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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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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2020-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9版)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股票发行价格确定为12.6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上述发行价格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4、发行股份数量

因本次交易作价尚未最终确定,交易对方具体对价支付金额由各方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

向本次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交易对方所持标的公司股权对应的交易金额-现金支付对价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如存在小数的,不足1股的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本次交易的最终股份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5、交易金额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之日,标的公司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6、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7、股份锁定期

李杰、陈小清、徐华斌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且经审计机构对本次交易目标公司2020年度实际盈利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其已履行完毕补偿义务或根据实际情况当年度无需进行补偿,其当年可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目标公司2020年承诺实现的净利润金额÷2020年、2021年及2022年三年合计承诺实现的净利润金额×发行新股数量-2020年业绩补偿股数(如有)。

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满24个月,且经审计机构对本次交易目标公司2021年度实际盈利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其已履行完毕补偿义务或根据实际情况当年度无需进行补偿,其当年可增加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目标公司2020年承诺实现的净利润金额+2021年承诺实现的净利润金额)÷2020年、2021年及2022年三年合计承诺实现的净利润金额×发行新股数量-已解除锁定的新股数量-2020年及2021年业绩补偿股数(如有)。

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满36个月,且经审计机构对本次交易目标公司2022年度实际盈利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后,其已履行完毕补偿义务或根据实际情况当年度无需进行补偿,其当年可增加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尚未解除锁定的新股数量-2022年业绩补偿股份数量(如有)-减值补偿股份数量(如有)。

上述期限内如交易对方对人福医药负有股份补偿义务,则其当年实际可解锁股份数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可解锁数量小于或等于0的,则其当年实际可解锁股份数为0。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李杰、陈小清、徐华斌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配股、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8、过渡期间损益与滚存利润的安排

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的损益进行过渡期专项审核。过渡期专项审核应于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渡期专项审核的审计基准日为交割日上月月末最后一个自然日。若盈利,该利润归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宜昌人福股东所有;若亏损,则该亏损由交易对方按照其各自在本次交易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向上市公司承担补偿责任,并应在标的资产过渡期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三十日内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给上市公司。

交易各方约定,宜昌人福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未分配利润归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宜昌人福股东所有。

在新股登记日后,由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交易后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二)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2、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当代集团。

3、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首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11.2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上述发行价格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4、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当代集团拟认购的股份数量为不超过88,652,482股(含88,652,482股),将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且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将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募集配套资金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5、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6、锁定期

当代集团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当代集团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配股、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7、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配套资金扣除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后,拟用于支付现金对价、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及宜昌人福“小容量注射制剂国际标准生产基地”项目建设。

(三)业绩承诺补偿

鉴于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暂未签订明确的业绩补偿协议。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交易对方李杰、陈小清、徐华斌同意对宜昌人福2020-2022年业绩作出承诺,具体业绩承诺及补偿等事项,由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另行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届时将对业绩承诺金额、补偿方式等进行明确。业绩补偿协议主要内容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根据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初步判断,预计本次交易未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将在重组报告书中详细分析并明确。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李杰为上市公司董事长,为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徐华斌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当代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关联法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在召集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未来在上市公司召开审议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上述关联方将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同时,最近36个月内,人福医药控制权未发生变化,控股股东为当代集团,实际控制人为艾路明先生。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宜昌人福少数股东权益,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发生变化;同时,本次交易通过募集配套资金用于宜昌人福“小容量注射制剂国际标准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可以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当代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艾路明先生,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作价尚未确定,本次交易前后的股权变动情况尚无法准确计算。对于本次交易前后的股权变动具体情况,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做出决议,并在重组报告书中详细分析本次交易前后的股权变动情况,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前,宜昌人福即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报告期内年度报告和定期报告中均已反映了宜昌人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仅是收购宜昌人福的少数股东权益。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及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资产金额与结构、负债金额与结构,营业收入及成本费用均未发生变化,发生变化的主要为交易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及少数股东权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少数股东损益。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持有宜昌人福67%的股权,宜昌人福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宜昌人福的持股比例将上升至80%,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将得以提高。

同时,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扣除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后,拟用于支付现金对价、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及宜昌人福“小容量注射制剂国际标准生产基地”项目建设。若本次交易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成功实施,上市公司的总股本、所有者权益及总资产将有所增加,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将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伴随宜昌人福“小容量注射制剂国际标准生产基地”项目建成达产,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上市公司将在本预案摘要公告后尽快完成审计、资产评估工作并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在重组报告书中进一步分析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负债的具体影响。

五、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

2020年4月2日,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以上审批存在不确定性。在取得上述审议通过及核准之前,公司将不会实施本次交易方案,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