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3版)
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执业资格: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李丹
目前合伙人数量:2019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为220人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总数为9,804人。2019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为1,261人,较2018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增加114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人民币51.72亿元
2018年度净资产金额:人民币11.10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18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7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人民币5.73亿元,上市公司资产均值为人民币11,453.2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 ,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及采矿业。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能依法承担因执业过失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亦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嘉彦,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4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十多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孟江峰,香港注册会计师, 1997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20多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浩雯,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0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十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2.项目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以上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普华永道中天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60万元(包含所有费用),其中财务审计费用2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2019年度审计费用比2018年度增加34万元,系2019年度原2018年设立的2家子公司拓展业务、合并范围内6家公司信息系统变更后增加信息系统评估测试等导致的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增加所致。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0年度审计费用在工作范围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审计费用与2019年度保持一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0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普华永道中天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普华永道中天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具备实施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须的执业能力和资格证书,在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做好各次沟通,确保财务报告独立、客观、准确,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普华永道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支付其2019年度审计费用260万元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支付其2019年度审计费用260万元。
本次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纪要;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日
股票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编号:临2020-010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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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619 900910 证券简称:海立股份 海立B股 公告编号:2020-011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24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浦东金桥宁桥路888号科技大楼M层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24日
至2020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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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表决事项:听取《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20年4月2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香港格力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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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东本人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并领取出 席通知;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同时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不能前来办理登记的股东可于2020年4月22日16:00 时之前以信函(以 到达地邮戳为准)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材料应包括上述(一)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通讯所需的具体联系方法,现场会议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 和会议资料。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0 年4月22日 9:3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上海浦东金桥宁桥路 888 号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金桥宁桥路 888 号
邮编:201206
传真:(021)50326960
电话:(021)58547777 转 7021、7018 分机
联系人:杨海华、张毅
(二)为配合防疫需求,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体温正常者可进入会场,须全程做好防护以及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不发礼品,与会人员食宿交通等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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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