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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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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2020-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安徽广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广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拟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按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0.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50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从2020年2月5日起至2020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安徽广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交易竞价方式回购股份461,355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成交价最高为15.35元/股,成交价最低价为14.3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714,658.4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0.3亿人民币、0.5亿人民币、0.5亿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服务协议 FGDA20108L;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100天、95天、95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收益水平,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民生银行)

1、合同签约日期:2020年4月1日

2、双方权利和义务

(1)公司有权依照协议之约定获取财务管理收益,在协议服务期限内,托管账户内的委托资金本金不另计存款利息;

(2)公司有权要求中国民生银行合肥分行按照协议的约定完成委托事项;

(3)在本协议存续期间,当发生为履行协议需要公司提交相关资料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尽最大努力提供相关资料,且保证该材料的真实、准确且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

(4)中国民生银行合肥分行应严格按照协议及双方签署的协议的约定完成委托事项;

(5)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3、违约行为

(1)公司委托资金未能在协议服务起算日到位的,则协议自服务起算日的次日自动终止。公司应承担中国民生银行合肥分行因此遭受的损失;

(2)因中国民生银行合肥分行原因导致其未按照协议约定向公司服务,公司有权要求中国民生银行合肥分行退还剩余服务费用;

(二)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中国银行)

1、合同签约日期:2020年4月2日

2、双方权利和义务

(1)公司可于认购期内认购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客户应向中国银行提交本产品的《认购委托书》。

(2)认购期内公司先到先得,产品募集资金累计达到上限后,中国银行有权停止接受认购。

(3)期日为产品结束日,公司将获得认购本金和产品期限内的实际收益。到期日后,公司可自由支取该结算账户的资金,该账户资金按活期利率计息,与已到期结息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无关;

(4)中国银行广德支行应严格按照协议及双方签署的协议的约定完成委托事项;

(5)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3、违约行为

(1)公司委托资金未能在协议服务起算日到位的,则协议自服务起算日的次日自动终止。公司应承担中国银行广德支行因此遭受的损失;

(2)因中国银行广德支行原因导致其未按照协议约定向公司服务,公司有权要求中国银行广德支行退还剩余服务费用;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理财的主要资金投向为:货币资金、同业存放、银行理财产品及其他资产管理产品;(民生银行)

本产品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中国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投资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衍生产品市场,产品最终表现与衍生产品挂钩。投资期内,中国银行按收益法对本结构性存款内嵌期权价格进行估值。(中国银行)

(四)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并在十二个月内滚存使用;所获得的理财收益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进行的委托理财项目均为向银行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上述产品均由银行确保公司本金安全,且流动性好、风险低。同时,公司财务部对理财行为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严格审核并进行风险评估跟踪,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亦会就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及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民生银行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600016),中国银行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601988),除却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为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银行外,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收益水平,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二)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数额为1.3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8.67%,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公司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日常通过“其他流动资产”会计科目核算。鉴于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符合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故在前期信息披露或财务报表中均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近期,公司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将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列式。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