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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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2020-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15 股票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0-11

优先股代码:360020 优先股简称:华夏优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核定2020年度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如下:

1、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397.5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4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57.50亿元人民币。

2、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612.58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4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72.58亿元人民币。

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49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4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50亿元人民币。

4、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177.05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2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57.05亿元人民币。

5、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40.13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0.13亿元人民币。

6、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205.14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9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5.14亿元人民币。

●股东大会审议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和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总额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总额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所发生的正常交易,有利于深化双方业务合作,促进共同发展,提升本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本公司正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1、同意核定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397.5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4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57.50亿元人民币。授信审批具体要求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项目上限见本部分(三)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洪军、邹立宾回避。

2、同意核定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612.58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4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72.58亿元人民币。授信审批具体要求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项目上限见本部分(三)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马晓燕回避。

3、同意核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49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4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50亿元人民币。授信审批具体要求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项目上限见本部分(三)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巍回避。

4、同意核定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177.05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2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57.05亿元人民币。授信审批具体要求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项目上限见本部分(三)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同意核定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40.13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0.13亿元人民币。授信审批具体要求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项目上限见本部分(三)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剑波回避。

6、同意核定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205.14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9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5.14亿元人民币。授信审批具体要求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项目上限见本部分(三)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任永光回避。

上述议案所涉6项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度均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前述5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二)前次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1、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2019年,本公司核定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4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授信有效期1年。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本公司授信业务余额124.75亿元(扣除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

本公司之前未核定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

2、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2019年,本公司核定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4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授信有效期1年。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本公司授信业务余额15.66亿元(扣除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

本公司之前未核定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

3、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2019年,本公司核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4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授信有效期1年。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本公司授信业务余额81.67亿元(扣除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

本公司之前未核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

4、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2019年,本公司核定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2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授信有效期1年。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本公司授信业务余额10.01亿元(扣除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

本公司之前未核定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

5、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2019年,本公司核定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授信有效期1年。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本公司授信业务余额0元(扣除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

本公司之前未核定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

6、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2019年,本公司核定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授信额度15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业务范围包括资金融出类业务、资金交易类业务、贸易融资类业务和同业担保类业务。授信有效期1年。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在本公司授信业务余额5亿元(扣除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

本公司之前未核定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

(三)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397.50亿元人民币,其中:

(1)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4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授信有效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用信企业限定在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范围之内。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之内,总行授信审批委员会可以审批对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具体授信业务,单一授信客户的授信额度不得超过本公司资本净额的10%。

上述额度主要是考虑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是钢铁行业龙头企业,产品结构不断优化,2017年以来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保持盈利,授信期内风险可控。

(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57.5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如下:

今年首次核定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主要基于以下因素:本公司将强化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在债券承销、供应链业务等领域的合作;本公司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以利率债为质押物)、金融市场业务、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投资本公司承销非关联方发行的债券、投资关联企业管理的金融产品历史数据及未来业务品种与规模增加的态势。

2、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612.58亿元人民币,其中:

(1)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4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授信有效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用信企业限定在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范围之内。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之内,总行授信审批委员会可以审批对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具体授信业务,单一授信客户的授信额度不得超过本公司资本净额的10%。

上述额度主要是考虑到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优势明显,资产负债率较低,盈利情况好,具有很强的长短期偿债能力,授信期内风险可控。

(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72.58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如下:

今年首次核定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主要基于以下因素:本公司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资产托管、供应链(包括线上业务)等业务领域现有的合作情况及未来合作发展态势;本公司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以利率债为质押物)、金融市场、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投资本公司承销非关联方发行的债券、投资关联企业管理的金融产品等业务领域历史数据及未来业务品种与规模增加的态势;本公司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综合服务方面的合作将不断扩大,包括代销保险产品、员工医疗保险等综合服务。

3、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490亿元人民币,其中:

