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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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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1版)

附表二、当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2018年及2019年第三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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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0-045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为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方: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养殖户或经销商等下游客户以及公司养殖业务放养的农户等。

● 计划担保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继续为养殖户或经销商等下游客户以及公司养殖业务放养的农户等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逾期金额为0元,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即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对象的担保)中的逾期金额为1,438.55万元。

2020年4月2日,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促进公司与下游客户的长期、深入合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拟为养殖户或经销商等下游客户以及公司养殖业务放养的农户等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本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即决议有效期内任意时点为客户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目前已发生未到期担保余额)。担保业务包含以下类型:

1、由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直接为养殖户或经销商等下游客户以及公司养殖业务放养的农户等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

2、由第三方担保机构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养殖户或经销商等下游客户以及公司养殖业务放养的农户等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

预计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下属子公司范围包括当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名单详见附表)以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担保额度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划分,以及各下属公司实际担保金额,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上述对外担保包括以下情形:(1)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担保;(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3)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4)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担保;(5)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6)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的担保。

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办事效率,现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对最高担保额度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进行划分,并在担保额度内及决议有效期内对具体担保业务进行审批:

1、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分配各公司的担保金额,审批各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担保。

2、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担保事项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在担保额度内和决议有效期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不再逐笔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均为与公司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养殖户或经销商等客户以及公司养殖业务放养的农户等,且不得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须经严格审查、筛选后确定具体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

公司对客户提供担保(含公司为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下同)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仅为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具有良好信誉和一定实力的客户提供担保;

2、客户通过公司担保所获取的融资原则上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向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购买产品或向公司支付相关款项;

3、公司定期派出业务或财务人员到场检查客户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期限:根据每一笔借款的实际发生日期,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协议约定确定。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继续为养殖户或经销商等下游客户以及公司养殖业务放养的农户等提供担保,有利于缓解客户在购买公司产品中的资金问题,进一步提升公司为客户提供服务的能力并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公司董事会同意2020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养殖户或经销商等下游客户以及公司养殖业务放养的农户等提供担保,系为了满足公司适应市场形势、更好地开展业务的需要,通过金融机构介入,公司下游客户的资金信用得到增强,并为公司销售回款等提供保障,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为客户提供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不包括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即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对象的担保)余额28,725.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30%;公司对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85,632.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23%;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其他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795.1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5%;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58,4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79%。其中,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逾期金额为0元,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即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对象的担保)中的逾期金额为1,438.55万元,其中916.88万元系控股孙公司金华市宏业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在公司投资控股前产生的,由原股东负责,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剩余担保逾期金额521.67万元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支持下游客户融资而提供担保所产生的,存在一定程度的客户违约风险,公司已计提相应预计负债,针对下游客户的违约风险,公司已制定了专门应对措施,总体担保风险较小。关于公司为下游客户融资提供担保的风险应对措施及预计负债会计政策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请做好傲农生物非公开发行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中的“问题1”的相关回复内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附表:授权为客户提供担保的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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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0-046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泰和县茂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逾期金额为0元,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即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对象的担保)中的逾期金额为1,438.55万元。

2020年4月2日,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泰和县茂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茂源”)拟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合同下的债务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养殖业务发展,扩大公司养殖规模,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泰和县茂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茂源”)于2019年11月11日签署了《租赁意向协议》,由泰和茂源在江西省泰和县建设年存栏10,000头母猪场项目(以下简称“新建猪场”),建成后出租给公司在江西省泰和县成立的控股子公司用于生猪养殖。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签署租赁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8)。

泰和茂源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为支持泰和茂源顺利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保障新建猪场施工进度的顺利推进,公司拟为泰和茂源前述借款合同下的债务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本次拟提供的对外担保,公司将要求泰和茂源的全部股东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同时要求泰和茂源的全部股东将其持有的泰和茂源100%股权质押给公司,为公司本次担保事宜提供反担保,且泰和茂源本次融资资金的使用将由公司参与监管。

泰和茂源尚未与金融机构签订正式借款合同,公司提请在本次对外担保经股东大会同意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上述借款合同有关的具体担保文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泰和县茂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春华

