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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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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0-01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为医药生产制造业务,主要包括化学原料药、化学制剂和药用辅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涵盖了抗感染类、心血管类、泌尿系统类(肾病类)等多个用药领域;公司生产的药用辅料为药用空心胶囊产品,主要应用于化学制剂及中药制剂行业。

1、化学原料药

公司化学原料药产品主要为口服头孢类抗生素原料药(包括头孢氨苄、头孢拉定和头孢克洛)和alpha酮酸原料药等原料药品种,主要客户为国内的医药制剂企业及部分商业流通企业。

2、化学制剂

公司化学制剂产品主要为自有品种中的抗感染类制剂(包括头孢克肟胶囊、头孢克洛缓释片和头孢克洛颗粒等)、心血管类制剂(包括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硝苯地平缓释片等),以及部分合作品种,主要客户为国内的医药商业流通企业。

3、药用辅料

公司药用辅料产品主要为明胶空心胶囊,主要用于盛装固体药物。主要客户为国内的医药制剂生产企业。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本公司原材料采取“以产定购”的模式,根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及原材料市场情况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本公司的产品生产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公司销售部门每季度将下季度销售计划交由生产部门,由生产部门根据产能和库存等情况将季度生产任务分解至各个月并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在实际生产中,生产部门每月末会根据当月实际销售状况和本月末仓库的库存情况,调整并确定各生产车间的下一月度生产计划。

在生产过程中,公司的质量管理部门按照新版GMP的要求,对各个工艺规程严格把关,建立各批次产品的生产记录。质量管理部门指定专人对每个生产车间的生产进行全程监控,若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偏差,则依据操作规程依次进行报告、记录、调查、处理及纠正,直至妥善解决。以确保每道工序的产品的质量,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后续工序,从而最终影响产成品的质量。

3、销售模式

本公司化学原料药产品和药用辅料产品主要采取直销模式,而化学制剂产品的销售终端为医疗机构,公司采取“深度分销+精细化学术推广”的模式,即本公司在获得各级医疗机构通过药品集中采购等方式限定的准入资格后,将产品销售给区域配送商,通过配送商完成对终端客户的销售和配送,同时公司或者公司委托推广商为各级医疗机构提供专业化学术服务支持。

(三)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医药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医药行业的发展受到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的影响,与人民生活质量存在较强的相关性。药品的使用与人类的生命和健康息息相关,医药的需求相对刚性和稳定,使得医药行业成为弱周期性行业。医药产业是国家着力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与《中国制造2025》都将发展生物医药列为建设制造强国的十大重点领域之一。从中长期来看,伴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医疗保险体系的逐渐完善、社会老龄化程度的提高以及人们保健意识的不断增强,我国医疗资源、医药行业都将保持着稳健高速的增长,发展空间巨大。

近年来,国内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集采”扩围、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等政策相继落地和国家医保局对医保药品目录做出的全面调整,“提质降费”已成为当下乃至以后很长一段时间的主旋律。对国内药企而言,一方面,“集采”使得仿制药竞争聚焦于成本端,而原料药是生产成本的核心,拥有质优价廉原料药的“中间体+原料药+制剂”一体化企业竞争优势较为明显,将获得更大的生存空间;另一方面,转型创新已成为医药企业的共识。持续进行大量的研发投入、具备创新转型意识且执行力较强的企业有望在行业格局重塑的过程中胜出。

此外,随着2019年末新《药品管理法》的正式实施,在有利于药品研发创新的同时,也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医药行业自律以及监管力度将进一步加强,医药行业正在迎来一个更加注重产品疗效和质量、更有利于优质企业发挥内在竞争力的产业环境。既对公司的经营提出了挑战,也给公司发展提供了更大的机会。

2、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目前国内仿制药产品品种较多,生产企业众多,竞争较为激烈,公司始终坚持将研发作为企业的核心发展动力,注重业内合作,立足于开发具有临床价值的优质产品。经过多年的发展,在口服头孢类抗生素原料药、alpha酮酸原料药和心血管类细分领域均具有显著优势。公司是国内最早掌握酶法发酵技术的口服头孢类原料药生产厂家之一;公司是国内最大的alpha 酮酸原料药生产厂家,也是费森尤斯卡比的核心原料药供应商之一;公司是国内钙拮抗剂类抗高血压制剂的主要生产企业之一,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在国内医院端市场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随着医药监管力度加大,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药品制造企业将继续保持领先地位。目前公司通过加快新产品开发力度,推动“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布局,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四)报告期内业绩驱动因素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96,193,906.33元,同比增长11.25%;营业利润155,103,090.28 元,同比增长18.18%;利润总额153,690,054.76 元,同比增长11.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269,989.60元,同比增长3.29%。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其中2017年度将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3,070,700.00元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由“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医疗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医药行业依然处于转型变革中,新版《药品管理法》、新版医保目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制度、一致性评价、集采扩围、医保谈判等政策细则陆续推进,一方面,医保控费仍在持续,医保支出结构不断优化,特别是2018年以来带量采购的推行,大幅降低了相关药品的采购价格,给传统仿制药企业带来压力和挑战,另一方面,国家鼓励医药行业创新的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医药企业在研发创新方面的投入持续加大,使得创新药市场快速扩容,迎来行业发展黄金期。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初董事会制定的经营策略,积极适应国家政策变化,通过加大科研力度,加快新品布局,提升运营效率,稳固核心品种行业地位,确保了公司的稳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96,193,906.3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269,989.6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9%。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的主要工作有:

