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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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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0-030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31日(星期二)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C栋1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26日通过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丰明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郭丰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郭丰明(召集人)、吴萃柿、郭雪青

(2)审计委员会成员:吴萃柿(召集人)、郭丰明、郭雪青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刘建军(主任)、郭丰明、吴萃柿

(4)提名委员会成员:郭雪青(召集人)、郭丰明、刘建军

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帆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涛先生、吴海峰先生、郑捷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郭泽珊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农仲春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詹琲全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0-031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帆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王涛先生、吴海峰先生、郑捷曾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农仲春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郭泽珊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詹琲全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就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郭泽珊女士、詹琲全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C栋14层

邮政编码:518026

电话:0755-86956831

传真:0755-86956831

电子邮箱:zhengquanbu@keanda.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附件:简历

张帆女士:

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7年7月-1988年6月就职于江门市工联贸易公司,担任质量部部长、车间主任;1988年6月-1990年7月就职于珠海市永发对外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担任业务经理;1990年7月-1998年7月担任珠海市政府科协业务部科长兼珠海市科技开发咨询服务中心经理;1998年7月-2008年7月,担任深圳市科安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8年7月至今,担任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帆女士目前还担任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客座教授、深圳市工商联(总商会)第八届执委会(理事会)执行委员(理事)、全国雷电灾害防御行业标准化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气象防灾减灾协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气象防灾减灾协会防雷工程专业评审资质专家、深圳市电子行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防雷协会副会长、深圳市企业联合会副会长等社会职位。

截至本次披露日,张帆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3,884,298股。张帆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郭丰明先生为夫妻关系。张帆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张帆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帆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涛先生:

198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2009年先后就职于方正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信达环宇安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2009年4月至今就职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市场部经理、副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次披露日,王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28,000股,王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王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王涛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海峰先生:

197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3年-2006年先后就职于济南铁路局徐州铁路运输学校、浙江明日房地产集团公司;2006年8月至2017年2月就职于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设备管理总部信号主管工程师、综合部综合主任、第五项目管理中心常务副总经理;2017年2月加入本公司工作,2017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次披露日,吴海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海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吴海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吴海峰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海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郑捷曾先生:

196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8年-2007年先后就职于深圳赛格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爱华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和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美盛电子制品厂、香港中瀚科技有限公司;2007年3月-2008年7月就职于深圳市科安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副总工程师;2008年7月至今担任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工程师。

截至本次披露日,郑捷曾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59,504股,郑捷曾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郑捷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郑捷曾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郑捷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郭泽珊女士:

197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7月-2008年7月在深圳市科安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监事;1999年1月-2015年10月就职于深圳市泰和荣包装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8年7月至今,担任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郭泽珊女士目前还担任金和跃科技监事、深圳市中韩汇通实业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次披露日,郭泽珊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1,570,248股。郭泽珊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郭丰明先生为兄妹关系。郭泽珊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郭泽珊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郭泽珊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农仲春先生:

198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会计师。2001年-2013年先后就职于深圳博泰隆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楚天龙智能卡有限公司、深圳开发技研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贸易有限公司;2013年6月至2015年9月,任本公司财务部经理,2015年9月至2018年3月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2016年7月至2020年3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次披露日,农仲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农仲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农仲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农仲春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农仲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詹琲全先生:

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5年12月-2018年3月,珠海伊斯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秘助理、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3月至今在公司证券部工作。

截至本次披露日,詹琲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詹琲全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詹琲全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詹琲全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詹琲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0-032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31日(星期二)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C栋1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26日通过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股东代表监事郑屹东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郑屹东先生为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0-033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本公司拟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相应调整。

(2)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本公司拟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前述准则,并根据前述准则关于衔接的规定,于2019年1月1日对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3)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4)财政部于2019年先后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通知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起至相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交易,应根据相关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 月1 日之前发生的交易,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对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变更后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的列报。

2、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前述准则,并根据前述准则关于衔接的规定,对2019年1月1日对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3、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4、财政部于2019年先后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本公司未发生相关业务,对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项目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1、经审阅本次会议拟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拟聘任的总经理张帆、副总经理王涛、副总经理吴海峰、副总经理郑捷曾、财务负责人农仲春、董事会秘书郭泽珊等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推荐、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董事会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无异议。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刘建军、郭雪青、吴萃柿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