成立日期:2018年1月24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冠朝镇下坑村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元

经营范围:种猪繁育,畜禽、水产品养殖、销售。

股东情况:任春华认缴出资3,000万元(持股50%)、徐崇斌认缴出资3,000万元(持股50%)。

泰和茂源2019年及2020年2月末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泰和茂源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泰和茂源尚未与金融机构签订正式借款合同,公司尚未与金融机构签订正式的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1、拟对外提供担保的内容

公司拟为泰和茂源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合同下的债务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拟采取的反担保措施或风险控制措施:

(1)泰和茂源的全部股东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同时将其持有的泰和茂源100%股权质押给公司,为公司本次担保事宜提供反担保;

(2)融资资金监管:泰和茂源融资所得款项仅限用于新建猪场的建设,融资资金的使用由公司参与监管;

(3)根据公司与泰和茂源签订的《租赁意向协议》,若公司为上述融资担保支持履行了担保责任,泰和茂源应按投资金额的50%将新建猪场转让给公司。

四、本次担保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为合作方泰和茂源的项目建设融资提供担保系为了加快推进合作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反担保措施,控制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拟对外提供担保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拟承租的养殖场建设进度,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反担保措施控制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泰和县茂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拟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合同下的债务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为合作方泰和县茂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合同下的债务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拟承租的新建猪场建设施工进度的顺利推进,同时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反担保措施,控制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的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不包括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即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对象的担保)余额28,725.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30%;公司对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85,632.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23%;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其他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795.1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5%;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58,4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79%。其中,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逾期金额为0元,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即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对象的担保)中的逾期金额为1,438.55万元,其中916.88万元系控股孙公司金华市宏业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在公司投资控股前产生的,由原股东负责,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剩余担保逾期金额521.67万元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支持下游客户融资而提供担保所产生的,存在一定程度的客户违约风险,公司已计提相应预计负债,针对下游客户的违约风险,公司已制定了专门应对措施,总体担保风险较小。关于公司为下游客户融资提供担保的风险应对措施及预计负债会计政策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请做好傲农生物非公开发行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中的“问题1”的相关回复内容。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0-047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曲阳瑞升养殖项目合作协议

暨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作内容:公司拟与曲阳瑞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阳瑞升”)开展合作,由曲阳瑞升在曲阳县建设一座存栏1万头母猪的生态循环养殖场,建成后出租给公司使用,租赁期5年内由公司按预算总金额13,000万元购买。

● 被担保人名称:曲阳瑞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78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逾期金额为0元,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即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对象的担保)中的逾期金额为1,438.55万元。

2020年4月2日,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曲阳瑞升养殖项目合作协议暨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推动公司养殖业务发展,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曲阳瑞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阳瑞升”)签订《关于曲阳瑞升万头母猪养殖小区合作协议书》,由曲阳瑞升在曲阳县建设一座存栏1万头母猪的生态循环养殖场(以下简称“曲阳瑞升养殖小区”),项目预算总金额为13,000万元,建成后出租给公司使用,租赁期5年内由公司按预算总金额13,000万元购买。

公司拟为曲阳瑞升就曲阳瑞升养殖小区的建设进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提供担保的借款金额不超过预算总金额的60%(即人民币7,800万元)。公司提供担保以曲阳瑞升股东以其持有的曲阳瑞升全部股权及其派生权益作为质押物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以及曲阳瑞升股东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为前提,且融资资金的使用由公司参与监管。

为提升项目建设效率,公司提请在本次对外担保经股东大会同意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合作项目融资需求,决定具体融资担保业务,并签署与上述担保事项有关的具体法律文件。

上述事项已经2020年4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协议对方(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曲阳瑞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福生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04日

注册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孝墓镇段砂侯村西北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元

经营范围:玉米、大豆、小麦、果树的种植;母猪、仔猪、中猪的养殖;场地和设备租赁;食用农产品销售;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制造、销售;农业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推广服务。

股东情况:禧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曲阳瑞升2019年及2020年3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曲阳瑞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曲阳瑞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下转1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