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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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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015 公司简称:交控科技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已在本报告中“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详细描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291,455.56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37,619,182.85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8,400,000.00元(含税),占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7%。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

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公司共承担包括北京、成都、深圳、重庆、宁波、杭州、合肥等26个城市累计近1930公里的信号系统项目建设,业务覆盖了全国大部分区域,其中已开通运行线路总计20条,线路总长度772余公里。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CBTC技术为核心,专业从事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的研发、关键设备的研制、系统集成以及信号系统总承包、维保维护服务及其他相关技术服务等。

公司主要产品有基础CBTC系统、I-CBTC系统、FAO系统等,并在信号系统的基础上,将业务范围延伸至城轨云系统、TIDS系统。上述产品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客运铁路、重载(货运)铁路、市域轨道交通等多个制式,并适用于新建线路、既有线路升级改造、运营维保服务等不同领域。

基础CBTC系统:基于通信的列车运行控制系统,采用先进的通信、计算机技术,连续控制、监测列车运行的移动闭塞方式,通过车载设备、轨旁通信设备实现列车与车站或控制中心之间的信息交换,完成列车运行控制。

I-CBTC系统:互联互通的CBTC系统是基于统一规范和标准,实现不同厂商的信号设备互联互通,实现列车跨线运营的CBTC系统。I-CBTC系统了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运营能力,主要应用了跨系统衔接技术、协同控制技术。

FAO系统:全自动运行系统应用了无人驾驶技术、跨专业融合联动技术的系统,实现了全功能自动化运行、无司机在线参与值守的列车运行控制。

城轨云系统:应用了云平台、边缘计算技术,将信号、综合监控、AFC、企业信息化等在内的多个业务系统通过统一云平台实现线网级综合应用。

TIDS系统:融合AI、机器视觉、泛在感知技术,实现轨道交通运行环境的数字化,可应用于障碍物智能检测、机房无人巡检等场景。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为在自主研发和生产关键设备的基础上,通过招投标的方式以总承包商形式承接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工程项目,公司从分包商采购部分信号系统子系统,与公司自主研制和生产的核心子系统进行系统集成,同时根据用户需求对信号系统产品进行再开发,为城市轨道交通用户提供定制化的信号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此外,公司也积极开展新技术推广和维保维护项目工作。

新技术推广方面,公司抓住轨道交通的新技术需求,自主完成产品的设计、软硬件系统的开发,通过成立联合实验室或创新研究院的形式进行技术攻关,通过示范工程实施或现场工程试验等形式实现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公司维保维护项目主要为信号系统质保期结束后的售后服务(主要包括信号系统备品销售及技术服务)和包含信号系统在内的轨道交通正式运营期间的弱电系统运营维护工作。通过与业主单位成立合资公司的形式,为当地及周边城市的客户提供高效的轨道交通维保维护服务。

公司经营理念主要着眼轨道交通全生命周期,在规划阶段推广新技术应用、建设阶段提供高产品质量、运营阶段给予高效率保障、维保阶段提供托管式服务、改造阶段在充分保障安全情况下提升客户运营效率,将公司由传统设备集成商的角色发展成为全生命周期提供管家式服务的轨道交通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城市轨道交通作为运输效率高、绿色环保的交通出行方式,对于缓解城市拥堵和方便出行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发展,先后发布《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等一系列发展规划,均强调了重点发展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等先进制造业。信号系统作为轨道交通的核心设备,也是国家重点支持国产化的设备之一。最新发布的《中国城市轨道交通智慧城轨发展纲要》指出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卫星通信、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城轨交通行业要把握当前发展的重大机遇,以推进城轨信息化,发展智能系统,建设智慧城轨为载体,开创交通强国建设新局面。

2019年,国家发改委批复了郑州、西安、成都的地铁建设规划线路长度共计486.25公里,总投资额共计3,425.76亿元;另有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方案调整获批,本次调整设计项目线路长度共计201公里,总投资额1,222.10亿元。

除新线建设外,既有线改造市场也即将形成规模。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的改造周期一般在15年左右,我国2010年及以前年度开通的非CBTC线路里程合计为543.2公里,目前已开始产生更新改造需求。未来十年,我国将有接近85条轨道交通线路进入信号系统改造周期,线路总长度约2500公里。既有线改造有着需求急迫、情况复杂、不能中断运营等特点,需要采用新的产品和系统集成技术,降低成本,减少运营干扰,实现无感改造。