1、聚焦三大板块,夯实企业核心业务线

(1)以头孢原料药为核心的传统原料药板块:报告期内,因公司中间体工厂江苏悦新受技术改造和响水事件的双重影响,7-ADCA处于停产状态,对公司头孢氨苄和头孢拉定两个原料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造成了不利影响,全年产销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均大幅下降。面对困难,公司以生产线停产为契机,积极推进江苏悦新和昂利康本部原料药生产线的持续自动化升级和环保设施提升工作,为复产做好坚实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在确保头孢克洛原料药销量较上年同期增长的同时,积极开展头孢克洛原料药的工艺改进和质量研究,为头孢克洛系列制剂产品的一致性评价保驾护航。

(2)以α-酮酸为核心的特色原料药板块:报告期内,公司α-酮酸原料药业务稳步增长,一是在确保费森尤斯卡比需求的同时,积极开拓海外客户,全年累计实现销售α-酮酸原料药超过120吨;二是持续改进酮酸生产工艺,不断提高产品标准,确立产品的技术门槛;三是通过对关键设备的填平补齐,完成了酮酸一期项目的二期扩产子工程,扩产完成后,α-酮酸的产能已达到300吨/年。

(3)以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为核心的制剂板块: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两票制”和“集采”下的新市场格局,坚持以“深度分销+精细化学术推广”为导向,以客户服务为核心,加强合作伙伴的培训、沟通、维护和管理,做好重点市场的学术推广、产品培训和上量维护工作,核心品种“左益”(苯磺酸左氨氯地平商品名)全年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长约15%。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动制剂的一致性评价工作,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和头孢克洛缓释片两个品种三个规格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申请均已被国家药监局药品评审中心受理。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募投项目制剂生产基地的建设,为未来集采扩量做好准备。

2、着力研发创新,塑造企业产品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整合和优化技术创新团队建设,通过引进重点人才,以研发项目团队制为核心,重塑研发创新体系,推进跨部门项目协调,确保研究工作有序、高效运行,其中报告期内24个产品完成再注册,2项专利获得授权。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升级产品竞争力,推进现有上市销售产品的一致性评价,以增强未来公司市场销售的竞争优势,加速仿制药的进口替代。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和头孢克洛缓释片的一致性评价申请获得受理,并于报告期内顺利通过临床核查和生产现场动态核查,头孢克洛胶囊和干混悬剂、头孢克肟胶囊、硝苯地平缓释片等产品的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公司持续推动重点产品的前期研发,已初步完成替格瑞洛片、复方α-酮酸片、艾迪骨化醇原料软胶囊的药学研究和处方工艺研究工作,并加快推进LCZ696、碳酸镧、聚卡波非钙等产品的研究进程,上述品种均将有望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推动研发平台共享机制,以公司精益制造、品质管理和工艺持续改进的优势为基础,与国内研发团队在收益共享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合作。报告期内,公司就布瓦西坦项目签署了合作协议。

3、注重安全环保,打造企业发展生命线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以“零事故”为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每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参加市级和公司级的应急演练,积极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安全环保知识竞赛,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进一步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风险。报告期内,子公司江苏悦新完成了化工企业自动化升级改造工程验收。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践行“绿色生产”理念,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制度,持续增加环保投入,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要求。对废水废气的排放、危险废物处置、噪声治理等均规范化管理,确保环保全面达标,加强三废处理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稳定。报告期内,公司溶剂回收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子公司江苏悦新于年内实施了雨污分流、RTO尾气系统改造和MVR项目。

4、聚焦核心人才,加速干部能力提升

公司始终坚持把核心人才管理作为企业发展的推动力,积极探寻适合本公司战略发展的核心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保留机制,形成良性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全面整合各子公司的人力资源团队,进行统一管理,提升人力资源管理能力。在高层次人才引进方面,不断加大力度,为公司发展输入新鲜血液。同时,在集团各层级全面推进以KPI为导向的绩效管理体系,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公司聚焦核心人才管理,通过聘请行业内的知名专家,对基、中、高三个层次的核心管理人才制定专项能力提升方案并开展实施,加速干部能力全面提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2)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白云山昂利康完成了对广康公司的吸收合并,本公司持有白云山昂利康的股权比例由100%下降至49%,广州白云山化学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白云山昂利康其余51%的股权,因此白云山昂利康将不再纳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南平

