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4月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下属公司收到补贴资金的公告

2020-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0-037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下属公司收到补贴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兵团外经贸发展资金的通知》(兵财行【2020】2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减负稳岗扩就业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通知,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州金富”)、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尔中泰纺织”)于近期收到相关补贴资金共计14,950,473.29元,具体如下:

(一)阿拉尔中泰纺织收到补贴资金共计14,450,828.93元,其中: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2020年度纺织服装专项补贴资金12,340,000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拨付的2019年度失业稳岗补贴资金460,828.93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商务局拨付的外经贸发展资金外贸稳中提质项目资金1,650,000元。

(二)巴州金富收到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补贴资金共计499,644.36元,其中:2019年失业稳岗补贴资金239,644.36元、2019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补贴资金260,000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三)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收到的上述专项补贴资

金计入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已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以上补贴资金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所披露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