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1版)
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审议程序
1、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所做出的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
(二)2019年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北京中交慧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北京中交兴路车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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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北京中交慧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北京中交兴路车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人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夏曙东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27号楼B座501室
注册资本:148662.577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0日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软件开发;计算机维修;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广播电视设备、机械设备、文化用品、金属材料、电子产品、自行开发的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设备租赁;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360,133.79万元,净资产为794,663.07万元;2018年度,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为725,129.53万元,净利润为76,261.4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审计)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为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同受实际控制人夏曙东控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5.1条(十四)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规定。
(二)北京中交慧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交兴路车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1.1 关联人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中交慧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郭大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27号楼A座301号
注册资本:2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1月6日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电脑动画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专业承包;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京中交慧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077.59万元,净资产为-1,360.96万元;2019年度,北京中交慧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为5,857.46万元,净利润为-574.3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2 关联人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中交兴路车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夏曙东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高端总部基地铺西路18号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0日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润滑油、机械设备、计算机硬件及外围设备、办公用机械、通讯设备(无线发射机除外)、电子元器件、摩托车及零配件;计算机系统集成;维修电子设备;道路货运代理、搬运装卸服务、仓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成品油项目投资;加油站企业管理、交通运输车辆加油企业管理;经营电信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因北京中交兴路车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处于融资阶段,未对外公开财务数据,也未向公司提供相关数据。因公司与其关联交易金额较小,根据以往交易习惯,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中交兴路车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为夏曙东实际控制的企业,北京中交慧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北京中交兴路车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同受实际控制人夏曙东控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5.1条(十四)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规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产品销售等业务。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因价格调整或新增的关联交易合同授权公司管理层重新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交易定价结算办法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0-016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3日上午9:30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六路3号鸿泉物联4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公司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军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带领管理层和公司员工锐意进取,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开发大客户,拓展商用车智能网联应用场景,实现了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同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防范管理和经营风险,较好的完善了公司治理。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320.20万元,较上年增长26.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68.83万元,较上年增长22.01%;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为96,542.39万元,较2018年增长214.80%;净资产为84,856.25万元,较2018年增长238.1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综合考虑2020年宏观经济的波动性,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总结2019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0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审慎预测2020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3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3.05%。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规范要求,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进行重述,但公司主营业务和实际经营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同时,为了符合2020年3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要求,对公司章程中信息披露、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5万元(含税),公司非独立董事和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高管考核及2020年度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19年度经过公司管理层通力合作,达成了预期的业绩目标,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达标。同时,董事会同意拟定的2020年度高管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刘江镇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可向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授权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改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2020-023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4月2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六路3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28日
至2020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9、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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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 2020年4月24日17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ir@hopechart.com或者通过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 1),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六路3号鸿泉物联4楼证券事务部
邮编:310030
联系电话:0571-89775590
传真:0571-89775594
邮箱:ir@hopechart.com
联系人:吕慧华、章旭健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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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