姓名:杨效东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二〇〇二年九月三十日
主营业务:药品销售(依据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核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服装、卫生用品(不含药品、医疗器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纺织服装、家居用品、化妆品、工艺礼品、ⅡⅢ类医疗器械(依据食药监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批发:食品(依据食药监部门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制造:纺织品、日用化学用品、家用电器,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塑胶制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
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15,098.38万元,净资产-2,101.6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7,199.99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9,045.49万元,利润总额79.57万元,净利润36.14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3,722.21万元,净资产-1,983.26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5,705.47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3,259.09万元,利润总额161.04万元,净利润118.36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五)被担保人名称:沈阳华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47-2号19-32、33、34
法定代表人姓名:彭治国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二〇〇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主营业务:药品、医疗器械、消毒消杀用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医药信息咨询;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7,444.88万元,净资产-2,013.84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458.71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5,260.27万元,利润总额-758.65万元,净利润-758.65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5,976.71万元,净资产-3,589.5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566.21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4,927.55万元,利润总额-1,575.66万元,净利润-1,575.66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的三级子公司(全资)
(六)被担保人名称:西安华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曲江新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1栋2405
法定代表人姓名:杨效东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6日
主营业务: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资产评估;供应链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西安华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尚未产生收入。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三、担保的基本情况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及授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本次担保经审议批准后,在以上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5,670万元,占2019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61%,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2.09%。若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75,670万元,占2019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4.78%,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27.92%。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等六家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帮助其获得相应的流动资金支持,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其经营需要;本次担保事项是董事会在对子公司的资产质量、偿债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做出的决定。同时,由于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湖北华仁同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295%的股权,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持有其39.705%的股权。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未对本次授信提供同比例担保,原因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是事业单位,根据《担保法》等相关规定,事业单位不能对外提供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解决上述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上述子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良好。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下转17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