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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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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3版)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 2019 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再鸿先生、谢娟女士、徐友龙先生在董事会召开前审阅提案内容,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其符合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格,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期间,一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续聘审议程序合法、合规,鉴于天健已多年执行本公司年度审计业务,一直以来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服务,为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提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0-20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东科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控股子公司:

1、乳源瑶族自治县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水箔公司”)

2、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源化成箔”)

3、乳源东阳光电化厂(以下简称“电化厂”)

4、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都化成箔”)

5、内蒙古乌兰察布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兰察布化成箔”)

6、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源精箔”)

7、乳源东阳光磁性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磁性材料”)

8、韶关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电容器”)

9、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源氟公司”)

10、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源氟树脂”)

11、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化成箔”)

12、东阳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科技”)

13、韶关东阳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装印刷”)

14、乳源瑞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贸易”)

15、茌平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茌平亲水箔”)

16、桐梓县狮溪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溪煤业”)

17、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高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源高纯新材料”)

18、东莞市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电容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产业扩张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计划2020年度向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93.5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额度、流动资金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应付款等,担保期限根据被担保方融资需求及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见下表:

上述担保额度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且各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在担保总额度内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进行调剂使用。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0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张再鸿先生、谢娟女士、徐友龙先生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为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日常经营,符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由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乳源瑶族自治县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

注册地址:乳源县乳城镇开发区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亲水箔、涂料;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亲水箔公司2019年末资产总额211,755.12万元、负债总额160,348.8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1,406.32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6,799.26万元、利润总额2,776.4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02.69万元。

(二)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建权

注册资本:人民币16396.26万元

注册地址:乳源县开发区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全系列腐蚀箔、化成箔、农业用硝酸铵钙产品;“三废”综合回收利用;电力供应、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乳源化成箔2019年末资产总额290,072.64万元、负债总额184,665.5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05,407.13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8,860.41万元、利润总额26,785.1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332.83万元。

(三)乳源东阳光电化厂

法定代表人:单大定

注册资本:人民币24000万元

注册地址:韶关市乳源县开发区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氢氧化钠(1669)、盐酸(2507)、液氯(1381)、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166)、硫酸(1302)、过氧化氢[20%≤含量≤60%](903)、氯甲烷(1519)、二氯甲烷(541)、三氯甲烷(1852)、四氯乙烯(2064)、粗品六氯乙烷(1363)、食品添加剂、氧化铝、净水剂、消毒产品;电力供应;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电化厂2019年末资产总额187,939.50万元、负债总额80,916.0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07,023.47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7,531.26万元、利润总额12,344.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217.36万元。

(四)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光芒

注册资本:人民币28800万元

注册地址:宜都市滨江路34号

经营范围:生产、科研、销售全系列化成箔产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宜都化成箔2019年末资产总额253,033.48万元、负债总额133,485.3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19,548.14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9,928.79万元、利润总额4,250.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07.54万元。

(五)内蒙古乌兰察布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光芒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注册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白海子镇红海子村

经营范围:生产、研发、销售高压化成箔产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乌兰察布化成箔2019年末资产总额69,873.78万元、负债总额46,733.3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3,140.48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216.38万元、利润总额-1,385.2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85.20万元。

(六)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80392.3万元

注册地址:韶关市乳源县龙船湾

经营范围:铝及铝产品的生产,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电子总线网络技术及电动助力转向系统电子控制器)。产品内外销售。(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乳源精箔2019年末资产总额214,589.41万元、负债总额77,231.8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37,357.57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3,316.66万元、利润总额2,799.1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66.94万元。

(七)乳源东阳光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膑

注册资本:人民币58000万元

注册地址:乳源县开发区

经营范围:磁性材料、锂电池材料及相关材料的开发、生产及销售。企业自有房屋租赁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磁性材料2019年末资产总额125,763.00万元、负债总额77,189.9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8,573.09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295.12万元、利润总额-6,517.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517.15万元。

(八)韶关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文进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韶关市乳源县开发区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电子元器件。产品内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韶关电容器2019年末资产总额22,985.08万元、负债总额10,754.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2,230.73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949.21万元、利润总额-307.6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7.32万元。

(九)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前进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万元

注册地址:乳源县开发区氯碱特色产业基地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制冷剂、氟精细化工、盐酸、氢氟酸、氟树脂、氟膜。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乳源氟公司2019年末资产总额161,665.34万元、负债总额121,016.1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0,649.20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0,341.74万元、利润总额-9,515.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546.86万元。

