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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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2020-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5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体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上证发[2018]4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上证发[2018]11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华体转债”)。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可转债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4月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1手或1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2.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20,88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20,88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6,264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 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华体科技本次公开发行20,88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工作已于2020年3月31日(T日)结束。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华体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华体转债本次发行20,880万元(208,800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0元/张(1,000元/手),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0年3月31日(T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次华体转债发行总额为20,880万元,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1)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发行人原有限售条件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111,506,000元(111,506手);最终向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的华体转债总计为111,506,000元(111,506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3.40%,配售比例为100%,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2)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的华体转债为34,577,000元(34,577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6.56%,配售比例为100%。

2. 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华体转债为62,717,000元(62,717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04%,网上中签率为0.00133249%。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4,706,766,410手,即4,706,766,410,000元,配号总数为4,706,766,410个,起讫号码为100,000,000,000-104,706,766,409。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20年4月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结果将在2020年4月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手(即1,000元)华体转债。

3.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情况汇总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华体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发行人于2020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 发行人: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双华路三段580号

电话:028-85871857

联系人:张辉

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电话:0512-62936311、62936312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