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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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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61 公司简称:天坛生物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考虑项目资金需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1,045,366,8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分红总金额62,722,008.42元(含税),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弥补资金缺口。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上述送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254,440,168股。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主营业务: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是以健康人血浆、经特异免疫的人血浆为原材料和采用基因重组技术研发、生产血液制品,开展血液制品经营业务。在研和在产品种包括白蛋白、免疫球蛋白、凝血因子等血液制品。

公司的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人免疫球蛋白、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冻干静注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等。

1、人血白蛋白:系由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加温灭活病毒后制成。该产品仅供静脉输注,主要用于:(1)治疗失血、创伤和烧伤等引起的休克。(2)治疗脑水肿及损伤引起的颅压升高。(3)治疗肝硬化及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4)预防和治疗低蛋白血症。(5)治疗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6)用于心肺分流术、烧伤及血液透析的辅助治疗和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

2、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系由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去除抗补体活性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制成。主要用于治疗原发性免疫球蛋白G缺乏症,如X联锁低免疫球蛋白G血症,常见变异性免疫缺陷病,免疫球蛋白G亚类缺陷病等;治疗继发性免疫球蛋白G缺陷病,如重症感染,新生儿败血症,婴幼儿毛细支气管炎等;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川崎病等。

3、人免疫球蛋白(pH4):系由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制成。主要用于预防麻疹和传染性肝炎。若与抗生素合并使用,可提高对某些严重细菌和病毒感染的干扰。

4、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系由含高效价乙型肝炎表面抗体的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制成。主要用于乙型肝炎的预防。适用于: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的母亲所生的婴儿;意外感染的人群;与乙型肝炎患者和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密切接触者。

5、静注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pH4):系由含高效价乙型肝炎表面抗体的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制成。本品与拉米夫定联合使用,预防乙型肝炎相关肝脏疾病的肝移植术后患者再感染乙型肝炎病毒。

6、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系由含高效价破伤风抗体的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制成。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破伤风,尤其适用于对破伤风抗毒素(TAT)有过敏反应者。

7、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系由含髙效价狂犬病抗体的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或经批准的其他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制成。该产品仅供肌内注射,临床上主要用于被狂犬或其他携带狂犬病毒动物咬伤、抓伤患者的被动免疫。

8、组织胺人免疫球蛋白:系由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的人免疫球蛋白与磷酸组织胺配制、冻干制成。该产品仅供肌内注射,临床上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过敏性皮肤病、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

9、人凝血因子Ⅷ:系由徤康人血浆,经分离、提纯,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冻干制成。本品对缺乏人凝血因子Ⅷ所致的凝血机能障碍具有纠正作用,主要用于防治甲型血友病、获得性因子Ⅷ抑制物增多症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Ⅷ缺乏而致的出血症状及这类病人的手术出血治疗。

10、人纤维蛋白原:系由健康人血浆,经分离、提纯,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冻干制成。该产品仅供静脉输注,临床上主要用于防治先天性或获得性纤维蛋白原减少或缺乏症人群导致的出血症状和凝血障碍。

11、人凝血酶原复合物:系由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冻干制成。该产品仅供静脉输注,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先天性或获得性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的乙型血友病和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导致的出血症状。

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血液制品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原料血浆,由公司所属单采血浆站进行采集。根据《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规定,单采血浆站需取得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单采血浆许可证》,在划定的采浆区域内采浆。公司所属营业单采血浆站(分站)依法取得了《单采血浆许可证》。此外,公司所属单采血浆站均建立了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覆盖血源登记、健康征询及体格检查、血浆检验、血浆采集、血浆贮存、后勤管理等执业全过程,并建立了严格的血浆储存、运输制度,负责对各单采血浆站采集血浆的运输管理。

血浆以外的采购主要以物资需求计划(MRP)采购模式为主,定期订货采购模式为辅。MRP采购模式是利用SAP软件,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确定零配件、原材料等采购计划,满足常规生产及日常工作需要。

生产模式: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血浆进行逐份复检,血浆质量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三部要求。此外,公司对检测合格的血浆实施检疫期管理,以保证用于投料的原料血浆的病毒安全性符合要求,检测合格且检疫期管理合格的血浆方可投入生产。

科研模式:公司研发中心统一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的研发工作,采用集中研发、分散注册的科研模式,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开发相结合的方式,整合内外部资源,并在内部进行研发技术和成果的共享。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研发和临床试验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持续推动血源类和基因重组类血液制品的技术进步和产品创新。

