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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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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0-042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为推动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维护公司利益之目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当日召开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4月7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永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公司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已被本议案修改,原议案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三次修订)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四十八次、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在《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基础上,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予以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为发行数量。除上述变化外,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对象。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80%(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底价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20%,即不超过321,314,495股(含本数)。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股份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其减持除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之外,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募集资金用途和数量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9,225.5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相应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本预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进行逐项审议。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的议案》已被本议案修改,原议案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中涉及的发行数量事项进行了更新修订,编制了《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已被本议案修改,原议案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0-043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为推动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维护公司利益之目的,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当日召开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4月7日在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马力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公司实际情况逐项自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三次修订)的议案》。

1、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对象。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80%(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底价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20%,即不超过321,314,495股(含本数)。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股份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其减持除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之外,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募集资金用途和数量;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9,225.5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相应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本预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中涉及的发行数量事项进行了更新修订,编制了《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0-044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三次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三次修订稿”)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预案三次修订稿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构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三次修订稿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有关审批机构的核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0-045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

三次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17日,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10月18日披露了《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2019年11月1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结合实际发展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一次修订,并于2019年11月15日披露了《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2月14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发行对象、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锁定期等进行修订,并于2020年2月19日披露了《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2020年4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在《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基础上,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发行数量进行了三次修订,现将本次发行方案修订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情况

发行数量

原方案内容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即不超过481,971,743股(含本数)。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修订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20%,即不超过321,314,495股(含本数)。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无其他变化。

二、本次方案修订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0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三次修订)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修订。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0-046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三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17日,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10月18日披露了《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2019年11月1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结合实际发展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一次修订,并于2019年11月15日披露了《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2020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2月14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二次修订,并于2020年2月19日披露了《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2020年4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在《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基础上,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发行数量进行了三次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0-047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三次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17日、2019年11月14日、2020年2月18日、2020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四十八次、五十三次、五十八次会议以及2019年11月29日召开的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的影响

(一)假设与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和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于2020年5月底完成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89,225.58万元全额募足,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4、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1,606,572,477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6、假设本次预计发行数量不超过321,314,495股,该发行股数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7、根据公司2019年度业绩快报,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初步核算为71,250.49万元,假设其全部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2019年度的基础上按照-15%、0%、15%的业绩增幅分别计算。上述测算不构成盈利预测。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关于测算说明如下:

(1)公司对2019年度、2020年度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影响。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值,最终以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条一净资产收益和每股收益率的计算及披露》计算方式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由于募集资金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且从项目建成投产到产生效益也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若未来公司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不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及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一)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9,225.5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相关说明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发布的《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布局展开,与公司主营业务高度相关。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整合通信设备器件业务,增强公司集成化生产能力;同时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产品PCB的生产能力,核心业务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国际地位和业务规模持续提升,有利于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助推公司“成为全球领先的智能互联、互通核心器件提供商”发展目标的实现。

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一)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建立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同时,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成立募集资金使用领导小组,董事长为组长,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投资项目,并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二)按照承诺的用途和金额,积极稳妥地推动募集资金的使用,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董事会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不断优化业务结构,继续做强、做优、做大核心主业,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竣工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四)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了《公司章程》、制定了《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年)》,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年)》的约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持续采取多种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作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的利益。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责任主体,如若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为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及监管机构的相应处罚。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0-048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15日

3、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20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提案人:袁永峰[持有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44,80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4%]

提案程序说明:2020年4月8日,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袁永峰先生发出的《提议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提案的具体内容: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三次修订)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为更好保护公司股东利益,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依据谨慎性原则,本人提请将上述议案提交至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三、董事会意见

鉴于袁永峰先生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并于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其提案资格及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提议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均不变。

附:《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8日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2020年4月8日公司董事会发出的《关于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提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2时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山工业园石鹤山路8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三次修订)的议案;

(1)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2)发行方式和时间;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4)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5)发行数量;

(6)股份锁定期;

(7)上市地点;

(8)募集资金用途和数量;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5、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4,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逐项表决通过;上述议案2-5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特别决议通过。

特别提示:与上述议案1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二)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五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4月16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东山工业园石鹤山路8号公司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方式请注明“证券部”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3、《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4、《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七、其他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冒小燕、李筱寒

联系电话:0512-66306201 传真:0512-66307172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山工业园石鹤山路8号

邮政编码:215107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4”,投票简称为“东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所审议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