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4月2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0-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1版)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0-023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的原因: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且公司正处于产业升级关键时期,“海陆并进”的发展战略正进一步加快推进;同时为保持行业的领先地位,公司必须加大研发力度,保持持续创新能力。为此,在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公司提出本次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48,561,053.94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44,856,105.39元,公司 (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3,704,948.55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42,471,908.41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472,585,445.8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将公司(母公司)截至2019 年 12 月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842,471,908.41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5,033,587.73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8.81%,本次利润分配后,留存未分配利润757,438,320.68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8.81%。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现拥有陆缆系统、海缆系统、海洋工程三大产品领域。拥有500kV及以下交流海缆、陆缆,±535kV及以下直流海缆、陆缆的系统研发生产能力,并涉及海底光电复合缆、海底光缆、智能电网用光复电缆、核电缆、轨道交通用电缆、防火电缆、通信电缆、控制电缆、综合布线、架空导线等一系列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安装敷设及运维服务能力,同时提供海洋工程用线缆的客户定制化服务(如:海洋脐带缆等)。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建筑、通信、石化、轨道交通、风力发电、核能、海洋油气勘采、海洋军事等领域。公司所处电线电缆行业系资金密集型行业,正处于转型升级期。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海缆系统采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服务”的模式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同时已涉及海洋工程领域,提供EPC总包服务及系统解决方案;公司陆缆系统采用“研发、生产、销售”,通过直销招投标和经销商的双渠道销售模式,为客户提供标准化及差异化的产品。公司目前正处于产业升级关键时期,“海陆并进”的发展战略正进一步加快推进,海缆系统及海洋工程产业在公司营收占比逐年提升。同时为保持行业的领先地位,公司必须加大研发力度,保持持续创新能力。

3、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9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3.74%。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保障公司长久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公司自身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

4、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为了保障公司现有业务、特别是核心产品海缆订单的正常生产、交付,以及新生产基地“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系统应用示范项目”顺利建设,在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上述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

公司对截至2019年底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今后的年度工作计划,用于采购原材料等主营业务流动资金需求、海缆等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重大项目支出、预防重大风险等方面,节约公司的财务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并为广大股东带来长期回报。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以更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馈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5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要求,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0-024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23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23日

至2020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4月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十三至议案二十一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一至议案二十一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0年4月21日16:3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19年4月21日(星期二)8:30-11:30、13:30-16:30

4、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 编:315801

电 话:0574-86188666

2、会议说明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