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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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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0-023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25,064,704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致力于为市场提供高端光学镜头产品及解决方案,光学镜头是光学成像系统的核心组件,对成像质量起着关键作用;随着光电子技术、互联网、物联网的快速发展,公司光学镜头产品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宽,目前已被广泛用于安防视频监控、消费电子、投影视讯、智能家居等众多领域。

根据多年的经营管理经验积累,并结合丰富的光学镜头专业研发设计能力、超精密加工智造能力、下游市场和客户需求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公司采用了目前与行业市场特点相适应的采购、生产、营销模式,不断加大IT配套投入,有效保障了公司业务和各职能部门的稳定运营,并优化成本费用控制。

公司业绩驱动主要来自行业持续增长、海外业务拓展、新技术转化和新兴应用领域业务拓展等方面。

行业持续增长:公司产品所应用的安防视频监控、消费电子、物联网等行业,近年都保持着持续的高速增长。公司积极把握和应对行业趋势,从产品布局、业务模式、组织架构等进行转变和优化,保证了公司在不同领域都能保持充分的竞争力和广阔的增长空间。

海外业务拓展:经过多年海外市场耕耘,依托公司良好的行业口碑和产品性价比优势,逐步建立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营销和服务网络,提升公司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新技术转化:公司凭借自身丰富的技术积累和行业领先优势,保证了在高端光学镜头产品的竞争优势;随着人工智能、深度学习、AI增强现实、生物识别、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的不断升级,作为视讯视频图像的“入海口”,光学影像产品功能不断创新、迭代更加快速。

新兴应用领域业务拓展:公司快速推进教育展台、投影视讯、超短焦光学镜头等新型光学成像和光显示行业的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公司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2、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情况

在安防视频监控领域,安防视频监控市场的持续增长将带动监控上游镜头市场的稳定发展,安防视频监控相关技术发展带动光学镜头品质不断升级;公司光学镜头被广泛应用于国家“平安城市”、“雪亮工程”、“智慧交通”等重大项目建设中。

根据TSR2018年版《Marketing Analysis of Lens Units Markets》调查报告,预计未来几年,全球光学镜头将会保持持续增长到2022年。其中,全球安防视频监控镜头市场也将保持稳步增长,2018年全球市场销量2.52亿颗,同比2017年增长35.6%,预计2022年全球市场销量将达到3.3亿颗,未来4年平均增长率达到8%/年。公司高清一体机安防镜头凭借优异的质量和性能在安防行业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2018年公司生产的安防视频监控变焦镜头销量约占全球安防变焦镜头10.5%的市场份额,但在20倍、30倍及以上高端变焦产品约占据全球总销量的77.8%,公司在安防高端变焦领域已具备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

在其他业务领域,汽车主动安全技术的渗透和自动驾驶技术的日渐成熟将带动车载成像市场快速发展,公司已通过ISO / IATF16949:2016认证,并正逐步推广和扩大市场销售额。随着物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光学镜头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宽;如作为光信号的主要采集部件,光学镜头已成为AI识别、投影视讯、智能家居、汽车电子、虚拟现实、激光投影、3D结构光等新兴终端电子产品的重要组件,镜头成像质量也已成为影响用户体验的最核心因素之一;未来下游新兴应用领域市场需求的强劲增长将带动光学镜头的行业的快速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制订的发展战略,按照年初制定的年度经营方针和经营目标,聚焦于为市场提供高端光学镜头产品及解决方案,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公司继续加大研发和市场投入,加强内部成本费用管控,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2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2%;实现净利润0.7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维护良好客户关系。集中优势资源,继续扩大安防产品镜头的业务规模,巩固公司在大倍率光学变焦、高清等高端镜头产品方面的市场主导地位,保持积极稳健增长;同时积极布局手机镜头、车载镜头和投影视讯等新的应用领域,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培养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2019年3月参加慕尼黑上海电子展、2019年4月参加美国国际西部安防展(ISC WEST 2019)、2019年6月参加英国国际安全技术展览会(IFSEC International 2019)、还有深圳安防展、华为全联接大会、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投资贸易展览会等。2019年3月获得Logitech Far East Ltd公司所设的2018 Logitech Innovation "Torch" Award奖项荣誉、2019年11月获得Logitech Technology(Suzhou) Co., Ltd公司的FY19 WW CIP《Fireball/Bolide Union Lens MTF Yield Rate Improvement》荣誉奖、2019年12月获得杭州海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最佳改善团队》。