(十)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凯金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乳源县乳城镇化工基地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氟树脂;生产、销售:盐酸(以上经营项目在许可证许可业务范围内及有效期内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乳源氟树脂2019年末资产总额33,151.16万元、负债总额20,873.4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2,277.67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324.32万元、利润总额-2,359.3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59.38万元。

(十一)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建权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东方花园E区E25栋二层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管理各类实业公司。

深圳化成箔2019年末资产总额673,800.28万元、负债总额405,226.6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68,573.67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9,859.75万元、利润总额29,250.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359.88万元。

(十二)东阳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佳

注册资本: 3000万港币

注册地址:香港

东阳光科技2019年末资产总额24,407.40万元、负债总额20,845.1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562.23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115.57万元、利润总额669.4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7.77万元。

(十三)韶关东阳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东彬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乳源县乳城镇侯公渡龙船湾内

经营范围:镀铝膜、转移膜、复合膜及相关全息激光镭射产品;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镀钛阴极箔系列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以上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包装印刷2019年末资产总额10,691.59万元、负债总额3,912.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779.59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798.62万元、利润总额1,232.4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44.06万元。

(十四)乳源瑞丰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伟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注册地址:乳源县乳城镇开发区东阳光办公楼二楼205室(仅限办公场所)

经营范围:批发、销售:铝制品、矿产品(不含稀有、贵重矿产品)、五金、化工(不含危险、剧毒品)、建材、机器设备、天然气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瑞丰贸易2019年末资产总额150,567.26万元、负债总额147,333.5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233.74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3,795.01万元、利润总额922.8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1.36万元。

(十五)茌平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乐平铺镇郝集工业园郝东村

经营范围:亲水箔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茌平亲水箔2019年末资产总额20,301.02万元、负债总额17,755.7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545.23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7,537.64万元、利润总额767.0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76.49万元。

(十六)桐梓县狮溪煤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广凡

注册资本:人民币21000万元

注册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楚米镇三座村蒙山路14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煤炭的开采及销售;煤矿投资。)

狮溪煤业2019年末资产总额201,904.06万元、负债总额256,289.2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4,385.15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39.15万元、利润总额-15,129.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129.73万元。

(十七)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高纯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文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乳源县乳城镇开发区乳源县东阳光磁性材料有限公司206室

经营范围:生产、研发、销售精铝产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乳源高纯新材料2019年末资产总额22,244.67万元、负债总额14,859.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385.14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6,799.57万元、利润总额1,952.0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70.58万元。

(十八)东莞市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文进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注册地址: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第二工业区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电容器电子产品及元器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东莞电容器2019年末资产总额56,492.80万元、负债总额28,963.8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7,529.00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189.87万元、利润总额744.2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75.91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其融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同意为其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1.67亿元,占本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74.61%。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0-21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东科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降低财务成本。

(二)资金来源

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商业银行的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拟购买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实际收益将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的具体金额及实际收益率、理财产品期限决定。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5、公司将根据《委托理财业务操作指引》、《委托理财业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严格遵守具体的操作权限和业务流程,做好相关的审批决策程序和日常管理工作。

6、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及时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主要条款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尚未签署合同(或协议),具体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或协议)为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未用于证券投资,也未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具体资金投向根据公司届时实际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确定。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将通过评估、筛选等程序,严格禁止购买安全性低、流动性差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2、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只针对日常运营资金出现闲置时,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的理财收益,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商业银行。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短期的理财产品,不影响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2020年计划委托理财额度最高不超过4亿元,占2019年年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7.69%。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相应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

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未用于证券投资,也未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资金安全性较高。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稳定,公司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总体而言风险可控。

但委托理财事项不可避免会受市场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适量择机进行银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减少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议程序的履行

(一)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将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案《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购买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属于风险投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范围内滚动使用,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由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0-22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东科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二)业务实施主体

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三)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资质情况、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四)实施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实施期限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最高额不超过3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一)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将收到的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票据管理的成本,降低收到假票、瑕疵票等异常票据的风险;

(二)票据池业务的开展能实现公司内部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有利于解决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票据供需不均衡的问题,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全面盘活票据资源;

(三)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提高融资灵活度,将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四)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审议情况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减少公司票据管理的成本,全面盘活票据资源,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该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0-23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东科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

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再鸿先生、徐友龙先生自2014年5月13日起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至2020年5月其任期将连任届满6年,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两位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职,同时辞去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成员职务。离任后,张再鸿先生和徐友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因张再鸿先生和徐友龙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将导致独立董事人数未达到董事会人数的1/3,根据相关规定,张再鸿先生和徐友龙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生效前,张再鸿先生和徐友龙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提名覃继伟先生和付海亮先生(后附简历)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会候选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张再鸿先生和徐友龙先生自2014年5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勤勉尽责,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为此,公司董事会对张再鸿先生和徐友龙先生表现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附简历:

