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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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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0-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0-020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58号)核准,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3月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6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11.38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588.6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3月13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0]0001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分别与江苏银行科技城支行、中国银行长江路支行两家银行以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以上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和使用,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华夏银行苏州新区支行(以下合并简称“已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0年04月01日止,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三、《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的资金仅用于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以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金额和期限由甲方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而定,但必须及时通知丙方,各种具体存放方式下的明细按月向丙方报送。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的本息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4、丙方作为甲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博、黄萌或其他工作人员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若丙方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应当将盖有丙方公章的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被更换的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所有相关授权自动失效。

6、乙方按月(每月8日之前)向甲方出具专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7、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和乙方应当于支取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丙方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取凭证及说明。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未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丙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专户。

9、若丙方发现甲方从专户支取款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公告以澄清事实;若在丙方提醒后而甲方未作纠正,且后果可能危及丙方声誉的情况下,丙方有权向监管部门报告。

10、协议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即构成违约,应向其他各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本协议项下及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交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2、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后失效。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0-021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为董事会临时会议,议于2020年3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0年4月1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冬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作出修订。

修改后的《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2、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议同意公司以1,014.8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募集资金将分阶段逐步投入使用,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提高货币资产收益,决议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货币资产收益率,避免自有资金闲置,决议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任何时点使用自有资金的购买理财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者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也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任何时点使用自有资金的购买理财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0-022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0年4月1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辛晨银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龙瑞女士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作出修订,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2、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及时抓住市场机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以1,014.8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现金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任何时点使用自有资金的购买理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三、报备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0-023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1,014.8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5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1,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516.00万张(51.60万手),发行价格:100元/张(以下合并简称为“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1,6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51,600.00万元,其中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191,403手,即191,403,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7.09%;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320,598手,即320,598,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2.13%;主承销商包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3,999手,即3,999,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78%。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1,600.00万元,扣除保荐与承销费、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资信评级和发行手续费等不含税发行费用1,011.3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588.62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0)00011号《关于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本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分类目录》中规定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无需进行环评审批。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588.62万元,将按照上述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备案登记程序,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基于业务发展的预期,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和投入。截止2020年4月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14.82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20)00264号《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014.8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该事项业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经审核,公司会计师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2、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以下简称“本次置换”),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生产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本次置换所必要的审批程序。

4)公司本次置换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1,014.8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及时抓住市场机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以1,014.8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 上网公告文件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七、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0-024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将按照《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指定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行投入;

● 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须为根据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尚未支出而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执行,并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和使用。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因募集资金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分阶段逐步投入使用,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提高货币资产收益,决议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5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1,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516.00万张(51.60万手),发行价格:100元/张(以下合并简称为“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1,6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51,600.00万元,其中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191,403手,即191,403,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7.09%;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320,598手,即320,598,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2.13%;主承销商包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3,999手,即3,999,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78%。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1,600.00万元,扣除保荐与承销费、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资信评级和发行手续费等不含税发行费用1,011.3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588.62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0)00011号《关于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4月1日,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总额和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金管理的产品可以是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

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5、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特别说明

1)募集资金将按照《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指定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行投入;

2)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须为根据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尚未支出而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3)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执行,并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和使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避免募集资金闲置,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相关专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者结构性存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利益。

2)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者结构性存款,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者结构性存款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即期余额不超过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七、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0-025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任何时点使用自有资金的购买理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金管理的产品可以是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

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者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也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任何时点使用自有资金的购买理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现金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任何时点使用自有资金的购买理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