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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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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1版)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4005564629725

经营范围:运输代理服务,铁路货物运输,煤炭及制品、炭黑、水泥、棉花、矿产品、水暖器材、钢铁坯、钢材、石材、钛白粉、铁矿石、铁精粉、铜金粉、球团、生铁、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农副产品、建材、汽车配件、塑料制品、陶瓷制品、肥料、饲料、焦炭销售;服务:装卸、仓储、商务信息咨询;房屋租赁、场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称重服务;食品经营。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中直能源鄯善工业园区煤炭储运有限公司总资产4,627.42万元,营业收入2,119.44万元,净利润13.53万元,净资产919.98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直能源鄯善工业园区煤炭储运有限公司94.09%的股权。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天顺股份在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能够满足煤炭储运的需求,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关联方四:

姓名:布尔津县德合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贾登峪二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普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321778972417P

经营范围:住宿,餐饮。玉石、旅游纪念品、日用百货销售。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布尔津县德合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478.22万元,营业收入238.04万元,净利润-34.76万元,净资产1,066.42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德合旅游系公司控股股东天顺集团的下属控股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德合旅游在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服务质量较好,能够满足本公司的需求,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关联方五:

姓名: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悦酒店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2层-6层

企业性质:个体工商户

法定代表人:胡征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0100MA786HLW1G

经营范围:住宿服务;零售;预包装食品、针纺织品、卫生用品、日用百货。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悦酒店总资产426.00万元,营业收入57.73万元,净利润-48.55万元,净资产459.00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悦酒店系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所控制。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天悦酒店在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服务质量较好,能够满足本公司的需求,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拟接受关联人天恒祥物业提供的物业服务、停车服务等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40万元;公司拟接受关联人天顺集团提供的房屋租赁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4万元;公司拟接受关联人煤炭储运提供的铁路装卸等场站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85万元;公司拟接受关联人德合旅游提供的住宿餐饮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7万元;公司拟接受关联人天悦酒店提供的住宿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是通过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天恒祥物业、天顺集团、煤炭储运、德合旅游、天悦酒店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同时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具备公允性,该交易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在认真审阅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资料的基础上,我们认为: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下属子公司乌鲁木齐天恒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直能源鄯善工业园区煤炭储运有限公司、布尔津县德合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实际控制的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悦酒店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在认真审阅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资料的基础上,我们认为: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天恒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直能源鄯善工业园区煤炭储运有限公司、布尔津县德合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实际控制的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悦酒店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更好的支持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的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正常运作所需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11.6亿元的综合授信,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授信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拟以自有财产为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抵押,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及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顺集团”)拟根据情况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王继利先生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一:

姓名: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牧地西路街道办事处古牧地中路东风巷(丰源大厦斜对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普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31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9784673368U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销售;汽车配件、机电产品、农畜产品、五金

交电、日用百货、机械设备、皮棉、建材、钢材、装饰装修材料;

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

主要股东:王普宇先生持有天顺集团37.13%的股权、胡晓玲女士持有天顺集团17.87%的股权。王普宇、胡晓玲夫妇共持有天顺集团55%的股份,为天顺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最近一个未经审计的会计年度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总资产31,623.84万元,营业收入20,392.57万元,净利润-1,770.95万元,净资产3,379.08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360万股,占公司股份的44.9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关联方二:

姓名:王普宇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王普宇先生持有公司321万股,占公司股份的4.3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关联方三:

姓名:胡晓玲

性别:女

国际:中国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胡晓玲女士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及公司控股股东天顺集团拟根据情况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作为关联方拟根据情况为公司申请相关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体现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天顺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0.5万元,公司与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1.6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及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拟根据情况为上述相关综合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体现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该关联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在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的前提下,我们认为: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1.6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及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拟根据情况为上述相关综合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体现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准则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一)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财政部《修订通知》的要求:

1.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部分项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二)会计准则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

1.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

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会计准则变更

按照新旧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通知要求和修订发布的有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要求,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核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解决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经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汇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担保金额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向天汇子公司实际提供的借款金额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以银行借款实际放款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完毕止。截止本公告日,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天顺供应链哈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密子公司”)向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担保金额以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哈密子公司实际提供的借款金额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以银行借款实际放款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完毕止。截止本公告日,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天汇子公司和哈密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天顺供应链哈密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股东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名称: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时间:2015年08月18日

3.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奇台农场108社区一连2-2-10号

4.法定代表人:马新平

5.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销售:汽车用品、水泥、粉煤灰、石膏、脱硫石膏、炉渣、石灰石、废石灰石沫、建材、煤炭、焦炭、兰炭、钢材、生铁、PVC;货物装卸、搬运服务;汽车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铁路货物运输;铁路货物运输代理。

8.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55%股权,其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9.控制关系:

10.主要财务情况:

11.天汇子公司未做信用等级评价。

(二)新疆天顺供应链哈密有限责任公司

1.名称:新疆天顺供应链哈密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时间:2010年09月03日

3.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北出口

4.法定代表人:许可

5.注册资本:伍仟捌佰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四类);道路运输辅助活动;铁路、公路、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服务;物业管理;物流园管理服务;仓储服务;货运代理(代办)等货运相关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工程机械租赁服务;停车服务;房屋租赁;车辆租赁;焦炭、矿产品、铁精粉、生铁、金属制品、办公用品、建材、矿山机械产品的销售;货运信息咨询;化工原料、化肥、油田物资、润滑油的销售;道路货运站(场)经营;煤炭批发与零售;国际货运代理;过磅服务;配送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8.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其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9.控制关系:

10.主要财务情况:

11.哈密子公司未做信用等级评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将由公司、子公司与银行根据实际融资情况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原因

为了推动子公司经营业务的拓展,并保证日常经营资金的需求,本公司同意为子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2.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方哈密子公司、天汇子公司,其资产状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偿债能力较好;公司对其经营决策及日常经营活动能有效控制,可及时掌控其运营状况、资信情况,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在可控范围之内。同时,公司提供担保,能促进子公司经营规模的发展壮大,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提升企业价值,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一致。本次担保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哈密子公司、天汇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其他股东担保说明:

公司持有哈密子公司100%股权。

公司持有天汇子公司55%股权,天汇子公司其他股东虽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但公司向天汇子公司委派了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等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能切实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4.反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为0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六、其他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担保事项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述职。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共计8项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故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21日(星期二)北京时间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及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4月14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4月14日(星期二),凡持有本公司股票,且于2020年4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4.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关联股东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回避表决,同时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会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提案编码

表一:2019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编码”一览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人委托授权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

3.登记时间:2020年4月20日北京时间10:00-19: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人:高翔、邓微薇

联系电话:0991-3792613

传真:0991-3792602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00

2.投票简称:天顺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 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持有股份的性质:A股普通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顺股份”)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所持有乌鲁木齐天力际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际通”)60%的股权作价60万元转让给吴江伟先生(以下简称“受让方”)。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天力际通的股份,天力际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2日、2019年8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积极关注天力际通的生产经营情况,同时为保障天力际通及时回款,受让方将其所持有的天力际通60%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质押给公司,但由于天力际通新股东对其所拥有的境内外商品营销渠道及物流仓储运营能力短期内尚未发挥出来,导致该公司2019年经营情况仍无较大改变。截止目前,天力际通暂未履行还款义务,但鉴于天力际通具备一定的经营能力,因此公司2019年度对天力际通计提坏账准备11,863,969.95元。

本着诚实守信和促进交易的原则,公司与受让方及天力际通就还款相关事宜多次进行协商沟通,公司将继续持续关注天力际通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跟进该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