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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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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ST毅达 公告编号:2020-022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ST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3月31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

董事长马建国先生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袁权、夜文彦、李权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变更,董事会同意补充郝赫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任大霖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蔡文洁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马建国(主席)、郝赫、任一

2、提名委员会:王乐栋(主席)、黄峰、马建国

3、审计委员会:黄峰(主席)、王乐栋、任大霖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乐栋(主席)、黄峰、蔡文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确认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ST毅达 公告编号:2020-023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ST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正常开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同意聘任胡家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郑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均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胡家胜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胡家胜先生与郑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附件:胡家胜先生与郑杰先生简历

胡家胜,男,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金融硕士。曾任职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信达证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兴融4号资管计划的管理人,胡家胜先生除上述任职经历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胡家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条件。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18918578526

电子邮箱:zhongyidash@163.com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海伦路440号金融街海伦中心A座9层905

郑杰,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内蒙古赤峰市平庄开发区指挥部干部、元宝山区区政府秘书、元宝山区招商局副局长,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供销部长、总经理助理、行政副总经理。现任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郑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郑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条件。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ST毅达 公告编号:2020-024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ST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相关关联交易系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的管理人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未对公司计收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利息,公司亦未提供担保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相关关联交易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 该事项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接受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一)相关财务资助产生的背景

2019年1月3日,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兴融4号资管计划”)通过司法途径取得公司2.6亿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4.27%,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作为管理人代表兴融4号资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因公司存在大量诉讼、银行账户被冻结、无可用于日常经营的资金,兴融4号资管计划行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后,信达证券作为其管理人,为支持公司日常经营开支,陆续为公司垫付了部分资金。上述资金垫付事项发生后,因公司暂未取得相关付款凭证等财务资料,无法确认公司接受信达证券财务资助的准确金额。

(二)相关财务资助的确认情况

近日,经公司与信达证券确认,信达证券累计向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1157.18万元(该金额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以审计结果为准)。该项财务资助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肖林

成立日期:2007年9月4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注册资本:256,870万元人民币

营业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9.33%

(二)关联方关系介绍

信达证券为公司控股股东兴融4号资管计划的管理人。

三、对公司的影响

信达证券为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解决公司日常经营开支。该财务资助利息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无需公司提供担保,体现了信达证券对公司的支持。该项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