(二)加大技术研发力度。2019年,公司引进高端技术人才成立研究院对基础技术研究,并取得一定的成效。公司积极调整研发策略、完善产品结构以应对市场多样化需求,实现了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镜头采购的服务平台。通过工艺自动化、产品升级换代等科技创新活动,公司巩固了高端产品的技术领先地位,并完成了异地研发机构布局,分别在成都、西安、武汉、台湾设立研发分部。公司在专利技术布局方面持续进行完善,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商标2项,已获得授权证书的专利601项,其中国内发明专利83项、美国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442项、外观设计专利76项;公司目前拥有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市级工程研究开发中心,研发能力较强,为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起到了有效支撑作用。

(三)及时更新资质认证。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继续享受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成功申报中山市重大科技专项:超高清4K激光电视光电显示模组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2019年工业强基实施方案(第二批)项目:4K电动变焦镜头产业化智能制造项目。同时,公司通过更新IATF16949:2016汽车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的资质认证,顺利通过第三方机构年度监督审核,有利于公司继续推广和扩大车载产品领域的市场销售额。

(四)适时调整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持续推进“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和“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新建募投项目” 募投项目实施建设。募投项目土建已经在2019年第二季度竣工验收,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竞争情况、公司产能利用情况等,适时调整募投项目设备和研发投入进度,逐步释放产能和研发项目进度,降低公司财务压力,有助于优化生产流程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规模和技术研发与设计能力,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和长远发展,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五)加强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获得了银行存款理财收益。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2019年度通过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共获取理财收益766.68万元。

(六)稳步推进战略投资业务。为了拓展业务,公司实施产业链布局,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不影响正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子公司。2019年,公司设立了1家全资子公司联合汽车,参与设立了1家有限合伙企业联汇基金,新基金的注册资本为2亿元,公司认缴出资额为19,800万元,认缴比例为99%。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合研究院设立了1家全资孙公司成都联江。截止2019年末,公司已经参与设立了2个产业基金,产业基金主要旨在进一步整合公司在光学及人工智能产业内的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打通公司主业上下游资源,强化产业协同,有助于公司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截止2019年底,2个产业基金共投资了8个项目,投资金额为22,455万元。其中,联合基金2019年度投资了6个项目合计9,910万元;联汇基金2019年度投资了1个项目合计8,559万元。

(七)实施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提升员工的凝聚力。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让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持续竞争能力。

(八)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继续强化内部管理,控制成本和各项费用,建立健全公司内控体系,完善业务管理和财务流程,并通过实施PLM、升级ERP和OA系统等信息系统进行集成和平台化管理,提升管理效率。

(九)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政策,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引进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完善培训管理和晋升体系,留住优秀人才;同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有效激励和提高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全子公司联合汽车、成都联江、控股子公司联汇基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全子公司联合汽车、成都联江、控股子公司联汇基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0-020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并抄送给各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于2020年4月6日以现场及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人数为3人,董事王志伟先生、沙重九先生、李文飚先生、王晋疆先生、刘麟放先生、江绍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

3、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龚俊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李成斌总经理代表公司经营管理层所作的工作报告,认为2019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管理层2019年度的主要工作。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分别由独立董事刘麟放、江绍基、王晋疆递交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预案如下: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3,272,065.47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425,658.63元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63,846,406.84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预案: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5,064,704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33,759,705.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51,071,222.08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23)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24);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1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梁绮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鉴于梁绮丽女士的工作能力及丰富的工作经验,同意聘任梁绮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1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鉴于刘慧萍女士的工作能力及丰富的工作经验,同意聘任刘慧萍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2020-027);

1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与津贴,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1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1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员工激励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员工激励金管理办法》。

1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20-030);

1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2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2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3:00在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3)。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0-022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0年4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0-021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