销售模式:公司国内市场的销售模式主要是将产品通过经销商或配送商销往各级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等终端客户。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参与各省、市、地级市的政府采购招标,在招标过程中,确定中标价格,确定区域指定经销商、配送商及市场服务商,由经销商、配送商承担区域配送职责;产品中标后,公司根据客户提出供货需求,由公司签署购销合同,并完成开票结算。原则上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以经销模式为主,小品种及特殊情况安排配送加市场服务模式。

公司国外市场的销售模式是将产品通过经销商销往国外市场的终端客户。公司根据客户需求,签署购销合同,并完成结算。

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血液制品业务,进一步巩固血液制品行业领先地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8,185.9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1.97%;实现净利润89,425.3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1.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109.3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9.94%。

2018年和2019年,公司血浆采集量持续增长,2019年公司实现采集血浆1706吨,两年增速分别为11.86%、8.8%;报告期,公司通过持续在所属子公司之间进行血浆调拨,提升了总体投浆规模,提高了产能利用率;同时公司通过提高产品收率、控制生产成本、加强市场销售等方面的工作,提高了产品毛利。

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血液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处的行业为血液制品行业,血液制品主要指以健康人血液为原料,采用生物学工艺或分离纯化技术制备的生物活性制剂。

1、血液制品行业发展阶段:

最早的血液制品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初,是应反法西斯战争前线抢救伤员的需要而诞生的,被视为重要战略物资。

在血液制品行业发展过程中,世界范围内陆续发生血制品安全事件,各国政府逐渐加强了监管,加上企业的兼并重组,全球血液制品企业从上世纪70年代的102家减少到不足20家(不含中国),其中美国5家,欧洲8家,且产量前五位的企业市场份额占比为80%一85%,基本垄断了世界上血液制品的供应,行业集中度凸显。根据国外血液制品行业的集中过程,可以看出在充分竞争与较强的监管环境下,产业将不断走向集中,预计我国血液制品行业集中度也将持续加强。

我国血液制品生产始于上世纪60年代,至今已有近60年的历史,开始时生产厂家仅2-3家。上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血浆蛋白的分离工艺开始由盐析法逐步过渡到低温乙醇法,分离技术也由离心法过渡到压滤法。进入上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地方血站、各大军区下属血站及一些科研机构单位也开始生产血液制品,生产厂家总数达到70家左右。随着国家卫生部明令淘汰冻干人血浆的生产和禁止盐析法工艺的使用,大部分小型生产厂家被淘汰。至1998年,国家对血液制品行业率先实行GMP认证制度,只有通过GMP认证的企业才能生产经营血液制品。自2001年起,国家未再批准设立新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截至目前,正常经营的企业不足30家,这些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大多生产规模小、产品结构单一,有超过半数的企业不具备新开设浆站的资格。

近年来,大型血液制品公司通过兼并、收购的方式,使我国血液制品行业集中度得到大幅提升。目前已形成以天坛生物、上海莱士、华兰生物、泰邦生物等大型血液制品公司为行业龙头的新局面。由于政府在血制品企业准入上设置了高门槛,血浆综合利用率高的大型公司在设置单采血浆站方面更有优势,因此预计未来行业竞争的关键在于整合和集中,集团化企业在未来竞争中的优势将进一步扩大。

2、血液制品行业的特点

(1)行业壁垒坚固,市场进入障碍多

政策壁垒:

国家在血液制品行业准入、原料血浆采集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监管和限制措施,具有很高的政策壁垒。

1996年12月发布的《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规定:健康人血浆的采集须通过单采血浆站进行,而单采血浆站需取得由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单采血浆许可证》才能进行采浆活动,且在一个采血区域内只能设置一个单采血浆站。

2012年,卫生部《关于单采血浆站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卫医政发〔2012〕,要求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申请设置新的单采血浆站,其注册的血液制品应当不少于6个品种(承担国家计划免疫任务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不少于5个品种),且同时包含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和凝血因子类制品。确定血液制品生产企业注册血液制品品种时,同种成分不同剂型和规格的血液制品应按一个品种计算,增强了原料血浆采集的源头管理。

2016年,卫计委发布《关于促进单采血浆站健康发展的意见》,严格新增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向研发能力强、血浆综合利用率高、单采血浆站管理规范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倾斜。因此,新设单采血浆站难度明显增加。

技术和资金壁垒:

随着血液制品的创新和升级换代,特别是一个从单采血浆到血浆组分分离乃至最终无菌制剂生产全产业链条的技术密集型制药行业,对多达数十个环节的生产和质量稳定性有日益提高的要求,因而对产品研发、生产技术、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的技术水平、经验积累等综合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血液制品生产的主要成本来自于的原料血浆和产品研发,生产企业如想降低单位成本以提高竞争力就必须提高血浆的综合利用率。这一方面要求需具备强大研发能力,开发新产品,以提高单位血浆提取的产品数量,另一方面,需要不断进行生产工艺优化以提高产品的收率和质量,因此行业存在比较高的技术壁垒。

