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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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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2020-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0-035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0-036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办理完成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期股票期权行权登记手续,本次行权股票582,933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该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已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前,公司已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于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之总股本由320,492,893股变更为321,075,82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20,492,893元变更为人民币321,075,826元。

公司现已取得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工商变更登记内容为: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元32049.2893万元”变更为“人民币元32107.5826万元”。

《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何卫

注册资本:人民币元32107.5826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04月06日

营业期限:2005年04月06日至长期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12层01-15室

经营范围: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电信设备、手持移动终端的研发;委托加工生产、销售自行研发的产品;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0-037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思立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思立微”)使用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招商银行上海宜山支行的理财产品 。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835号《关于核准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联意(香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97,780万元。本次募集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956,14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47元/股,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7,799,961.27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公司此次实际收到募集金额为人民币942,110,462.3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010066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思立微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03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0年03月31日,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60,562.01万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已取得银行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共计918.25万元,支付手续费0.22万元。公司及上海思立微前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置换募集资金,目前已包含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中。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注:

(1)招商银行黄金看涨三层区间一个月结构性存款仅保障购买金额,不保证存款利息。本存款的利息为浮动利率,取决于挂钩标的的价格变化。

1、 招商银行挂钩黄金看涨三层区间一个月结构性存款TH001725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2、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挂钩黄金看涨三层区间一个月结构性存款

2、产品代码:TH001725

3、本金及利息:招商银行向该存款人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存款人支付浮动利息。预期到期利率:1.15%或3.20%或3.40%(年化),详见以下第14款“本金及利息”。

4、存款期限:35天

5、提前到期:存续期内,存款人与招商银行均无权提前终止本存款。

6、起存金额:存款起点100万元人民币

7、单笔上限:单笔购买金额上限5000万元人民币

8、产品规模:产品募集规模上限20.00亿元人民币

9、申购/赎回:存款存续期内不提供申购和赎回

10、认购期:2020年03月31日上午10:00至2020年04月01日上午11:00

11、起息日:2020年04月01日

12、到期日:2020年05月06日

13、观察日:2020年05月01日

14、本金及利息:

招商银行在存款到期日向存款人支付全部人民币本金,并按照下述规定,向存款人支付利息:

(1)存款利息与黄金价格水平挂钩,本存款所指黄金价格为每盎司黄金的美元标价。

(2)关于挂钩黄金价格水平的约定

期初价格:指存款起息日当日彭博终端BFIX界面公布的北京时间14:00的XAU/USD定盘价格。

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指存款观察日当日伦敦金银市场协会发布的下午定盘价,该价格在彭博资讯(BLOOMBERG)参照页面“GOLDLNPM COMDTY”每日公布。如果届时约定的数据提供商彭博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本产品说明书所需的价格水平,招商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价格水平进行计算。

(3)存款利息的确定

存款利息根据所挂钩的黄金价格表现来确定。

i、到期观察日是指到期日前第二个伦敦工作日,即2020年05月01日。 第一重波动区间是指黄金价格从“期初价格-335美元”至“期初价格+120美元”的区间范围(不含边界)。

ii、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未能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3.20%(年化);在此情况下,本存款利息收入如下:利息=购买金额×存款利率×存款期限÷365

iii、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向上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3.40%(年化);在此情况下,本存款利息收入如下:利息=购买金额×存款利率×存款期限÷365

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向下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1.15%(年化);在此情况下,本存款利息收入如下:利息=购买金额×存款利率×存款期限÷365

15、本金及利息支付:存款到期日,招商银行向存款人归还100%购买金额和应得的利息,如遇节假日顺延。

16、理财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详见前述该理财产品主要条款。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品种为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公司建立台账对结构性存款产品及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实施,风险可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为招商银行上海宜山支行。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公司认为交易对方具备履约能力。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次委托理财是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二)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97,013.54万元,本次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共计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54%,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具有不确定性。