(1)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4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授信有效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用信企业限定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范围之内。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之内,总行授信审批委员会可以审批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具体授信业务,单一授信客户的授信额度不得超过本公司资本净额的10%。

上述额度主要是考虑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行业地位突出,业务稳定增长,偿付能力充足,授信期内风险可控。

(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5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如下:

今年首次核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主要基于以下因素:本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资产托管、资产管理等业务领域现有的合作情况及未来合作发展态势;本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以利率债为质押物)、金融市场、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投资本公司承销非关联方发行的债券、投资关联企业管理的金融产品等业务领域历史数据及未来业务品种与规模增加的态势;本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综合服务方面的合作将不断扩大,包括代销保险产品、员工医疗保险、公务用车保险等综合服务。

4、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177.05亿元人民币,其中:

(1)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2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授信有效期限1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用信企业限定在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范围之内。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之内,总行授信审批委员会可以审批对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具体授信业务,单一授信客户的授信额度不得超过本公司资本净额的10%。

上述额度主要是考虑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地铁建设和运营方面处于垄断地位,政府给予强力支持,该公司经营规模较大,融资能力较强,授信期内风险可控。

(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57.05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如下:

今年首次核定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主要基于以下因素:本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未来在资金业务方面深化合作的需求,包括不限于金融市场业务、质押式回购交易(以利率债为质押物)等;本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投资本公司承销非关联方发行的债券、投资关联企业管理的金融产品等历史数据及未来业务品种与规模增加的态势。

5、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40.13亿元人民币,其中:

(1)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授信有效期1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用信企业限定在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范围之内。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之内,总行授信审批委员会可以审批对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具体授信业务。

上述额度主要是考虑到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多项优质资产,形成多元化发展优势,整体负债率适中,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授信期内风险可控。

(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0.13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本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如下:

今年首次核定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主要基于以下因素:本公司将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拓展债券承销、顾问撮合、资产证券化等投行业务;本公司将继续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开展办公用房租赁等综合服务合作;本行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未来在资金业务、理财产品销售等业务领域深化合作的需求。

6、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205.14亿元人民币,其中:

(1)授信额度19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授信有效期1年,业务品种为资金融出类业务、资金交易类业务、贸易融资类业务、同业担保类业务,以上各项业务之间额度共用,业务开展须符合监管部门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担保方式为信用方式(其中资金融出类业务、贸易融资类业务项下贷款类业务不得为信用方式,须提供有效担保)。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额度主要是考虑到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业务稳步增长,资产质量较好,行业排名居前,授信期内风险可控。

(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5.14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如下:

今年首次核定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主要基于以下因素:本公司将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拓展债券承销、顾问撮合、资产证券化等投行业务;本公司将为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提供基础设施云服务等综合服务;本行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未来在资金业务、理财产品销售等业务领域深化合作的需求。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企业,注册地在中国北京,法定代表人为张功焰,注册资本287.55亿元,该公司以钢铁为主业,兼营采矿、机械、电子、建筑、房地产、服务业、海外贸易等多种行业,股东为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截至2018年末,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5016.57亿元,总负债3646.77亿元,所有者权益1369.80亿元;营业收入2057.42亿元,净利润15.32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2597.97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7.05亿元。截至2019年9月末,其合并总资产5364.14亿元,总负债4006.33亿元,所有者权益1357.81亿元;营业收入1525.84亿元,净利润7.82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1850.57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23亿元。

2、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企业,注册地在中国北京,法定代表人为李荣华,注册资本199亿元,主营业务为投资与资产经营管理,资产托管,为企业重组、并购、战略配售、创业投资提供服务,投资咨询,投资顾问等,业务范围涵盖银行、保险、资产管理三大板块,股东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末,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1890.28亿元,总负债663.01亿元,所有者权益1227.27亿元;营业收入151.64亿元,净利润87.59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232.65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09亿元。