我国重载铁路目前没有装备标准的信号系统,仅有通用式机车信号和列车运行监控装置,万吨级的发车间隔在10分钟以上,现有设备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货运量需求,也逐渐接近大修期,因此具有较大的升级改造需求。

总之,轨道交通领域将以核心技术为驱动,不断创新,促进新型城轨系统的出现。同时,装备系统的功能越来越强大,复杂度越来越高,对于智能化、智慧化、集成化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自主核心技术,国家级平台,设计、研发、系统集成、智能维保一体化,持续创新能力将成为轨道交通行业的主要门槛。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建设及运营维护、互联互通、智能运维等多个领域技术的领跑者和推动者。公司是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第一家拥有 CBTC 自主技术的厂商,打破国外垄断,使我国成为世界第四个掌握CBTC核心技术并开通运用的国家,是国家自主化互联互通示范工程牵头方,使我国首次实现全自主FAO系统工程应用。

在城市轨道交通新建线路方面,2019年9月,设计速度达到160公里/小时具有市域快线特性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线(下简称“新机场线”)正式载客运营。新机场线采用公司提供的互联互通全自动运行系统,可以实现地铁和市域快线的联通联运,有利于共享资源、缓解换乘压力、提升运能和运营服务水平。

在既有线路改造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兼容准移动闭塞和CBTC系统的核心技术,配合在不间断运营情况下的分步改造实施方案,为用户解决既有线路升级的难题,该技术正应用于北京地铁5号线,将有利保障其高效稳定运营。

在轨道交通信号系统延伸领域上,2019年12月29日,公司承建的国内首个依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的《智慧城市轨道交通信息技术架构及网络安全规范》要求建设的轨道交通云平台一一呼和浩特1号线城轨云平台正式应用。呼和浩特城轨云平台承载了包含信号、综合监控、AFC、企业信息化等在内的20余个业务系统,为后续线路的建设和线网综合应用提供了可靠平台。

公司自主开发的TIDS获得SIL2级别产品安全认证,成为国内唯一一家具有欧洲标准安全完整度等级认证的TIDS产品厂家。

公司也是多项行业标准制定的重要参与者,推动了全自动运行、互联互通等行业技术的发展和进步。2019年公司配合国家各部委及行业协会共参与发布全自动运行系统标准7项,互联互通标准1项,其他相关标准4项,行业白皮书4本。

2019年公司继续保持市场领先地位。全年公司共中标9条新线路(含改造),开拓6个新城市。根据每年城市轨道交通正线线路公开招标(包括CBTC和FAO)的情况统计,公司2019年的市场占有率为25%。市场占有率排名连续两年位列第一。

注:以上市场排名的统计中,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和通号城市轨道技术有限公司的市场份额未进行合并计算。数据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

除正线线路外,公司还于2019年7月中标北京市轨道交通昌平线南延工程(西二旗至蓟门桥段)信号系统采购项目。

在重载铁路升级改造方面,公司首次实现将重载铁路移动闭塞系统的工程应用。2019年公司中标并与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为其提供朔黄重载铁路移动闭塞扩大试验与工程化应用研究项目开发服务。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2019年9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面向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重要讲话:“城市轨道交通是现代大城市交通的发展方向。发展轨道交通是解决大城市病的有效途径,也是建设绿色城市、智能城市的有效途径”;“要继续大力发展轨道交通,构建综合、绿色、安全、智能的立体化现代化城市交通系统。”习总书记的讲话给中国城轨交通行业指明了未来的发展方向。在此背景下,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了《中国城市轨道交通智慧城轨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这一纲领性文件。在《纲要》中明确提出了“推进城轨信息化,发展智能系统,建设智慧城轨”的倡议。也就是在自主创新基础上,围绕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大力应用新技术革命成果并与城轨交通深度融合。一手抓智能化,强力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卫星通信、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和城轨交通业务深度融合,推动城轨交通数字技术应用,推进城轨信息化,发展智能系统,建设智慧城轨。一手抓自主化,创新创优,增强自主技术创新能力,持续不断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增强自主品牌创优能力,不断研发新产品、新品牌。通过持续不断的智能化和自主化建设,完成城轨交通由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强力助推交通强国建设。

智慧城轨建设蓝图将按照“1-8-1-1”的布局结构,创建智慧乘客服务、智能运输组织、智能能源系统、智能列车运行、智能技术装备、智能基础设施、智能运维安全和智慧网络管理八大体系;建立一个城轨云与大数据平台;制定一套中国智慧城轨技术标准体系。