1、 覃继伟先生:男,52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九三学社社员,高级会计师,中国证券期货特许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江西财经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南昌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社会导师,江西省新联会理事,江西省预算绩效管理专家。1991年至1994年,煤炭部株洲洗煤厂工作,先后任出纳、会计、会计主管;1994年至1998年,湖南省株洲市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先后任助理审计员、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合伙人;1999年至2000年,受湖南省财政厅指派,以访问学者身份,赴香港何铁文·苏汉章会计师行研修国际审计与会计;2000年至2002年,任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副总经理,负责湖南区审计业务;2002年至2008年,任湖南天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兼副所长;2008年至2009年,任北京大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株洲分所副所长;2009年至2014年,任北京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株洲分所副所长;2014年至今,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所长。

2、付海亮先生,49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1996年11月至2000年10月,任武汉市第三律师事务所律师;2000年10月至2005年5月,任湖北浩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5年5月至今,任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行政负责人。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0-24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东科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及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长张寓帅递交的辞职报告,张寓帅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仍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并在新任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产生前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选张红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后附简历),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张红伟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步变更为张红伟先生,并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日

附简历:

张红伟先生:男,48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8月至2011年3月担任乳源东阳光电化厂董事长兼总经理;2002年6月至2010年1月担任乳源东阳光精箔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11月至2011年3月担任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1年3月至今担任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2月至2020年4月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2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0-25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东科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总经理张红伟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张红伟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一职,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并在聘任新任总经理前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为保障公司管理层工作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及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义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后附简历),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事宜发表独立意见:经核查李义涛先生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等情况,我们认为李义涛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本次聘任有公司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表决通过,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李义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日

附简历:

李义涛先生:男,39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13年至今担任东莞东阳光科研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7月至今担任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1月至今担任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至今担任东阳光科研究院院长;2018年4月起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0-26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东科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

公司副总经理单大定先生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安全事故的相关事故责任人,经公司经理层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免去单大定先生副总经理的职务,即日生效。解聘后,单大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但仍继续在公司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单大定先生的解聘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公司独立董事就解聘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解聘单大定先生副总经理一职,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同意董事会解聘单大定先生副总经理的职务。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0-27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东科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一)积极回报投资者,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以便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

(三)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

二、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本规划是在综合分析股东的回报要求和意愿、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资本结构及融资能力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而做出的利润分配安排。

三、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在公司财务稳健的基础上,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时间、比例、条件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现金分红的条件:(1)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累计可供分配净利润为正数;(2)公司拥有相应的货币资金,能满足现金分红需要;(3)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4)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5)公司原则上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三)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前,应就当期利润分配进行专项研究论证,通过多种渠道征求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的意见,并结合有关意见,依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政策,审慎制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当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明确意见,并经公司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后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国家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以及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或公司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时,应在尊重公司章程的原则基础上由董事会进行详细论证,并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由三分之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为提高分配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便于实际操作,按规定计算出的现金红利如每股低于0.10元,公司可向下一年累积分配。

四、本规划的制定周期与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至少每三年制定一次本规划,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态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的,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须经公司董事会制订,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执行的分红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监督。

五、本规划的实施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0-28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东科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并对其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况: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拟以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金额为1.5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合作;下属子公司乳源东阳光电化厂拟以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广东粤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2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合作。

● 被担保人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源化成箔公司”);乳源东阳光电化厂(以下简称“乳源电化厂”)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乳源化成箔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5亿元。截至目前,本公司实际为乳源化成箔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46亿元。本次公司为乳源电化厂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不超过2亿元。截至目前,本公司实际为乳源电化厂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42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履行决策程序: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属于公司《关于2020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额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乳源化成箔公司拟将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分别开展金额为1.5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合作,期限为3年,上述融资合作同时由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公司下属子公司乳源电化厂拟将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广东粤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2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合作,期限不超过3年,上述融资合作同时由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关于2020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额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所在地:珠海横琴金融产业服务基地13B号楼

法定代表人:谢伟

关联关系: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二)广东粤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所在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2号亿能国际广场2座909B室

法定代表人:刘卫东

关联关系:广东粤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部分生产设备

1、类别:固定资产

2、权属: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

3、所在地:广东省韶关市

4、资产价值:涉及生产设备评估净值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以实际转让设备价值为准。

(二)乳源东阳光电化厂部分生产设备

1、类别:固定资产

2、权属:乳源东阳光电化厂

3、所在地:广东省韶关市

4、资产价值:涉及生产设备评估净值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以实际转让设备价值为准。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乳源化成箔公司