2、公司于2020年4月6日在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3、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潘华女士主持。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预案如下: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3,272,065.47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425,658.63元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63,846,406.84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预案: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5,064,704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33,759,705.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51,071,222.08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23)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24);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的薪酬与津贴,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10、监事会对如下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2019年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在本年度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工作是认真负责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交办的工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职,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监事会认真仔细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结构,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运作状况良好。2019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及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均通过临时董事会或临时公告的形式进行审议及披露,公司能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9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现状;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2019年度,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和登记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19年度,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0-025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3,272,065.47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425,658.63元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63,846,406.84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预案: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5,064,704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33,759,705.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51,071,222.08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风险提示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0-026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瞿宗金先生的辞职报告,瞿宗金先生由于工作调整的关系,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瞿宗金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瞿宗金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忠诚敬业、勤勉尽责,在公司上市、规范运作及公司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瞿宗金先生在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所作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瞿宗金先生通过正安县中联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531,545.60股,占公司总股份0.68%。瞿宗金先生在任职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0年4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梁绮丽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鉴于梁绮丽女士的工作能力及丰富的工作经验,董事会同意聘任梁绮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梁绮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秘书发表了同意意见。梁绮丽女士简历如下:

梁绮丽女士,女,198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研究生,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新三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曾先后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赣州经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经理助理、金信泰富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领先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兼任广东上市公司协会证券事务代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梁绮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梁绮丽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760-86138999-88901

传真:0760-86138111

电子邮箱:service@union-optech.com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0-027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6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鉴于原审计部负责人已辞职,为保证内部审计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名聘任刘慧萍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刘慧萍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发表了同意意见。刘慧萍女士简历如下:

刘慧萍女士,女,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先后在东莞田氏化工有限公司、海南中琼水解胶体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海南分所、海南宝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日,刘慧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0-028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预计2020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拟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

为了促进公司业务运作,部分全资子公司根据业务可能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公司同意为中山联合光电制造有限公司、中山联合光电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联一合立技术有限公司、中山联合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光电(香港)有限公司、中山联合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成都联江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授信额度包括在上述人民币15亿总额度之内。

为便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龚俊强先生全权处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一切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本次授权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以上授信额度申请及担保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取得一定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运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0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在人民币15亿总额度之内对上述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银行授信额度担保。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0-029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内,且每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额度内滚动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每笔产品购买金额和期限将根据闲置资金情况具体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收益。

2、理财使用金额

总额人民币2亿元(含)内,且每笔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理财方式

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将选择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关系的优质银行,且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需满足保证本金安全、低风险、收益相对较高、具有较高流动性的要求,理财产品主要投向为我国银行间、金融系统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同业存款、信用拆借、债券、金融债、票据、同业理财等保本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4、理财授权期限

委托理财的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委托理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所选择的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均为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品种,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风险控制

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权限、审核流程、日常监控与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六、独立董事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建立了《委托理财管理办法》,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与权限,加强风险管控,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保荐机构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查阅了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涉及的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联合光电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

综上,安信证券对本次联合光电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0-030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概况

(一)变更原因

1、2017年4月,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对 2019年1 月1日之前的事项,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财政部2017年7月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 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同时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4、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同时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5、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9月19日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及合并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其中,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时间

公司按照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政部2019年新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更对会计政策变公司的影响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9 年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非货币资产交换准则对公司的影响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的要求,对2019 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以上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债务重组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要求,对2019年1 月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 年1 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以上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9 年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5、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影响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0-031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光电”或“公司”)于2020年4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7年11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7年12月11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7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17年12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和/或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8年2月8日,公司公告了《关于 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12名激励对象授予61.35万份股票期权,向30名激励对象授予199.35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86.41 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3.21元/股。

6、2018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613,500调整为981,600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86.41元/股调整为53.82元/股,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170,000股调整为272,00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993,500股调整为3,189,60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43.21元/股调整为26.82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10,000股调整为816,000股。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发表了《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7、2018年11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18年11月29日为预留权益授予日,授予16名激励对象27.2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33名激励对象81.6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9年1月24日,公司公告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26.20万份股票期权,向31名激励对象授予80.8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2.35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18元/股。

9、2019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94,480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3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56,880股。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19年8月6日,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981,600调整为1,570,560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3.82元/股调整为33.45元/股,预留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62,000股调整为419,200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2.35元/股调整为13.78元/股;首次授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232,720股调整为3,572,352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26.82元/股调整为16.58元/股,预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08,000股调整为1,292,800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1.18元/股调整为6.80元/股。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发表了《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1、2019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3名激励对象的离职资料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2、2019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下转1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