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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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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专项说明》的更正公告

2020-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证券代码:600316 编号: 2020-009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专项说明》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都航空”或“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1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专项说明》。经事后复核,发现201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部分项目列示有误,现修订如下:

1.修订内容:原表中列示的公司对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都集团”)“资产置换对价款”,性质为“非经营性往来”(累计发生金额80,179.97万元,期末余额为80,179.97万元),性质改为“经营性往来”。

原表中列示的公司对洪都集团的“应收代垫款项”,性质为“非经营性往来”(累计发生金额21,423.63万元,期末余额为0元),改为“资产置换结算款”,性质为“经营性往来”。

修订原因:根据洪都航空与洪都集团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洪都航空将零部件制造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以下简称“置出资产”)转让给洪都集团;洪都集团将防务产品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以下简称“置入资产”)转让给洪都航空;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的差额部分由一方向另一方以现金方式补足。上述置出资产、置入资产的交割基准日为2019年7月31日,并于2019年11月21日完成交割。于交割基准日,置出资产大于置入资产的差额为80,179.97万元,双方约定由洪都集团于2020年11月21日之前完成支付,年末余额为洪都航空应收洪都集团80,179.97万元。

因此次置换同时涉及相关业务合同变更,在合同变更完成前,因订单生产而发生材料费、工时费等相关费用(以下简称“资产置换结算款项”)仍暂由原公司(洪都航空、洪都集团)各自支付,在办理变更期间,洪都航空发生资产置换结算款项21,423.63万元;洪都集团发生资产置换结算款项1,871.52万元,该等款项已于年内结算完毕,年末余额为0元。

上述应收洪都集团资产置换对价差额款80,179.97万元系有偿转让经营业务的对价而形成的经营性往来;上述资产置换结算款项21,423.63万元系因有偿转让经营业务的必经变更阶段而发生的经营性往来。

2.修订内容:原表中列示的公司对江西洪都商用飞机股份有限公司“应收代垫款项”,性质为“非经营性往来”(累计发生金额162.08万元,期末余额为0元),改为“电费结算款”,性质改为“经营性往来”。

原表中列示的公司对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应收代垫款项”,性质为“非经营性往来”(累计发生金额11.62万元,期末余额为0元),改为“电费结算款”,性质改为“经营性往来”。

原表中列示的公司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其他公司 “应收代垫款项”,性质为“非经营性往来”(累计发生金额13.95万元,期末余额为0元),改为“电费结算款”,性质改为“经营性往来”。

修订原因:上述资金往来为洪都航空与上述单位按照双方商定的结算价格收取的电费,是因为有偿转让电费而形成的经营性往来。

3.修订内容:原表中列示的公司付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保证金”,性质为“非经营性往来”(累计发生金额70.41万元,期末余额为70.41万元),性质改为“经营性往来”。

修订原因:该往来为洪都航空之子公司江西长江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向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的保证金,根据双方签订的三份《融资租赁协议》,江西长江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分别于2012年、2014年和2016年支付融资租赁飞机保证金20.16万元、20.25万元、30万元,合计70.41万元,为经营往来。

对以上修订内容,公司年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过复核并发表专项意见,出具了《201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专项说明》(修订版),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对本次更正为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本次更正事宜不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 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