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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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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62 公司简称:国睿科技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22,350,71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069,365.1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42%。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雷达整机及相关系统、轨道交通信号系统、微波器件、特种电源等产品的研发、生产、调试、销售以及相关服务。公司从事的均是国家大力支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和资质要求,拥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方向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1)雷达整机及相关系统

公司雷达系统相关产品主要包括空管雷达、气象雷达、气象应用与服务系统等。公司是国产空管雷达的主要供应商,产品包括一次雷达和二次雷达,主要提供给军方和民航系统。气象雷达产品主要客户包括中国气象局、中国民航局、军方及环保行业等相关单位。气象应用与服务系统主要应用于公共气象、航空气象、军事气象、行业气象等领域,包括气象预报预警业务平台、综合气象服务平台、行业精准化气象服务平台等。公司雷达相关业务具备较完整的系列化产品,拥有较强的技术基础和多年的行业积累,是军民航国产化空管一、二次雷达的核心供应商,国内市场高端气象雷达的主要供应商,行业基础预报预警系统高端产品的领先企业。公司雷达系统业务主要面向国防重点项目和国家重大发展领域的建设,行业客户主要为军、地专业机构。近年来,公司雷达相关产品所在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持续加强新产品研发和新技术创新,以巩固公司既有市场地位。

(2)轨道交通系统

公司轨道交通系统产品主要包括地铁信号系统、有轨电车信号系统、乘客信息系统等。依靠多年来在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上的技术和经验积累,公司业务实现了从江苏地区到全国范围的发展,成为国内轨道交通系统行业的重要供应商之一。近年来,公司持续提升轨道交通产业技术水平,坚持自主创新,突破轨道交通信号系统核心技术,拥有全自主化的信号系统产品并实现项目应用;积极开发轨道交通信息系统相关产品,逐步实现从单一信号产品向“信号系统+”产品平台转变。

(3)微波器件

公司微波器件产品包括微波铁氧体器件和其他微波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军品领域和民用通信领域,是国内雷达研制单位和移动通讯设备集成商的重要供应商。公司微波器件产品性能良好,具备丰富的系列化产品;公司具有较强的创新研发能力,近年来根据行业发展趋势,致力于从微波器件向微波组件、子系统方向发展,为用户提供微波产品解决方案。

(4)特种电源

公司特种电源产品主要包括高压大功率电源及高性能低压电源。高压大功率电源主要是给国家大科学装置及各类应用领域的电子加速器设备配套,应用领域主要包括医疗设备、安全检测设备、国防电子等;高性能低压电源主要为各类军用装备进行电源配套。公司的高压大功率电源产品在国内市场处于技术领先地位。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031.86万元,同比增长11.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60.13万元,同比增长10.05%。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拆分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和调整利润表项目等。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单位:元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3户,具体包括: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6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在会议召开前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给全体董事。

3、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7日在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将军大道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明春先生主持,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表决。

4、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8人,独立董事李鸿春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2020-007)。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胡明春、王建明、吴迤、万海东、彭为、谢宁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在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编号:2020-008)。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暨银行贷款规 模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健康、平稳地运营,根据2020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不超过25.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银行贷款、保函、票据等融资方式,满足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资金需求。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2020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贷款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具体的授信额度及分项额度使用以各家金融机构的批复为准。在授信额度及贷款规模范围内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委托贷款情况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编号:2020-009)。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在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2020-01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20-011)。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3、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围绕公司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编制了2020年度工作计划,董事会予以审核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2019年度董事会目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的工作业绩进行了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提出了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方案,董事会同意该方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的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总经理日常经营审批权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对总经理日常经营审批权限进行了授权,明确了总经理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决定和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权限及资金支付审批权限。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参考同地区、相关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结合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税前每人6万元人民币/年调整为税前每人10万元人民币/年。此次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调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2020年2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发行监管问答一一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根据前述相关规定,公司拟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数量

调整前: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发行,最终发行对象将不超过10名。

调整后: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发行,最终发行对象将不超过35名。

该子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胡明春、王建明、吴迤、万海东、彭为、谢宁回避表决。

(2)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

调整前: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亦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相应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

调整后: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亦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相应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

该子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胡明春、王建明、吴迤、万海东、彭为、谢宁回避表决。

(3)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锁定期

调整前: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锁定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

调整后: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锁定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

该子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胡明春、王建明、吴迤、万海东、彭为、谢宁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调整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调整相关情况同时编制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公告》(编号:2020-013),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0-014)。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8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 2020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以下简称十四所)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其他企业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存贷款业务。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于2020年4月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6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预计将发生的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定价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存放资金余额为32,592.30万元,占上年末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8.36%,其中银行存款为29,024.86万元,其他货币资金3,567.44万元。向财务公司贷款5,000万元。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息以及因结算、贴现等业务发生的相关利息、手续费支出,按照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相关约定执行,本报告期公司向财务公司支付手续费38.24万元,支付贷款利息4.83万元,取得存款利息收入428.72万元。

