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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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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还建房产补偿协议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2020-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20-034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还建房产补偿协议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下发的《关于对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还建房产补偿协议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29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与哈尔滨工业大学(以下简称哈工大)签订《还建房产补偿协议》的公告。前期公司将自有房屋拆建交由关联方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集团)办理。工大集团未按约定将拆迁还建房产交付公司,也无力支付资金购买。目前该房产为哈工大使用。为解决上述事项,公司拟与哈工大签订补偿协议,由哈工大向公司进行现金补偿,金额合计5903.47万元。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等规定,请公司对以下事项作进一步补充披露:

一、根据哈工大与公司签订《还建房产补偿协议》,哈工大将对无法还建给公司的8,683.70平方米房产进行现金补偿,补偿价格确定为5,903.47万元。哈工大将于协议生效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上述补偿款。请公司补充披露:(1)在工大集团无法履约的情况下,由实际控制人哈工大进行补偿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工大集团与哈工大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2)结合哈工大的财务状况,说明上述资金支付是否存在不确定性;(3)结合对此次补偿协议的会计处理,说明对公司相关报表科目的影响。

二、根据公告,公司对上述还建房产补偿价格以资产评估师的评估结果确定。评估报告显示,评估师以201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评估市场价值为5,903.47万元。请公司:(1)结合市场法评估的具体过程、参照物选取标准、可比交易情况等,具体说明评估假设选取的依据和评估价格的合理性;(2)说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的主要举措;(3)补充披露评估报告全文。请资产评估机构发表意见。

三、根据公告,2018年工大集团与公司签署协议,拟向公司购买8,683.70平方米拆迁还建房产,由于工大集团自身资金紧张,目前已无能力履约。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协议的具体安排、是否已经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2)工大集团长期未能向公司支付相关款项,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3)结合上述事项的发生及进展,说明公司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结合协议签订时工大集团的财务状况等,说明董监高是否勤勉尽责,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请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本函所涉事项,勤勉尽责,审慎履职。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3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同时对外披露。”

公司将积极组织有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