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国有企业,注册地在中国北京,法定代表人为缪建民,注册资本222.428亿元,主营业务为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船舶保险、农业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等人民币及外币保险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和资金运用业务,控股股东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末,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5506.19亿元,总负债4091.16亿元,所有者权益1415.03亿元;总保费收入3887.69亿元,净利润154.86亿元。截至2019年6月末,其合并总资产6042.14亿元,总负债4452.34亿元,所有者权益1589.80亿元;实现总保费收入2360.36亿元,净利润168.21亿元。

4、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为国有企业,注册地在中国北京,法定代表人为张燕友,注册资本1452.91亿元。该公司承担北京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融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资源开发及运营等职责,对所属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权利,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全额出资。截至2018年末,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为5583.89亿元,总负债3494.73亿元,所有者权益2089.16亿元,营业收入189.08亿元,净利润25.98亿元。截至2019年9月末,其合并总资产6044.11亿元,总负债3835.56元,所有者权益2208.5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99.23亿元,净利润17.85亿元。

5、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国有企业,注册地在中国玉溪,法定代表人李剑波,注册资本60亿元,主营业务为负责云南省卷烟工业系统所属非烟多元化企业及股权的经营管理,包括金融(证券、银行)资产、酒店地产、配套产业和基础产业四大板块,控股股东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8年末,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为1957.88亿元,总负债为1153.91亿元,所有者权益为803.97亿元;营业收入为88.35亿元,净利润为41.80亿元。截至2019年9月末,其合并总资产2012.34亿元,总负债1101.18亿元,所有者权益911.1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60.88亿元,净利润30.56亿元。

6、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为银行系租赁公司,注册地在中国昆明,法定代表人任永光,注册资本60亿元,股东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2%,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8%,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截至2019年9月末,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927.58亿元,总负债839.04亿元,所有者权益88.5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2.55亿元,净利润7.51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和本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相关交易均正常履约。授信业务均正常还款,五级分类均属正常类。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公允原则,以不优于对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根据本公司授信业务定价管理规定,并结合关联方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所发生的正常交易,有利于深化双方业务合作,促进共同发展,提升本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本公司正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前予以认可,签署了事前认可声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2020年度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已履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程序,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核定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397.50亿元人民币事项、核定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612.58亿元人民币事项、核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490亿元人民币事项、核定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177.05亿元人民币事项、核定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40.13亿元人民币事项和核定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205.14亿元人民币事项,均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监管要求,符合《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议案中关联交易均是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所发生的正常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公允原则,有利于提升本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本公司正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议

2、董事会决议

3、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4、经独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015 证券简称:华夏银行 公告编号:2020-1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因会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请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1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配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进入会场。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尽量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21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二层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21日

至2020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4、6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5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3月14日、2019年10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www.hxb.com.cn)的董事会决议和监事会决议公告,以及后续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同时持有本公司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同时持有多只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4月14-15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华夏银行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05。

六、其他事项

(一)因会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请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1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配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进入会场。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尽量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三)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华夏银行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05

联系人:李先生010-85237849,传真:010-85239605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赞成”、“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0一10

优先股代码:360020 优先股简称:华夏优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特快专递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0日,会议应发出通讯表决票15份,实际发出通讯表决票15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15份,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关联交易各项指标均控制在监管要求的范围之内。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1.同意核定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397.5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4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57.50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洪军、邹立宾回避。

2.同意核定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612.58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4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72.58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马晓燕回避。

3.同意核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49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4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50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巍回避。

4.同意核定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177.05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2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57.05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同意核定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40.13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0.13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剑波回避。

6.同意核定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205.14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9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5.14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任永光回避。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董事2019年度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对参加评价的14名董事2019年度评价结果均为称职。马晓燕董事2019年9月起履职,履职时间不足半年,未列入被评价对象。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以上第二项议案事前予以认可,已投赞成票,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第一项议案、第二项议案中涉及的第1、2、3、4、6项事项,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