六、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5亿元闲置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2019年9月1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资金额度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2019年8月28日、2019年9月1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0-038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易创新”、“公司”)使用12,0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的结构性存款、15,0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江苏银行北京分行的结构性存款;全资子公司上海思立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思立微”)使用3,0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招商银行上海宜山支行的结构性存款。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注:

(1)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为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产品收益分为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两部分,浮动收益根据观察日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基准价的波动变化情况确定。

(2)江苏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仅保障存款本金,不保证存款利率。本产品的利率为浮动利率,利息取决于挂钩标的的变化。

(3)招商银行黄金看涨三层区间一个月结构性存款仅保障购买金额,不保证存款利息。本存款的利息为浮动利率,取决于挂钩标的的价格变化。

1、兴业银行挂钩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基准价结构性存款

2、江苏银行美元3MLibor挂钩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3、 招商银行挂钩黄金看涨三层区间一个月结构性存款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2、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 兴业银行挂钩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基准价结构性存款

1、理财金额:人民币12,000万元

2、本金及利息:兴业银行向该存款人提供保本浮动型收益,根据合同条款约定,按照挂钩标的价格表现,向存款人支付浮动利息。预期到期利率:1.5%或3.48%或3.5535%(年化)。

3、产品期限:90天

4、提前终止:兴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状况、自身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如果兴业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需提前2个北京工作日通过营业网点或网站公布提前终止日。除所持有的产品金额相对应的本金与收益,兴业银行无须为本产品的提前终止承担任何其它赔偿、补偿及其它任何责任。

5、认购起点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超出认购起点金额的部分以100万元整数倍递增

6、起息日:2020年4月1日

7、到期日:2020年6月30日

8、兑付日:到期日当日,遇非北京工作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北京工作日,如期间存款产品提前终止,兑付日为提前终止日当日

9、收益条款:

9.1、观察标的

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上海金基准价指,市场参与者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平台上,按照以价询量、数量撮合的集中交易方式,在达到市场量价相对平衡后,最终形成的人民币基准价,具体信息详见www.sge.com.cn。上海金上午/下午基准价由上海黄金交易所发布并显示于彭博页面“SHGFGOAM INDEX”/“SHGFGOPM INDEX”。如果在定价日的彭博系统页面未显示该基准价或者交易所未形成基准价,则银行凭善意原则和市场惯例确定所适用基准价。)

9.1.1、观察标的工作日

观察标的工作日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交易日。

9.1.2、观察日

2020年4月1日,以协议约定为准。

(如遇非观察标的工作日则调整至前一观察标的工作日)

9.1.3、观察日价格

观察日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

9.1.4、参考价格

起息日之下一观察标的工作日之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

9.2、收益计算方式

9.2.1、产品收益=固定收益+浮动收益

9.2.2、固定收益=本金金额×[1.5%]×观察期存续天数/365

9.2.3、浮动收益

若观察日价格大于等于参考价格,则浮动收益=本金金额×[2.0535%]×观察期存续天数/365;

若观察日价格小于参考价格且大于等于(参考价格*55%),则浮动收益=本金金额×[1.98%]×观察期存续天数/365;

若观察日价格小于(参考价格*55%),则浮动收益为零。

9.2.4、观察期存续天数

如本存款产品未提前终止,观察期存续天数为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的天数;如本存款产品提前终止,观察期存续天数为起息日(含)至提前终止日(不含)的天数。

9.2.5、管理费

本存款产品收益的计算中已包含(计入)银行的运营管理成本(如账户监管、资金运作管理、交易手续费等)。存款方无需支付或承担本产品下的其他费用或收费。

● 江苏银行美元3MLibor挂钩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1、产品名称: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0年第12期3个月B款

2、产品代码:JGCK20200121030B

3、产品期限:3个月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本金及利息:江苏银行确定产品本金保障,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按照挂钩标的价格表现,向存款人支付浮动利息。预计到期利率1.5或3.55%(年化)

