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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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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泰盈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20-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37版)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侯艳红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公司网址:http://www.chtwm.com

5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58)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张蜓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19931

公司网址:http://www.gw.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2、场内销售机构:本基金办理场内认购业务的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本基金认购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后也可代理场内基金份额的发售。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982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程爽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负责人:朱小辉

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

联系人:李晗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负责人:曾顺福

联系人:杨婧

联系电话:021-61418888

传真电话: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杨丽、杨靖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九泰盈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量化模型方法,精选股票进行投资,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股票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在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10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本基金封闭期届满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因为九泰锐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转型为九泰盈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述封闭期内的相关约定已不再适用。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股票投资过程中主要采用量化投资模型,指导构建投资组合,强调投资纪律,切实贯彻量化投资策略,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的分析,在评价未来一段时间股票、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的基础上,动态优化调整权益类、固定收益类等大类资产的配置。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绝对回报。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策略主要采用量化策略,辅以定性分析、定量分析相结合的股票投资策略等。

(1)量化策略

本基金采用三类量化模型,选取并持有预期收益较好的行业和股票构成投资组合,通过仓位控制规避可能的市场下跌风险,并充分利用不同模型在不同市场环境下的适应性及其互补优势,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1)风险预测模型。该模型使用股票市场的多维度要素进行量化建模,预测股票指数可能发生的系统性下跌风险,在模型提示有下跌风险时,通过降低组合的股票仓位,一定程度保护投资者的净值安全。该模型的多维度要素主要包括市场情绪要素、基本面要素、资金面要素等。

2)行业轮动模型。该模型采用多因素打分的框架,从公司数据、行业数据等出发,建立量化模型,评估行业的投资价值和预期收益;同时,综合考虑行业风险度、行业流动性等因素,优化决定组合中的行业权重配置。该模型主要包括微观变化模型、中观配置模型、宏观轮动模型等。

3)多因子选股模型。该模型从上市公司的各项数据出发,对个股进行建模打分,从多个维度甄选行业内的个股进行配置。该模型主要包括价值因子、成长因子、质量因子、动量因子、市场情绪因子、分析师因子、资金流因子等。

上述三个量化模型自上而下、相互独立操作,即风险预测模型确定组合的仓位、行业轮动模型确定组合的行业配置、多因子选股模型确定行业内的个股权重。本基金通过充分利用三个量化模型,及其在不同市场环境下的互补优势,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2)定性分析、定量分析相结合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同时采用定性分析方法和定量分析方法相结合的策略进行股票投资。

本基金的股票定性分析方法采用深度价值挖掘和多层面立体投资分析体系。在灵活的类别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严选其中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业模式、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机会;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结构等;并结合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严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

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的股票定量分析方法将分析备选股票的估值指标(如PE、PB、PE/G、PS、股息率等)、成长性指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毛利率增长率、净利润现金保障倍数等)、现金流量指标和其他财务指标,再通过比较市场整体估值水平、行业估值水平、主要竞争对手估值水平,并参考国际市场估值水平,来评估备选股票价值提升带来的投资机会。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的基础上,构建债券投资组合。本基金运用久期控制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类属配置策略、骑乘策略、杠杆放大策略等多种策略进行债券投资。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变动分析、收益率利差分析和公司基本面分析、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可以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相关公告中公告。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九泰盈华量化混合A

九泰盈华量化混合C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第十一部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1.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1.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1.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1.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1.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股票。

1.11.3其他资产构成

1.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期货等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基金的上市费和年费;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进行资金支付。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进行资金支付。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3、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C类份额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C类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本基金登记机构,并由登记机构代为支付给C类份额销售机构。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更新了“重要提示”;

2.更新了“释义”;

3.在“三、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4.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5.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信息的相关内容;

6.在“九、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基金投资的相关内容;

7.在“十、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基金业绩数据的相关内容;

8.在“十八、风险揭示”中,更新了风险揭示的相关内容;

9.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10.除上述事项外,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招募说明书所涉章节进行了更新。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所载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招募说明书更新详细内容,可登陆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