血液制品行业是高投入行业,从单采血浆站设置、血浆采集、产品研发、临床试验、产品生产到产品实现销售,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设备等资源,同时占用大量流动资金。血液制品生产使用的厂房、设施以及仓库等必须进行专业化设计,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生产使用,而且血液制品生产所需的专用设备较多,重要仪器设备也价格昂贵,因此具有较高的资金壁垒。

品牌和人才壁垒:

由于血液制品是一种以健康人血浆为原料制成的特殊药品,其质量稳定性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安危,与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因此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往往会选择知名度高、质量效果好、品牌声誉好的产品,一旦形成用药习惯,往往会建立起对该品牌的高度信任。由于品牌树立必须经过漫长的市场考验,因此新品牌的竞争性介入较为困难。

血液制品行业也是人才密集型行业,从研究开发、临床试验、生产再到最终的产品销售,需要大量的高素质、高精尖的人才作为支撑,国际大型血制品企业都有强有力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人才队伍,因此血液制品行业人才壁垒相对较高。

(2)监管日趋严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鉴于血液制品的特殊性和极高安全性要求,国家强制要求血液制品的原料采集、检测、存储、运输、生产、销售等各环节都具有可回溯性的过程记录,实行全链条严格监管。我国的监管部门对行业采取严格的监管手段,出台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以保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必须达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标准,经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才可从事血液制品的生产活动。200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一2005年)的通知》,国家即开始对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实行总量控制。之后,又在2006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一2010年)的通知》中重申将继续实行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的总量控制。

2017年12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修订后的《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以加强生物制品监督管理,规范生物制品批签发行为,保证生物制品安全、有效。未通过批签发的产品,不得上市销售或者进口。

2019年12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开始施行,明确了一定条件下,允许网络销售处方药,但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允许药品上市许可人委托其他企业进行药品生产和经营工作,但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不得委托生产。

我国对进口血液制品同样采取严格的管制措施,1985年开始国家禁止除人血白蛋白以外的血液制品的进口,2002年起禁止从疯牛病疫区进口人血白蛋白。为了缓解凝血因子Ⅷ供应紧张的局面和满足血友病患者的用药需求,从2007年11月开始允许进口重组类人凝血因子产品。除此之外,截至目前未开放其它血液制品的进口。

3、公司的行业地位

2019年,公司充分利用多年累积的优势,通过持续强化生产、质量管理,加强血源管理并加大血源拓展力度,重视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加强营销队伍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生产规模、产品质量、采浆规模、科研创新、销售终端数量等方面的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始从事血液制品工业化生产的企业之一,血液制品生产历史可追溯至1966年,目前共计拥有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人凝血因子等三大类、14个品种、71个产品生产文号,生产的血液制品在中国血液制品市场中,占有较大市场份额,拥有质量、规模和品牌等综合优势。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司已建立了科学有效的运营管理机制,在血源管理、人才队伍、技术研发、生产质量等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和资源储备。公司下辖成都蓉生、兰州血制、上海血制、武汉血制、贵州血制五家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生产规模继续保持国内领先地位。

公司始终视质量如生命,高度重视产品质量,不断加强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坚持严把产品质量关,加强质量控制,持续开展全员质量管理提升培训,扎实开展“质量文化年”活动,推动企业整体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增强企业的市场核心竞争力。2019年,为进一步保障产品安全性,公司全面启动了血浆病毒核酸筛查工作,在成都蓉生和兰州血制开展原料血浆病毒核酸检测的基础上,加大投入,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上海血制、武汉血制、贵州血制核酸实验室改造,培训配备专门的核酸检测人员,自4月起率先全面开展血浆病毒核酸检测。公司所属浆站组织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体系文件,率先在国内浆站系统推行了偏差、变更、风险评估、验证等质量管理方法,并全面完成浆站质量体系标准化建设,统一了组织机构设置、质量标准、操作要求和培训管理等。公司多次举办质量督导检查并应邀参加国家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的培训,显著提升各浆站质量管理水平和能力。此外公司受邀参与《单采血浆站基本标准》等三部法规修订,助力行业法规科学修订。