6、发行规模:10亿元

7、产品发行日期: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5日

8、起息日:2020年4月1日

9、到期日:2020年6月30日

10、产品观察期:产品发行首日对应到期日当日的前两个伦敦工作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显示彭博“US0003M”页面上公布的美元3个月LIBOR同业拆借利率,如在观察日彭博“US0003M”页面上未能显示,则由银行确定该挂钩标的的使用利率;

11、产品预期利率(年):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标的小于或等于5%则产品预期利率为3.55%,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标的大于5%,则产品预期利率为1.5%。

12、认购起点金额:1000万元起,以1万元整数倍递增

13、提前终止权:存款人无权提前终止(赎回)本产品;江苏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在提前终止日前 2个工作日内在营业网点或网站或以其它方式发布信息公告,无须另行通知客户。

14、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日利率=年利率/360;每个月30天,每年360天,以单利计算实际收益。

15、理财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

● 招商银行挂钩黄金看涨三层区间一个月结构性存款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挂钩黄金看涨三层区间一个月结构性存款

2、产品代码:TH001735

3、本金及利息:招商银行向该存款人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存款人支付浮动利息。预期到期利率:1.15%或3.20%或3.40%(年化),详见以下第14款“本金及利息”。

4、存款期限:33天

5、提前到期:存续期内,存款人与招商银行均无权提前终止本存款。

6、起存金额:存款起点100万元人民币

7、单笔上限:单笔购买金额上限5000万元人民币

8、产品规模:产品募集规模上限20.00亿元人民币

9、申购/赎回:存款存续期内不提供申购和赎回

10、认购期:2020年03月31日上午10:00至2020年04月01日上午11:00

11、起息日:2020年04月03日

12、到期日:2020年05月06日

13、观察日:2020年05月01日

14、本金及利息:

招商银行在存款到期日向存款人支付全部人民币本金,并按照下述规定,向存款人支付利息:

(1)存款利息与黄金价格水平挂钩,本存款所指黄金价格为每盎司黄金的美元标价。

(2)关于挂钩黄金价格水平的约定

期初价格:指存款起息日当日彭博终端BFIX界面公布的北京时间14:00的XAU/USD定盘价格。

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指存款观察日当日伦敦金银市场协会发布的下午定盘价,该价格在彭博资讯(BLOOMBERG)参照页面“GOLDLNPM COMDTY”每日公布。如果届时约定的数据提供商彭博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本产品说明书所需的价格水平,招商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价格水平进行计算。

(3)存款利息的确定

存款利息根据所挂钩的黄金价格表现来确定。

i、到期观察日是指到期日前第二个伦敦工作日,即2020年05月01日。 第一重波动区间是指黄金价格从“期初价格-335美元”至“期初价格+120美元”的区间范围(不含边界)。

ii、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未能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3.20%(年化);在此情况下,本存款利息收入如下:利息=购买金额×存款利率×存款期限÷365

iii、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向上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3.40%(年化);在此情况下,本存款利息收入如下:利息=购买金额×存款利率×存款期限÷365

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向下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1.15%(年化);在此情况下,本存款利息收入如下:利息=购买金额×存款利率×存款期限÷365

15、本金及利息支付:存款到期日,招商银行向存款人归还100%购买金额和应得的利息,如遇节假日顺延。

16、理财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兴业银行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基准价结构性存款的资金投向详见前述该理财产品主要条款。

2、江苏银行美元3MLibor挂钩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的资金投向详见前述该理财产品主要条款。

3、招商银行挂钩黄金看涨三层区间一个月结构性存款的资金投向详见前述该理财产品主要条款。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品种为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公司建立台账对结构性存款产品及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实施,风险可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江苏银行北京分行、招商银行上海宜山支行。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公司认为交易对方具备履约能力。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次委托理财是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二)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97,013.54万元,本次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共计3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5.23%,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具有不确定性。

六、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2019年4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