2020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0-010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2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1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应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其中董事吴哲华先生、独立董事项振华先生和独立董事袁弘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方南平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童本立先生、项振华先生、袁弘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19年度共实现营业总收入13.9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2,269,989.60元,2019年度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为132,343,212.5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19年度本公司按照母公司的净利润10%与法定盈余公积计提至股本的50%孰低原则计提法定盈余公积3,960,396.99元,加上母公司会计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302,584,350.42元,减去公司2019年进行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67,500,000.00元,公司2019 年度母公司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63,467,166.00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90,000,000股为基数,按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共计派发90,000,000元;公司2019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2)同时刊载于2020年4月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就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3)。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0〕1180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就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4月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方南平先生、吴哲华先生、吕慧浩先生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参与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就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在杭州市钱塘新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在杭州市钱塘新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就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在杭州市钱塘新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就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就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详见公司《章程修正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据此办理相应的工商备案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章程修正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改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改后的《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改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改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改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的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三项、第十五项、第十六项、第十七项、第十八项、第十九项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1)。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0-011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3月22日以电话或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0年4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履行相应程序。公司编制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浙江白云山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之间因房屋租赁、水电汽结算、提供安防和三废处理服务的交易系正常的经营业务,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整体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整体研发实力,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在杭州市钱塘新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事项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收益,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0-013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51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07元,共计募集资金51,907.5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350.51万元(已预付283.0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556.9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203.79万元(含前期支付主承销商283.0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6,353.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36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8,355.80万元,2019年度购买结构性存款15,000.00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24.6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8,728.3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80.41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8,805.2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资金为13, 805.26万元,以结构性存款存储的金额为15,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开立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户:1211026029200105585)已按照《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承诺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19年8月29日办理完毕该账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定期存款子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因生产工艺提升及公司业务布局论证的原因,公司尚未实施酶法生产900吨/年头孢拉定原料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要是构建良好的研发体系,增强新产品、新剂型的研发以及生产工艺的改进能力,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并增加在优势领域的产品储备,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期后,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酶法生产900吨/年头孢拉定原料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投资金(扣除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0年实验设备采购预算和项目尾款)作为出资投入昂利康(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筹),且前述投入的资金将全部用于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0-014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昂利康”)于2020年04月0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浙江白云山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昂利康”)实际经营需要,公司与其之间存在部分必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预计2020年度合同签订金额为550.00万元,主要交易类别涉及白云山昂利康承租本公司厂房、本公司向白云山昂利康提供水、电、蒸汽及“三废”处理服务和安防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白云山昂利康原系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19年通过吸收合并浙江广康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康公司”)的方式完成重组,以实现公司与广州白云山化学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化学药公司”)关于共同组建化学原料药生产企业之目的,重组后的白云山昂利康系本公司联营企业,公司董事方南平先生、吕慧浩先生担任其董事,公司董事吴哲华先生曾于12个月内担任广康公司之董事,因此白云山昂利康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白云山昂利康之间依据实际经营需要,发生的出租资产、提供水、电、蒸汽及“三废”处理服务和安防服务等所形成的业务,应被视为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0年度发生金额为550.00万元,主要交易类别涉及租出资产、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2019年度公司与该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49.38万元。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方南平、吕慧浩、吴哲华回避了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金额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白云山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11日

法定代表人:柯华东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239号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具体经营范围以有效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白云山昂利康股权结构如下:

3、财务数据

白云山昂利康(包括广康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白云山昂利康2019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白云山昂利康系公司的联营企业,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方南平先生、吕慧浩先生担任其董事,白云山昂利康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吴哲华先生于12个月内曾担任广康公司(已被白云山昂利康吸收合并)之董事,白云山昂利康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项和10.1.6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认为白云山昂利康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该关联方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合理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白云山昂利康系公司与白云山化学药公司共同组建的化学药生产企业,公司拟与白云山昂利康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审议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同意将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白云山昂利康之间发生的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交易双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定价,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白云山昂利康之间因房屋租赁、水电汽结算、提供安防和三废处理服务的交易系正常的经营业务,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表示同意的意见,审议程序及相关文件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文件规定。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3、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0-015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0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3年12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2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年12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业务资质: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计提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以上,相关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能够承担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否

2、人员信息

3、业务信息

4、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5、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具备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和能力,在2019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遵循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派驻了专业能力较强、职业操守良好的审计团队,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继续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能力。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3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