2019年,公司及各所属企业依托国药集团与各地战略合作背景,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及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支持,浆站拓展工作再获佳绩,在全国13个省/自治区单采血浆站(含分站)数量达到58家,其中在营浆站52家;公司通过加强浆站发展队伍建设、创新血源招募与稳定模式、优化浆站绩效考核、强化血源品牌宣传等措施,年度采浆量再创新高,2019年全年实现采集血浆1706吨,增幅8.8%。采浆规模继续保持全国首位。

公司始终认为科研创新是推动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公司拥有百余名从事血浆蛋白产品研发的科研人员,拥有完善的科研体系,配备有先进的研发设施和设备。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整合内外部研发资源,加强临床研究团队力量,重点强化临床试验过程的质量控制,全面推进了科研进度和研发质量,取得了可喜的成果。成都蓉生的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获得药品注册批件,人凝血酶原复合物完成临床试验,人纤维蛋白原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层析工艺静丙开展Ⅲ期临床试验;兰州血制的人凝血酶原复合物获得药品临床试验通知书。在加快推进血源新产品研发和临床试验进度的同时,公司高度重视重组凝血因子产品的研发,成都蓉生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Ⅷ产品进入Ⅲ期临床研究,重组人活化凝血因子Ⅶ按计划推进。

公司坚定不移推进终端医院网络建设,扩大进入终端的数量和比例,根据医院的学术影响力对医院进行分类,加强重点区域核心医院的进入和推广工作。2019年,覆盖终端总数达15114家,同比增长28.3%,其中药店覆盖5017家,同比增长36.11%;进入标杆医院31家、重点开发医院52家,已基本覆盖除港澳台地区外的各省市地区主要的重点终端。

公司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解决扩大产能问题,子公司成都蓉生在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园区,投资14.5亿元新建永安基地,子公司上海血制在云南省滇中新区,投资16.55亿元新建云南基地,上述两个血液制品生产基地血制生产车间建设均符合中国GMP和欧盟GMP标准,设计产能均为1200吨,产品包含白蛋白、球蛋白和因子类产品,随着未来逐步建成投产,公司将拥有两个单厂投浆能力超千吨的血液制品生产基地,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并且公司将通过内部资源的调动和共享,充分发挥规模效应,不断提升血液制品业务的经营质量和效益,打造“中国领先、国际一流”的血液制品专业公司。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8,185.9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1.97%;实现净利润89,425.3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1.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109.3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9.94%。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3)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4)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2.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兰州兰生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和山阴天坛生物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等56家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简称:天坛生物 公告编号:2020-007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21日以电子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1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富盛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监事会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按预定程序审议了议程中全部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详见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高管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将《高管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办法》更名为《高管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审议通过修订后的《高管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0年,公司永安项目、云南项目及单采血浆站建设资金需求较大,同时维修改造项目支出以及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增加资金需求。考虑项目资金需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以2019年末总股本1,045,366,8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分红总金额62,722,008.42元(含税),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弥补资金缺口。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上述送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254,440,168股。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2020-009)。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19年度报告正本及其摘要》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9年年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4536.6807万元增至人民币125444.0168万元(以利润分配实施完毕金额为准);同意在利润分配方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后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份总数、注册资本等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授权董事会转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0-010)。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收入会计准则。

详见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11)。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2019年度减值测试和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议案》

同意确认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2019年度减值测试和盈利预测实现情况如下:

(一)截止2019年12月31日,扣除补偿期限内国药集团贵州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原名“贵州中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血制”)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等的影响后,贵州血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70,000.00万元,即贵州血制80%的股权价值为56,000.00万元,较交易价格36,080万元未发生减值,中国生物无需向成都蓉生进行补偿。

(二)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蓉生”,不含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血制”)、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血制”)、兰州兰生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血制”))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5,127.6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169.47万元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4,958.13万元。成都蓉生10%股权对应部分为6,495.81万元,超过承诺数4,924.79万元,完成本年预测盈利的131.90%。成都蓉生2018年度、2019年度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4,577.10万元,10%股权对应部分为11,457.71万元,超过承诺数9,381.48万元,完成累计预测盈利的122.13%。

(三)上海血制、武汉血制、兰州血制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8,716.37万元、12,387.63万元、11,552.07万元,合计32,656.07万元,超过承诺数19,924.47万元,完成本年预测盈利的163.90%。上海血制、武汉血制、兰州血制2018年度、2019年度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为59,547.75万元,超过合计承诺数33,141.82万元,完成累计预测盈利的179.68%。