1、租赁物: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部分生产设备

2、承租人: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承租人以回租使用、筹措资金为目的,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转让租赁设备。租赁期届满,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在确认承租人已付清租金等全部款项后,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物由承租人按人民币10万元的名义货价留购。

4、融资金额:最高合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5、租赁期限: 自起租之日起36个月

6、租金及支付方式: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

7、年租息率:按市场利率

8、担保方式:由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9、租赁物所有权: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二)乳源电化厂

1、租赁物:乳源东阳光电化厂部分生产设备

2、承租人:乳源东阳光电化厂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承租人以回租使用、筹措资金为目的,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广东粤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转让租赁设备。租赁期届满,广东粤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在确认承租人已付清租金等全部款项后,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物由承租人按人民币1元的名义货价留购。

4、融资金额:最高合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5、租赁期限: 自起租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6个月

6、租金及支付方式: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

7、年租息率:按市场利率

8、担保方式:由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对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9、租赁物所有权: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广东粤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五、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建权

注册资本:人民币16396.26万元

注册地址:乳源县开发区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全系列腐蚀箔、化成箔、农业用硝酸铵钙产品;“三废”综合回收利用;电力供应、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乳源化成箔公司2019年末资产总额290,072.64万元、负债总额184,665.5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05,407.13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8,860.41万元、利润总额26,785.1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332.83万元。

(二)乳源东阳光电化厂

住所:韶关市乳源县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单大定;

注册资本:人民币24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3年08月12日;

营业期限:2003年08月12日至2033年08月11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氢氧化钠(1669)、盐酸(2507)、液氯(1381)、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166)、硫酸(1302)、过氧化氢[20%≤含量≤60%](903)、氯甲烷(1519)、二氯甲烷(541)、三氯甲烷(1852)、四氯乙烯(2064)、粗品六氯乙烷(1363)、食品添加剂、氧化铝、净水剂、消毒产品;电力供应;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乳源电化厂2019年末资产总额187,939.50万元、负债总额80,916.0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07,023.47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7,531.26万元、利润总额12,344.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217.36万元。

六、董事会意见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存量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被担保子公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小,公司将通过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强化担保管理来确保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七、累计担保数额

截至目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1.67亿元,占本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74.61%。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0-29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东科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广东东阳光生物制剂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86亿元

● 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资金用于产品生产线建设,若公司后续相关医药制剂产品不能成功上市销售或销售不达预期,可能导致公司增资资金部分或全部不能收回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药”)后续产品上市提供保障,东阳光药拟以对其全资子公司广东东阳光生物制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东阳光生物制剂”)增资不超过人民币48,600万元,用于广东东阳光生物制剂的生产设施建设。增资完成后,广东东阳光生物制剂注册资本变更不超过人民币53,000万元。

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由东阳光药向广东东阳光生物制剂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事宜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东阳光生物制剂有限公司

公司住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北路1号办公楼202室

法定代表人:李文佳

注册资本:44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2月10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生物制剂、药品、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除外)(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增资前,东阳光药持有其100%股权;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不变。

广东东阳光生物制剂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63,642,152.04元,总负债122,241,659.23元,净资产41,400,492.81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592,974.52元,净利润-592,974.52元。

广东东阳光生物制剂为东阳光药后续主要从事药品生产,目前正在进行生产建设。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对控股子公司的增资,资金主要用于广东东阳光生物制剂的生产经营建设,为东阳光药后续产品的生产提供保障,符合东阳光药和公司的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增资对公司合并报表不构成影响。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后续相关医药制剂产品的生产主体,增资资金用于产品生产线建设,若公司后续相关医药制剂产品不能成功上市销售或销售不达预期,可能导致公司增资资金部分或全部不能收回的风险。

目前东阳光药在抗病毒领域拥有较强的市场优势,其(或其全资子公司)的福多司坦片、奥美沙坦酯片、盐酸莫西沙星片已中标了国家第二批集中采购的投标,有望实现迅速放量。目前东阳光药已提交了国家1类新药磷酸依米他韦和生物类似物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的上市申请,东阳光药收购的33个仿制药产品中已有32个产品提交了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申报,其中已有5个产品获批,为东阳光药后续产品上述提供助力。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医药行业发展趋势和政策动态,加大研发力度尽快实现产品上市,提高生产建设的使用效率。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4 月 3 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公告编号:临2020-30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东科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23日 上午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23日

至2020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发布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函;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

(三)登记时间

2020年4月23日9: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文钧先生、邓玮琳女士;

联系电话:0769-85370225;

联系传真:0769-85370230。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