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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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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29 公司简称:奥翔药业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00,000.00元(含税)。同时,拟以现有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64,000,0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0,000,000股增加至224,000,000股。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会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特色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为客户提供定制生产和研 发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 制造业(C27)。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特色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具有手性结构多、研发难度大、技术壁垒高、生产工艺独特等特点。

目前公司的产品主要分为八个大类,分别为肝病类、呼吸系统类、心脑血管类、高端氟产品类、前列腺素类、抗菌类、痛风类和抗肿瘤类。其中,肝病类、呼吸系统类和心脑血管类产品是指用于治疗相应适应症的产品;高端氟产品类是一类化学结构中含氟,通过特殊的化学技术得到的高级含氟医药中间体;前列腺素类是一类以前列腺素母核为基本结构的原料药和中间体,按照具体结构的不同,还可分为多个类型,不同类型的前列腺素具备不同的功能,广泛应用于青光眼、生殖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高血压、溃疡、肺动脉高压等疾病的治疗;抗菌类是指能抑制或杀灭细菌和真菌的原料药和中间体;痛风类是指降尿酸药物,这类药物包括促进尿酸排泄药物,主要是通过抑制近端肾小管对尿酸的重吸收,以利于尿酸排泄;抗肿瘤类是对体内肿瘤细胞有抑制或杀灭作用的药物,在肿瘤综合治疗中具有重要地位,特别对不能用手术治疗的白血病、播散型肿瘤的治疗尤为重要,目前应用抗肿瘤药,大多通过抑制DNA或RNA合成,甚至破坏DNA结构而发挥作用。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采购部,由采购部负责采购公司所需各类物资。

每年末,采购部根据生产部门次年的生产计划,结合公司的质量指标,制定次年度的总体采购计划;每月末,根据生产部门的生产计划和原辅料需求计划的调整情况,确定次月的采购计划。

公司采购部及质量管理部门通过现场审计或评选确定原辅料供应商并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 正常生产所需原辅料须向合格供应商目录内的厂商采购。每年末,采购部对供应商本年度的表现 (包括价格,质量及交货及时性等)进行综合评估,为制定次年的采购计划提供依据。公司采用招标或竞争性比价的模式采购原料,确保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处于合理水平。

2、生产模式

公司实时关注医药市场,在市场出现下游产品的需求意向时,公司开始安排相关产品的生产 工作,抢占先机,以争取进入客户的第一批合格供应商名单。公司还定期拜访客户,跟踪客户需求并相应安排生产计划,以达到抢占药品注册“时间窗口”。

公司严格实行GMP、ISO14001的生产管理模式,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进行生产管理。每种产品在生产前,组织研发、EHS、生产、质量等部门对产品生产各环节进行风险评估,确保生产按 计划有序进行;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规程、岗位标准操作规程、设备标准操作规程和清洁标准操作规程来实施质量控制,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产品品质;生产完成后,质量部门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进入仓库。

3、销售模式

公司的整体销售理念是“研发驱动销售”。一方面,公司追踪新药动态,抢仿原料药或研发避专利技术,第一时间向客户提供其所需要的产品;另一方面,通过对已有产品的工艺优化改进, 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以质量和价格优势开拓市场。

国内销售模式是直接销售,公司通过网络、贸易商、展销会、拜访客户等方式收集公司产品的潜在销售对象信息,在与客户取得联系就产品质量规格、杂质控制等技术指标达成一致后,实现直接销售。出口销售模式是公司与外国客户直接取得联系,通过客户的现场审计及出口国主管 部门的审批后,即可直接出口。

4、合同定制生产模式(CMO)/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模式(CDMO)

(1)合同定制生产模式(CMO)

国际大型医药企业对公司现场审计评估合格后,与公司签署相关保密协议,向公司提供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艺、质量控制等技术资料,由公司组织生产并只允许向对方供货,且不得将该等工艺用于其它产品的生产加工。

(2)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模式(CDMO)

依据与制药企业签订的合同,公司为其提供医药中间体或原料药定制研发生产一体化服务。在下游制剂客户药物开发阶段至商业化阶段,公司将提供药物所需中间体及原料药的工艺研发及生产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艺路线设计、开发及优化、工艺分析、工艺验证、安全性评估、质量研究、中试级生产、商业化生产等。下游制剂客户在其新药研发及报批阶段即使用公司的中间体或原料药,这将提高其在后期商业化生产阶段对公司中间体的采购粘性,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公司近年来CMO/CDMO业务快速增长,2019年度CMO/CDMO业务实现销售收入8,166.80万元,同比增长938.18%。

(三)行业情况

1、全球医药市场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人口总量的增长和社会老龄化程度的提高,药品需求呈上升趋势,全球药品市场保持持续较快增长,其中美国、日本、欧洲等成熟市场长期以来是全球药品销售最主要的市场。根据IQVIA发布的《2019年全球药物使用情况和2023年展望:预测和关注领域》报告,2017年全球药品支出11,350亿美元,而2018年则达到了12,050亿美元,到2023年,这一数字预计将超过1.5万亿美元。

从全球市场来看,2014年至2020年七年内,有近2,590亿美元销售额的原研药专利到期,专利药品到期给全球仿制药市场提供巨大的市场空间,为仿制药相关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仿制药行业的快速增长将增加相关特色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的市场需求,并对原料药企业的研发、创新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在特色原料药行业领域,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凭借研究开发、生产工艺及知识产权保护等多方面的优势,在附加值较高的专利药原料药领域占据主导地位;而中国、印度则依靠成本优势在仿制药原料药市场中占重要地位。随着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对特色原料药行业的重视和扶持,以及特色原料药厂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改进生产技术、提高工艺水平,并投资改善生产设备形成专业化生产线,发展中国家的特色原料药研发工艺水平,尤其是仿制药相关的特色原料药和中间体的研发工艺水平,已呈现追赶并超越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的趋势。

