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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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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3月31日,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资金预算及资金安全的需要,公司(含子公司)拟在2020年度内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6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借款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以随时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要求。此授信额度将根据实际情况各银行共同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可以循环使用。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机构办理授信额度的申请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本议案规定的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指派专人与银行沟通、准备资料,签署授信协议及办理授信额度使用事宜等。此项授权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0-020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特利电子”)向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重庆比速汽车有限公司、重庆幻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重庆银翔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重庆银翔晓星通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5家公司(以下合称“北汽银翔及其相关方”)、浙江德鑫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鑫”)、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及重庆力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合称“重庆力帆及其相关方”)销售盘式制动器等汽车制动零部件。因上述8家公司未能按照各方的合同约定按时向公司及伯特利电子支付货款,公司已提起诉讼,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39,369,001.99元(不含增值税)。

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18年末对北汽银翔及其相关方、浙江德鑫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70,730,255.83元。现结合上述客户的经营情况,公司拟在2019年末对上述客户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0,902,841.59 元。截止2019年末累计计提坏账准备111,633,097.42元,具体明细如下:

公司于2018年末对北汽银翔及其相关方涉及到的配套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364,390.96元,公司拟在2019年末对上述客户涉及到的相关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238,324.74元。截止2019年末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9,602,715.70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经核算,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记入的报告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考虑递延所得税影响以后,合计占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1.04%,将减少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319,991.38元,减少2019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4,319,991.38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公司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对北汽银翔及其相关方、浙江德鑫、重庆力帆及其相关方的应收账款及存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合计52,141,166.33元。

四、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公司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公司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0-021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万套汽车盘式制动器总成建设项目”、“年产180万套制动系统零部件建设项目”

●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结合业务发展情况需要,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4,918.50人民币万元(含利息,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33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86万股,发行价格15.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1,698.60人民币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455.70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净额56,242.90人民币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8年4月24日全部到位,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4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8〕3756号)。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实际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注:公司于2018年5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特利电子”)增资人民币5,000.00人民币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万套液压ABS、10万套液压ESC建设项目”。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投资项目“年产200万套汽车盘式制动器总成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在公司的基础上,增加全资子公司遂宁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伯特利”),同时相应增加对应的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遂宁伯特利增资人民币4,000.00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200万套汽车盘式制动器总成建设项目”及“年产180万套制动系统零部件建设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结项募集资金存在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募投项目实施情况

1、“年产200万套汽车盘式制动器总成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本项目主要用于扩大公司盘式制动器产品产能,提高市场占有率,目前已完成全部设备采购和调试工作。本项目估算投资总额25,890.00人民币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5,832.90人民币万元。截至2019年末,公司已实际投入19,276.87人民币万元,尚有2,472.76人民币万元应付,募集资金投入总额预计为21,749.63人民币万元,占承诺投入总金额的84.19%。本项目已实现年产200万套盘式制动器总成产能,拟实施结项。

2、“年产180万套制动系统零部件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本项目产品用于公司盘式制动器总成产品生产的配套。本项目估算投资总额5,740人民币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5,740人民币万元。截至2019年末,已实际投入5,465.83人民币万元,尚有281.37人民币万元应付,募集资金投入总额预计为5,747.20人民币万元,占承诺投入总金额的100.13%。本项目已实现年产180万套制动系统零部件产能,拟实施结项。

(二)结项募集资金存在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加强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较好的控制了采购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由于本募投项目仍有部分账款需要支付,公司拟保留本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待相关款项支付完毕后,将节余募集资金4,918.50人民币万元(已扣除应付款项)及后续收到利息、理财收益等(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

六、将拟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此次募投资金项目结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通过科学合理地调度生产,保证公司当前的需求。

七、专项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对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对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银河证券认为:公司拟对IPO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除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IPO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IPO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第二届监事会就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同意意见;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0-022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终止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部分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万套EPB,15万套气压ABS建设项目”及“年产20万套液压ABS,10万套液压ESC建设项目”

●终止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根据汽车行业发展的客观实际,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的需要,公司拟部分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年产60万套EPB,15万套气压ABS建设项目”及“年产20万套液压ABS,10万套液压ESC建设项目”,并将上述项目部分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7,144.20人民币万元(含利息,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33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86万股,发行价格15.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1,698.60人民币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455.70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净额56,242.90人民币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8年4月24日全部到位,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4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8〕3756号)。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实际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注:公司于2018年5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特利电子”)增资人民币5,000.00人民币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万套液压ABS、10万套液压ESC建设项目”。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投资项目“年产200万套汽车盘式制动器总成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在公司的基础上,增加全资子公司遂宁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伯特利”),同时相应增加对应的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遂宁伯特利增资人民币4,000.00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60万套EPB,15万套气压ABS建设项目”及“年产20万套液压ABS,10万套液压ESC建设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次终止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本次终止的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终止的主要原因

(一)“年产60万套EPB,15万套气压ABS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及终止原因

本项目主要用于提高公司核心产品EPB及气压ABS的产能,进一步巩固产品优势,提高市场占有率。本项目估算投资总额20,000人民币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5,500人民币万元。截至2019年末,已实际投入7,862.73人民币万元,尚有5,000.36人民币万元应付,募集资金投入总额预计为12,863.09人民币万元,占承诺投入总金额的82.99%。本项目已实现年产60万套EPB产能,15万套气压ABS建设尚未投入。

由于近年来商用车市场增速放缓,主要用于商用车的气压ABS产品市场需求增速随之降低,加之公司气压ABS产品竞争优势相对于其他产品并不明显。为此,基于公司整体经营的实际需要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考虑,拟终止后续对气压ABS产品的投入,将本募投项目中15万套气压ABS建设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如果未来该类产品市场需求扩大,公司将根据后续战略规划和市场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适时继续投入。

(二)“年产20万套液压ABS,10万套液压ESC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及终止原因

本项目主要用于液压ABS、液压ESC产品产能的提升和相关厂房、试验跑道的建设,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10,370人民币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9,170人民币万元。截至2019年末,已实际投入2,951.18人民币万元,尚有2,495.02人民币万元应付,募集资金投入总额预计为5,446.20人民币万元,占承诺投入总金额的59.39%。本项目已实现年产20万套液压ABS、10万套液压ESC的产能,相关厂房已建设完毕,但试验跑道尚未投入建设。

随着汽车行业的发展,公司自建试验跑道已无法满足更加多样化和更加严格的测试要求,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本募投项目中试验跑道建设内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由于本募投项目仍有部分账款需要支付,公司拟保留本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待相关款项支付完毕后,将节余募集资金7,144.20人民币万元(已扣除应付款项)及后续收到利息、理财收益等(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

六、终止募投项目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此次募投资金项目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通过科学合理地调度生产,保证公司当前的需求。

七、专项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拟终止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终止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拟终止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终止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对IPO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除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IPO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IPO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第二届监事会就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同意意见;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0-023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24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24日

至2020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信息。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法: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账户卡办理。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法人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

(二) 登记时间:2020年4月20日(上午8:00一16:30)

(三) 登记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53-5669308 传真:0553-5658228 联系人:陈忠喜、张爱萍

2、 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9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