详见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2019年度减值测试和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相关专项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所属血制公司2020年度申请3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及所属血制公司实际测算的资金缺口情况合理使用资金。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度计提坏账准备2,225,868.93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34,784.27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520,305.07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78,395.30元;2019年度报废存货1,132,211.19元,报废固定资产净值411,360.16元,所属临猗县武汉生物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清算注销产生长期股权投资损失2,945,492.14元。剔除本年度和以前年度已计提减值准备影响,上述事项减少2019年度利润总额合计为952,903.97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确认公司2019年度发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额为9,403.13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额为88,855.56万元;租赁的关联交易额为1,172.33万元;关联存款日最高额为133,768.78万元,未发生关联方贷款。

同意预计公司2020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额为10,617.05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额为99,645.56万元;租赁的关联交易额为1,579.63万元;关联存款日最高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关联方贷款年累计最高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0-012)。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20年度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决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0-013)。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武汉血制武冈市武生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改造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所属公司武汉血制对购置的武冈市武生单采血浆站业务用房进行改造,改造面积总计4299.70平米,设计采浆能力60吨/年。项目总投资1989.60万元。项目资金由武汉血制自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制度》。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简称:天坛生物 公告编号:2020-008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七届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七届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21日以电子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1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富盛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按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会议有效。与会监事共同审议了会议提出的议案,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考虑项目资金需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以2019年末总股本1,045,366,8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分红总金额62,722,008.42元(含税),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弥补资金缺口。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上述送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254,440,168股。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2020-009)。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报告正本及其摘要》

(一)本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其他有关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开展各项工作,运作较为规范;

(二)2019年度,董事会通过的有关资产处置、投资等相关议案依据充分,符合国家对上市公司财务核算的有关要求,决议程序合法。

(三)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与关联企业交易严格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评价是客观和真实的。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9年年度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收入会计准则。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11)。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2019年度减值测试和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议案》

同意确认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2019年度减值测试和盈利预测实现情况如下:

(一)截止2019年12月31日,扣除补偿期限内国药集团贵州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原名“贵州中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血制”)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等的影响后,贵州血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70,000.00万元,即贵州血制80%的股权价值为56,000.00万元,较交易价格36,080万元未发生减值,中国生物无需向成都蓉生进行补偿。

(二)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蓉生”,不含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血制”)、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血制”)、兰州兰生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血制”))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5,127.6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169.47万元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4,958.13万元。成都蓉生10%股权对应部分为6,495.81万元,超过承诺数4,924.79万元,完成本年预测盈利的131.90%。成都蓉生2018年度、2019年度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4,577.10万元,10%股权对应部分为11,457.71万元,超过承诺数9,381.48万元,完成累计预测盈利的122.13%。

(三)上海血制、武汉血制、兰州血制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8,716.37万元、12,387.63万元、11,552.07万元,合计32,656.07万元,超过承诺数19,924.47万元,完成本年预测盈利的163.90%。上海血制、武汉血制、兰州血制2018年度、2019年度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为59,547.75万元,超过合计承诺数33,141.82万元,完成累计预测盈利的179.68%。

详见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2019年度减值测试和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相关专项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简称:天坛生物 公告编号:2020-009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2股。

● 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永安项目、云南项目及单采血浆站建设资金需求较大,同时维修改造项目支出以及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增加资金需求。考虑公司项目资金需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持续发展的需要,本次利润分配后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弥补资金缺口。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89,816,017.29元。经董事会决议,以2019年年末总股本1,045,366,807股为基数计算,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45,366,80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2,722,008.42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26%。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45,366,807股,本次送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254,440,168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经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1,093,849.2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89,816,017.29元。2020年,公司永安项目、云南项目及单采血浆站建设资金需求较大,同时维修改造项目支出以及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增加资金需求。考虑公司项目资金需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以总股本1,045,366,807股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分红总金额62,722,008.42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26%,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弥补资金缺口。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董事会七届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名称:天坛生物 编号:2020-010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104536.680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该预案在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4536.6807万股增至125444.0168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4536.6807万元增至人民币125444.0168万元(以利润分配实施完毕金额为准)。

待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后,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份总数、注册资本等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将公司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536.6807万元。”修订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5444.0168万元。”

二、将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4536.6807万股,全部为普通股。”修订为“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25444.016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简称:天坛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1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当期及比较期间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前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2020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收入准则修订主要内容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主要调整包括:

1.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收入确认计量采用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通知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的要求,公司不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简称:天坛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2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及资源的合理配置,公司与关联方间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董事会七届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19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情况如下: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额为9,403.13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额为88,855.56万元;租赁的关联交易额为1,172.33万元;关联存款日最高额为133,768.78万元,未发生关联方贷款。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情况如下: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额为10,617.05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额为99,645.56万元;租赁的关联交易额为1,579.63万元;关联存款日最高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关联方贷款年累计最高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下转4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