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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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0-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4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募集份额包括现金认购份额(含利息结转的份额)和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计算的股票认购份额。现金认购资金于2020年4月2日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网下认购股票于2020年4月2日划至本基金证券账户。

(3)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

(4)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5)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但在基金申请上市期间,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7日

博时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博时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0年4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场内简称:转债ETF,扩位证券简称:可转债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1380,一级市场申赎代码:511381。

目前本基金仍处于基金建仓期,基金组合持仓与指数构成存在一定的偏离,存在基金表现和指数表现出现偏离的可能性。请投资者注意本基金上市后,二级市场价格波动、基金净值变化与标的指数表现不一致的风险。为此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一、本基金是一只被动投资的债券型指数基金,主要投资于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风险的基金产品。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三、截至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7日

博时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部分证券公司为申购赎回

代办券商的公告

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自2020年4月7日起,本公司将新增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为博时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外简称:博时可转债ETF;场内简称:转债ETF;扩位证券简称:可转债ETF;基金主代码:511380、基金申赎代码:511381)申购、赎回业务的代办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或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二、截至2020年4月7日,博时可转债ETF一级交易商名单如下: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