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0-015
债券代码:113028 债券简称:环境转债
转股代码:191028 转股简称:环境转股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公司股东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环保集团”)及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资本”)构成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已由0%增加至5%。
2020年4月3日,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环境”、 “公司”或“上市公司”)收到公司股东长江环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三峡资本(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长江环保集团及三峡资本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长江环保集团及三峡资本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5,671,2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00%。其中,长江环保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7,880,4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523%;三峡资本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7,790,8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477%。
2020年3月10日至3月20日,三峡资本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买入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790,8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477%。
2020年3月13日至3月31日,长江环保集团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买入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377,1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72%。2020年4月1日至4月3日,长江环保集团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买入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3,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551%。
截至2020年4月3日,长江环保集团及三峡资本合计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5,671,2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00%。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增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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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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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长江环保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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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峡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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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环保集团、三峡资本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长江环保集团与三峡资本关系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同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代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8日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上海环境
股票代码: 601200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1号
通讯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6号
权益变动性质: 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住所:通讯地址: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通州区贡院街1号院1号楼二层206-25室
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6号10层
权益变动性质: 增加
签署日期: 2020年4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对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有权益。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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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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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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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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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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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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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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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关系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70%
100%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长江环保集团、三峡资本实际控制人均为三峡集团。长江环保集团与三峡资本关系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为一致行动人。
长江环保集团与三峡资本资产和业务方面相互独立,董事有部分交叉,详见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一)长江环保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江环保集团在境内、境外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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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峡资本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三峡资本在在境内、境外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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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江环保集团与三峡资本合计持有北控水务集团(0371.HK)771,183,436股股份,持股比例7.70%,其中:长江环保集团持有470,649,436股股份,持股比例4.70%;三峡资本持有300,534,000股股份,持股比例3.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江环保集团与北京睿汇海纳科技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纳川股份(300198)83,876,642股股份,持股比例8.13%,其中:长江环保集团持有32,196,060股股份,持股比例3.12%;北京睿汇海纳科技产业基金(有限合伙)持有51,680,582股股份,持股比例5.01%。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上市公司价值的认可,及对上市公司经营理念、发展战略的认同,从而进行的一项投资行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未与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相违背,符合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原则和发展趋势。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海环境的发展及其股票价格等因素,有继续增持上海环境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长江环保集团及三峡资本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长江环保集团及三峡资本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5,671,2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其中,长江环保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7,880,4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523%;三峡资本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7,790,8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477%。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20年3月10日至3月20日,三峡资本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买入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790,8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477%。
2020年3月13日至3月31日,长江环保集团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买入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377,1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72%。2020年4月1日至4月2日,长江环保集团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买入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1,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549%。2020年4月3日,长江环保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2%。
截至2020年4月3日,长江环保集团及三峡资本合计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5,67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增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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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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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长江环保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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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前述情况之外,长江环保集团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买卖上海环境股票的情形。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三峡资本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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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前述情况之外,三峡资本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买卖上海环境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赵 峰
签署日期:2020年4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金 才 玖
签署日期:2020年4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赵 峰
签署日期:2020年4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金 才 玖
签署日期:2020年4月3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目录
(一)长江环保集团、三峡资本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长江环保集团、三峡资本信息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 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1、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881号
联系电话:86-21-63901005,86-21-32313295
投资者也可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环境住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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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赵 峰
签署日期:2020年4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金 才 玖
签署日期: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