未来,重载铁路将进一步向智能化、数字化方向发展。2017年国际重载大会首次提出了“国际重载4.0”理念,即搭建现代化数字网络平台,提升重载技术装备智能化水平,提高运输效率、安全性。

“无感改造”成为城轨交通新亮点。由于城轨交通既有线路改造需在不影响运营的条件下开展,目前线路改造难度大、周期长。“无感改造”时间短效率高,将是城轨交通关注的新热点。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5,177.51万元,较2018年增长42.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29.15万元,较2018年增长91.72%。

2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的通知》及 2017年5月2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详情请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8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9号)的批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交控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64,72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8,516.49 万元,上述款项已于 2019 年7月1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B1180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轨道交通列控系统高科产业园建设项目”、“新一代轨道交通列车控制系统研发与应用项目”、“列车智能网络控制及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项目”和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1,208,575.21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11,208,575.21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78,635,146.97元(包含利息收入4,680,317.87元,扣除手续费1,456.27元),其中现金管理余额465,461,872.63元(包含单位结构性存款余额260,000,000.00元,银行协定存款余额205,461,872.6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于2019年7月18日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8月8日公司及子公司天津交控浩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交控浩海”)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浦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要求存放、使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的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120.86万元,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投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1,662.96万元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0.67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1978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截止2019年末,公司已完成上述资金置换工作。具体置换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9年8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等相关公告。

截止2019年末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46,546.19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共计60,800万元,截止2019年末已赎回34,800万元,尚有26,000万元没有赎回。

单位:人民币万元

2、截止2019年末,公司银行协定存款余额为20,546.19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办理的协定存款,是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可随时支取的单位大额协定存款,资金不存在划离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形。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贷款情况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8,516.4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3,516.49万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054.9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报告期内,经批准的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公司暂未投入使用,也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和用于高风险投资归还贷款的情形。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形。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除上述已披露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亦不存在对外转让或者置换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交控科技《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交控科技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交控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上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注 2:自公司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调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情况。

注 3:本公司未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各年度的投入金额。

注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编号:2020-009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7,619,182.8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4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0.1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经营现状及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情况下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开展,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各关联方与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逐项表决,逐项表决时相应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中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书面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上表中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 2019 年同类业务营业收入。

2.上年与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通信信号分公司发生的维保服务相关关联交易1,152.97万元中1,031.4万元最终通过中标方式取得,除此之外2019年与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通信信号分公司发生信号系统改造类项目交易金额为24,487.94万元的关联交易(该金额为《北京轨道交通5 号线信号系统车载设备改造工程合同》中归属公司合同金额)为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取得。

3.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对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将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期间是指2019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 北京交大微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交大微联科技有限公司于2000年4月12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周健,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住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高粱桥斜街44号一区89号4、5层。其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器件和元件、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主要股东: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0%,北京交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1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118,443.85万元,净资产为101,720.93万元;2018年其营业收入为53,688.81万元,净利润为17,059.01万元。

2.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通信信号分公司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通信信号分公司于2012年11月0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岳磊,住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德胜门外西大街甲5号12号楼。经营范围为地铁通信信号设备设计、安装、修理。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总公司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 北京交大微联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王予新先生同时担任北京交大微联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分通信信号分公司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通信信号分公司是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 北京交大微联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北京交大微联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信号系统计算机联锁、微机监测子系统设备、安装、系统集成及相关服务。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标准等方面的要求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2.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通信信号分公司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通信信号分公司提供信号系统备件设备、信号系统维修安装、系统集成及相关服务。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按一般市场规则进行。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而且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低,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书面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合规;

3、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按一般市场规则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交控科技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9日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0年3月2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军月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 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 体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 体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0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9年末总资产355,067.8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69.10%;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5,177.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09%;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729.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1.72%;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08,356.7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71.46%。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8,400,000.00元(含税),占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7%。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有效。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结合国家和地区宏观经济政策,对公司202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测算,编制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 4 月 9 日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4月30日 14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2号楼4层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30日

至2020年4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4月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8.01、议案8.0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0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

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4 月 29 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3:00~17: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 2020 年 4 月 29 日下午17:30 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号楼 4 层第三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海鹰路 6 号院 2 号楼)。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

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

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

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

司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

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进行登记并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海鹰路6号院北京总部国际2号楼交控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52823002

传 真:010-52820800

联 系 人:李春红、张瑾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