2、国内医药市场

人口老龄化也是驱动中国医药市场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国老龄化速度远高于全球水平,从2014年到2018年,中国65岁以上人口从1.4亿增长到1.7亿,2018年中国老龄化人口已占总人口的比例约11.9%。近年来,我国医疗卫生费用支出总额也稳步上升。根据国家卫健委统计,中国医疗卫生支出总额由2014年的3.5万亿元快速增长到2018年的5.8万亿元,期间复合年增长率约13.2%。

根据《2018年中国医药市场发展蓝皮书》,制药行业各子行业中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2017年收入增幅分别为14.70%和12.90%;收入占比分别为20.34%和33.98%,发展势头良好。具体情况如下:

目前我国大力推进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也是世界各国提高仿制药质量的必经历程。

随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开展,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适应我国产业发展和用药需求的仿制药评价方式、监管体系和生产标准等将不断地调整和完善,仿制药质量必将得到全面提高,在临床上实现与原研药的相互替代,改变原研药药品销售价格居高不下的局面,扩大我国仿制药市场渗透率。

仿制药,尤其是高水平仿制药是各国降低医保负担的重要杠杆,我国有效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的意义重大。短期内加强监管或会加大医药企业的经营风险和成本,但长期则会使我国仿制药行业在优胜劣汰中迎来洗牌,产业结构得到有效优化,真正具有技术研发实力的公司将会脱颖而出。

(四)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产品主要分为肝病类、呼吸系统类、心脑血管类、高端氟产品类、 前列腺素类、抗菌类、痛风类和抗肿瘤类八大类,具有手性结构多、研发难度大、技术壁垒高、生产工艺独特等特点。经过多年化学合成的生产经验积累和技术工艺研发创新,公司形成了以合成装备完整先进、合成工艺成熟丰富、产业化能力强以及质量控制规范等为特征的化学原料药生产制造能力优势。公司产品通过欧盟GMP、美国FDA等多个国家和地区药政部门的注册及认证,具备了参与全球医药产业链分工与竞争的优秀能力与水平。通过持续不懈的努力,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品质和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在美国、欧洲、日本等规范市场上拥有较高的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现已通过多家著名国际大型仿制药和原研药企业的合格供应商认证,在产品研发、认证、注册和生产等方面与主要大客户建立起长期、稳定、密切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791.46万元,同比增长26.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38.66万元,同比增长28.55%。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2)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 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以下简称新CAS22)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以下简称原CAS22)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3)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CAS22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4)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CAS22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3)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本期将以下4家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八和九之说明。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0-007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1日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公司301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2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志国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1、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00,000.00元(含税)。

2、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64,000,0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0,000,000股增加至224,000,000股。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2019年年度报告》和《奥翔药业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2019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刘瑜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剑刚先生、高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6)。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0-008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1日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公司301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2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海燕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1、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00,000.00元(含税)。

2、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64,000,0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0,000,000股增加至224,000,000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9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2019年年度报告》和《奥翔药业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计提后有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提名余官能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 2020-009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75元(含税),每股转增0.4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21.28%,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项目建设、研发投入等。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56,299,337.3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629,933.7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6,200,068.85元,减去本年度分配的现金红利8,800,000.00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8,069,472.50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一)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1.28%。

(二)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64,000,0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0,000,000股增加至224,000,00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6,386,592.4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8,069,472.50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2,000,000.0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行业及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特色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为客户提供定制生产和研发业务。公司目前虽然已有多种掌握核心技术的中间体、原料药产品及多种工艺成熟的储备产品,但受制于产能结构化紧张、资金短缺等不利因素,公司研发优势和产品储备优势尚未充分发挥。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加快转型升级的步伐,实现公司的经营战略目标,公司需要留存充足收益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及未来的发展。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1、研发实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公司开拓国内外市场的基石。公司贯彻创新思维,多元化布局公司产品线,2019年度继续保持了对研发的较高投入,为公司后续的发展积累了源源不断的动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后期随着多个研发项目的不断推进,以及1.1类新药布罗佐喷钠临床试验期间各项费用的持续增加,研发支出将进一步增长。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26,599.40万元,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80,528.70万元。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尚存在资金缺口,还需要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项目建设。

3、近年来,受医药化工原料价格持续上升的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总体呈上涨趋势,为使公司保持日常生产经营和加强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能力,公司需要留存充足收益用于公司流动资金周转。

综上,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2020年将面临较大的资金支出压力,公司需要留存充足收益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及未来的发展。公司本次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系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2020年的经营计划制定。同时,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也能相应减少公司银行借款,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支出。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0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2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81元,募集资金总额312,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6,406,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5,994,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于2017年5月3日全部到位,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已出具天健验[2017]134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8,606.3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44.73万元;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494.28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8.2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2,100.5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32.94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031.76万元,其中银行存款3,031.7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2,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2017年4月26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19年8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3,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归还日。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同意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理财产品均已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 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奥翔药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奥翔药业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奥翔药业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公司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关键药物中间体建设项包含多个工程项目,其中仅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 2020-011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规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1) 刑事处罚情况

无。

(2) 行政处罚

无。

(3) 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53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1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21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9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7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7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75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38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19号。

(4) 自律监管措施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转系统发〔2017〕77号。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三)审计收费

2019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含税)。本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与2018年度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2019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公司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0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 2020-012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及资金预算,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9,3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上述事项,拟同意公司2020年度为自身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台州椒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台州椒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提供自有资产抵押担保形式。综合授信品种包 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 押贷款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 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 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郑志国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所称额度有效期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下转5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