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01
转债代码:110802 转债简称:继峰定02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继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弘投资”)持有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3,244.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2.48%。本次补充质押660.00万股后,目前累计质押股份数为26,150.00万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8.6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55%。
● 继弘投资、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证继涵”)、Wing Sing International Co., Ltd.(以下简称“Wing Sing”)为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义平、邬碧峰夫妇及其子王继民控制的企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证继涵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2,740.45万股,Wing Sing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14,688.00万股,继弘投资、东证继涵、Wing Sing合计持有公司70,672.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9.04%;Wing Sing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为11,900.00万股、东证继涵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0股,本次继弘投资补充质押660.00万股后,继弘投资、东证继涵和Wing Sing质押股份总数为38,050.00万股,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3.8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7.17%。
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继弘投资的通知,继弘投资于2020年3月30日在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办理完成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补充质押的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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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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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持股比例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1、公司控股股东继弘投资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16,960.00万股(包含本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51.0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6.57%,对应融资余额5.3亿元;未来一年内(不包含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自筹资金等;继弘投资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继弘投资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上市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5、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01
转债代码:110802 转债简称:继峰定02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于2020年3月27日、3月30日、3月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及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2020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度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幅较大,原因为:2019年报表追溯调整了Grammer 2019年全年金额,2018年追溯调整了Grammer 2018年10-12月金额,因此公司相关业绩情况并不完全可比,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0年3月27日、3月30日、3月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和涉及热点概念的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1、2019年度业绩情况
2020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 2019年度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幅较大,主要原因如下:
2019年4月,公司披露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拟以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继烨投资100%股权,并通过继烨投资间接持有Grammer 84.23%股权。2019年10月,公司完成继烨投资股权过户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Grammer纳入本公司并表范围。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期初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因此公司2018年追溯调整了Grammer2018年10-12月金额,2019年追溯调整了Grammer2019年全年金额,导致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较去年有了大幅增长,而毛利率较去年整体有所下滑。因追溯调整的期间不同,故本年度披露的同比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并不完全可比。
2、其他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0年3月27日、3月30日、3月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大股东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继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弘投资”)累计质押股份数为26,150.00万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8.6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55%。
继弘投资、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Wing Sing International Co., Ltd.为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义平、邬碧峰夫妇及其子王继民控制的企业,合计质押股份总数为38,050.00万股,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3.8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7.17%。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继弘投资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不会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