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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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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1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3月24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3日在公司办公楼A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蔡卫东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19年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董事会编制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述职。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四)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为回报全体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89,8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34,494,500元;不转增资本公积金,不送红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五)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汇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相关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100万元和20万元(暂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八)审议《关于2020年综合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银行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上述银行授信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以票质票、票据质押贷款等银行授信业务。就上述授信额度项下的用信,除存量贷款到期转续贷(含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的信用额度循环使用)包括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事项,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和披露外,其他授信额度的使用均需事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批。本综合授信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同时,申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详见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综合授信额度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九)审议《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公司董事会定于2019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00时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2)。

(十)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长沙韶光半导体有限公司(简称“长沙韶光”)、威科电子模块(深圳)有限公司(简称“威科电子”)和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进出口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应对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由公司为上述三家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授予长沙韶光、威科电子和进出口公司的担保额度分别为不超过2亿元、1亿元、1亿元。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资金管理部门办理与本次担保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担保协议》、《保证协议书》及与之相关的其它事项。授权期限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12个月内。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十一)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新债务重组准则”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不予调整。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通知,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合并和拆分,并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重新表述。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详见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预计2020年度全年公司与关联方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超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需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金额,因此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仅就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十二、5“关联交易情况”。

上述第一、二、四、六、七、八、十项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2020年4月3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2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投票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1号,公司办公楼2层A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1、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0年综合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1、议案3至议案7已经公司2020年4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2020年4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4、议案6、议案7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已刊登在2020年4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注:所有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本人持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电话。

2、登记时间:2020年4月23日至27日(周六、周日休息),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公司办公大楼4层8412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东冬

电话:0429-2709027 传真:0429-2709818

邮箱:zqb@hangjintechnology.com

5、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2020年4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2020年4月3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18”,投票简称为“航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作为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参加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出席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所有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姓名):

委托单位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持股数:

委托单位: (填写并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附件3:

自然人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出席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全权行使表决权(所有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3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3月24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发出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3日在公司办公楼B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志勇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二)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三)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19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投资者的回报,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具有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四)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较好的执行,总体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一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客观的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五)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了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相关证券业的执业资格,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的信誉和严谨的执业工作态度的审计机构,该所在2019年度对我公司的审计工作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业务。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年度审计服务费预计为人民币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预计为人民币20万元,聘用期限一年。全年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20万元(预计)。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七)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新债务重组准则”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不予调整。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通知,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合并和拆分,并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重新表述。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八)审议《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预计2020年度全年公司与关联方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超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需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金额,因此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仅就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五节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上述第一、二、三、五、六项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2020年4月3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4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66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82,123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43万元,应付普通股股利10,232万元,2019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1,115万元。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4,428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64,399万元,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43万元,应付普通股股利10,232万元,2019年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是67,151万元。

为回报全体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89,8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34,494,500元;不转增资本公积金,不送红股。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时,公司将按照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调整方案。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投资回报情况之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充分考虑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现阶段发展的相互平衡,有利于公司快速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19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投资者的回报,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具有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其他说明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5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中汇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中汇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可以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汇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相关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100万元和20万元(暂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网络:是,克瑞斯顿国际(Kreston International)

历史沿革: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汇”),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经过近30年的发展,先后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苏州、无锡、宁波、济南、广州、长春等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同时也在中国香港与美国洛杉矶设立国际服务网络,中汇对各分支机构在人力资源管理、合伙人考核晋升及分配机制、业务项目管理、执业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信息化管理与作业系统等各方面实行高度一体化管理模式。中汇拥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央企年报审计业务,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司法鉴定业务等多种重要的执业资格与服务能力,能为国内外各行业客户提供财务审计及咨询、内控审计及咨询、IT审计及咨询、国际业务等全方面的专业服务,尤其在IPO及上市公司审计、国有大型企业年报审计、金融机构年报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专业服务领域具有较强的实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及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中汇在2003年加入全球排名前十三的国际会计网络,在全球拥有125个国家网络服务资源,能够更好服务中国企业走向国际。

投资者保护能力:中汇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人员信息

中汇首席合伙人余强,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1,389人,合伙人数量6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77人,近一年增加了64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注册会计师人数403人。

3、业务信息

中汇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60,5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1,9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8,431万元,净资产金额8,746万元。2018年共62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主要行业涵盖金融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资产均值约53.41亿元,年报收费总额共计6,816万元。中汇具备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中汇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1)项目合伙人:黄继佳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2004年6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16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包括:永冠新材(603681)、台华新材(603055)、荣泰健康(603579)、麦迪科技(603990)、英飞特(300582)、航锦科技(000818)、浙江李子园(首发在审)、三友科技(834475)、贯石发展(836650)、力源环保(831353)、上海众幸(835849)等。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6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2)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菊萍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从业经历:自2000年9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曾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黄继佳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2004年6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16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包括:永冠新材(603681)、台华新材(603055)、荣泰健康(603579)、麦迪科技(603990)、英飞特(300582)、航锦科技(000818)、浙江李子园(首发在审)、三友科技(834475)、贯石发展(836650)、力源环保(831353)、上海众幸(835849)等。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6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邵明亮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2007年6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13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包括:航锦科技(000818) 、台华新材(603055)、麦迪科技(603990)、精华股份(833707)路得坦摩(839698)攸品邻里(872604)等。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2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2017-2019年)中汇累计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无刑事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具体如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继佳及邵明亮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记录。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汇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做了全面细致的考察,与拟签字会计师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判断其业务能力及对公司所属行业的了解及过往经验。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0年4月3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中汇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中汇的事项事前做了详细的考察论证,一致认为续聘中汇作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延续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中汇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相关证券业的执业资格,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的信誉和严谨的执业工作态度的审计机构,该所在2019年度对我公司的审计工作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业务。鉴于此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全年审计费用合计120万元(暂定)。本次续聘将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聘任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七日

(下转13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