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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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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2020-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 履行的审议程序: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8年5月18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理财、信托、债券等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投资的产品不得质押。

2、财务部根据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资金使用计划,针对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

3、 财务部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所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4、内部审计部有权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程度属于中低风险,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 2020年3月31日,公司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富江南”系列理财产品协议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10,700.00万元。

交易币种:人民币;

投资金额(小写):107,000,000.00元;(大写)壹亿零柒佰万元整;

产品名称:富江南之瑞富添盈A计划R1610期01

产品类型:非净值型;

产品期限:173天;

投资起始日:2020年4月1日,投资结束日:2020年9月21日。

2、 2020年3月31日,公司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富江南”系列理财产品协议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10,000.00万元。

交易币种:人民币;

投资金额(小写):100,000,000.00元;(大写)壹亿元整;

产品名称:富江南之瑞富添盈A计划R1610期01

产品类型:非净值型;

产品期限:174天;

投资起始日:2020年4月1日,投资结束日:2020年9月22日。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购买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富江南”系列理财产品的资金投向

本次购买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富江南”系列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于现金、银行存款、债券回购等高流动性货币工具0-80%;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资产支持证券等银行间市场各类债券,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信托产品;分级基金优先级份额;券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发起的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具有固定收益性质的投资品种20-100%。在不影响客户预期收益的前提下,以上投资比例随市场变化及时调整。投资比例可在【-20%,+20%】的区间内浮动,本行将不作另行通知。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且根据约定提前公告的情况下,对本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和投资比例进行调整。投资者对此无异议且同意在上述情况下继续持有本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选择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谨慎选择理财产品品种,并与受托方签署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的“富江南”系列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的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

1、基本情况

2、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受托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正常稳定,未发生较大变化。其中受托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3、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关系。

4、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董事会经过调查认为,受托方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稳定,盈利能力、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符合公司对理财产品发行机构的选择标准,并且受托方与公司的历史交易记录良好。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不存在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收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90,598,849.72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517,000,000.00元,两者合计807,598,849.72元。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金额占货币资金比例为71.23%,占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金额比例25.63%,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将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的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是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属于短期中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可能面临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延期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当上述风险发生时,公司可能损失部分或全部收益,甚至部分或全部本金。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5月18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1:上述银行理财产品实际投入额中包括全资子公司常州巨蟹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2,200.00万元理财产品。

注2:已到期的理财产品均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八、备查文件

1、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富江南”系列理财产品协议书及理财产品说明书(10,700.00万元)。

2、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富江南”系列理财产品协议书及理财产品说明书(10,000.00万元)。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赵仁茂、王栋梁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单位:股

一、本次回购注销审批情况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赵仁茂、王栋梁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数量为9,672股,回购价格15.177元/股。上述事宜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通知债权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快克股份2020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快克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于2020年1月9日通知债权人,并于2020年2月22日期满。自通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未有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本次回购注销事宜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二、本次限制性股份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赵仁茂、王栋梁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签订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公司有权单方面回购注销本次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赵仁茂、王栋梁2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672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B882333521)。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4月3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股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签订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已披露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公告及办理回购注销的必要相关手续。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还需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快克股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