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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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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20-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0-016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会议按通知时间如期于2020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张峰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募投项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0﹞1036号《鉴证报告》。截至2020年3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2,0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2,08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19,4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智能装备及航天航空等高性能轴承建设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17,000万元、“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2,4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承诺,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前,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程加快而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使用。具体如下: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使用。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四)委托理财实施期限及投资产品期限

1、委托理财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2、投资产品期限: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0-017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会议按通知时间如期于2020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明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募投项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0﹞1036号《鉴证报告》。截至2020年3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2,0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2,08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19,4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智能装备及航天航空等高性能轴承建设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17,000万元、“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2,4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承诺,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前,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程加快而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使用。具体如下: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使用。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四)委托理财实施期限及投资产品期限

1、委托理财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2、投资产品期限: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0-018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6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公开发行了3,3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共募集资金33,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41.25万元(不含已预付200万元)的募集资金为32,158.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费用1,311.84万元(不含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688.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40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资资金使用计划如下:(单位:万元)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果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发展战略及资本市场情况,对部分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对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全额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为顺利推进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此次募资项目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4月7日出具的《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036号)确认,截至2020年3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0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行为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事项出具了《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036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鉴证报告,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不存在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0-019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4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6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公开发行了3,3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共募集资金33,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41.25万元(不含已预付200万元)的募集资金为32,158.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费用1,311.84万元(不含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688.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40号)。

公司已于2020年3月20日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2、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2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9年2月26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7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均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尚未归还的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106、2019-007、2019-06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上表中列示的“智能装备及航天航空等高性能轴承建设项目”投入的2,081万元系此次募资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募资资金专户累计余额为291,640,071.51元。募资资金专户情况如下:(单位: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19,4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智能装备及航天航空等高性能轴承建设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17,000万元、“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2,4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承诺,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前,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程加快而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9,400万元,使用期限12个月。

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法律程序及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400万元,使用期限12个月。

2、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400万元,使用期限12个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0-020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资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的闲置募资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者分笔进行单次或者累计滚动不超过有效期的现金管理。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使用和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6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公开发行了3,3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共募集资金33,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41.25万元(不含已预付200万元)的募集资金为32,158.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费用1,311.84万元(不含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688.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40号)。

公司已对募资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于保荐机构、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2020年3月21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上表中列示的“智能装备及航天航空等高性能轴承建设项目”投入的2,081万元系此次募资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

3、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4、委托理财实施期限及投资产品期限

(1)委托理财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2)投资产品期限: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情况

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遵循审慎原则,选择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已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财务部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正常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

2、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对于保本保收益且计划持有至到期的理财产品,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其流动性列报为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或债权投资;对于保本保收益但不确定是否持有至到期的理财产品,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其流动性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债权投资;对于非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保本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如下: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银行短期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6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关于募集资金相关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对不超过3,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