(三)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1、向十四所及其控股子公司购买原材料、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类的关联交易中,2020年预计签订合同金额不包括公司与关联方南京轨道交通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拟签订的南昌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B部分)通信系统采购项目分包合同,该合同已经2020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详见2020年1月21日《关于公司关联采购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并将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针对上述存款及贷款,相应会发生相关的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以及因结算贴现等相关支出,具体金额无法准确预计,公司将按照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1、关联方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

开办资金:12585万元,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国睿路8号。经营范围:开展电子技术,促进电子科技发展;卫星通讯地球站研究;航空和船舶交通管制系统研究;射频仿真系统研究;地铁与轻轨交通通讯系统研究;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与设备研制;天线、天线罩、透波墙、大功率无线电波研究;微电子、微波、铁氧体表面特种元器件研制;相关学历教育;相关电子产品研制;《现代雷达》和《电子机械工程》出版。

关联关系:十四所持有公司26.48%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2、关联方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文简称中国电科,英文简称CETC)是在原信息产业部直属的46家电子科研院所及26家全资或控股公司基础上组建而成,于2002年3月1日正式挂牌运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亿元。中国电科现有下属各级企事业单位523家,其中二级成员单位52家,上市公司9家,分布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主要从事国家重要军民用大型电子信息系统的工程建设,重大电子装备、软件、基础元器件和功能材料的研制、生产及保障服务。是中央直接管理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国内唯一覆盖电子信息技术全领域的大型科技集团。

中国电科所属科研院所大多成立于二十世纪五十至六十年代,在成立时按照国家电子工业布局,有各自明确的专业定位,拥有不同的研究方向、核心技术、应用领域。各研究院所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经多年技术积累和市场磨练,已基本形成各自的技术优势和主打产品,在产品类别、行业客户、销售区域、发展方向等方面均形成了较为稳定的业务格局。

关联关系:中国电科持有十四所100%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关联方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是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设立,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40亿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6层。主要经营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业务。

关联关系: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的控制。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1、公司与十四所及其控制下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顺序选择国家定价、行业定价、市场价、成本价确定双方的关联交易价格;对于双方间的服务和交易,如果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无国家定价但有行业定价的,适用行业定价;没有国家定价也无行业定价的,适用市场价;无国家和行业定价,也无可以参考的市场价的,适用成本价。采取成本价的,以合理的制造成本(含材料、人工及制造费用分摊),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在不适用成本加成法的情况下,采用利润分割法定价。对于提供技术服务的,该类服务按照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定价原则进行定价,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定价。

2、中国电科主要负责对下属企业进行国有股权管理,其自身不直接从事军品及军民两用技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也不干预其控制下各企业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等方面的具体经营活动,因此,公司与中国电科之间并不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中国电科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完全是交易各方之间通过自由市场竞争相互选择的结果,交易价格也是完全的市场价格,一般是投标竞价或者相互协商定价的结果。

3、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及结算费用及其他服务支出,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相关约定执行。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如遇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针对存款利率进行重新约定。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乙方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在签订每笔贷款合同时,双方依据当时的市场行情进行协商,对贷款执行利率做适当调整,同时不高于公司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款利率。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9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恩瑞特实业有限公司

● 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27,000万元

● 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 贷款利率:年利率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90%执行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南京恩瑞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瑞特)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27,0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一年,年利率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90%执行。委托贷款手续费率为万分之一点五。以上委托贷款资金用于补充恩瑞特的流动资金。

本次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0年4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恩瑞特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39号。该公司主营业务为雷达整机与相关系统、轨道交通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恩瑞特经审计的总资产185,495.49万元,净资产58,066.30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78,611.27万元,净利润967.60万元。

恩瑞特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雷达整机与相关系统、轨道交通系统,因产品的生产、交付、回款周期较长,现其自有资金难以满足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

三、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本次向恩瑞特提供的委托贷款从国睿科技自有资金中支付;恩瑞特的还款方式:按季结息,到期还款。

四、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包括资金和收益等各个方面的影响

向恩瑞特提供委托贷款是为了支持该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且公司在确保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

五、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本次委托贷款对象恩瑞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完全控制力。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向恩瑞特提供委托贷款27,000万元,不存在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室,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目前合伙人数量:196人。截至 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5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170,859.33万元 ,2018年度净资产金额:15,058.45 万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4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2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 100.6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年末金额:543.7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具体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李洪仪,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4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峻雄,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 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王海楠,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40.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00万元。审计费用系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140.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0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勤勉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提供审计服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见,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事务所为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在会议召开前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给全体监事。

3、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斌先生主持,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表决。

4、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人,出席现场会议的监事4人,廖荣超监事因工作原因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认为:公司2019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年报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9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对本议案,徐斌、廖荣超、高朋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逐项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1)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数量

调整前: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发行,最终发行对象将不超过10名。

调整后: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发行,最终发行对象将不超过35名。

对本议案,徐斌、廖荣超、高朋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

调整前: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亦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相应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

调整后: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亦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相应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

对本议案,徐斌、廖荣超、高朋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13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